只有“德”与“福”的统一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记得在八十年代的初期,当人们说到改革时,就总是说这么一句话,即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对炎黄子孙每一个人所承担的社会发展的任务在责权利三个方面作出合理的划分。以我个人的粗浅理解,这种合理的划分有一个基本的标志,就是不能三张皮,而必须把责,权,利三个方面统一起来。如果我们把前面的那个“责”看成是一个人为社会尽职尽责作贡献,从而它关涉一个人的道德状况的话;那么,后面的两个字,即“权”与“利”,则关乎一个人的人生幸福的实现状况。以这种观点考察就不难发现,八十年代初期老百姓之所以在改革中尝到了一些甜头,就是由于通过“放权让利”的改革举措,使得广大的草根阶层在承担社会发展的重任时也获得了一定的报偿,从而改变了他们曾经的“但问耕耘,不问收获”,即“德”与“福”相脱节的窘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改革被说成是人民内部不同阶层间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如果照着八十年代初的思路继续调整下去,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进程不断深入下必然会获取更大的利益,可是,由于后来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都是冲着老百姓的钱包来的,如企改,房改,医改,学改,等等,都是例证。于是,党中央藏富于民的良好愿望在落实中便走了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九十年代末期的“砸三铁”,这一改革政策刚一推出,便受到人民群众的抵触,有一个良心大大坏了的理论骨干站出来写文章,题目就是“要用三铁砸三铁”,展开来讲,就是用铁的面孔,铁的心肠和铁的手腕,砸掉老百姓养家活口的铁工资和铁饭碗等等。这种脱离正确方向的改革,使得改革的声誉一落千丈,有老百姓说,如果再来一次改革,他就要装上防盗门。老百姓是天真的,因为有些属于人民的国有资产没有等你拿回家就被有些人改进了自己的腰包。你一夜之间就由人家精英们给重新正了名。即由领导阶级变成了弱势群体。由此,改革的结果又使责权利三个字严重脱节,即有责任的只能重新把老庄一套的“玄德”价值观念(即为而不有)作为明哲保身和安身立命的座右铭;而“当官的”又重新拾起了旧时代的在上者的价值哲学,即把申不害和韩非子的“霸道”价值观念(即有而不为)拿来治民和“牧民”。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他的二律背反的理论体系中,“德”与"福"的背反给人印象深刻,展开来讲,就是有德之人未必有福,有福之人未必有德。而笔者以为,这种情况足以造成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故而我在给家母的碑文中写有这么几句话,说“当今之世,福人甚密,不守厥德,其福焉续”!回顾几千年以来的人类历史,绝大多数时间就是这种福与德相脱节的情况。昔有诗圣杜甫的诗句“士穷文必工,文章憎命达”,今有诗人北岛先生的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但这种情况之所以能够维持,是因为强权者手头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所以,如果说在老百姓一方是由于“不能免于内心的恐惧,”而不犯上作乱也算是一种和谐社会的话,这也只能算作黑格尔所说的传统意义的“主------奴格局”下的和谐。但随着胡温新政的实施,还权于民的趋势是不可扭转的,所以人民的权利意识就开始觉醒,龙永图等精英们依然带着有色眼镜看世界,把觉醒的草根界定为“刁民”,但乘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人民的权利诉求是何精英也挡不住的,所以,一个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政和改革必将到来,虽然这种让每一个人德福双全的境界实现起来难度很大,但唯其如此,才能带来真正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