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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下课”权交给百姓如何?

火烧 2008-07-09 00:00:00 时代观察 1029
文章探讨百姓应拥有对官员的下课权,以解决官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瓮安事件等案例,强调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性,呼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把“下课”权交给百姓如何?

纪言强国博客
原载:强国论坛
 

把“下课”权交给百姓如何?
瓮安“6•28”事件之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7月3日的处置情况通报会上,分析了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同时指出,这次事件中,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次日,瓮安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政委、局长均被免职。(人民网/新华网7月5日)
在处置重大事件时,迅速启动问责制,对不作为、不积极作为、乱作为的官员予以“下课”,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纾解民怨,也对问题的后续处理和矛盾的解决创造了条件。作为一种应急或者补救措施,确实必要,但这种“亡羊补牢”式的“下课”方式,总是在付出沉痛的代价、老百姓受到太深的伤害之后,着实令人堪忧。
一般地讲,只要官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迟早不是出事故,就是出“故事”,似乎已成怪圈。纵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来看,其背后都有官员不作为、不积极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的原因。山西黑砖窑事件、洪洞“12•5”矿难、陕西华南虎事件、胶济铁路“4•28”事故、以及这次瓮安事件等,均可佐证。
为什么“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与群众没什么感情,办群众的事没什么劲,搞自己的事却很卖力。有的人要官劲大力足,干活乏力无术”?为什么“ 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不作为,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多了”?答案其实很简单:百姓缺乏对官员的“下课”权。
现实中,官员的道德、良知和责任感,除了与其本人的素质、修养有关外,最主要是来自相对利害关系的制约。既然官员的升、降、腾、挪均与百姓没有任何关系,办群众的事当然会没什么劲。倘若官员的帽子、位子是拿捏在百姓的手中,看谁还敢对百姓不恭、对群众不敬?谁还敢只拿钱不干活?谁还敢让黑社会越做越大,形成“气候”?
事实上,早在石宗源没有“发现”“瓮安不安”的问题之前,瓮安的百姓就已经在这种“没有安全感”的环境里生活了若干年,如果百姓手中握有对官员的“下课”权,想必不会出现“6•28”这种局面。石宗源也不会愧疚得含泪道歉,也不至于给自己打“不及格”。所以,真正的“咄咄怪事”是,“仆人”总是当了“主人”的家。在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老百姓居然奈何不了那些贪、懒、庸、恶、俗之类的“仆人”,非得通过群体上访、上街、堵路,通过闹,把事态闹大,引起高层重视或直接介入,才有可能使事情获得解决。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瓮安“6•28”事件,百姓以极端方式进行了一次“表达”,回过头来再品味总书记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论述,我们是不是可以领悟出些什么。

新闻链接:《瓮安事件始末 省委书记三次向百姓道歉》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8217/126097/126098/7473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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