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人发钱”或“社会红利”的相关文献综述
关于“按人发钱”或“社会红利”的相关文献综述
求心Dammos 2008-2-23
2008年1月,上海政协委员、资深经济人士邢普先生提出了《建议研究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的提案》。国内各大报纸和网站报道了这件事。一石激起千重浪。邢普委员的提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众多学者和群众的关注,出现了热烈的议论。下面介绍一下与此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供大家参考。
最早提出“社会分红”这个概念的人大概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他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GDP核算法的两个主要创始人之一。他毕生追求的“自由社会主义”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理论上很相似。早在1938年,米德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已提出“社会分红”的构想:国家将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国家可以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将另一部分作为对社会化企业的再投资。1938年,米德又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一书中进一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作用。1978年,以米德为首的“米德委员会”发表了改革英国税制的报告,该报告认为,当代税制在效率和公平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例如,虽然名义上英美等国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有着极为复杂的减免条件,富人有很多合理的避税途径,而工薪阶层则成为纳税主体。更重要的是,当代西方税制的管理成本很高,“米德委员会”经测算后认为,可以选择不太低的单一税税率,废除现有的税收减免,并同时对每个公民进行无条件的社会分红。这种“单一税”加“社会分红”,比起现行的名义上的累进所得税,更能促进效率与公平。
在米德看来,“社会分红”的作用远不止于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更重要的是“社会分红”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能促进就业。“有条件”是指,“失业了”才能领救济,而且失业者还得证明自己在不断地找工作。“社会分红”则给每个公民提供同样的、无条件的基本收入,即无论就业与否均享有“社会分红”,这就调动了“社会分红”受益者接受低收入职业的积极性。乍听起来似乎违反直觉,因为“无条件的社会分红”似乎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加削弱接受低报酬职业的积极性。米德用下面这个例子来反对这种直觉:如果现行的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是100元,米德的方案则是,无条件的社会分红80元,如果失业则再加20元。这样一来,失业者如果找到工作,则不再领取20元救济,但仍有80元的无条件的社会分红。因此,只要外面的工作收入大于20元,失业者就会被激励去找工作。把一部分收益用于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有多种益处。除前面提到的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简化税制外,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可以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
米德所设想的社会分红的来源并不止税收,还包括公有资产的收入。米德认为,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市场收益,只能依赖税收。但税率过高则会降低个人、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这样国家不得不依赖发行国债,国债过高后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以香港为例。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鼓励人们创业和增加工作机会。但香港之所以能够承受低利率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是因为香港政府有一大块公有资产,即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作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自由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贡献。
广西社科院院的罗运贵研究院于2003年出版《宏观价值调控论》,在这本书中,罗运贵先生提出了“货币先行规律”,认为只要有“闲置的生产力”,就可以发行货币,充分挖掘企业的生产潜力。罗运贵主张发行货币给政府,让政府搞经济建设。
我国自由经济学者党爱民先生(网名求心、dammos)于2000年开始在网络论坛上大肆宣扬“按人发钱”,几乎家喻户晓。党爱民于2004年出版了《过剩经济学》,全面论述了“按人发钱”的思想。在这本书中,党爱民提出了“货币涌现价值论”,认为货币的信用基础是“该社会的全部生产力”。他还指出:“纸币的价值是一种涌现价值,是在社会商品交换关系这个特定层次上的涌现,不能片面地以‘印刷纸’来衡量纸币的价值。” 党爱民于2007年撰文《试探讨透过金融创新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可行性》,进一步深入探讨了透过按人发钱消化产能过剩、实现公有制的可行性。
党爱民的“按人发钱”与米德的“社会分红”的相同之处在于全民一律按人头平均发放,不同点在于:米德强调发钱的前提是有财政盈余、或国企利润,而党爱民的发钱的前提是只要有闲置的生产要素,就可以发。党爱民的发钱与罗运贵的发钱的基础是相似的,不同之处是罗运贵强调发给政府搞建设,党爱民强调发给个人增加消费。
党爱民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货币的价值基础,比米德的发钱基础更加开阔、坚实。将发钱的基础拓宽到社会全部过剩要素上,不仅可以实现米德的“社会红利”的功能,还可以温和地、稳健地动用私人拥有的过剩要素,为全民造福,从而使资本主义自动地、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党爱民还借助耗散理论、涌现价值等系统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论述了“按人发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诸多优点,也探讨了按人发钱以后金融系统的安全性。
南京经济学院WTO研究中心卢映西副研究员在一本尚未出版的书稿《经济学的金矿》中,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出发,借鉴凯恩斯《通论》中把新钞票埋入废矿的做法,提出了模拟金矿的理论。他指出,在贵金属货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下,构建了可操作性极佳的模拟金矿理论,可以实现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因而是可持续的经济体制。
清华大学教授崔之元先生长期跟踪研究国有资产问题,他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提出的社会分红概念为理论基础,并以美国阿拉斯加“每人一张支票”的实践作为依据,提出了组建“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的设想。即,自然垄断行业的高垄断收益应造福全体人民,而不是为部门或少数人独占。如果划拨部分国有企业利润,组建“中国人民永久信托基金”,并把永久基金投资的部分利润直接分给每个公民,将使人人享有“社会分红”。
米德、崔之元、邢普的建议属于财政范畴,当然,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建议,党爱民、罗运贵、卢映西等人的理论已经超出了财政范畴,包含着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
在社会红利的实践上,有以下重大事件。
美国的阿拉斯加州从1978年起已经实现了社会分红制度,所有的阿拉斯加公民每个月都要从政府收到一张支票,就是几百美元的社会分红,分享阿拉斯加公共油田贮备的收入。
英国在布莱尔首相的推动下,已经向社会分红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即英国已经开始给每个新生儿一笔钱,存入该儿童的“教育账户”。这些都和失业不失业没有关系。
据崔之元介绍,委内瑞拉、以色列和美国的新墨西哥等州,均已出现了要求建立阿拉斯加州式的社会分红主张。欧洲推动社会分红的运动更为强大,他们喜欢把社会分红叫做“基本收入”。
日本为了刺激经济,于2001年对15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每人发放2万日元“地域振兴券”。
2007年新加坡经济成长与房地产景气程度超乎预期,财政盈余达64亿元,创下1994年以来最高纪录。近日,新加坡政府决定从中拨出18亿元还富于民,其中8亿6500万元将分两次在今年4月和10月,作为分红发给年满21的国人,而穷人与老人受惠更多。
新加坡政府这项计划全称是“政府盈余全民分享计划”,今年的这份成长红利系针对所有在2008年达到21岁或以上的新加坡人,按2007年所得与住屋价值成反比的原则,每人发给最高400新元到最低100新元不等,另为奖励公职人员的贡献,额外发给现职或曾为国家服务的人员,每人100新元。另为强化教育投资,则针对所有2008年介于7岁至20岁的孩童,也按与家庭资产成反比的原则,给予每人最高600新元到最低150新元不等的津贴。按照新加坡450余万人口来算,这次人均获得政府派发400新元的红包,相当于人民币1600余元。
新加坡政府给老百姓发红包的做法大概有超过5年的历史了。新加坡有透明的个人信息系统,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个人收入、纳税、家庭状况等信息都是一目了然的。因此政府可以很容易确定出个人应得的“红包”份额,然后打到个人的银行户头上。
香港也有通过退税让人民直接分享经济高速增长的事例。而美国政府在经济衰退时多运用退税直接刺激经济。
我国不少地方也出现了社会分红的初步形式,如江苏、浙江对60岁以上只有女孩的父母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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