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富带后富是最大的谎言
先富带后富是最大的谎言
夜色正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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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共同富裕的阐述,但这个阐述,并没有实事求是,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不过是嘴上一说,便形成了所谓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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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 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
“ 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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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便是邓小平想当然的认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会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达到共同富裕的提法。这种提法在我看来,是根本不科学的,也不符合实际的经济发展需要,更不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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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的理论认识,那么先要搞清楚,什么样的人能先富,什么样的地区能先富,先富的条件需要具备哪些?这几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不会明白为什么先富是不能带动后富的。什么样的人能先富?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看,先富起来的人,大部分是官员,原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商人,投机倒把的分子,偷盗国家财产的没被发现或处罚的人。就是这样一些人成了改革开放的先富们。什么样的地区先富了?从改革改开放三十年来看,由某些人画了几个殖民地的地方富了起来,沿海地区引进资本,引进剥削的地方富了起来。先富的条件是什么呢,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看,那就是加重对原来公有制企业的税务,减免外资企业的税务,并提供各种优越政策,这样的企业能不富吗?这就好比把一头狼引来,每天要喂他一只羊,这样的狼能不肥吗?就是这样的一种改革制度,造就了先富起来的人们,也造就了先富起来的地区。然而我们的领导人,想让狼肥了之后再分给羊一些东西吃,并说这是狼的义务。这是何等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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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富带后富在经济运行中有没有可能实现呢?如果按照经济的发展规律,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情。经济增长速度无论是百分之十也好,还是百分之二十也好,总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这个限度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工具决定的。如果是富人把经济增长率提高得多,那么富人占有的社会产品及社会财富就会多,那么穷人所拥有的社会产品和社会财富就会少。假设我们的经济按着高速度增长,能够达到百分之十五,这个速度是改革开改这么多年从未达到过的数字。那么社会所增长的经济总量是一定的。这个总量一定,就会存在谁占有的财富更多一些,谁占有的财富更少一些的问题。如果有人先富了,自然就有人后富了。而如果想让先富的人带后富,就必须减少先富的人的社会财富给穷人。这样一来,就根本不存在先富的人了。这是一个逻辑上的悖论。那种认为“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更是头脑发昏,不经过思考,不经过调查而胡乱所做的一个臆想。有人会说,这个百分之十五的增长中,有的人创造的财富多,有的人创造地财富少,创造财富多的人自然要先富,创造财富少的人自然要贫穷。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其实也是缺乏实事根据的。社会生产存在着效率的问题,有的部门,有的行业生产效率高,这样的部分必然使资本周转更快,达到快速富裕的形式,但有的部门受天气,自然状况影响,便没有能力达到快速的资本周转,也就不会形成快速的富裕形式,作为一个政府,应该调节这种差别,而不是去扩大这种差别。比如农业,受天气,自然条件影响很大,有的地方一年是一个周期,有的地方半年一个周期,相对于其它部门来讲,这种周转速度是相当慢的,但我们不能就此扩大这种差别,而应该是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如果放任这种无组织的生产,农业必然会成为落后的一个产业,进而导致农民更穷,进而产生粮食危机,进而影响其它部门的生产。为什么把农业放在第一产业,便是因为农业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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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先富带后富根本就不可能实现,那么所谓的进行先富带后富的改革就是为了私有化张目,就是要把少数人变成资本家,就是要广大人民继续受剥削与压迫。这种拐着弯的所进行的谎言到今天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消除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是中国未来能否发展与前进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