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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民魂”值得宝贵--谈谈鲁迅的“民魂”观

火烧 2007-09-05 00:00:00 中华文化 1025
文章探讨鲁迅对‘民魂’的深刻见解,强调其在历史与现实中的重要性。分析鲁迅如何批判‘官魂’与‘匪魂’,呼吁重视‘民魂’价值,反思当前教育与历史叙述中的问题。

唯有“民魂”值得宝贵
              --谈谈鲁迅的“民魂”观

        1925年在北京国立女子师范大学发生了一起学生要求罢免校长的事件,史称“女师大事件”。在这次事件中学校的老师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校长,一派支持学生,鲁迅是支持学生的。当时有个刊物叫《国魂》,登载了一篇题为《学匪与学阀》的文章,文中骂支持学生的一些老师为“学匪”。鲁迅看后没有直接批驳该文,却借刊名《国魂》做起了文章,发了些超乎“女师大事件”之外的议论,这些议论至今听起来还发人深思。
        这篇文章就是《华盖集续编》中的《学界三魂》。鲁迅在文中不无幽默地说:“中国旧说,本以为人有三魂六魄,……国魂也该如此。而这三魂之中,似乎一是‘官魂’,一是‘匪魂’,还有一个是什么呢?也许是‘民魂’罢,我不很能够决定”。但他对这个“不很能够决定”的“民魂”,却以十分肯定的语气说:“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鲁迅肯定“民魂”之言,真可谓经典之语!在“官魂”以及连带而滋生的依附于“官魂”的各式各样的丑恶之“魂”大行其道的今天,读之尤令人感慨万千。君不见在中国的现在,那被鲁迅视为“值得宝贵”的“民魂”,几乎与“匪魂”相去不远,正被权贵精英们阴谋驱逐,只要看看改革开放样板地区的教育部门是如何删改中学教材的,你就明白鲁迅这话在今天的意义。重温当年鲁迅关于“民魂”的言论,也许能使我们的头脑清醒一些。

        鲁迅为什么说“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我们从《学界三魂》以及其它一些有关的论述中,可以了解到鲁迅的这一认识是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在鲁迅的心目中“民魂”才是“中国的灵魂”。中华民族数千年历经磨难而不亡,如今依然能傲然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支撑她的不是“官魂”而是“民魂”;“民魂”才是华夏本体之魂--“中国的灵魂”。但是作为“独夫的家谱”的中国历史,长期以来被谱写被颂扬的却只有“官魂”没有“民魂”,那真正体现中国灵魂的“民魂”被阉割被埋没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 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查出底细来”(《忽然想到》)。是谁把历史“涂饰”得如此之厚?是谁用“废话”掩盖了“民魂”?不是别人是窃取权柄的“帝王”和他的“臣子”以及充当帮闲、帮忙、帮凶的是所谓文人学者们。鲁迅在《 病后杂谈  》一文中,举乾隆篡修《四库全书》一事说:“乾隆朝的篡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世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地,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骨气的人”。统治者就是如此以“官话”--废话和谎话来阉割“民魂”,编造着他们自己的辉煌家谱。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是还有人袭用这老手段篡改历史吗?他们歌颂帝王将相,粉饰汉奸走狗,却视那些为救国救民而洒尽热血的烈士仁人为“匪”,歪曲篡改,蓄意诽谤,极尽丑化之能事,更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从历史中、文学中、中学教材中将那些最能体现“民魂”的篇章清除掉。诚如鲁迅所言“老谱在不断袭用”,历史的悲剧在重演,“民魂”仍被视为“匪魂”屡遭驱逐。
        然而,涂饰阉割,废话秽语,终究掩不住“民魂”的灵光。诚如鲁迅所言:“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于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跃,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前仆后继地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了吗?》)。只要我们能像鲁迅所告诉我们的那样,撇开“正史”,去看“野史和杂记”;扯去粉饰现实的遮羞布,直面人生,透过历史和现实的“点点的碎影”,就一定能看到“中国的灵魂”--“民魂”。

        二是,鲁迅认为“民魂”乃是民族自信力的根基,是中国的希望所在。在鲁迅看来,“民魂”是根植于民众并生长于民众的一种可贵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作为先觉者的“精神界之战士”身上,更深的是体现在为生存而奋斗挣扎的底层民众的身上。民众是“民魂”之壤,深植于民众之壤的“民魂”是不死的,是希望所在,是信心与力量之源。
鲁迅对国人的批评固然甚为严厉,但他同时对国人的觉醒也充满信心,他的信心即来源于对这不死的“民魂”的坚信。鲁迅对世界有着独特的看法,他认为“世界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国的聪明人”(《写在<坟>的后面》)。他相信当民众觉醒之日,“民魂”发扬之时,即是中国“真进步”之时。鲁迅在1928.3.14写的《看司徒乔君的画》一文中,借评论司徒乔的画赞扬中国劳苦大众与恶劣的自然环境进行斗争的不屈精神。他说,画家用自己的笔,“表示了中国人的这样的对于天然的倔强的魂灵”。他写道:“在黄埃漫天的人间,一切都成土色,人于是和自然争斗,深红的绀碧的炼宇,白石的栏干,金的佛像,肥厚的棉袄,紫糖色脸,深而多的脸上的绉纹……”画上的这些“都在表示人们对于自然并不降服,还在争斗。”正是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给了鲁迅以希望和信心,他坚信有这样的民众支撑的民族必定会有美好的未来。他满怀信心地写道:“中国全土必须沟通,将来的中国一定会被青年们‘拂去黄埃’,显出她爽朗,热烈,明丽的本色”。鲁迅对国民的觉醒、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统一充满信心。他批评那些在强敌面前丧失自信的人,严肃地指出:“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则简直是诬蔑”(《中国人失掉了自信了吗?》)。在晚年当他投身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之后,更让他“增加许多勇气”,确信“(中国未来的)‘新的’社会的创造者是无产阶级”(《答国际文学社问》)。

        三是,鲁迅之所以认为“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是因为从“民魂”的发扬程度,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进步程度,甚至可以判断这个国家是“真进步”还是“伪进步”。在鲁迅看来“人”是国之本,“立人”才是强国之“本原”。国之兴盛与否“根柢在人”,即在民众的觉醒,“民魂”的发扬。“是故生存两间,角逐列国事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人而张精神”。民强,国家在生存角逐中才具有真正的实力,“人国”才是强国,“立人”乃是“本原”。然而可惜的是历来的治国者对“深而不见”的“本原”--人的解放,国人精神的重建,多有意无意地予以忽视,而醉心于追求“照而易识”的表面“荣华”。鲁迅指出:这种盲目追求“富有”“路矿”“众治”的行为,乃是舍本求末的治国行为。他认为,中国本来就有着“尚物质而疾天才”的“本体自发之偏枯”,今天又“获以交通传来之新役”--唯物质倾向,“二恶交伐,而中国之沈伦以日速矣”(以上引文均见《文化偏至论》)。
        观照现实,重温鲁迅的上述言论,让陶醉于物质享受沉缅于纸醉金迷的我们,不得不思索我们究竟是走向复兴还是走向沉沦?我们要做世界的“人”还是做世界的“奴”?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国人的精神状态、道德修养、文明程度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巨大的“财富”真的使我们变强了?历史上的“盛世”王朝未必一定是强盛王朝,繁华与强盛并不必然相随,衰朽却可能为繁华所包装,使我们在无尽的物质享受中走向末路。二十世纪初期鲁迅的这一思想,给予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最大警示是: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一个“真进步”的国家,不在于它有多少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不在于它聚敛了多少财富,不在于它标榜的“主义”多么新颖,而在于它的人民的觉醒程度,在于“民魂”的发扬。
         什么是“民魂”的发扬?那就是民众具有为维护自己的有尊严的生存而进行斗争的觉醒意识和行动能力,能够自觉地主动地与腐朽的“官魂”进行抗争,争取获得自己最大的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和生存空间。一句话,当最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角,而不再充当被少数权贵精英任意宰割的“弱势群体”时,即是“民魂”发扬之时,也即是中国真进步之时。试想,如果一个国家拥有令世界惊羡的巨大财富,而它的95%的人民却是无声的“顺民”,在逆来顺受中苟活,任凭“官魂”肆意横行而默默忍受,麻木不仁。这样的国家能是一个“真进步”的国家吗?能是世界列国生存角逐中的强者吗?它可能是歌舞升平,奢靡豪华,一片繁荣。但这表面的“繁荣”无论多似“盛世”,都无法掩盖它内在的虚弱。因为这只是“官魂”的张扬,而不是“民魂”的发扬,只是一种“伪进步”而已。

        鲁迅在赞扬“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学会辨别“民魂”的真假,要警惕那些打着“国魂”的招牌或举着“公理”“正义”旗号进行招摇撞骗的伪“民魂”。他在《学界三魂》一文中说:“当此连学界也倒走旧路的时候,(民魂)怎能轻易地发挥得出来呢?在乌烟瘴气之中,有官之所谓‘匪’和民之所谓匪;有官之所谓‘民’和民之所谓民;有官以为‘匪’而其实是真的国民,有官以为‘民’而其实是衙役和马弁。所以貌似‘民魂’的,有时仍不免为‘官魂’,这是鉴别魂灵者所应该十分注意的”。鲁迅凭他对中国社会的观察和自己的斗争经验,告诫人们一定要懂得“鉴别魂灵”,分清什么是“官魂”“匪魂”和“民魂”,能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使“民魂”得到发扬。

        鲁迅对“民魂”的崇信,显示了鲁迅有别于一般中国文人的独有的思想特质:草根意识。中国文人自古以来就有一种傲视群氓的优越感,古之文人多以圣人之徒自居,代圣贤立言以教化万民;今之文人多以精英自居,携西方之民主自由以启蒙百姓。总而言之中国文人多自视甚高,总将自己凌驾于民众之上,虽然也有关心民众疾苦者,但多是出于同情怜悯,很少有把自己置于民众之中与民众同呼吸者。鲁迅的与众不同之处即在于,他从不把自己看成是民众的“救世主”,而是把自己视为民众的一员,与处于苦难中的民众共命运,共奋斗。他对“国民性”弱点的批判甚为严厉,但同时他也严厉地解剖自己,不留情面地揭露自己身上的“毒气和鬼气”,从不把自己置于被批判的对象之外;他看到了民众的愚昧落后,但同时他也深刻了解民众身上存在着可宝贵的精神,蕴藏的巨大的振兴民族的力量,并以此来鼓励自己奋力前行;他同情在黑暗中痛苦挣扎的劳苦大众,但他并不止于同情,而是投身于现实社会,勇敢地与欺压民众的黑暗势力进行“绝望的抗战”,努力战取光明;他把自己的文学创作与民众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他愿意在荒野上为民众呐喊,任凭飞沙走石将自己的灵魂吹打得“粗糙”,也不愿走进“象牙之塔”去享受远离民众的“高雅”;他感叹民众的“不争”,他希望中国民众做“敢争之民”的同时,更以自己“敢争”的行动做出表率,面对血腥的屠杀,他毫无惧色地投身“地火”之中,锻烧自己,与地狱中的“鬼魂”一起战斗,去掀翻那“人间的好地狱”……。鲁迅从早年投身新文化运动到晚年参加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他的每一个选择都是出于同一个目的:民众的解放,即争取中国最广大民众的“生存、温饱、发展”的权力。这是鲁迅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是鲁迅“草根意识”的核心,是鲁迅之所以视“民魂”为唯一“值得宝贵的”的根基所在。

        “惟有他(民魂)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鲁迅此说话在1926年,至今已八十有一年,在这八十余年的岁月里,国人经历了数不尽的苦难,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血与火的洗礼,当我们从血泊中挺身站立起来的时候,似乎感受到了“民魂”的伟大,并因此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然而,好景不长,旧病复发,“官魂”复活,而那浴火重生的“民魂”不但没有得到发扬,反而被视为“匪魂”,在权贵精英、文痞洋奴欺骗打压下,不仅难以伸张,甚至屡遭驱逐。鲁迅当年曾十分感慨地说:“(民魂)先前不很发扬,所以一闹之后,终不自取政权,而‘只任三五热心家将皇帝推倒,自己过皇帝隐去了’”(《学界三魂》)。莫非在我们这古老的国度里,中国人注定永远只重复着先前的命运?
        公孙卜可      2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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