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庆军:1933年鲁迅对胡适的批评
1933年鲁迅对胡适的批评
郝庆军
摘 要:1933年初,胡适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的主席,公然替政府当局掩饰罪责,指责同盟总会。此后,鲁迅在《申报·自由谈》上发表了《王道诗话》和《“光明所到”》等一系列文章批评胡适,而台湾学者认为鲁迅是公报私仇。其实,通过史料的发掘和解读,可以发现,鲁迅对胡适地批评揭示了某些自由知识分子宣扬的自由精神的虚妄性,揭示出在民族危机的时代,知识阶层思想层面出现的某些更为复杂的方面。鲁迅的两篇杂文其特点是用“戏仿”的修辞手段和批评策略,在多重反讽中对此胡适当时的某些行为及其隐含的思想进行鞭辟入里的剖析。在第一篇文章中,鲁迅戏仿了胡适的“人权说”、“实验主义”和“鹦鹉对话”,并用诗话的形式对胡适替当局说话,压制民主的言行予以反讽。在第二篇文章中,鲁迅使用了三重戏仿的方式,对胡适关于北平监狱的调查进行颠倒性的讽喻,并对谁代表光明与谁维护黑暗作了有说服力的辩证。
关键词:鲁迅;胡适;戏仿修辞;文化批评
1、 鲁迅批胡为哪般?
五四时期,在探索中国现代化、寻求中国思想革命的道路上,鲁迅与胡适保持了一致,走到一起,同其他战友一道共同促成了五四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景观。但五四以后,中国社会变动加剧,他们的选择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胡适一步步走向了政治权力的中心,而鲁迅却走了相反的道路。鲁迅和胡适构成了现代中国文化的两个走向,形成了两种鲜明的人格结构;两者无意中支撑起一个颇富张力的文化结构。但鲁迅与胡适这两条线索并非并行不悖,各不相犯,它们之间有时会发生交叉和碰撞。1933年3、4月间,鲁迅在《申报·自由谈》上集中发表了一组杂文,如《王道诗话》、《“光明所到”》、《出卖灵魂的秘诀》、《言论自由的界限》[①]等,正面批评胡适;旋即又写了《二丑艺术》、《帮闲法发隐》、《吃教》等文,侧面抨击胡适。这就是1933年鲁迅与胡适的正面交锋。交锋,并非仅仅是思想和心智的较量,还意味着两种历史板块与文化板块的暗暗比拼。它隐约着过去,叙述着当下,也涵泳着未来。
首先要提出这样一些问题:鲁迅正面批评胡适,为什么是在1933年,而不是在其它年份?为什么是言辞激烈的正面交锋,而不是像以往的旁敲侧击?为什么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发难,而不是迂回包抄、“徐徐扑之”?这些问题,按照台湾学者的简单解释,是鲁迅出于公报私仇的动机[②]。
其实,鲁迅批评胡适并非因为报复,除了两个人在世界观和思想体系上分歧太大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直接的原因,那就是1933年初,胡适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的主席,公然替政府当局掩饰罪责,指责同盟总会。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会员,对胡适如此行为,鲁迅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事情并不复杂。1933年初,作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负责人的宋庆龄,收到一封反映北平监狱种种骇人听闻酷刑的信件,信中对北平陆军反省院虐待政治犯的事叙述尤详。宋便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在外国报刊上发表此信,揭露种种黑幕。然而,胡适却致信《燕京新闻》说,他曾同杨铨、成平访问过北平监狱,“他们当中没有人提到上述呼吁书所描绘的那些骇人听闻的酷刑。”胡适其实是说宋庆龄不该发表那封信,又表示那封信是假的。胡适在信末说:“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将尽一切努力来改善情况,然而我不愿依据假话来进行改善,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1]P182-183[1]
事后,蔡元培、林语堂共同致信胡适说:“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Appeal一篇,确曾由史沫特列女士提出会议,史女士确认为自被拘禁人辗转递出之作,而同人亦以此等酷刑,在中国各监狱或军法处用之者,本时有所闻,故亦不甚怀疑。”[[2]]P187当时,蔡、林二人都是民权保障同盟的负责人,这封信一方面向胡适说明在报纸上发表的Appeal的信并非捏造,确有此信,另一方面实际就是批评胡适不应公开指责同盟,搞内讧,转移视线。倘若参照1933年2月1日史沫特莱给胡适的信和附录的《史沫特莱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译文)》可知,史沫特莱提供的关于北平监狱的酷刑之事,并不违背事实[[3]]p169-171;在同一时期,一个被囚拘在北平宪兵司令部中的叫做关仰羽的人也给胡适写信,并有《黑暗惨酷之宪兵司令部》一文,叙述了北平的监狱机构“随意捕拿,酷刑拷打,惨无人道,黑幕重重,所谓人间地狱者,今北平宪兵司令部……”。[[4]]p193可见,北平监狱对犯人(尤其政治犯)施以酷刑的事实是不容抹煞的。
然而,胡适却昧于事实,于1933年2月22日在回答《字林西报》的记者问题时坚持说:“孙夫人(宋庆龄)信中作为依据的陆军反省院政治犯所写的控诉书,显然是伪造的。”并在谈话中无意中透露出他为政府开脱,为当局说话的真实意图,报道最后说:“胡博士说,民权保障同盟不应该提出不加区别地释放一切政治犯,免于法律制裁的要求,如某些团体所提出的一样。一个政府为了保卫它自己,应该允许它有权去对付那些威胁它本身生存的行为,但政治嫌疑犯必须同其他罪犯一样按照法律处理。”[[5]]p191这段话后为鲁迅的《王道诗话》所引用(因翻译者不同,个别字句有差异)。胡适的言行显然有悖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章程,于是1933年2月28日,宋庆龄、蔡元培共同署名致电胡适,说:“会员在报章攻击同盟,尤背组织常规,请公开更正,否则惟有自由出会,以全会章。”[[6]]p193这是同盟对胡适的不妥言行提出的警告,要求他公开承担责任,更正错误言论,不然,就别在本会里面了。胡适自然不会听从宋庆龄、蔡元培的指令,于是同盟于3月3日召开了临时会议,“议决开除胡适会籍”[[7]]p1128 。
以提倡自由精神著称,正在主办《独立评论》,标榜“不倚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的“独立精神”[[8]]的胡适,为何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替政府当局遮掩罪行,为虐待政治犯、侵犯民权发言辩护?1933年上半年,鲁迅在《申报·自由谈》上发表的两篇文章《王道诗话》和《“光明所到”》,直接针对胡适为监狱酷刑辩护的事件,他用一种非常奇特的修辞策略和叙述策略,对此事进行深入骨髓的剖析,对胡适予以毫不客气的批评。
2、《王道诗话》中的戏仿机制
像鲁迅发表在《申报·自由谈》上的其它文章一样,这两篇杂文篇幅短小,以摘引报章为主,仍然采用双重叙述结构;但在表层的修辞策略和深层的诗学结构上与其它文章都迥然不同。具体言之,它们都采用了我们称之为“戏仿”的修辞策略。在鲁迅杂文的诗学体制中,作为艺术方式的“戏仿”并不常用,但在这两篇文字中,“戏仿”修辞和“戏仿”叙事的运用却相当成熟,使批评的力量陡然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产生了出人意表的艺术效果。它提升了鲁迅杂文的艺术品位,丰富了鲁迅杂文的诗学样式,凸现了鲁迅杂文的美学特质。
下面细读鲁迅的《王道诗话》和《“光明所到”》,具体观察鲁迅的“戏仿”里面蕴涵了怎样的文化讽喻。
先观《王道诗话》。
文章的第一句是:“‘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9]]这句话直接点明批评的是胡适,因为《人权论集》是胡适与罗隆基、梁实秋在1929年间所写的关于谈论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这本小册子在当时颇有影响。胡适因谈论人权问题写了《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章,受到国民党政府的“警戒”,并对部分《新月》杂志予以查封,颇受到一些自由主义人士的好评,他也以人权卫士自居,获得更大的声誉。这里所说的“人权论”是指这个事件和《人权论集》这本书。
所谓“从鹦鹉开头”是指胡适1929年12月为《人权论集》所做的“序”中,曾引明末周栎园《书影》中的一则故事:“昔有鹦武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武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随后胡适写道:“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10]]明眼人一望便知,这是胡适受到政府的“警戒”以后,借机做出的辩白:以鹦鹉自喻,以滴水之功来表白心迹。
问题不止于此,关键是鲁迅把“人权论”与鹦鹉的意象联系在一起。谁都知道,鹦鹉是一个善学人言的家养动物,它能模仿人的说话以博人一笑;它还是一个能言善辩的象征,以机巧和聪明让人喜爱,胡适在《人权论集》的序言中自比鹦鹉,本意是以濡湿翅膀救火来说明自己无意得罪当道,只不过尽一个中国人的微末力量而已;但胡适殊难料到,鹦鹉的意象早已进入人们的想象视野,约定俗成地固化为一个能言巧辩的喻象,鲁迅正是抓住这一点,把鹦鹉的这个特征发挥出来,令胡氏无意中自暴身份,自落陷阱。鲁迅评论道:“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胡博士到长沙去演讲一次,何将军就送了五千元程仪。价钱不算小,这叫做‘试验主义’。”短短几句话,便内涵了多重“戏仿”。
一是戏仿了胡适的《人权论集》的序言,重点落在鹦鹉形象的意义叠加上。鲁迅把鹦鹉的名字改换成更为通俗的“鹦哥儿”,更突出了它的家养性和赏玩性;又把鹦鹉的能言善辩和讨人喜欢的一面给予暗示,使这个意象的意义指称更加多样繁复,令人联想到胡适性格里面有同样复杂多重的结构,认识到主张“人权”的目的并非如此简单,变幻花样为“人权”辩护,为自己辩解,到头来争取来的是社会名流的声誉、政府当局的重视和地方权要的礼遇。
二是戏仿了胡适推崇的“试验主义”哲学,用胡适自己的行动——即接受湖南省主席何建赠送的5000元路费,作为演讲《我们应走的路》的回馈——来践行自己信奉的主义。再者,鹦鹉善言,主人自然喜欢,多施舍几把谷米更属正当,主席赠金伍千,作为酬谢,理所当然。
三是戏仿了胡适对周栎园的模仿。在《人权论集》中胡适模仿了天神与鹦鹉的对话。天神说:“尔虽有志愿,何足云也?”,鹦鹉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胡适的模仿是“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实在不忍袖手旁观。”而鲁迅对这段话的戏仿是:“我总在这里住过,现在不得不尽点心。”这里,胡适把天神与鹦鹉的对话改造成一个自我指涉的叙述语句,主体由双方变成一人,掩盖了天神对鹦鹉动机和行为的质询。天神本来是觉得鹦鹉滴水救火不过是做做样子,聊以自欺,但经胡适的改造,意义反转过来,变成自己赴汤蹈火、奔赴国难的一个新寓言。其实,胡适戏仿了周栎园,颠倒了所引《栎园书影》中原本的意思。而鲁迅对胡适的再次戏仿,不仅把胡适颠倒了的意义重新回复到原本的意义链条上来,而且,又添加了新的意义因素。所谓“我总算在这里住过”是暗指胡适对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并不热衷;“在这里住过”,表明是“客居”,(鹦鹉说是“侨居”)既然是客居、侨居,他的祖国和故乡在哪里?胡适早在留学时期就说过他的第一故乡是美国,那是一个“黄金世界”,而中国却是“五鬼扰乱”的国度,擎起美国的镜子,照出中国的“百不如人”[③]由此更能理解“我总算在这里住过”里面的微妙含义。
戏仿并非文字游戏,多重戏仿并不妨碍意义表达的明确;通过戏仿,为的是撇清浮沫,淘洗渣滓,让事物的真相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戏仿的功能是打掉变戏法的手巾,揭破说谎者的嘴脸,用更俭省的笔墨勾勒出生活的本相。《王道诗话》所用的“诗话”,又是另一种戏仿,它模仿古代文论中的一种文体形式,故称“文体戏仿”,用“诗”的简洁与概括,以“话”的叙述与描绘力量,字字传神,句句尽相。比如,上面的关于鹦鹉的那段戏仿,就用了四句诗来概括:“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胡适的“救火说”发生在所谓人权论时期(1929-1930年),而到了东三省被日本占领,华北岌岌可危,中华民族真的被架在火上烤炙的时期,胡适怎样“救火”的呢?鲁迅观察到,胡适这时便不再讲什么人权,而是大讲王权、“政府权”了。
从人权到王权,仅仅几年,花样翻新,变化如此之快,如前所示,胡适不惜违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主旨,公开替政府说话,让许多同道十分吃惊和惋惜;但这位以倡导自由主义著称的文化人为何如此快地倒向政府当局一边,其实背后自有“内在理路”的线索可寻。
自从胡适受到国民党政府的“警戒”之后,态度似乎有所转变,1930年写了著名的《我们走那条路》,提出打倒并铲除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等“五大仇敌”。他说,在这五大仇敌中,资本主义不在内,资产阶级不在内,封建势力不在内,帝国主义也不在内,而其中最大的仇敌是“扰乱”。而这个“扰乱”,除了二十年的“革命”与“军阀”外,实际是指“近年各地的共产党暴动”,这些扰乱又大抵是“长衫朋友”造成的[[11]]。这些文章和言论是很有针对性的,相当符合当局的口味,也为刚刚夺取政权的国民党在意识形态的形成方面不无建设性作用,因为当时蒋正与桂系和冯玉祥作战,南方共产革命也势头正猛,学生运动又有所恢复,这就是胡适所说的“扰乱”的背景。蒋忙着打桂、冯,剿“共匪”,平“学乱”,都是驱除“扰乱”鬼,都是在打击“长衫朋友”的捣乱,胡适的这些言论正是在意识形态方面配合了蒋介石政权的工作。
于是,胡适陆续荣任美国退还庚款所组成的中华文化基金会的董事兼秘书、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农村复兴委员会委员、中英庚款委员会委员等职,渐渐进入权力中心。1932年创办《独立评论》,实际是为政府“支招”,呼应着政府的政策,影响着社会舆论,形成一个相当有“话语权”的言论空间。于是在北平执政的张学良,在南京任行政院长的汪精卫便成为胡适“私交甚密”的朋友。
这里有几封信可以作为佐证——
1932年8月,张学良致胡适:“适之仁兄大鉴:手书敬悉,高论同愚见甚相符合,非素爱良之深者,安能出此诚恳之论。……拟于今晚或明日过贵宅一访,请先生切勿客气,……”[[12]]p129-130当时的张学良是北平最高行政长官,尚能亲自过宅来访,可见张、胡关系非同一般。
1933年,汪精卫同胡适往来信件达15通之多,信中汪精卫多次请胡适做教育部长、驻德国大使等职,胡适虽未立即答应,但却推举了胡适派的王世杰、唐有壬等人进入汪精卫内阁,而胡适则希望做一个政府的“诤臣”,是想“在紧要的关头,或可为国家说几句公道话。一个国家不应该没有这种人;这种人越多,社会的基础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间接蒙其利益。”[[13]]p208
胡适推脱进入政府高层做实际工作,说他希望“为国家说几句公道话”之类,实际是想实现其多年来做“王者师”的梦想。1932年底,胡适在武汉首次见到了蒋介石,给他留下了一册《淮南王书》,“盼望他能够想想《淮南》‘主术训’里的主要思想”,“做一个好的国家元首”。[[14]]p1111-1112由此可见,1933年前后,胡适角色的自我认同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政权的高层频频送来示好的眼色,九一八以后的中国政局又复杂多变,国民党上层的各派谁都难保自己的命运将来走向何方,抓住这位文化界的闻人对自己的权力巩固只有好处,本无害处。胡适已经成为众多政治势力拉拢的对象,正在一步步走红。
此时,区区一个“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民间组织,只有虚名,而无实权,更无实力,宋庆龄和蔡元培这些已经失势的国民党的元老人物,胡适哪里放在眼里!于是,他借北平监狱对政治犯实施酷刑的调查一事,公开向上海的同盟总部叫板,挑战国民党元老派的权威,不惜同他们公开闹翻。这样,既可表明自己的立场,给外界一个说真话的印象,又可获得南京高层的激赏;还有一层原因,这样做算是给足了北平最高行政长官张学良的面子,[④]为巩固自己在北平的地位打下基础。一石数鸟,一本万利的生意,经深思熟虑后是应该做的,于是便有1933年2月22日《字林西报》上胡适公开挑战民权保障同盟的谈话。
对于胡适的这些“深谋远虑”和摇摆变化,鲁迅心里跟明镜一般雪亮,但他在《王道诗话》中没有过多地排比事实,罗列证据,只消把鹦鹉的意象点出来,把王权与人权之间的演变轨迹画出来,把胡适在报纸上的一段谈话摘出来,把“一手拿着宝剑,一手拿着经典”的西谚排出来,接着用诗话的形式予以戏仿,一个鲜明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说王权,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人权王道两翻新,为感君恩奏圣明,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3、《“光明所到”》的三重戏仿与明暗辩证
由以上分析可知,戏仿是鲁迅在30年代文禁如毛的境遇中,创造性地运用修辞手段,在语言的间隙中发现话语与真实、言说与思想之间的裂痕,重新审视现实,穿越历史障蔽,认识复杂人性的一种方法和框架。戏仿并非文字游戏,而是一种看取事物,观察现实的视角与视野;通过戏仿,可能撇净浮物,汰掉油彩,让事物的真相自然呈现。
再来看《“光明所到”》的“戏仿”。
《“光明所到”》谈的仍然是关于胡适因北平监狱酷虐政治犯之事而攻击“民权保障同盟”的问题,仍然是以戏仿的方式来批评胡适,但因角度不同,着力点不同,戏仿的方式与《王道诗话》又有区别,达到的效果和引发的思考相应而异。
文章从一个常识和一个事件谈起。一个常识是:“中国的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一个事件是:“上个月,民权保障同盟曾经提起了这个问题。”[[15]]前文已经述及,这是指宋庆龄在《大陆报》等报刊上公开政治犯被虐的信件。文章接着笔锋一转,转述了胡适调查情况的报道——
但外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就揭载了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详述胡适博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很亲爱的”告诉这位记者,说“据他的慎重调查,实在不能得最轻微的证据,……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监狱的情形,他(胡适博士——干注)说,是不能满意的,但是,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干注)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都没有。……
这段叙述至少使用了三重戏仿,来颠倒胡适谈话的意义,使话语的内在指涉重新回到“中国监狱存在酷刑”这个意义链条上来,进而指出了胡适在说谎,《字林西报》则帮着胡适完成了谎言,实现了欺骗公众的目的。
这三重戏仿来自上面引文中一个引用(即“很亲爱的”),两个小注(即两个括号内的“干注”)。
第一重戏仿是鲁迅戏拟了《字林西报》记者采访胡适时,对胡适的神态的描写,即“很亲爱的”态度。也许记者实事求是地记录下胡适谈话的语调与神情,但让鲁迅重新引述一次,让人产生一种嘲讽和戏谑的效果。《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ry News)是英国人在上海办的一家英文日报,它有80多年的在华史,是当时殖民者在中国最有影响的外文报纸之一,它有强大的西方背景和浓郁的殖民色彩,因而指出胡适能够在这家报纸发表谈话,并且“很亲爱的”对记者谈话实际是在暗示他们之间的共谋关系,起码留给读者这样一个很深刻的印象:会英国话的胡适博士在英文报纸上“很亲爱的”谈论中国的监狱的情形,与后面的用英国话同犯人谈话,“很自由的”的诉说,说中国监狱没有严刑拷打……等等相联系,便会令读者很容易地怀疑到胡适谈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果不是胡适撒谎,那就是这张报纸在撒谎;如果胡适在撒谎,这张报纸就在跟着传播谎言。通过戏仿,让人看到语言与事实之间的距离,让读者自己去鉴别真伪,分辨是非。
第二重戏仿是鲁迅在引文中加的第一个小注:“他(胡适博士——干注)”。文章使用了鲁迅的笔名何家干,故称“干注”。在这个小注中,鲁迅戏拟了记者对胡适的称呼“胡适博士”,强调了报道中“他”的身份。李欧梵说这种方式是典型的“套用”(framing)手法:“鲁迅的注文,就像他在引号外面的前后文一样,是一种‘后设’的评论,不但高高在上,而且可以作内部颠覆,在颠覆之后,更显得他自己的话可信。”[[16]]戏仿也好,套用也罢,都在说明鲁迅在用一种有效方式颠覆了报道和胡适谈话的正面意义。但戏仿更能揭示鲁迅利用现成的文字拆借原有的文字意义,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因为鲁迅在文禁森严的情况下,灵活使用文学手段,创造性地应用有效的表现技法,在文字间隙中发现语言与现实、话语与社会之间的裂痕,让人重新审视现实,重新认识历史的真相和人性的复杂。因而笔者不同意李欧梵对《伪自由书》中杂文艺术性的贬低,相反,倒认为在30年代中国散文创作中,鲁迅开创的那一条诗学与政治相互结合的杂文写作之路尤其应予以重新评价,而不是抱着“主体性”或“审美性”的成见,狭隘地认为哲理抒情性的文字更有艺术性。[⑤]就这条小注而言,鲁迅只需重复一遍报馆记者对胡适的称谓便能起到颠覆作用,不能不承认这里面包含着相当敏锐的观察,包含着对语言在特殊语境中发生微妙的意义变化的捕捉,体现了鲁迅穿透厚厚的文字甲层,直入思想内核的驾驭文字的敏感性,其间不同凡响的艺术力量不是因“优美”、“愉悦”等感觉所引起,但只要能移人情,动人心,给人以新的生命体验和思想冲击,它的艺术性便不容抹煞。
第三重戏仿是第二条小注:“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干注)诉说……”鲁迅在这里戏拟“很自由的”的说法时,用了一个“哦”字,真是神来之笔,光彩闪闪!“哦”这个象声词中充满了惊奇、愕然、迷惑,让读者感到监狱中的犯人能够“很自由的”诉说,真是令人惊异的怪事,监狱里有“自由”,这个谎言编造得太离谱,太令人不可思议;这个“哦”字还表达了一种嘲讽意味,含有“噢,明白了,是很自由的”这样的潜台词,让人觉得,原来监狱犯人“很自由的”交谈是出自很自由地用英语同犯人谈话的胡适博士之口,可见这个“自由”已经变了性质,变成了在人们嘴里滚来滚去的辞令。鲁迅戏仿胡适谈话时加的这个“哦”字含义丰富,但又是极明确的用意,即揭露谎言,让读者看到一个真实的面目。于是,鲁迅在文章下面的进一步分析中,依据自己的参观北京模范监狱的经验和中国监狱不准用暗号,更不允许用外国话谈论的现实,指出这篇报道的重重矛盾和胡适谈话的种种谬误。
文章至此,鲁迅很自然地引出“光明所到”的题旨来。按通常惯例,监狱是不允许用外语同犯人谈话的,文章写道:“莫非中国的监狱竟已经改良到这地步,‘自由’到这地步;还是狱卒给‘英国语’吓倒了,以为胡适博士是李顿爵士的同乡,很有来历的缘故呢?”连续的几个发问,不仅提醒读者注意胡适的特殊身份,注意到他的英美文化背景,而且由此导入主题,引出胡适给一本书的题辞:“公开检举,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
这样就自然进入了另一个戏仿主题:光明与黑暗的辩证。
鲁迅这样写道——
我于是大彻大悟。监狱里是不准用外国话和犯人会谈的,但胡适博士一到,就开了特例,因为他能够“公开检举”,他能够和外国人“很亲爱的”谈话,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这一面。
但不知这位“光明”回府以后,监狱里可从此也永远允许别人用“英国话”和犯人会谈否?
如果不准,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来”了也。
首先,戏仿了胡适“光明所到,黑暗自消”的题辞,对光明与黑暗重新赋予意义。监狱里不允许用外国话同犯人交谈,却准许胡适博士同犯人讲话,这说明监狱当局特殊照顾他;为什么要照顾他,因为他来的目的是“公开检举”民权保障同盟,而且能够“很亲爱的”与外国记者交谈,能替政府说“公道话”。对监狱当局来说,胡适就是“光明”,这个光明能够驱走监狱里的“黑暗”,能掩饰虐待政治犯的罪恶,能抹杀公众对政府当局的憎恶。文章戏仿道:“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即是说,胡适博士就是政府的“光明”,他能替他们驱赶黑暗。但文章进一步追问:“光明”回府以后,监狱将会怎样?当然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来”。这就让读者领会到胡适所说的监狱里没有酷刑,很自由地谈话之类,无非是为政府当局涂抹粉饰的伪词,同时活画了胡适以“光明”自喻,让“黑暗”利用,为黑暗开脱的形象。这里,经由对“光明”的戏仿,光明与黑暗、谎言与事实发生了戏剧性的颠倒,增添了发人深省的讽喻力量。
另外,戏仿了胡适的“公开检举”的话头,辨析了谁在公开?检举何人?胡适题辞中说:“公开检举,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但一旦民权保障同盟向媒体透露监狱酷刑等黑暗政治,行使“公开检举”的权利时,胡适便在《字林西报》上发表谈话,并在自己的《独立评论》上撰写《人权的保障》一文,说:“我们观察到今日参加这个民权保障同盟运动的人的言论,不能不感觉他们似乎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这是错的。”[[17]]所以,鲁迅戏拟“公开检举”的说法,指出“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了这一面。”本来,民权保障同盟揭露监狱虐囚的黑暗政治,但经胡适的谈话,实际上却是向政府“公开检举”的民权保障同盟生事,民权保障同盟却成了“黑暗”!鲁迅通过戏仿胡适的题辞,揭开了这层层的包裹,让读者知道究竟是谁在“公开检举”谁,谁在佯装“光明”使者,谁又被诬为黑暗。“光明”的背景是层层暗影,而在戏仿中令人看得更加分明。
最后,鲁迅又展开追踪“光明”的工作——
而这位“光明”又因为大学和庚款委员会的事务忙,不能常跑到“黑暗”里面去,在第二次“慎重调查”监狱之前,犯人们恐怕未必有“很自由的”再说“英国话”的幸福了罢。呜呼,光明只跟着“光明”走,监狱里的光明世界真是暂时得很!
读了这段话,读者恐怕真正醒悟到了胡适博士身上的“光明”原来是他的官方身份赋予的:大学里的院长,是政府任命的校长任命的;英美庚款基金会董事兼秘书又肩负着如何使用政府金钱的重任,自然浑身“光明”,不会有黑暗了。由此可知鲁迅的多重戏仿,层层剥落批评对象精心制作的包装,让其完全暴露在读者的视野中,按李欧梵先生的说法是,被批驳得“体无完肤”[14],形态毕现。已经无须再多加解析,只消仔细阅读这两篇文字,便能体会到鲁迅使用的“戏仿”这种艺术手法所发挥出的神奇效果。文章虽短,却是一字千钧,峻夺神魄。
参考文献:
[①] 《王道诗话》和《出卖灵魂的秘诀》等原始底稿系瞿秋白所作,但却是经与鲁迅商定了主题,交换了意见后的产物。当时的情况是,瞿秋白写完交由鲁迅修改,鲁迅请人誊抄后,用自己的笔名送《申报·自由谈》发表。参阅《鲁迅年谱》(增订本)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396-397页。《瞿秋白文集》(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414-443页。
[②] 胡不归在《胡适之先生传》云:(1932年)十一月九日,鲁迅(周树人)因母病去平,一日见适之先生,先生很风趣地对鲁迅说:“你又卷土重来了!”几天之后,鲁迅在北大等校演讲,大发牢骚:“有人怕我卷土重来,我便卷土重去!”后来鲁迅又在《伪自由书》上发表《王道诗话》攻击先生,这个“绍兴师爷”如何惹得!当时鲁迅已走上左倾的路,被“自由大同盟”抬去当狮子,所以要出卖朋友。(页四一)参阅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三),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第1102页。
[③] 胡适在《请大家照照镜子》(1928年)、《我们走那条路》(1929年)、《充分世界化与全盘西化》(1935年)等几篇文章,强调“世界主义”和“国际自由主义”,但其意义相当暧昧,内里的民族虚无主义正体现了殖民时期中国人自我身份认同的尴尬心境。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四卷,第23页、第5卷第351页、第453页。
[④] 关于北平监狱的酷刑被曝光,张学良很是不安和恼火,他让他的秘书王卓然致信胡适,暗示此事。信中说:“先生笃念时艰,抒发伟议,审微见远,良殷心倾。所提各节,然即向汉公(张学良,字汉卿,故王卓然称他‘汉公’——引者注)商办,冀能一一实现,不负先生苦心。至反省院政治犯绝食之说,然 询之该院,并无其事,外传非实。知 念谨闻。恭请近绥。”《王卓然致胡适》(1933年2月13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87-188页。
[⑤] 李欧梵认为,“从文学艺术的立场来看鲁迅这个时期的杂文,其实并不出色,甚至较早期这里抒情性的杂文逊色。” 其实他还是沿用了“主体性”之类的文学评价框架。
[[1]] 胡适致〈燕京新闻〉编辑部(副本译文)(1933年2月5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2]] 蔡元培、林语堂致胡适(1933年2月13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3]] 史沫特莱致胡适(副本译本)(1933年2月1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4]] 关仰羽致胡适(1933年2月)[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5]] 〈字林西报〉记者关于胡适为政治犯问题发表谈话的报道[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6]] 宋庆龄、蔡元培致胡适(电)(1933年2月28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7]] 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四)[M].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
[[8]] 胡适.独立评论引言[J].独立评论.第1号(1932年5月).
[[9]] 鲁迅.王道诗话[A].鲁迅全集第5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10]] 胡适.人权论集·序[A].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5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11]] 胡适.我们要走那条路[A].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5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12]] 张学良致胡适(1932年8月11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13]] 胡适致汪精卫(稿)(1933年4月8日)[A].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C]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14]] 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三)[C].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
[[15]] 鲁迅.“光明所到”[A].鲁迅全集第5卷[C]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16]] 李欧梵.“批评空间”的开创——从〈申报·自由谈〉谈起[A].王晓明主编.批评空间的开创: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研究[C].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
[[17]] 胡适.人权的保障[J].独立评论.第38号(1933年2月).
(该文原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4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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