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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农业集约化之路

火烧 2007-06-24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围绕新农村建设,强调农业集约化为核心,探讨农村现代化、城镇化与农民知识化,分析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及集约化发展的必要性,提出应对全球化挑战的策略。

  新农村战略的目的就是全面加快农村(广义的,指所有在农村的人与物的集合)的现代化变革,提高农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其中应包括:农村(狭义的,指农村的物质面貌)城镇化、农业集约化、农民知识化。我们在建设新农村问题上,一切要以这三点为中心,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农业集约化。 
    

  小农经济的落后性阻碍着中国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着农业集约化的进程。虽然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但是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集约化的基础。农业集约化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
    

  自从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纷纷寻找各自的模式和方法进行这场伟大的变革的实验。笔者认为,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伟大的战略构想,而各地在实施这个构想而进行攻坚的战役时,一定要弄清楚这这个大战略目的和手段是什么。这样才能够认清本质,进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终目的。
    

  手段是实现目的的方法,目的是手段进行的最终结果。在新农村建设这个大战略下,认清目的和手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它是我们在建设的过程中保持变革的正确方向和达到最终科学的结果的保证。
    

  笔者认为,新农村战略的目的就是全面加快农村(广义的,指所有在农村的人与物的集合)的现代化变革,提高农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其中应包括:农村(狭义的,指农村的物质面貌)城镇化、农业集约化、农民知识化。我们在建设新农村问题上,一切要以这三点为中心,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农业集约化。
    

  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是对社会发展本质的科学认识。农业发展上去了,农村的基本面貌才会随之发生变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农村发展实际上现在已经走到了一个战略转折点,这个转折点的核心问题就是:农业究竟该走什么样的路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农村的工业化问题,只考量农业本身的发展问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中国市场逐渐对世界开放,农村的生产关系变革应该早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应对国外廉价的农产品的进入。
    

  联产承包责任制走到尽头
    

  很明显,从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过20多年发展之后,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小户经营的局限性和破坏性已经越来越明显,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已经越来越严重地阻碍和破坏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本身是以生产资料、资金和生产者无止境的分散为条件的。它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而且按其本性来说,根本就排斥社会劳动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地不断扩大的应用。因此,在市场条件下,生产条件的日益恶化和生产资料的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对于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成为一种不幸。(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根据笔者在江苏部分地区的调查,近5年来,农民的生产成本在逐年的增加,柴油从几毛一斤涨到3块多一斤,尿素从50元一袋涨到八九十、最高到100元多一袋,碳酸氢氨从十几元一袋涨到二十几元一袋。农民的负担在取消农业税后并未有显著降低,其实质就在于农业的成本增高。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尚有大型联合收割机和一些大型拖拉机作为生产工具。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这些机械也不知去向。而现在家家户户的小型农业机械实际上是造成了设备的重复投资,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各自为营的田地耕作方式,在本来平整的土地间垒起了阡陌,在中国耕地本来人均占有量就少的情况下,无形中消耗了大量的耕地面积。这都是小农经济带来的消极结果。
    

  发达国家20-30%的农业人口养活70-80%的城市人口,而我国则是80%的农业人口养活20%的城市人口。尽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农民种田积极性得以发挥,但就经营方式来看,我们的农业实际上仍然是一种粗放的、落后的农业。
    

  在今日的中国农村,绝大部分地方是以自耕农的形式进行农业生产,而这种小农经济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破坏了当时的集体生产为代价出现的。代之出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实在改革的前十几年促进了农村面貌的大变化,农民的住房由土房变为砖瓦房,有些变成了楼房,腰包里的钱也多了起来。
    

  问题出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省份,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了机械耕作工具,而田地的化肥、农药等施用量也达到了顶点,但是土地的产量已经基本没有上升的空间。也就是说,在这种时候,土地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顶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继续提升农村的生产力,已经成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我们是要维持农村目前的这种小农经济现状,还是需要农村有一个新发展。
    

  小农经济的天然缺陷
    

  马克思指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小农经济的缺陷是明显的,由于它自身保守和封闭的生产方式,使得它只能维持在一个很低的生产力水平上,甚至会在主观上排斥生产力的提高。小农经济的缺陷有以下几点: 一、缺乏大规模公共设施建设能力。
    

  最典型的是水利建设能力。在集体经济解体后,全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能力从集体时代大大下滑,我国的灌溉面积在1980年以前以每年1700万亩(3.5%)的速度增加。到1980年达到6.7亿亩。1980年后,年均新增供水能力比1979年前减少了近3/4。我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的基础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打下的,70年代中后期则是完善和发展时期,特别是田间工程建设更是如此。至1980年,有效灌溉面积达0.487亿hm2。
    

  但是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期间,水利建设速度不但没有提升,反而下降了,安徽淮北地区在六七十年代共建机井13.8万眼,可灌溉500万亩良田。然而到1985年7、8月大旱时,能投入抗旱的机井只剩下4000多眼了。在“六五”期间,我国的灌溉面积首次下降,净减少700多万亩。现今中国已经跨入21世纪,然而中国现有水利设施中的80%以上仍然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修建的。到“九五”末,全国灌溉面积仅仅发展到0.547亿hm2。(综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水司李远华/倪文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思考》、姜伟刚《客观看待我国文革期间经济发展》等文章数据)
    

  其他还有公共道路建设,公共教育投入,公共医疗卫生保障等等。小农经济自私的本性,决定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是一个涣散的形态,无力组织大规模的公共建设。
    

  二、抗风险能力差。
    

  小农经济由于是个体经营,个体发展,带有自私自利性质,在遇到天灾时,无法有效组织大规模的抗灾救险行动。在出现重大灾害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劳动果实付诸东流。
    

  在个别农户遇到困难时,也往往只能依靠宗亲关系进行救助,而不能在集体的框架下由大家帮助解决。而依靠宗亲力量解决实际上也是需要经济报偿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救助行为。
    

  个体一旦遭到重大损失,就会沦为赤贫,由于失去集体不能得到义务救助恢复生产。
    

  小农经济基础上,无法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福利机制,也就导致了个体的抗风险能力的降低。
    

  三、无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
    

  由于小农经济实行的是家家户户式的经营模式,在生产力过剩后,剩余劳动力无法在农村内部消化,出现了忙时忙死,闲时闲死的情况。
    

  因为小农经济的本质的自私自利性,很难组织起合作化的非农生产,在农村内部,剩余劳动力要么闲着没事情做,要么就去赌博,要不成为不务正业的游民。
    

  这样,农村潜在的生产力积极因素就在小农经济的框架下被消耗掉了。
    

  四、生产效率低下。
    

  马克思说:“(小农经济)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本来可以由一台大型联合收割机就可以完成的收割任务,现在必须由数十台小型收割机来完成。3个人的活,5个人去做了,也是一种生产效率的降低。无形中,人力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了生产效率的低下成为必然结果。
    

  五、对公共资源的破坏性。
    

  由于小农经济自私自利的本性,在面对公共资源时,农民不是想到如何去公正分配,而是能抢在前的就先拿走,先使用。比如靠近水库边缘的,他就可以先把水使劲往自己田里放,而不管远处农民的田地能不能灌溉到。
    

  这种破坏性还表现为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和毁坏上。
    

  在河南农村,集体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解体后,驻马店地区10年辛劳建成的自流灌溉系统,就因为沿渠农户不断扒渠、开缺而毁于一旦。尽管几次组织整修,可屡修屡毁。每年冬季修,春季毁。好端端的一方高产水稻区如今变成小麦、玉米产区,两熟还赶不上过去一熟。誉满全国的河南林县“红旗渠”,也因集体经济解体而导致常年失修,裂缝、渗漏严重,上游农民乘机截水、扒水和抢水,1987年7月大旱时濒于断流。全县16%的土地基本绝收,9万人靠远程买水吃。(老闲《解散人民公社20年后——谈谈人民公社》)
    

  六、高成本,低收入。
    

  首先,小农经济下,农民要用零售价才能购买到生产资料和原材料。仅此一项,“个体农业”就比“规模农业”的成本要增加20%以上。而农民种植农产品(尤其粮食)的利润还很难达到20%。另一方面,农民要用批发价才能售出产品。这是因为个体种植的规模太小,农民只能通过中间商出售产品。而农产品出售给中间商的价格又往往比零售价低50%以上!所以,和规模农业的“低进高出”相比,个体农业的特征是“高进低出”。正是这个“一进一出”,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七、阻碍技术进步。
    

  个体农业阻碍新技术推广。比如,农民生产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的收入本可以比种植普通农产品高很多,可是这无法在个体的、小规模的生产中推广。因为农民即使能够种出绿色产品,也得不到社会认可,因为个体种植的产量太少,送检产品的成本高过种植产品的成本。个体农业阻碍新品种推广。
    

  推广新品种首先要遇到培训问题,由于中国有几亿个体农民,这就使得每推广一个新品种就涉及到要对上亿农民进行培训,这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小(才一亩多),新产品所能增加的效益对农民而言往往无足轻重。比如,改种粮食高产的品种能使亩产增加10%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可是农民决不可能为几十元的“增产”去冒险种自己没有种过的品种。比如,中国早就研究出了高产的“超级稻”,至今得不到大面积推广就与此有关。对优质农产品也存在相同的问题:虽然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也很高(比如口感好的大米比普通大米的价格可以高几倍),可是个体农民无法搞,因为个体经营的规模小,没人来收购,农民自己去销售会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
    

  列宁在研究苏俄农村经济状况时指出:“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环境中,小农的自然经济只能混一天算一天,慢慢地被折磨死,绝对不会有什么繁荣。”(列宁《列宁选集?帝国主义论》)
    

  小农经济走到了尽头,该如何发展成为历史性的命题。是继续现在的道路,还是重回人民公社时代?实践证明,这两种方法在中国都很难走下去。
    

  农业集约化是必然之路
    

  小农经济确实已经走到头了,农业的未来在于集约化经营。
    

  所谓“集约”,是相对“粗放”而言的,“集”是劳动和资本这类“人为”方面的密集、深化,“约”是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简约、节省。集约应表现为生产(经营)要素质量的改善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合理配置各项生产(经营)要素,使其得到最佳组合和最优利用,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
    

  农业集约化的本质是: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道路。农业增长方式,就是决定农业产出增长的各种要素的配置及其推动农业实现增长的模式。从农业的再生产过程看,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就是由以数量规模扩大为主要特征的外延型向以提高生产效率为主要特征的内涵型增长转变。
    

  农业集约化的核心是提高农业生产系统的可持续生产能力。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协调好农业生产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增加外部环境对农业生产系统的正外部效用,提高农业生产系统的可持续生产能力。
    

  小农经济的必然结果是两极分化和土地兼并。几千多年来,中国社会就在大部分自耕农逐渐变为雇农,最后沦入赤贫而揭竿造反,中国的几千年封建社会几乎就是在农民起义的圈子内循环。在世界范围内考察,农村只有到了资本主义条件时代,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土地,借助于现代技术和工具的使用,逐渐走上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而发展出现代化的农业。到了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借着对所有的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权力,完全可以将现有的资源重新协调分配,利用集约的优势将困扰中国几千年的农民起义循环打破。
    

  农业集约化是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必由之路。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优化配置农业资源,用现代化的技术进行生产,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因此,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必然是农业集约化的过程。
    

  农业现代化对农业集约化提出高要求。农业现代化是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对农业集约化水平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科技的进步,使为农业集约化水平提高变成可能并得以实现。
    

  新中国在建国后进行的土地改造、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实际上就是在寻找一个农村生产力如何才能迅速提高的途径,只是当时的良好主观愿望和实际的生产力水平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对农民的教育还没有达到目标,所以人民公社在20世纪80年代陷于解体。但是那时候的改造运动实际上已经为今天的农村集约化革命打下了一些基础。
    

  如果中国采取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兼并方式,比然导致大批农民流离失所,涌入城市,导致出现更大的社会问题。中国实行的土地制度保证了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现象,但是这种数十年土地不变的政策也抑制了农业集约化的发展过程,导致了中国农村只能在自耕农式的小农经济层面上缓慢挪动,无法对国民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机器导致生产集中和资本主义协作在农业中的应用。一方面,采用机器需要大量的资本,因而只有大农业才能办到;另一方面,只有在生产大量农产品时使用机器,才不会亏本;而扩大生产是采用机器的必要条件。”列宁认为,要实现农村转型,就要组织农民进入集体农庄或生产合作社。(列宁《列宁选集》[M]第三卷)
    

  列宁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得出结论,农业集约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他说,“在经济上把千百万小农联合起来,引起他们经营的兴趣,把他们联合起来,把他们引导到更高的阶段:在生产中用多种形式联系和联合起来。”(列宁《列宁选集》[M].第4卷)
    

  从新中国建立后的50多年的农村建设来看,农业经历了小农经济—集体经济—小农经济这个否定之否定的循环上升阶段,在生产力发展到现在的程度上后,它就要求再次进行否定之否定,从小农经济再进入集体经济时代。
    

  马克思在论述小农经济的发展前景时说:“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他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马克思《资本论》[M].第1卷)
    

  中央此时提出新农村建设这个宏伟战略,并非是领导人的一时激动或者人为的要制造概念,而是高层已经看到生产力发展到了需要对生产关系进行变更的阶段,必须对农村的生产关系进行调整,以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才能适应农村现代化的要求。
    

  集约化的优势
    

  1995年在全国25个省区的“百县百村”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74%的村干部和农民认为有必要健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随着农村经济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各地农村已经自发地出现了一大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涵盖了农村的各个领域,包括生产经营,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等等。到1994年底,全国共有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218万个,在全国农村具有很高的覆盖度。农民们对于合作服务、合作开发、合作积累和合作保障的需求是十分强烈的。之所以如此,说到底,完全是因为集体化这条社会主义道路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需要。(老闲《解散人民公社20年后——谈谈人民公社》)
    

  汪鑫,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红提协会会长。2002年开始,汪鑫在三圣村成功地集约了20亩土地,成功实现产值12万元。这一年,所有参与红提种植的种植户收回了80%的前期投入。现在,参与这个产业的农户迅速扩张,会员人数达到了109人,年产值达到了420万元,集中进行开发的土地达到了300亩。旌阳区红提协会运行以来,农民种田效益大幅上升,土地利用值倍增。据统计,仅2004年,协会就为会员实现产值135万元。村民说,原来一亩地一年最多也就是1000多元的收入,而现在每年的收入可达到几千元。(陈昆《德阳日报?当会长出身MBA时》2004-10-27)
    

  像汪鑫这样的是小集约,还谈不上大规模集约后形成的规模农业。在当年毛主席视察过的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20世纪50年代的全国劳模史来贺领导刘庄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走集体化的道路,实现了集体富裕。现在全村只有41个人务农,农业生产完全实现了机械化,达到了规模经营的先进水平。而大部分农民就地转化,成为了村办企业的工人。十余年来,全村的总产值以每年41%的速度增长,20世纪90年代初就达到了4500万元。现在全村住在集体出资兴建的双层小楼,享受着免费入学、免费医疗和大部分免费供应的粮油、副食品。家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老闲《解散人民公社20年后——谈谈人民公社》)
    

  相对于小农经济,集约化的优点是明显的。完全可以对照上述七点小农经济的缺陷来看出,不再赘述。
    

  农村、农民的集体化是由于农业生产的集约化造成的,生产方式的提升要求作为社会组织关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调整,以适应不断上升的生产力的需求。
    

  著名的华西村、南街村、耿村,他们之所以富裕,就是因为他们因地制宜,没有跟风将土地包产到户,而是根据集体经济比较壮大的优势,对社会生产进行了再分工,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等生产力积极因素转化为实际的结果。
    

  而起农村改革风气之先的安徽凤阳小岗村,则由于长期处于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至今村貌没有太大的改变。
    

  虽然直到今天,小岗村仍然是改革开放宣传样本之一,并且在报道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描述:20多年来,小岗发生了巨大变化,草房不见了,代之以瓦房楼房;水泥大道替代了黄泥路,村小学、自来水、电灯、电话,还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都在小岗出现;彩电、冰箱、摩托车等高档生活用品已进入家庭,成片的葡萄园已进入成熟期……小岗正在迈向小康。
    

  但是,事实是:“大牌坊”是当地政府盖的;水泥大道是张家港援建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和村办学校是省里出资建的;电话是凤阳县电信局免费安装的,只是有些农户太穷,打不起电话;家家户户都拥有的彩电和小岗村专用车,都来自企业和社会的赠与;两只“大锅”(地面卫星电视接收器)翻倒在招待所的院内,锈迹斑斑;虽然省里出钱修了通到村里的柏油路,但除了拖拉机和每天早上的一班长途公交车外,平常没有汽车通过……。(倪方六《凤凰周刊?小岗村试行“土地作股合作体”》)
    

  小岗村的领导如今也走出去,到南街村这样的地方取经学习,争取在未来的日子里,有较大的变化。
    

  通过这样的对比,我们可以切实的看出小农经济已经走到末路,农业的集约化之路必须走下去,这样,农村才可能在新世纪获得真正的发展,农民才能真正的富裕起来,文明起来。
    

  早在1943年,毛主席就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组织起来》)
    

  “我国个体农民,特别是在土地改革中新获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贫农下中农,为了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产生两极分化,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对农产品的需要日益增大,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日益增强,这也是促进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自身利益的取向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都显示出,农业集约化是小农经济的革命者。
    

  集约化农业的可行性
    

  有学者建议,在中国的农村可以实行企业制,将村庄组织为公司的形式进行生产。或者以农户+企业的方式进行集约化企业生产。
    

  根据崔传义、潘耀国两位学者的研究显示,我国农村现在已经出现多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村重新出现了一些新的合作类的组织形式:
    

  1.“公司+农户”。
    

  基本形式是围绕某项农产品生产的农户群体,与销售及加工、服务企业(公司),相互以合约(合同)形式实行产销衔接的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
    

  这种类型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数量最多。占1996年29省产业化组织调查总数的45%。
    

  在这种产业组合中,公司与农户是相互独立的经济主体。公司为从农户获得合乎要求而稳定的货源,农户为由公司帮助解决经营取向、生产技术、产品销售,形成在各自经营基础上的联合。
    

  2.“合作组织+农户”。
    

  是农民组织起来自我服务的新组织。与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组织相比,是一种组织创新,是拥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农户在分户经营基础上的合作。不象传统集体经济,只容许生产资料公有,基本取消家庭经营,农民不能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土地使用权、劳力支配权。多数是专业合作组织,如专业合作社+农户、带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农户、联合体+农户,也有其他合作组织。此类占1996年29省产业化组织调查总数的29%。
    

  3.“批发市场+农户”。在1996年29省农业产业化组织调查中,此类占调查总数的12%。一个批发市场联系的农户,一般比之公司或协会要多。据国家工商局统计,1997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4038个,其中分布在农村的2311个,成交额2333亿元,占城乡农产品集贸市场交易额的49%。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一定交易方式、制度下形成的特定交易场所,长处是农民小商品生产者通过它销售产品,可以获得合理的价格。批发市场不象个别交易下农民受制于中间商,利益受损害。
    

  4.产销一体化公司。这类组织主要分布于水产业,现代设施农业,农垦农场。特点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都由“一个公司来进行。这种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组织形式,在发达国家也称得上一种类型。
    

  5.混合型。一类是组织结构的叠加混合。如“公司+合作社+农户”。山东莱阳市以“龙大”、“北海”等六大“三资”公司为龙头,以蔬菜为主,形成加工出口的贸工农一条龙经营体系。公司通过菜农合作社联系农户。公司减少了组织成本,农民则通过合作社与公司谈判,维护自身利益。(崔传义/潘耀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展与组织创新》)
    

  这说明,在中国重新出现了适合大农业发展的组织基础,在这种合作基础可以建立一些类似企业的规模农业。
    

  在其他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学习像一些成熟的村集体发展集约化农业,比如在经济条件比较好,有一定手工工场基础的地方,可以将大部分土地集约使用,而剩余的劳动力可以利用农业的剩余进行深加工,由低到高的发展手工工场至工厂。
    

  由于这些年农村经济的停滞,加之非农消费品(工业产品、教育医疗支出)的价格猛涨,农业人口为了补偿这些损失不停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一方面加重了城市的负担,一方面使农村传统的组织结构陷于崩溃,给城市和农村都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能因地制宜,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初步的工业生产,一方面能维持传统稳定的组织结构,一方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还能给城市减压。
    

  现今状况下农业的集约方式
    

  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且这种不平衡还将在长期存在下去,导致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集约化的基础也不同,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发展适合自己的集约方式。
    

  例如在长三角地区,有很好的工业化基础,很多农民在家没什么事情做,田地里阡陌纵横,实际上是很有集约化优势的。
    

  在扬州市的高邮市高邮镇,有农业用地4万亩,当地群众在此基础上,创办了蔬菜、水果、养殖等8大农业生产基地,还办起了20个外向型农业企业、205个民营农业企业。农业年产值达4亿多元,农业产品出口额1300多万美元。农业集体经济不断得到发展壮大,实现纯收入超过千万元以上的有18个村,现代农业得到稳步发展。(扬州市政府网《扬州市上榜乡镇发展之路》)
    

  高邮在长三角地区并不算发达地区尚有如此潜力,在苏南如江阴华西村等地,更有潜力可以挖掘,其他地区适合发展的也可以借鉴这些。
    

  在苏北一些农村,因为有些人长期出去打工,家中地无人照料,而将土地转包给他人,有一些愿意种植更多土地的农民这时候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土地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集约的条件,他们可以种植更多的作物,而且由于土地多,需要化肥农业等物品也多,在购买的时候可以以批发价得到这些产品,无形中降低了生产成本,使他们的相对收益变得更大。目前这种方式在苏北不少地方流行起来。
    

  2004年初,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过“政府扶持、科技依托、企业经营、农民参与”的方式,一次性实现了11000亩耕地的合理流转,形成相对集中连片的万亩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园。万亩种植园共吸引16家企业参与经营,应用标准化机械化播种、立体高效栽培、节水灌溉、生物有机施肥、气象监测、自动化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30余项,引进名优品种近百种,建立了玉丰米菇园、原野中药材园、菁菁有机米薯园、联丰优质牧草园、绿山川和龙宝绿色蔬菜出口创汇园等18个优质高产高效示范种植园。据初步统计测算,万亩种植园当年可实现产值3413万元,创收1381万元,平均亩产效益可达到1570元。(郑雷/薛婧《黑龙江日报?哈尔滨市南岗区将再造万亩种植园》)
    

  笔者认为,在不同的地区可以有以下一些集约方式:
    

  合作社式——在粮食作物产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如果希望通过集约的方式使农业获得较大发展,可以采取合作组织的方式。
    

  比如,在一个村子里,凡是自愿参加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可以以土地作为加入组织的基本物质基础,在村子周围集中划出一片以供使用。
    

  因为同一地方,在同一季节,种植的产物基本相同,这为实现基本集约创造了条件。大家在播种前,可以大量购买种子,耕种期间、施肥、喷药季节,可以大量购买化肥、农药、柴油等物品,由于购买量大,可以直接从厂家或者批销商处购买,这样可以比单独种植的农户少付很多钱,节约了生产资料成本。如果本来有10户,在种植时,10户的农机都得使用,现在可以只使用一部分就能完成以前的劳动量,甚至还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变卖换取小型联合收割机等其他农具,这样也可以节约了人力的成本。
    

  在收获的季节,组织的农户可以根据参加组织的土地分额确定分配成果。
    

  在粮食产区和落后地区,主要种植作物是粮食,而且品种比较单一,需要的机械工具也比较少和初级,所以此种合作组织比较适合。
    

  股份公司式——在经济作物产区或者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采取股份制公司的方式进行农业集约。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小型合作组织。一个村庄可以组织为几个公司甚至一个公司,用公司化的操作方式来经营农村。
    

  农户可以以资金和土地、劳力入股,按照协议确定股份,由全体股东大会决定土地的种植内容。
    

  由于经济比较发达,或者是经营比较复杂的经济作物,农户需要进行精细的农业生产操作,这对农具和农民的个人素质要求都比较高,需要投入的资金也比较大,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可以较好地协调好生产资金的支配和生产过程的监控,而且在生产的结束期,可以有更深的农产品加工或者销售,这也需要更复杂的管理方式,不是简单的合作组织就可以协调。所以,在经济作物产区或者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采用更为严格、现代化的股份制公司管理模式。
    

  经营联合体式——由一个龙头企业和整个村庄或者一片村庄的农户结合成一个集约体进行农业生产。
    

  比如,在苏北一些地方,当地有一个大型的豆奶生产基地。周围的农民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了大量的奶牛养殖和大豆种植。企业每年从农民手中购买这些产品,还经常派技术员指导农民种植和生产,农民则从这里得到比较丰厚的经济回报。
    

  农民因为大量种植或者养殖,生产资料的单位成本降低,相对效益增高,公司也因为有大面积的可靠的原材料基地而使业务保持很好的运转状态。双方因此结合为比较紧密的合作伙伴,在合作中双赢。
    

  像此类的集约方式,还有大型批发市场这样的带动方式。比如在山东寿光一带,由于当地形成了全国影响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周围的农民纷纷进行蔬菜种植,也形成了和上面豆奶基地模式相同的效应。
    

  国外集约农业的现状
    

  据河北经贸大学康增奎、李清两位学者提供的荷兰农业发展的经验介绍,荷兰的农业高度集约化,在整个农业社会中,存在多层农业合作组织。这些组织成为荷兰农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可以为我们今天的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荷兰农业的特点有:实行民有民营性的股份合作社经营。荷兰农业股份合作社主要是加工和供销合作社、采购(投入)合作社、信贷和保险合作社等三种形式。无论农场规模大小,其主人均是一个或几个(股份)合作社的成员,以入股的方式参加合作社。该组织的性质是民有民营,即农民自己所有,农民自己经营。这种由农民自愿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在国家区域规划和宏观指导下独立自主经营的农业股份合作社,在荷兰农业管理中起主导和中心作用。其所生产的农产品占全国农产品的60%,市场出售的牛奶90%来自农业股份合作社。在农民自己组织的股份合作社中,银行为农业提供的信贷资金占90%。
    

  荷兰的农业股份合作社在社会流通中的作用特别重大,显得十分活跃。荷兰不少农业股份合作社都设有全国性、地区性与基层性三级组织,在基层叫俱乐部,如奶牛俱乐部、马铃薯俱乐部等。荷兰农业和园艺生产供给及销售合作社分别成为连接牛奶与园艺(蔬菜、花卉)产品的种(养)、加、供、销等各个环节的桥梁。(数据来源:康增奎/李清《农业要向集约化经营发展》)
    

  而在地球的另一侧的农业大国加拿大也是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是世界第7大粮食生产国。在农业生产总值中,种植业产值约占62%,畜牧业占38%。
    

  1993年加拿大的粮食产量为5224万吨。若按人口平均,其粮食产量名列世界第二。1994年加拿大农业劳动力只有39.2万人,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2.7%。
    

  加拿大是典型的集约化农业国家,以大型家庭农场和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相结合为特色。目前加拿大的农场总数约为25.4万个,绝大多数是家庭农场,平均规模在300公顷上下。100公顷以下的小农场占农场总数的45%,500公顷以上的大型农场占总数的10%,但是机械化程度高,其中大功率的农业机械占很大比重。各种大型和高功率的农机具互相配套,许多田间作业可以一次完成,以节省人力、降低成本。就全国平均来看,目前大致是每个农业劳动力配备有两台拖拉机,负担120公顷耕地。远远高于中国的水平。
    

  加拿大农业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农业生产高度专业化,主要农产品的产地非常集。谷物生产主要在草原三省,其中仅萨斯喀彻温一个省的小麦就几乎占了全国总产量的3/5,而阿尔伯塔的大麦又差不多占全国产量的一半。玉米的生产更加集中,安大略省的产量大致占全国总产的3/4;另外,也只有安大略省生产大豆。这样的品种分工十分利于农业的集约化。(数据来源:重庆制造网《加拿大农业概况》)
    

  荷兰和加拿大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所有制虽然和中国不一样,但是他们这些发展的措施和经验,完全可以在我国后面的农业发展中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在另外一些国家,比如日本,农协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性的组织体系,是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纽带和桥梁。法国有各类农业合作社3500多个,全国农户中90%以上是合作社成员。
    

  美国农业合作组织是农场主自愿参加组织起来的非赢利机构,其经营目标不是获取合作组织的利润最大化,而是通过为其成员服务,使参加者从合作经营中获取最大收益。从职能角度看,可分为销售合作组织、采购合作组织、产销一体化合作组织。1995年,在全部4663个合作组织中,产销合作社2940个,占62.4%;采购合作组织为1717个,占36.8%。在全部772.66亿美元的合作组织营业额中,产销合作组织的营业额为601.78亿美元,占77.9%;采购合作组织的营业额为170.88亿美元,占22.1%。无论是在数量、成员,还是经营额,为销售而组合的合作组织是最为主要的组织形式。
    

  以色列的农业非常发达,农民收入相当高,人均年收入1.8万美元。分析以色列农业的特点,可以看出,以色列农业的成功得益于农业的合作化,得益于完善的农业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也得益于以色列农民的勤劳和努力。
    

  以色列农业经营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基布茨(Kibbutz)和莫沙夫(Mashav)两种形式。基布茨,以色列席伯莱语为群体之意,也可以称为集体农庄,是由东欧移民回国的青年出于对前苏联集体农庄的向往而创建。基布茨组织现在全国有270个,成员总体有1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平均每个基布茨有450名成员,拥有500公顷的土地。基布茨最主要的特征有三点:一是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归集体所有;二是基布茨的所有收入包括其成员个人收入全部归集体所有,基布茨给每个农民按月发给生活津贴,生活必需品一律实行供给制,其余收入、积累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三是基布茨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每2年改选一次管理委员会,对基布茨内部事务进行民主管理。莫沙夫,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元的村庄。它是一种农业合作组织,既是一个行政村又是合作社,具有社会服务和经济管理的双重功能。莫沙夫的特征也有三点:一是莫沙夫的土地和水资源所有权归属国家,但经营权属家庭个人;二是其他生产资料及收入均归农户;三是教育、医疗、文化、产品供销等统一由集体提供服务。
    

  在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农业合作化也搞得有声有色。
    

  如巴西,农业在巴西经济中最有活力和发展前景,其中合作社运动发挥着重要作用。巴西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目前一些合作社已经成为包括农牧业生产、加工、仓储、贸易的产业集团,在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合作社对社员和员工进行培训,开办幼儿园、学校,建立医院、文化体育场所,有些还有自己的报纸和电视台。巴西1971年颁布《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的民间公司,主要任务是为社员提供服务,自愿参加,民主管理,任何人的股份不得超过总体股的1/3。合作社需将收益的5%用作技术、教育和社会基金,帮助社员及其家庭成员。在合作社里,土地由社员自己耕种管理,收益归自己。合作社负责提供良种、技术指导、仓储、加工、销售、农用物资采购等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社员收入,部分来自合作社支出后的剩余部分。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必须投票通过。每个社员有同等的投票权。社员大会选举的管理委员会任期四年,改选时至少1/3不得连任。每个州有合作社协会,全国也有代表性机构。
    

  在我国的台湾省,农业合作社也形成了生产专业化、管理企业化、布局区域化、服务社会化的产销经营格局,为台湾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数据来源:胡冬初《组织起来,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发展》)
    

  进行集约化经营要面对的问题
    

  虽然目前看来,农业集约化是必然之路,但是还存在着不少的阻碍因素。具体表现有:
    

  一、农民文化素质平均水平低,对农业集约化的认知程度不够。
    

  由于知识长期被垄断在知识分子阶层,而且日益通过昂贵的学费将农民子弟排斥在获取知识的人群之外,从整体上来说,农民无法对未来的农村工业化趋势作出判断,不能深刻地认识到集约化乃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必然导致他们对此抱淡漠的态度。
    

  二、小农意识仍然强烈,保守意识导致不愿意将土地与他人合作。
    

  由于历史长期的战乱和严酷的剥削,使农民对自己获得的土地十分珍惜,不敢轻易交出去。他们一般抱着小富即安的心态,甚至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草窝的心态,只顾自己眼前利益,宁可少产出,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拿出来参与集约化。
    

  三、历史上的政治运动使农民害怕政策的反复性,不敢轻易合伙。
  

  本来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人民公社运动,使很多地方的农民已经尝试过这种大农业的生产方式,但是在80年代又被改革掉。农民心底会对这种方式抱有下意识的警惕。
    

  四、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民会抵制。
    

  他们有比较高的收入,生活安定,不愁吃喝,可能还做着小生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业收入。将土地交到集体手中,他们觉得没必要,也不放心。
    

  五、国家对此无明确范式。
    

  国家发布的只是意向性的战略构想,而没有对新农村建设和农业集约化作出细致的部署和规定,至少使得在一些地方试行集约化农业改造时在群众眼中缺少权威性。没有制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也使得地方缺少可以动员群众的合法性和参与者的制度安全感。
    

  总之,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如何改造现有的乡村社会,使农村迅速走向现代化,农业的集约化是未来农村走向繁荣的必然趋势。各地政府应该在有秩序的引导之下,允许农民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的发展模式,适合迅速集约化的地方可以先搞起来。
    

  胡锦涛同志年初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要求各级干部要深入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结经验、分类指导,注重抓好试点,及时总结实践,发现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不断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局面。这无疑是我们今天对农村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在农业集约化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必须把握的原则性意见。只有这样,农业集约化才能稳妥、科学的得到发展,农村生产力才能再次得到解放,农村的面貌才能得到大的概念,农民也才能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在将来更好的建设农村。 

                 2006年9月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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