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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当真与作戏

火烧 2007-05-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揭露2007年北京、重庆偷袭拆房事件,质疑房地产商与政府勾结,利用夜间行动逼迫住户搬迁,反映强制拆迁新手段及法律执行漏洞。

当真与作戏

黎阳

2007.5.25.

发生在2007年5月9日凌晨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拆迁开发区的偷袭拆房事件,以及发生在2007年5月18日凌晨重庆江北区“东方港湾”拆迁开发区内的偷袭拆房事件,是如今房地产商搞强制拆迁的新花样。

偷袭拆房,文的不成就来武的,软的不成就来硬的,明的不行就来暗的,白天不敢公开强行拆迁就夜间凌晨搞偷袭,不择手段把住户赶走,“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令人不能不钦佩房地产商的手段实在高明:何必浪费唇舌?何必讨价还价?何必僵持不下?半夜三更一个偷袭立即解决问题:拆庙赶和尚,造成既成事实,让你无家可归露宿接头,而且还弄不清凶犯是谁,想告状都找不着主,只能干瞪眼。这下你愿意也得滚,不愿意也得滚,于是大功告成。多么立竿见影,多么干净利落,多么“高效率”,又是多么的“经济”!看来这是新形势下强制拆迁的新动向:过去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如今则是“月黑拆房夜,风高撵人天”—— 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物权法》还没生效,最有效的对策已经出来了。

不过这有个先决条件,就是必须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这么大的事,如果没有当地官方背景是不可想象的。

不是在巴格达,不是在贝鲁特,也不在是明末清初天下大乱的中国,而是在号称“和谐社会”的天子足下、首善之区的北京,以及直辖市的重庆,几十号人,又是铲车,又是工程挖掘车,又是“手持刀棍,甚至还有枪支”,一下子毁掉几十户没有与房地产商达成拆迁协议的拆迁户的住房——这勾当,“个别”、“分子”、“极少数”干不成,简单的“团伙”、“帮派”、“黑社会”也犯不上淌这种浑水。敢如此“太岁头上动土”,没有当地官方的许可怎么可能?如果当真没有官方背景,纯粹是土匪黑社会公然挑战官府权威,顶风作案,那说不定那些人房子还没拆完警察就上来了——一个是首都,一个是直辖市,警察部队的素质装备能差得了吗?(重庆警察不是装备了装甲车吗?)

重庆“钉子户”不过是个民事纠纷,并不是刑事案件。当时官方是什么个姿态?法院裁决“限期搬出”、市长发话“决不迁就”,又严厉又坚决又迫不及待。而对于偷袭拆房这种空前未有的刑事大案呢?一不见官方大员表态,二不见官方着急,既没有通缉令也没有悬赏令,更谈不上广泛动员全社会协助破案了。有的只是不疼不痒的“回应”(你不提出来人家还不理这个茬呢):“截止目前,朝阳区警方已控制一名参与拆房的黑龙江籍男子,案情有了进展”、“对涉案情况进行深入侦察,并已对6名涉案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显然根本就没当真要急着破案,至少没把这当成大案要案。

张维迎说“改革”要“打左灯向右拐”、“能做不能说”,这其实是一切两面派的老传统。

沈醉写的“我所知道的戴笠”里讲了蒋介石的一个规矩:凡是涉及暗杀、绑架之类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报告,蒋介石从来不批。但只要蒋介石不驳斥,那就是批准,戴笠就心领神会照办不误。这样一旦事情闹砸了或闹大了,引来各界的指责,蒋介石就可以振振有词地说:“我不知道这件事”,或“我没有批准过”——这就是“能做不能说”。

几年前美国一个案子闹得沸沸洋洋:一个女的告一个男的强奸,男的喊冤说女的当时自愿,事后反悔。女的反驳说自己当时并没有同意,一直在说“不”(No)。“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折腾了好久。当时一家电视台还找人来分析案情。那位专家说女的嘴上说No可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真的,一种是不当真的,从上下文和用词语气可以判断出来。如果是当真拒绝,那口气会很坚决很严厉:No! Get your dirty hands off my body!(不行!把你的臭爪子从我身上拿开!)如果是半推半就故作姿态,那口气就大不一样:Ammm, No, Don’t……(嗯……不嘛,别……)——这该算“打左灯向右转”了。

凡是当局真正不能容忍的东西,一露头就会很快被打下去。能够存在下来的,一定是没有被当局当成洪水猛兽要立即全力消灭的。能够长期存在而且过得很滋润的,则必定是得到当局实际欣赏的,不管其表面姿态如何。

“主流精英” 主张搞“多党制”、“民主社会主义”、公开从根本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阶级斗争,否定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宣传“共产党非法”。对此有关当局顶多拐弯抹角轻描淡写地异议一下,从来不认真驳斥。这就跟那又卖炕又赖帐的骚婆娘说“嗯……不嘛,别……”的意思差不多:表面上是说“不”,实际是半推半就,故作姿态的调情作戏而已,并不当真反对这些主张,否则早就会发出诸如“不行!把你的臭爪子从我身上拿开!”之类的严厉警告了——所以说这也是一种“打左灯向右转”。正因为有如此后盾,所以“主流精英”们才能那么臭还那么得意,“笑骂任人笑骂,缺德我自为之”。

北京和重庆的地方当局对“偷袭拆迁”的态度显然跟蒋介石的“我不知道”、“我没有批准过”之类“能做不能说”的手法差不多。如果当真绝不赞同,绝不容忍,岂有不雷厉风行大张旗鼓严厉追究全力破案之理?怎么会对破案如此不急不慌不疼不痒表个态就完事,却只忙着拼命表白如何处理“善后”?(重庆:“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找好过渡房源组织住户搬迁,并将在近期启动这29户人家的居住安置工作,力争年内能入住”。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区域内寻找合适周转房,现场的3户均已入住政府安置的周转房……”)

从有关当局对“主流精英”种种谬论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们是真反对还是半推半就“打左灯向右转”。从北京和重庆对破获偷袭拆房案件的急迫程度可以看出他们是当真还是在作戏“能做不能说”。中国的事,光看表面的官样文章是不行的。不看实际内容,不看实际效果,不联系方方面面全面分析,就一定分不清当真还是作戏,就一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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