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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柏林:必须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

火烧 2007-04-30 00:00:00 三农关注 1029
文章指出农村信用社长期戴着合作金融帽子,实则为伪合作金融,阻碍真正合作金融发展。呼吁摘掉帽子,推动合作金融制度重建,发展农民组织化,建立以合作金融为基础的农村金融体系。

必须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

姜柏林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戴着合作金融的帽子,标明自己是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实质并不是,是戴着合作金融帽子的伪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戴着合作金融的帽子,抑制了真正农户互助合作金融的开展,真的合作金融倒成为政策约束发展的组织了。我们用了十年时间(1996至2006)年改造农村信用社走合作制,但他们不想真正还权于农,还要通过戴上合作金融的帽子来享受国家对农民的政策,这不仅影响了国家金融改革,更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我们现在清楚的知道,农村信用社是不可能改造成什么合作制金融组织了,那么就下点决心和鼓起勇气正视这个现实吧,到了必须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的时候了。

  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是我们实事求是正视现实的反映,我们不能“此地无银三百两”,改革需要正确的判断做引导,不能“自欺”其人也!

  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是其多年梦寐以求的愿景,农村信用社戴着合作金融的帽子,其自身是受罪反映,应给其松绑,让其自由也!

  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的帽子,真正的合作金融制度重建才能提到国家政策决策上来,才能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建立起以合作金融基础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市场,否则农村信用社霸占合作金融牌子,国家也不好办也!

  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让其恢复本来属性和面貌,才能会诊出得了什么病,需要用什么药,良医才好对症下药,否则会害了自己误了名医名名声也!

  摘掉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帽子,是制定合作金融法的前提要求。合作金融法要体现合作金融制度特征,体现成员入股组成、成员控制和服务成员要求,不能不伦不类,把猫当成虎。通过立法规定合作金融本质属性,符合要求的才可注册登记,否则就是其他组织类型,这一点我们不能效仿会计师直转“注册会计师”,这也是农村信用社可能盼立法保护最后被立法所归避的组织了。这就是农村信用社伪合作金融的终结也!

发展农村金融须推进农民组织化

姜柏林

  昨天我看了南方农村报一篇报道(见本报4月12日6版《服务农民,可以微利甚至不盈利》),广东农村信用社专门召开了专家会议研究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后,农信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看后深有感触。

  如何筑池引水,这是一个金融问题,也是市场问题。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不仅没有引水,相反却加速了高地的水往低处流。农村金融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也制约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出现两难发展问题。

  这次研讨会,我仍然没有看到筑池引水,即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办法。有专家指出:农村金融问题与农民组织化问题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的理解就是破解农村金融问题需从提高农民组织化入手,反之提高农民组织化需要从发展金融组织着眼。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广东农村金融发展还是能够提供一点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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