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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人三厂2003年改制纪实

火烧 2007-04-22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本文记录北人三厂2003年改制过程,重点分析员工安置政策、搬迁调整争议及劳动法执行问题,揭示改制中职工知情权缺失与政策模糊性,反映国企改革现实困境。

北人三厂2003年改制纪实

  最近,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视的一次访谈节目中说:“国企改革是世界性难题,但在中国进展较快”作为国企改革的亲历者听了李主任的谈话心中颇为感慨。是的,“进展较快”但须知这个较快是建立在一个什么样的基础之上,政治家、改革家实在不可不察。故将北人三厂的改制加以记述,也算反映一些社情民意。

  1.“规定”下发     2003.10.16

  2003年下半年,三厂开始有改制的传闻,但人们将信将疑,很多人并未当回事,因为三年前也吹过这么一阵风,但后来也未见任何动静。

  10月16日临近下班时,分厂负责人带回了一个(单张纸北人分公司)2003.5号文即其中有这样的规定:

  1.员工接到被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每延期一个工作日,减1000元奖励。”

  2.“待公司搬迁调整后,将严格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人员安置分流不再享受此次分流优惠政策。”

  3 .这次工作的“有关事项”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

  4. 本办法由北人股份单张纸胶印机制造分公司2003年职代会审议。单张纸胶印机制造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本办法掐头去尾,用了三页的文字,所有文字可谓处心积虑,如把搬迁,调整混为一谈,而且调整一词,听着也很耳生,上个世纪六十代八字方针中有“调整”一词,真的久违了,如今又“调整”成什么样?

  搬迁?现在看来,这完全是一个概念的故意混淆,什么是搬有些迁,北京第一机床厂原在大北窑,整个厂都被搬往别处另建新厂,北开原在朝阳区关东店也是整个厂

  被拆了迁往亦庄,这叫搬迁。但北人三厂并未发生一平米的拆迁,这叫什么搬迁?单张纸分公司大部分车间从通州搬到亦庄,这叫搬家,就像老百姓的搬家一样,从此处迁往彼处,房子是不能拆的,不同的是厂子这个家当大一些。

  把搬家说成是搬迁是为了“名正言顺”规定中开宗名义:适用的就是[2002]京经劳动51号《关于作好搬迁企业员工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时销售科的翟女士就公开强烈地向“改制小组”领导要求出示51号文给职工一个知情权,(将此要求打印成文字散发)对此领导当然不须理会,不予理会,我相信这个51号文如果工人群众知道了,肯定对领导的工作不利。“民可使田之。不可使知之”。老子在二千五百年在《道德经》中说过的话,在21世纪的中国仍被一些领导们在实际工作中奉为圭阜,或曰潜规则指不能明说,但却在现实生活中奉为行为准则,这也使人想起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说过的话,(大意)“中国的事情,复杂就复杂在许多事情能说不能作,许多事情能作不能说”笔者今天也是把有些人能作的事情说出来,这当然也就多少有了触犯社会禁忌的味道。

  这个规定对解除合同的员工保持高压的态势,“10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奖励3000元,延期一天,减少一千元”。“调整结束后,将严格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拟行”。这个有关规定是“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发给本人一年工资一年,一般工人一年挣不了二万,但工龄至少十年以上,敦轻敦重,一望而知!“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才是众多工人们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乖乖地签字的根本原因,至于思想政治工作云云,那不过是一种“语言惯性”属于能说不能作的的一类。说纯属谎言也可以,从始至终,末见有一人给普通工人作过一句思想工作。改制大员们坐小轿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忙得很,那有那么多闲功夫。

  2.职代会预备会   10月20日左右/职代会   10。25日

     三、四天之后,召集职工代表开会,就那个规定议议,10月25日被郭轩说成是预备会。在这个预备会上,职工代表群情激愤,有人说:“干部买断,我们就买断,他们怎么不买,让我们买断也行,给我一年国企老总挣的工资就行。”还有年近五十岁的代表则算开了经济帐,买断以后,交完三险,每月合500多元。

  笔者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也曾当过一届“职工代表”印象不过是开会举手之类,如今的代表确实比过去敢说话了,尤其在涉及自身利益时,人们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确实比过去加强了一些。当领导的都是政治精英,岂能看不到这一点,对此他们是早有防备。“本办法——由职代会审议”是无须职代会表决的。这是对众多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的粗暴侵犯,请看有关职工代表权利的规定:

  1。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职代会条例第三章第14条。)

  2.职工代表大会对厂长(经理)等行政负责人所作工作报告和提交大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以后,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p27页 职工代表须知,下同)

  3.职工代表对企业改制方案有审察同意或否决权。(P44)

  为了慎重起见,笔者在2005年大年三十(2月8日),特意走访了集团公司工会,及党委副书记,均很明确地肯定了北人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的表决权。并且在最近一、二年内末作过有关条例的任何变动。

  一个赢利企业,也末发生搬迁,但他们偏要以搬迁,调整为名,同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他们也知道这是很说不过去的,只有混淆视听、欺瞒、改。(取消职工代表表决权)。

  问题: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了政绩,北人唯独动了一个三厂,似乎也谈不上政绩,为了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这一点也颇让人生疑,因为有事实证明他们对企业利润甚至企业的兴衰的关心实在令人不敢恭唯(详见“国退民进详解,谁为腐败埋单”一文),利益驱动?这方面的传闻确有一些如说有的干部在效益极佳的改制单位悄悄入股,但谁也拿不出证据,但对此谁也别急于下结论,时间会说明一切真相。

  据了解,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2003年北人末被上级列入计划之内,所以2003年的北人三厂之动动的颇为可疑,事后,很多人都说:“希里胡塗就给咱们办了”。

  10月25日,三厂召开了三厂历史时间最短,首次无须职工代表表决的“职代会”,并由此形惯例,以后领导想干什么在会上一说,然后散会,无须通过。当今世界,民主的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但单张纸分公司的领导层就居然敢这样干,逆民主潮流而动,要说他们反潮流(本人公民意识较强,敢于维护自身权利,有人贬之,“反潮流”)我觉得倒很贴切。

   在10。25日的职代会上只有一人,人力资源部部长郭轩讲话,用了半小时左右,然后马上宣布散会,代表们从通县坐车去北人大酒店,往返也得二个多小时,但开了半小时的会就往回折腾,在车上代表们也是骂声一片。

  郭轩在10。25日讲话中说“市里局里也都非常关心北人此次的减员工作(有待证实)。同北汽摩、一机床、北开等兄弟单位进行了调研,并与有关部门及劳动政策专家进行了政策咨询及交换意见,前后修订14稿,才有了今天大家见到的这份文件,可以说这个规定的内容是相当严谨的,是符合国家与北京市关于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富余从员安置分流的政策要求的。”

  但正是这份自称“相当严谨的文件”将企业搬家与搬迁混为一谈。开恶劣风气之先,从此取消了职工代表的表决权。开没有表决权的代表大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会开什么劲呢?真是多此一举。

  污染扰民搬迁,说得多好听,事实却是仅半年之后就搬进了隶属北人集团的噪音扰民更重的两个企业,一个不得不安装降噪音的设备(原为库房,无噪声可言)。一个建有恒温车间六个高大排风设备日夜发了噪音和散发有害气体——氟利昂。

  违反重要程序的职代会,其合法性是应受到质疑的,有关责任人是应受到

  惩处的,如此,方能维护职代会的严肃性,如果怎么胡干都没事,职代会就成了摆设,并且对邪恶的容忍会促使更多的邪恶的产生。

  3.给各小单位开会    11。6。7。日解除合同   11。25日

  11月6日,7日,在会议室给各小单位分头开会,11月7日的下午,改制小组全体给我所在单位开的会,会上郭宁在开场白说“下星期三答疑会,有你说话的机会”各小单位的工人都有得到了这样的领导承诺。

  会上,郭轩又把在职代会的发言念了一遍,此时我认为应当抢着说话了,于是谈国有企业的四个职能,其中解决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是重要职能之一。(在不久前的央视访谈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现在中央企业现有1000万人,但实际上去掉300万人完全可以,但我们不能这么干,还得共同奔小康。”郭宁马上意识到这个话题对他们不利,马上打断了我的发言,“这个问题咱俩可以会后探讨”当领导的好处之一是可以有效的掌握会议的话题。

  宏观一点的话题他不许你讲,使我马上进入了微观话题,谈我自己,我已年过五十,没有技能,劳动力市场我也去了,像我这种情况找不着工作。现在你让我失业了,我怎么办?其他工人也是技能单一,属于没有本事之类。你让我们怎么办?郭宁说“你们接着干。”请记住这句领导的承诺,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而且是对我们全体,正因为有了这句话,原环保厂解除合同工人签字相当顺利。

  汽车队的会开的可就没有这么文雅了,有工人在会上对领导当面破口大骂:“***,你给我买断,我杀了你全家”。公然恫吓领导,并有5人拒绝在解除合同上签字,最后剩下2个人时,仍坚持了几个月。

  此事过一年多以后,2004。12。2北人富河园班车事件。(下面还要谈到)仍有人当面痛骂改制组主要负责人某某某。“***,你给我买断,我憋了一年多的气了。”

  骂人,一般来讲,当然是不文明的表现,是错误的,但也得看具体情况,如果骂得很多人拍手称快,我看倒可以称为一种勇气了。此时当领导的一方极高的工资拿着,又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去“改革”——砸穷人的饭碗,此时的工人们气愤不过,破口大骂,此事大有以暴易暴的味道,圣经有云:“你们所作的,都有是要得到报应的”

  过去的人们说起社会伦理秩序之混乱常喜欢说这么一名话:“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套用这句话,“北人三厂领导不像领导,老百姓不像老百姓”,一切以欺民愚民为能事的领导者当以此为鉴!“敬人者人恒敬之”凡是首先不尊重老百姓的领导,老百姓了犯不上去尊敬他!以后发生诸多事情愈加可以证明,这一点,下星期三转眼很快就到了,该开“答疑会”了,但到时连个领导的影子也见不着,有人在厂办附近转了几乎整整一天,也末见一个领导来,领导们公然食言,愚弄大众。

  星期四下午临下班时,仍无任何消息,此时我会同本车间四名工人前往厂办质问“答应好的答疑会领导为什么不开”?厂办主任赵耀明此时赶紧给郭宁手机打电话,但郭宁不作任何解释。很显然,他们是指导思想是:“和工人越少废话越好”!

  11月25日,发“解除劳动通知书”“某某某同志:因公司搬迁,机构调整决定与你自12月31日解除合同——如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仍末办理有关手续,——将档案户口转入所在街道办事处”。

  自2003年10月25日召开无须代表表决的“职代会”到11月25日发解除劳动合同书,共历时一个月,只给工人们一会一次,占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北人改制极重要的一步——解除劳动合同,鲁迅说过“捣鬼有效”诚哉斯言。

  4.改制,悄悄地进行

  临近2003年底,北人三厂迅速地完成了大概和二百名工人的解除劳动合同,随        后,2004年初,这二百人原所在单位:销售科、压力机、实业公司、环保厂也迅速地办理了民营营业执照,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国企变成民营的转变,这场改革静悄悄。

  对此,笔者曾前往国资委咨询,并与肖书记谈过,北人三厂这是改制这一点可以确信无疑。但时至今日,很多工人仍不知道这一点。

  明明是改制,却告诉职工是搬迁、调整,这里的重大区别是:搬迁给你经济补偿金,职工走人完事,而改制,就有一个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如2003。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1。批准制度,改制方案须有关部门批准。2。清产核资。3。财务审计。4。资产评估,其中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5。交易管理,公开信息,竟价转让,6。定价管理,含职工安置因素。7。转让价款管理。8。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9。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后的企业要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如果老百姓不知道此类信息,权力者操作起来就相当得心应手,典型的例子应算北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每月仅600—700元(不含三险)的低工资挤走了大部分职工,留下的、至于什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他才不管这一套呢,首善之区,权力者行事竟也敢如此肆无忌惮,说什么建设法治社会,实在有太长的路要走。

  工人们当然知道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须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之类,面对不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不是不生气,不想争,但他们不敢争,他们太贫穷了,他们实在唯恐连现在这几百元也挣不上。他们甚至连公开地说一句不满的话都不敢。改制之后静悄悄。但是在背后,人们没有不骂街的,说这个厂当头的不地道!老百姓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们毫不顾及普通工人的利益,将其视作无物!

  三厂改制,一言以蔽之。从始至终,都在违规操作。

  如改制中必有的清产核资阶段,他们是完全背着所有的工人们悄悄地进行的。时至今日,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人们仍不知本公司的设备是花多少钱买下来的,是由谁出的资,为什么以很优惠的价格卖给他,他享受了极为优惠的价格以后,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工人多长时间的安置及最低工资保障。

  经营者对此为什么长期秘而不宣,这实在有企图逃避义务之嫌。

  作为国有资产出售的委托人—北人集团,尤其是改制小组,对此负有监管的责任,以保障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他们什么也没说,监管者缺位,行政不作为。

  清产核资完全应该是一个公开的过程。既然走向市场经济,就更应处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处处严重背离此原则,另搞一套,不仅不配叫市场经济,还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如加剧贪富分化和社会不公,最后破坏社会稳定。

  还有职工入股问题,我在〈企业管理〉杂志上看到过专家设计的五种国企改制模式,每种模式都有职工入股。改制、绝不意味着极少数人一夜暴富。成为新的资本家(连资本家都不如)而广大工人群体下岗、失业或成为打工仔。改制应该是“职工虽然和母体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工作岗位不变,同时又成为改制单位的劳动者和股东,使他们增加了新的资本,“国退民进”么,民、大众、老百姓之谓也。

   在2005年2月8日,我和北人集团公司党委肖副书记谈改制“这个很大的话题”时,肖副书记也谈了这个观点,甚慰。

  但在北人三厂的改制中,什么职工入股,闻所末闻,不是你入不入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什么都是暗箱操作,悄悄地进行。

  结论

   “国退民进”改制是初始阶段,但在源头他们就把水弄脏了,使很多人都成了无产者,成了私有化的看客,你还想让他们不仇富,难呀!

  三厂的改制无视广大工人的利益,严重违规操作,原环保厂(现通华盛公司)的很多员工现在要求入股,通华盛的改制应推倒重来。

  我知道没有这样的先例,但可以从我们开始。

  黑格尔“只有现实的才是合理的”但一般人不会知道,黑格尔此处所用的“现实”属哲学用语,是有附加条件的,只有合乎理性的才是现实的,这样的现实的才是合理的。问题是三厂的改制远离了理性,而更多地暴露了人贪婪的本性。疯狂性,置一切规章制度而不顾。

  恩格斯对黑格尔的命题作了革命性的发挥“凡是不合理的都是要改变的”(大意)注意我们是有信仰有主义的,是应当付诸实践的。

  北人集团领导层鉴:迷信权力结恶果,三厂的改制之所以弄成这样,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干,盖源于对权力的迷信,但现在,麻烦来了,改制后遗症,国资委的意见,改制后的问题还是先找原来的公司。

  2004年12月2日,北人富河园班车事件:部分职工及家属从市内双井迁往通县北关居住,房管部门答应每天派往返班车,以利于孩子上学、退休工人看病,据说有文字约定,但在2004年底,有关部门擅自决定取消班车,在2004年12月2日,经最初的交涉无效以后,被激怒的退休工人们,涌向北人三厂,在班车上贴大字报,并阻止上班班车开动,致10辆班车晚点2小时,开出三厂厂区,一定程度的耽误了生产,造成经济损失。

  在此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后,班车马上恢复。

  建议;北人集团公司领导层应教育属下的干部们,照章办事,不可以胡来,否则会麻烦不断。

  两种存在重大原则性区别的改制(与国际接轨的说法是“私有化”)通过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者和员工全员持股,股票是开放的,自由流通的会导致以后出现有效能的所有者,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市场经济将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经理层所有,国有资产将变成少数人的私产。并且是封闭的,他们可任意处置的,扩大贫富悬殊,增加激化社会矛盾,与建设和谐社会“民主、协商、参与”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他们排斥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参与)

  北人三厂的改制目前搞的正是地地道道的“经理层所有”把工人完全排除出去的作法,在哪一个国家都是不行的,无论到哪说也是说不过去的。

  这种作法非改不可,我们要规范的改制,如此而足矣!

刘荣立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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