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的确定侵犯了学生的知情权
大学学费的确定侵犯了学生的知情权
康新贵 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学学费的数额,国家有最高限价的规定。
对于大学的支出项目,哪些项目应由学生进行分担?分担的比率是多少?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经费支出。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作出原则规定,在现阶段,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大学生一年的教育培养成本为1万元的话,大学学费应低于2500元/年。
根据上述规定,大学学费应当是可以计算控制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听说有哪个大学公布了本校的教育成本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和数额,并依此为依据计算本校的学费数额。
中国社会目前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又分化为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三个子阶层。①温饱型、贫困型劳动者目前的生活状况还较为困难,他们是社会的最底层。大学学费之高,以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对这些家庭来说,子女考上大学,不再是一件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是无奈与悲哀。
目前的大学学费是高还是低?是否超过了国家的最高限价?没有具体的计算过程,似乎说不清楚。本人曾根据一些材料作了个简单的计算,认为《大学学费应减少一半》②。从社会目前的普遍反映来看,公众——尤其是劳动者阶层认为是高了,然而置于其中的大学却似乎置身事外,是沉默如金?还是不屑一顾!
既然如此,大学生,尤其是大学生的家长们的知情权被无情的剥夺了。既然国家有规定,大学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那么大学就有义务向学生公布本校的教育成本和学费的计算过程。政府的物价局和大学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惊人的一致和相当的默契。没有听说过哪个批准大学学费的物价局公布过批准大学学费数额的依据是什么,甚至没有一个物价局公开声明由其批准的大学学费符合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的规定。一切都是高深莫测。完全符合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古训。
今年的高考即将如期举行,学子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而那些属于劳动者阶层——尤其是贫困型、温饱型阶层的家长们,有谁能理解他们的处境。祝愿天下劳动者阶层的学子们都能心想事成,祝愿他们都名落孙山。
中国目前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核心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此,那个《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算不算是法?谁能正确解答这个问题,必有重奖,报酬为RMB10000分整。本报酬的解释权归本人所有,敬请周知。
参考文献:
1.康新贵 《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劳动者阶层分析》 网络 (学说连线) 2005年12月15日;
2. 康新贵《大学学费应减少一半》 网络 (学说连线)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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