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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真的“重农轻商”么?

火烧 2007-03-28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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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真的“重农轻商”么?

杜车别

  第一节、对一些认为古代重农轻商观点的初步分析
  
  关于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问题,我们几乎在任何一篇有关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文章中可以看到。 大多是类似这种几乎众口一辞的论调: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农轻商的社会,中国的历朝历代都对商业的发展采取打击压制之能事,在中国古代,纵使商业有发展,那也是在官府的层层控制剥削之下,因此就算有商业繁荣也是畸形的虚假的繁荣。
  许多文章著作都描绘了这样一副恐怖可怕的情形:如曹三明“苛刻细密的刑律象一面罗网,工商业者动辄犯禁,本来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商品经济被死死禁锢在狭小的领域;残忍酷烈的法制又象一座牢笼,人民群众被关锁其间,没有丝毫的权力和人身自由。正由于这些缘故,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处于艰难竭蹶之中”[13]
  张国臣说“封建专制的统治基础完全依赖于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它完全可以抛弃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不需要为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去扶植它。相反,它为了保护自己的统治基础从一开始就反对财富的积累和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对于工商业采取限制和打击的政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在封建专制制度的严格控制和打击的夹缝中产生、发展的。因此决定了它一开始就不能象西方资本主义萌芽那样茁壮成长”[14]
  黄凤兰“完备的封建君主制度和重农抑商的经济意识,一定程度上禁锢了广大农村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忠君思想和重农思想的长期熏陶下,中国劳动人民安于天命,乐于闭塞的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轻视工商业,”[15]
  总而言之,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压制商业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不起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大部分人那里,中国自古以来重农抑商的观念大概已经成了一加一等于二那样显然的不言自明的事情。
  然而这样的看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呢?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不妨看一下曾兆祥著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轻商思想和抑商政策》[16]一书,这本书应该说比较系统地把认为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的那些事实和理由集中了一下。
  如果总结一下的话,曾兆祥大抵是从如下两个方面论证的。
  第一、 中国自古以来绵延不绝的重农轻商,重本抑末的思想言论。
  第二、 历朝历代的抑商的政策
  但是仔细考察一下就可以发现,从这两点来得出中国古代就是重农抑商的结论是很难成立的!
  
  ㈠、“重农轻商”思想是否能推出古代重农轻商的事实?
  首先,以第一点来说,尽管光列举出来的人物就有战国时代的商鞅、荀况、韩非子,西汉的晁错,东汉末年的王符,魏晋时期的傅玄等等,而唐宋明时期宣扬重农抑商、重本轻末思想的更是不乏其人。
  但是一方面就这些思想言论本身来说,这样的论证似乎恰得其反,中国历代宣扬重农抑商的思想从来没有断过,这个事实与其说是证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倒不如说证明中国古代大部分时间都是商重农轻的社会现实。思想言论总是要针对现实而发,如果中国社会是重农抑商已经成了事实,那么那些言论大概就成了无的放矢,没有意义可言的议论。比如这个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人人向雷锋学习,这意思是大部分人都离雷锋差的远,而并非是大部分人同雷锋一个境界了。同样,正是中国古代大部分的思想家文人学者所看到的社会现实是重商抑农,商重农轻,商业高度发展,农业相对萎缩,所以他们才一次又一次的提出宣扬要扬重农抑商,来扭转改变社会的趋向,但结果却不过是一次次又一次的徒劳而已。
  凡是提出重农抑商的那些思想家和文人,他们在提出他们的观点的时候都几乎列举了大量商重农轻的社会现实,应该说他们的记载是真实的,他们的议论主张并非是无的放矢的废话,而是紧密针对他们所处社会的真实现状。
  不妨列举几个有代表性的言论
  晁错的《论贵粟疏》中说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17]
  再看东汉的王符《潜夫论.浮侈第十二》
  “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今察洛阳,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18]
  很显然他们所描写的社会现实很难说是重农抑商,恰恰相反,是一个商重农轻,重商抑农的社会。
  更进一步的说,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考察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中国固然历来就不断有人提出要重农轻商,重本抑末。但与之相伴的还有连绵不绝的“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如果说重农轻商的言论往往针对的是商重农轻已经成为严重问题的一个社会。那么不与民争利的思想本身就作为一种政治原则甚至政治哲学规范约束统治者的行为,往往是统治者稍微有与民争利的倾向与主张,就被不与民争利的思想档了回去。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思想往往同不与民争利的思想是互补结合,而并非矛盾对立的关系
  根据钟祥财《论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19]一文,中国“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可谓渊远流长。
  早在周厉王(公元前877~前841年在位),大夫芮良夫对朝廷将要任用荣夷一事提出批评的时候,这种思想就已经相当明确!在芮良夫看来 “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他这里所反对的“专利”,很明显是反对任何个人包括国王在内垄断某个领域的经济利益。
  战国时的孟轲进一步阐述了这个思想。他在回答梁惠王“将有以利吾国乎”的询问时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日‘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很显然孟子这里所说的“何必曰利”是针对统治者、针对王而说的,意思是作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应该和普通人一样,把利成天挂在嘴边,如果政府和普通人民互相争夺利益,那么国家就危险了(“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而孟子是不反对普通百姓追求经济利益的,从他主张“制民之产”的思想倾向来看,就可以说明问题。
  到了西汉时期,司马迁的思想更加系统化条理化,他说:“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明确把政府和人民争夺经济利益当成是最下等的经济政策。如钟祥财所说,司马迁“这段话不仅构成了‘与民争利’一词的直接来源,而且给出了历代思想家对这种行为的基本价值判断”。
  董仲舒则是明确运用“不与民争利”这一术语的人。他把“不与民争利业”作为限制统治阶级政府成员的一个基本原则(另一举措是限田)。甚至把“不与民争利”的思想上升到自然秩序自然哲学的高度。他说:“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之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则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20]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大自然不会对谁有偏爱,给了一种生物以尖利的牙齿,就不给它以角,给了它翅膀就只让它有两条腿。接受了大的利益和好处,就不能再去接受小的利益好处。受大不得取小,这是和天一样的意志。显然这段还是针对统治者说的,意思是他们既然已经拥有了政治上的权力(受大者),就不应该再和普通人民争夺经济上的利益(不得取其小)
  所以董仲舒主张:“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写道:“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20]
  这里董仲舒把不与民争业,不与民争利上升到上天之理,天理的高度,并且认为,应该制定法律,把它作为制度固定下来。
  钟祥财说“在西汉始元六年(公元前8l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与民争利’首次作为官府参与经济事务的代名词而受到公开的谴责。作为国家经营工商业政策的批评者,贤良、文学指出:‘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为什么会发生‘与百姓争荐草,与商贾争市利’的情况呢?贤良、文学认为:‘无用之官,不急之作,服淫侈之变,无功而衣食县官者众,是以上不足而下困乏也。’”[19]
  以后历朝历代,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言论,可以说层出不穷。比如宋代的范仲淹说“天地之利,以养万民也,……有司与民争利,作为此制,皆非先王之法也。及以官贩之利,较其商旅,则增息非多,……尽使行商,以去苛刻之刑,以息运置之劳,以取长久之利””。[21]
  钟祥财还介绍了苏轼的观点。“苏轼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做法不以为然,认为‘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有违于藏富于民的古训。在他看来, ‘田畴辟,沟洫治,草木畅茂,鸟兽鱼鳖莫不各得其性者,此百工有司之事也,曾何足以累陛下。陛下操其要,治其本,恭其无为,而物莫不尽其理’。他强调政府与民间有不同的分工, ‘各有其分,不可乱也’,政府治理国家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因此不应该再去参与民间的经济活动, ‘责重者不可以不逸,不逸,则无以任天下之事,责轻者不可以不劳,不劳则无以逸夫责重者,二者譬如心之思虑于内,而手足之动作步趋于外也’。”[19]
  到了明代,类似论述也是遍地可见,比如钟祥财引用了明代吕坤的看法,但实际上如吕坤相同的看法一抓一大把,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很显然,中国传统思想中这种与重农思想结合的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和某些论者所谓的中国传统思想就是压制私人商业发展的观点是有本质性区别的。之所以许多人对这点忽略不顾,不能不说是某些人长期选择性失明导致的结果。
  
  ㈡、怎么看待所谓历朝历代的抑商政策
  这一点或许是更有实质意义,更被一些人津津乐道拿来作为证据。但如果考察一下实际情况,就可以发现事实远非一些人想象的那样。
  总的来说,所谓的抑商政策无非就是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 某些所谓的贱商轻商的命令规定;
  第二、 对富人进行强制迁移和强制剥夺财产的国家行为
  第三、 国家对私人商业的控制和管理。
  以第一点来说,最多被人引用的大概就是这个:汉高祖九年,诏令“贾人毋得衣锦綉綺縠絺紵罽,操兵,乘骑马”,还有明朝初年,朱元璋也曾有过类似规定。但把这样的规定拿来作为抑商的证据,是相当可笑的。难道限制商人穿什么衣服,就能起到限制商人势力发展的作用么?这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这许其说抑商贱商轻商的表现,不如说在抑商贱商轻商中无能为力,不如说商人势力的增长和地位的高大导致统治者不得不制定这种自我安慰自我欺骗的政策。如果这样一种完全流于形式表面的政策真能发生什么实际的效力,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即便曾兆祥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主要是统治阶级内部醉心于经商牟利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趋利爱钱的风气不可抑制的发展,贱商令逐渐徒具空文”[16]
  更何况根据《“编户齐民论”的剖析 》一文的分析“此令发布于高帝八年,其背景是经过秦末大乱,楚汉相争,国家贫弱,“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但另一方面“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耀”(《史记•平準书》),故汉高帝运用政治手段压抑经济势力,不是把贾人贬为贱民。何况公元前199年这道诏令并不能影响到十几年前秦朝末的贾人。相反的,战国至秦,商贾的身份地位绝对不低,且不论吕不韦、乌氏倮、巴寡妇清等特例,一个商业极其发达的时代,从事商业者大概不可能是贱民身份的人吧?”[22]
  还有常拿来做论据就是“汉武帝时,复规定:‘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 不过从一些人一贯的逻辑来看,这样一个法令也很难和抑商联系起来。因为许多人一贯的观点是商人购买土地,转化为地主,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以此观点来看,这个限制商人购买土地的法令,似乎不但不是抑商,相反应该是有利于商业发展的。
  至于第二点,强制迁移和财产的强制剥夺,应该说确实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举措了。但是否就可以拿来当成中国古代抑商的证据呢?事实上也很难这么来说。我们不妨来看看曾兆祥列举的一些事实。“秦始皇初灭六国,曾命令天下豪富十二万户迁徙到关中新区,即咸阳。一部分到巴蜀。被迁的大都是领主残余和富商大贾”“汉高祖就位以后,采取就类似措施,迁移齐楚五个大族人入关中”[16]p80。当然后面还有明太祖也曾经实施过类似的移民政策。
  对这些事实应该怎么看,首先这种移民政策,很难说就是抑商的表现。事实上它对地主的打击似乎远比对商人的打击要大的多。作为商人来讲,本身就有一定流动性,这样的移民措施对他们的影响并不会太大,而地主则不一样,一旦移民,原来田土宅地就完全丧失,损失更大。
  其次即便它真的对商人造成影响和冲击,但把这些例子当成中国古代抑商的证据,也是很牵强的,因为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里,总共也不过就能找出这么两三个例子,完全是某个时代个别的案例,所造成的影响都局限在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根本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用这些个别的短时间内的例子来概括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未免是有些以偏概全了。
  再说第三点,也就是国家对私人商业的控制和管理。但拿这一点来作为中国古代政府实行抑商政策的理由显得更为牵强。首先中国古代,政府官方对私人商业控制和管理的程度是否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严重厉害,这是很成问题的。至少现在已经有许多研究表明事实可能是正好相反的。比如黄仁宇对明代财政的研究就表明明代的时候政府对私人商业的控制是相当的无力和软弱的,在很多情况下都接近于放任自流。至于以前朝代,国家对私人经济的控制可能确实比明朝强一些,但那些政策在中国历史上是否具有某些人所说的那么大的意义,那么深远的影响,是否比起西方近代时期政府的控制更加厉害,也是一个问题。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进一步的分析,让我们对重农抑商的概念理解本身就产生了困惑,按照一种方式的理解,政府对私人商业的控制本身恰恰是重商的表现,而非抑商。
  通过上面这三点的初步分析,显然我们说认为中国历朝历代实行的就是抑商政策,这样的论断是缺乏充分的理由和根据的。尤其对最后一点的分析就更告诉我们,在重农抑商的概念本身没有得到澄清的情况下,空洞的谈论中国古代究竟是否实行重农抑商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只会让人头脑更加混乱而已。
  所以我们下面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澄清概念!
  
  第二节、对重农抑商概念的澄清
  ㈠、对“重农抑商”不同意义上的理解以及使用上的混乱
  事实上,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例的分析,以及相关阅读相关学者的论述,我们就发现,光是在判定某一历史时期实行的某项政策主张是否属于抑商的问题上,就远非想象的简单。
  首先一个困难,便是概念使用上的混乱,许多人都是望文生义的理解重农抑商的概念,这不能说错;还有一些人则是同西方的重农主义重商主义联系起来理解这个概念,这也不能说错,但是当不加说明的同时运用这两种理解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混乱,对同一事实竟然会产生截然相反的判断。更何况即便同样是望文生义,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理解。
  如果我们真正想把问题讨论清楚,就有必要把所有这些不同的理解都一一列举出来,并加以分析
  对重农抑商最直观的理解就是重视农业,抑制商业。看起来确实是很简单的意思,但是在这里,歧义便已经出现。
  重视农业有两种方式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重视农业的发展,那自然就是国家采取措施给农业的发展创造种种有利的条件,另一种却是重视对农业的搜刮盘剥,那就很显然不能促进农业的发展,反而压制农业的发展。这是完全相反的理解了。
  抑制商业同样有两种方式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抑制商业发展本身,那就是国家给商业的自由发展制造种种不利条件,加强对商业的控制管理的力度,加重商业税收;第二种理解却是抑制对商业的重视程度,那就是减少削弱对国家对商业的管理控制,减少商业的税收,不与民争利,隐含的是对商业放任自由发展的意味,这又是两种完全相反的理解。
  我所说的这两种理解并非是凭空虚构出来的,却恰恰是大量的中国学者实际运用这个概念的写照。所以我们往往看见相反的经济事实却可以被这些学者归纳为相同的结论。对多数坚持认为中国是重农抑商的国家的学者来说,当国家实行轻徭薄赋,使民休息的政策时,这被称为重农,而当国家征收苛捐杂税,对农民极尽盘剥之能事的时候,这依然是被称为重农。当国家对商业加强管理和控制,加重税收的时候,这被称为抑商,而当国家完全放任商业的自由发展,对商业税收不重视的时候,这依然被称为抑商。显然在这样的条件下,无论中国古代的真实情形如何,总之是不可避免的被扣上重农轻商,重本抑末的帽子。
  而对少数力图另立新说的学者而言,则从完全相反的方向上玩弄这种概念游戏,于是这样以来,中国古代又是任何情形下都成为重商的国家了
  事实上,主流的学者面对具体的历史事实进行分析的时候,他们采用这种对概念游移变换的办法,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把中国古代说成是实行重农轻商,重本抑末,而当他们可以暂时离开事实,单纯的用结论来分析问题的时候,他们所说的重农轻商,重本抑末又就大多是重视农业发展,压制商业发展的意思,以此来说明中国社会为何发展缓慢,为何难以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如果仅仅是这样,问题还比较简单,我们所需要做的只是澄清概念,然后用统一的概念统一的标准来分析辩驳就可以了。但是麻烦的是在另外一些人的著作里,我们却可以看见另一种奇异的情形,一方面他们也坚持认为中国古代大部分时候都是重农抑商,可另一方面他们又把一些原来被公认为抑商的事例作为重商的例子来谈论。
  这样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困扰,我们究竟按谁的标准来分析和辩驳呢,似乎陷入了两难境地,批驳掉了一方的观点,就又掉入了另一方的陷阱。此所谓的抑商就是彼所谓的重商,而此所谓的重商又是彼所谓的抑商。更令人困惑的是,许多学者在讨论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引入了西方重农主义重商主义的概念进行分析,但这种引入却又是完全把西方重农重商的价值评判标准抛在一边不管的情况下进行的,显然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使事情变的更加混乱。
  
  ㈡、一个例子:西汉桑弘羊究竟是重商还是抑商?
  为了把这个问题分析透彻,分析清楚,我们有必要集中精力对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进行分析,如果能够把这个案例分析清楚,那么我们多少能从杂乱无章的纷争中理出一个头绪来。
  这个案例就是西汉时期,汉武帝任命桑弘羊管理财政,采举的一系列措施,以及相伴而生的争论(这些争论都记载在《盐铁论》)。根据曾兆祥记载“桑弘羊制定了一系列重大的经济财政政策,如榷估、均输、平准”,此外还有改革币制,告缗等政策。长期以来对这些政策究竟属于重商还是抑商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我们逐个来看这些政策究竟是什么?
  所谓榷估就是官府的专营专卖制度,具体说就是对某些重要商品如盐、铁(以后的宋朝还包括茶)进行官府垄断的生产经营贸易。“当时在全国设有盐官三十五处,铁官四十八处,并大多任用原来各地的盐铁富商为吏”,而其目的就是让国家“独占盐铁之利”[16]p91
  所谓均输平准,本质上也就是国家利用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的调整控制。
  均输是把原来上贡给国家的物品,改换成等值的各地特产,不再直接交给国家,而是交给当地均输官,再由均输官“或运向缺货价贵的外地销售,或运往京师,……这样辗转灌输做买卖取利。官府主要是把征收的物品去贩卖,即大部分是不要钱的买卖”
  平准则是“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也就是说由国家建立“大型批发储存商业,……贯彻贱取贵出的经营原则”“占领批发市场” ,限制排斥“从事批发、囤积的大中商人”,从而起到平抑物价,调剂市场的作用。
  改革币制:汉初的时候,国家放任私人铸币,而到了汉武帝时期“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采纳桑弘羊建议,采取废除一切旧钱,由国家统一铸造货币,彻底进行整顿:“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这种新铸的钱,称为三官钱,亦称上林钱,后世称为五铢钱。五铢钱的重量与实际重量相等,规格相同,质量较好,成本较高,使私铸者无利可图,从而杜绝了汉初以来民间私铸金钱的流弊,结束了汉初以来币制紊乱的状况。从此以后,全国货币统由政府铸造,币制归于统一。”[23]
  告缗:这个政策实质是严厉打击工商业者偷税漏税的行为。《史记•平准书》记载:“诸贾人未作、贳贷、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者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界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民,敢犯令,没入田僮。”
  也就是说所有的工商业者,高利贷者,都必须向国家申报自己的财产数量,并根据这个数量纳税,如有隐瞒不报或少报者,一旦被告发,就会遭受严厉惩罚,没收家产,同时还规定商人和他的家属不能占有土地。
  这项政策执行的结果是“‘中家(中等以上商人)大抵皆遇告’,由当时以严酷著称的御史中丞杜周负责审理全国告缗案件。凡是遇告的人很少有得到平反的。实行算缗、告缗的结果,‘得民财产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按照最直观最通常的看法,也是大多数学者通常的看法,实行这些政策当然是典型的抑商的表现,因为很明显这些政策大大加强了国家对商业的管制,而且很明显也压制了商业的自由发展,这不是抑商又是什么,而推行这些政策的桑弘羊也当仁不让的应该是重农抑商的代表人物。
  然而还有许多学者却恰恰持有相反的看法,认为这些政策不但不是抑商的表现,相反是重商的表现,桑弘羊也是重商的代表人物。这些看法是不是故意为了标新立异而产生的胡说八道呢?不是的,让我们来看看理由!
  从《盐铁论》的记载来看,桑弘羊和与他辩论的文学贤良之间,桑弘羊那一方的言论似乎才是高度重视商业,而反对他的一方则是口口声声我们耳熟能详的重视农业,重本轻末的观点,我们不妨引用《盐铁论》中的记载
  本议第一:
  “惟始元六年,有诏书使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语。问民间所疾苦。文学对曰:“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广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夫文繁则质衰,末盛则本亏。末修则民淫,本修则民悫。民悫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
  文学贤良们的观点是要“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也就是他们的观点是站在农本商末,进本退末的基点之上的,而这样的观点正是某些学者大抨击特抨击的所谓中国自古以来就重农轻商的可恶传统
  与之对应的桑弘羊的观点是什么呢
  “大夫曰:‘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故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调缓急。罢之,不便也。’”
  这样的观点则显然是把商业提到与农业同样重要的地位,按照曾兆祥的说法,“这里,却是从根本上驳斥了传统的‘本末’观。……提出应‘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对农工商的社会分工作用加以肯定,对三业予以一视同仁的看待,并指出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影响的辨证关系,所以实质上是一种本末并举的新观点”
  桑弘羊还引用管子的话说“管子云:‘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器械不备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楠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絺纻,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是以先帝建铁官以赡农用,开均输以足民财;盐、铁、均输,万民所戴仰而取给者,罢之,不便也。”
  此外按照曾兆祥所说,“桑弘羊甚至从根本上否认农业为本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而鼓吹起经商致富”。桑弘羊的观点是“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之冲,跨街衢之路也。故物丰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也。”。
   “这种把货币同物质财富等同起来的观点,是桑弘羊重商思想的必然推衍。因为商业媒介商品交换的目的就是增殖货币,把从流通领域中获取的的增殖货币看成是财富的化身是很自然的事。这时描写金钱拜物教的《钱神论》虽未问世,这种崇拜货币财富的思想已经诞生了。所以,桑弘羊不止一次将经商致富与富国当作一回事,声称:‘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致也。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16]p
  由以上引用可以看出,把桑弘羊的思想称为重商主义的思想的确是有充分的理由,在他和文学贤良们辩论的过程,从里到外都透着浓重的重商气味,而他的对立面的观点才是重农轻商重本抑末的思想。但令一些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抱重商思想的人推行的政策却反而是加强对私人商业的控制管理,甚至抑制商业自由发展的政策;而持有重农思想的文学贤良们主张的政策似乎反而更有利于商业的自由发展?这是不是一种奇怪的悖论呢?
  这一点我们在盐铁论记载的这一段针锋相对的辩论中似乎可以看的更明显,我们不妨引用如下(《盐铁论 ◎水旱第三十六》 )
  贤良曰:“农,天下之大业也,铁器,民之大用也。器用便利,则用力少而得作多,农夫乐事劝功。用不具,则田畴荒,谷不殖,用力鲜,功自半。器便与不便,其功相什而倍也。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民用钝弊,割草不痛,是以农夫作剧,得获者少,百姓苦之矣。”
  大夫曰:“卒徒工匠,以县官日作公事,财用饶,器用备。家人合会,褊于日而勤于用,铁力不销炼,坚柔不和。故有司请总盐、铁,一其用,平其贾,以便百姓公私。虽虞、夏之为治,不易于此。吏明其教,工致其事,则刚柔和,器用便。此则百姓何苦?而农夫何疾?”
  贤良曰:“卒徒工匠!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器和利而中用。今县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卒徒烦而力作不尽。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挽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币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更繇省约,县官以徒复作,缮治道桥,诸发民便之。今总其原,壹其贾,器多坚坚,善恶无所择。吏数不在,器难得。家人不能多储,多储则镇生。弃膏腴之日,远市田器,则后良时。盐、铁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櫌淡食。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繇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民不离畦亩,而足乎田器,工人不斩伐而足乎材木,陶冶不耕田而足乎粟米,百姓各得其便,而上无事焉。是以王者务本不作末,去炫耀,除雕琢,湛民以礼,示民以朴,是以百姓务本而不营于末”
  曾兆祥对这一段话的解释是“反对盐铁官营的儒士们说:农业是天下的大业,农用器具是否合用得力,关系极大。好的农具,劳动效率高,农民乐于耕作;否则,花力气大,功效低,……现在官造的铁器,都只顾完成官府规定的人物,大都造的笨重的大家伙,而不管品种规格质量是否合乎民用,甚至钝弊到了‘割草不痛’的地步。是以农民劳苦累而少收获,”,而桑弘羊反驳说“官府指挥工匠卒徒进行大规模生产,有雄厚的资金,完善的设备,比家户经营生产制造的质量要好,价格公平划一”。贤良文学又反驳说“盐铁官营以前,盐和五谷同价,现在官盐价高,有的穷人卖不起只好淡食。过去私家制造农具,努力提高质量,质量不好不合用的不敢拿上市集去卖。买卖又做的灵活,农事忙时甚至送到田头,可以用钱买,可以用谷换,还可以以旧换新或赊销。农民买农具一点也不误工。现在官府早的铁器质量又差,品种又少,而且买时好坏不准选择。老百姓上门去买,要跑老远的路,还常碰到官吏不在,难得买到,花去的是黄金般宝贵的时间。至于铁骑价格,由于生产铁骑的卒徒是强迫征来干活的,‘烦而力不尽’,所以成本费用高,官价贵。贫苦农民只好木耕手耨。不仅如此,铁官完不成任务时,还强迫农民去帮忙白干活,卖不掉时又强迫摊买。”
  这一场争论,简直完全如现代对国有化和私有化利弊之间的辩论,只不过发生在两千年以前罢了。
  令一些人感到头疼的地方也正在于此,按照他们通常的观点,反对盐铁官营的儒士,他们明显是鼓吹让私人的商业生产活动有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那么应该算作重商一派,但偏偏这些儒士又口口声声的农本商末,口口声声的缩小商业的作用。而竭力鼓吹商业重要性,认为商业活动本身就创造财富的桑弘羊,却又偏偏竭力要推行商业国有化的政策,竭力要加强对私人商业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这种理论和政策的矛盾,似乎无法调和。这导致许多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学者,本身也似乎出现了精神分裂。他们在抨击中国重农轻商的传统的时候,不得不把反对桑弘羊的那些儒士的农本商末的言论拿过来做靶子,破口大骂,猛烈批判,以此作为中国落后停滞之根深蒂固的心理传统文化渊源的根据,然而一旦涉及到实际的政策层面,他们却又不得不站到他们刚才还在批判大骂,视为保守和落后的儒士贤良文学的一边,对桑弘羊执行的政策口诛笔伐竭力声讨起来。
  
  ㈢、西方近代重商主义重农主义概念的引入
  然而当我们者把目光转向西方近代的重农主义重商主义的经济理论经济学流派的时候,却愕然发现,原来所有的这些分裂矛盾,居然全是庸人自扰,自寻烦恼。只要稍微去除一点偏见,就不得不承认,在中国古代的重农思想和重商思想同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崛起,资本主义古典经济学形成时期的重农重商思想之间实在有太多的类似,引入西方重农重商主义的概念来考察中国古代的重农重商思想,就可以使得原本似乎矛盾分裂的地方,霍然消失,让人有眼前一亮,茅塞顿开的感觉,这样的诱惑是无法抵挡的。
  我们这里就首先对西方近代的重商主义重农主义的经济流派,做一个大致的介绍,看看和中国的重商重农思想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有多少相似又有多少区别
  根据《近代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一书的介绍“重商主义产生于16世纪,……全盛时代是16世纪和17世纪,到了 17世纪下半期,重商主义体系开始解体”[24]p2
  “重商主义没有把他们的见解作为一个完整的经济学体系加以阐述,只是一些政论家、企业家、商人共同的经济思想,不是出于某个人的独创。他们的著作都是以专题、小册子的形式发表的。但是,他们的见解和观点是互相联系的,他们对于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财富的性质、源泉及获取财富的途径、条件和手段等,有一套相当完整的观点。”[24]p10
  这套观点是什么呢?
  “第一、财富的性质是金银。”
  “第二、财富的来源是流通”
  “第三、多卖少买,保持贸易顺差”
  “第四、生产是创造财富的前提:”
  “第五、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是保障财富增长的重要手段。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干涉经济是天经地义的。……国家必须管制国民经济活动。不仅管理贸易和生产,甚至琐碎事务,国家都有法律规定。”[24]p10-p12
  不妨介绍一些重商主义的一些重要代表人物,首先是马林斯(1586-1641),英国人,他“既是一个政府官吏,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主要的观点是支持政府对货币的管制,禁止金银块出口。强调公共财富只有管理得法的国家才能保障可靠性和协调性,并把这个任务寄托在国家身上”[24]p16
  再介绍一个法国的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 柯尔培尔(J.B.Colbert 1619-1683),他“出生于商人家庭,曾任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是法国重商主义的实践家”。他在担任财政大臣的二十多年中,“实行了一整套重商主义政策,给法国经济以重大影响”。为了实现重商主义的目标,他才采取了如下政策:“第一,采取各种办法鼓励本国工业发展”,另外采取管制办法,增强对外竞争能力,“管理条例规定的很细,违反者严厉惩罚“。第二,“强调官办手工工场的重要性,大力发展‘王家手工工场’。据统计,在他当政二十多年中,大型的‘王家手工工场’从68个增加到113个。由此造成法国商业资本和封建王朝的关系极其密切”。第三,“完全忽视农业,柯尔培尔认为,要使法国工业品有竞争力,必须降低成本”,从而必须降低粮价。“这种重商抑农的政策,给农业以巨大的破坏”。[24]p26-27
  介绍完了重商主义,再来看重农主义是怎么一回事情
  “重农主义是法国资本主义成长阶段上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学派,它的理论体系形成于18世纪下半叶。……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重农主义的先驱者布阿吉尔贝尔,在批判重商主义政策时就提出农业占首要地位的观点,主张经济自由和竞争,强调农业的繁荣是一切财富的必要基础和来源。……久居法国的英国学者康替龙则试图进一步使重农的经济思想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到了十八世纪中叶,逐步形成了通过振兴农业来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的创始人是魁奈,他创立了一套完整的重农主义学说,形成了以他为领袖的有纲领有组织的独立团体。”[24]p69
  我们来看一些重农主义代表人物的观点。首先是布阿吉尔贝尔,他认为“富裕通常不过是土地的产物”,农业生产是财富的真正源泉,是一切财富的必要基础。他坚决反对重商主义金银即财富的观点,严厉斥责重商主义的金银拜物教,指出这种将“金银当作财富和幸福生活的唯一的源泉是一个严重错误的学说”。《近代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一书评论说“他对货币的起源及其流通手段的特点和作用有一定程度的正确理解。并且断定财富来自农业生产,把自己经济研究的重心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而正是这种转变,标志着近代经济科学在法国的开端”。[24]p71-72
  “布阿吉尔贝尔反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他认为,人们的经济活动‘只有大自然而绝不是政府能够恰如其分的加以必要的整顿’。他要求法国统治者放弃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停止对自然采取十分粗暴的行为’。在布阿吉尔贝尔看来,实行自由竟争就是按照自然规律办事,用他的话说‘大自然是酷爱自由的’,无须政府的人为干预,只要取消一切限制,在充分自由竞争的条件下,社会经济本身就会自行趋于平衡和协调”。[24]p74
  再看看魁奈的经济理论,魁奈继承和发展了布阿吉尔贝尔的自然秩序学说。根据自然秩序的理论,重农学派把财产、安全、自由归结为构成社会秩序的三个要素,而政府的唯一任务就是保障国民的财产、安全和自由,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然权利,重农学派强烈要求政府放弃对国民经济生活的一切干涉和限制。魁奈认为,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生产财富,在《谷物论》中他说“土地之所以是财富,只因为土地生产物是满足人类的需要所必要的,使这种财富成为财富的根源,实质就是需要。因此在有肥沃土地的王国,则人口愈多,它的财富也愈多”。他一再强调,不要把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同被衡量的财富混同起来,也不要把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的循环同被衡量的财富的再生产混同起来,他认为:“决定国家财富的多少的并不是货币财富的多少”,而是决定于每年再生产的财富是否丰富”。[24]p78-81
  关于重农主义在西方经济学发展历史上的地位,《近代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一书说“18世纪中叶形成的法国重农学派最早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近代经济学的真正鼻祖。”[24]p100
  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的评价问题,秦晖有一段话“不仅当时的农民、乃至当时的许多启蒙思想家都曾看好它(指重农主义),就连后来以反对‘自由竞争’著名的社会主义导师马克思,在谈到经济思想史时也对魁奈的这种‘自由重农主义’评价很高,而对主张国家管制的‘重商主义’却没有好话。”[6]。应该说这句话还是比较符合事实的,在资本主义经济思想发展的历史上,重农主义获得的评价较高,而对重商主义的好评却并不多。
  就拿西方资本主义古典经济学的祖宗英国的亚当.斯密而论,他的思想明显受到重农主义的影响更大,甚至他的经济学说的哲学基础“自然秩序”论,都和重农学派一脉相传。在亚当.斯密《国富论》的第四篇“论证经济学体系”,分析评价各种经济学说和政策主张的时候,“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指责是严厉而有力的,因为它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斯密信仰自然秩序和主张自由放任方面与重农主义有相同之处”,因此“书中对重农主义的批评较为婉转”[24]p106-p107
  我们回过头来看中国西汉时期盐铁论中反映的重农与重商思想,可以发现和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崛起时期的重农重商思想却是存在惊人的相似。比如作为重商代表人物的桑弘羊,首先他的思想基础和西方的重商主义一样,都是高度重视商业的作用,把商业提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甚至把经商致富和富国当作一回事情:“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致也。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
  其次他和西方的重商主义一样,都把货币本身当作财富。
  再次,和西方的重商主义一样,桑弘羊也是高度重视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和干预。从榷、均输、平准到改革币值,告缗等无一不体现其对经济控制干预的思想。
  再看桑弘羊的反对派,文学贤良们的重农思想,可以发现在基本的思想要点,同西方的重农主义又几乎是如出一辙。首先都是特别重视农业的作用,土地的作用,认为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是财富的源泉,而商业从属于农业,并不能真正创造财富,充其量只能转移财富而已。其次又都主张国家不应该对经济进行干预,国家不应该与民争利,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都应该让私人来进行,国家的干预只会破坏平衡,降低经济的效率。
  这些观点的相似,并非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是两个社会发展到相同的阶段是必然会产生相似的思想争鸣的表现。思想的相似正说明社会的相似。通过对照西方的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我们就发现,原来所认为中国的重商重农思想那些分裂和矛盾的地方,比如重商派反而推行对商业进行管理控制的政策,而重农派反而主张国家放弃对工商业的干预,主张放任自由的发展,原来都是理所当然的,本来就应该是这样,正因为重商,所以才会强调对商业的管制,正因为重农所以才主张经济的自然发展,国家不与民争利。
  
  ㈣、传统观点在重农抑商问题上自相矛盾的理论错误
  由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引入西方的重农重商概念来考察中国本土的重农重商思想,而不再采用那种直观的,望文生义的理解方式,能够直截爽快的解决过去研究中产生的那些暧昧难明,矛盾不解的地方
  但是,这对那些传统的中国学者来说还是是相当困难的,在他们看来把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崛起时期的重农理论,重商理论拿来和中国的重农重商思想做类比,这近乎于大逆不道,因为西方重农思想也好,重商思想也好,都是资本主义崛起时期发生,都是说明西方的进步和文明,而中国古代的重农思想从来就是作为反动落后保守的标志,是让中国停滞不前,陷入落后深渊的罪人,不要说去和西方的重农思想去做类比,想一想都是违背天条,等于犯罪的行为。
  这里曾兆祥的一段话是有相当的代表性,我们不妨引用一下“中国的重农思想家们从各方面强调农业的作用,认为农业是创造物质财富和货币财富的唯一源泉,进而认为只有土地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认为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是最最重要的事业,也是国力的后盾。这些观点看起来似乎跟西欧的重农主义(或重农学派)学说十分相似,但是实质上却是完全不同的。这并不在于上述论点中有哪些是正确的,哪些不正确,而是在于,西欧十八世纪的重农学派,‘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第一个系统的理解’,是批着封建外衣的资本主义思想,他们所鼓吹的理想农业,实质是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大大农业,而中国的重农思想,从先秦时期诞生形成,一直到尔后二千多年,都是彻头彻尾的封建思想体系,它所主张重视的农业,是地主制经济的农业。对于土地私有权和封建剥削关系的确认和对封建剥削对象小农经济的讴歌,是中国封建重农思想的基本特征。换言之,中国的‘重本’,是重的作为封建剥削基础的农业土地关系”
  也就是不管中国的重农思想实际内容如何,先不管三七二十一,给它扣上一定封建主义的帽子,落实它落后保守的罪行,如此这般,便可以心安理得,得胜回朝了。
  但是这样的做法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甚至连他们自己也无法欺骗,,所以尽管受到严重思想障碍的束缚,但个别学者还是忍不住明里暗里用西方的重农主义概念重商主义概念来考察中国古代的重农重商问题。如钟祥财所说
  “对西汉时期国家直接经营工商业的政策,20世纪50年代我国历史学界的看法比较一致,即认定它是对民间商人利益的一种攫取。但在稍后出版的中国经济思想史论著中,这类看法受到非议。如胡寄窗指出:‘桑弘羊的经济政策不仅不是抑商政策,且是封建地主经济前期暂时抬头的重商倾向。在盐铁会议上,针锋相对的经济观点很多,而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重商思想与重农思想的对立,二是干涉的经济政策与自由的经济政策的对立。这两个对立,还可归结为一个核心的理论问题,那就是重商理论与重农理论的对立。因为重商理论总是坚持干涉政策,而重农思想总是倾向于自由政策的。这两种矛盾的理论的阶级基础,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显然前者(指桑弘羊——引者注)是反映商人阶级的观点,尤其是富商大贾的观点,后者(指桑弘羊的批评者——引者注)是反映地主阶级,尤其是大地主的观点。’他还说:‘桑弘羊的重商理论即使在他自己还煊赫一时的时候,由于与封建经济的支配思想不能相容,自始即遭受到各方面的围攻和蔑视。在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中,桑弘羊所推行的经济政策也曾不时被采用,但要注意,到那时这些措施不是以其重商理论为基础,除少数外,大都蜕变为封建国家的纯财政剥削手段了。’”[19]
  
  很明显,胡寄窗这里判别重商和重农的标准,完全就是采用西方重商重农主义里面的概念。但问题是他引入了西方的概念标准,但却没有引入西方的评价标准,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中,重商主义被视为落后保守有害的政策,而重农主义却是有助于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主张,甚至其本身就是资本主义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核心思想是一脉相传的。而到了胡寄窗那里,判别标准,他是采用西方的:桑弘羊是重商理论,而桑弘羊的反对派则是重农理论;但评价标准,却还是中国的传统想当然的那套,重商思想是进步的,是反封建的,所以是受到压制和摧残的;而重农主义则是落后的,保守的,是反映地主阶级的观点,为封建主义服务的,所以是受到统治阶级扶持的。
  很显然他这种判断标准和评价标准的割裂,导致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正如钟祥财质问的那样:“以上分析把某种政策理论与阶级性联系在一起,但由此得出的结论既不能解释西汉的历史事实(既然与封建经济的支配思想不相容,为什么又能成为武帝的主要经济政策?),又未能说明这一政策思想的演变原因(是何种因素导致了桑弘羊经济政策中的重商理论基础在后代的缺失?为什么不能说国家干预政策本来就具有财政剥削的动因呢?)。”[19]
  但在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相当清楚的看到在一些中国学者身上普遍存在的思维特征了,在他们那里,对重农轻商这个概念做如何理解并不重要,对某一个具体的历史活动是否属于重农轻商的判断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坚持认为第一中国自古以来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重农轻商的国家,第二重农轻商是保守落后反动顽固的标志,是中国之所以陷入停滞,并在近代落后于西方的原因。
  所以桑弘羊推行的政策究竟是重农重商并不重要,无论得出什么结论,都不妨碍他们认为中国古代是一个重农轻商的社会的结论。如果认为桑弘羊是重商主义的代表,那么他们的说法就是:“桑弘羊的重商理论即使在他自己还煊赫一时的时候,由于与封建经济的支配思想不能相容,自始即遭受到各方面的围攻和蔑视。在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中,桑弘羊所推行的经济政策也曾不时被采用,但要注意,到那时这些措施不是以其重商理论为基础,除少数外,大都蜕变为封建国家的纯财政剥削手段了。”[25]
  也即桑弘羊是重商的,但当时他就遭受攻击,以后的朝代,他的政策就更没有被继承,而是被歪曲了,蜕变了,所以中国还是一个重农轻商的社会。
  如果把桑弘羊看成是抑商典型,结论自然就更加简单明了。比如傅筑夫的看法就很有代表性:“由桑弘羊负责推行的禁榷制度,在中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因为它给商品经济一个致命的打击,从此把商品经济正常发展的道路完全堵塞了。又由于它在财政上是成功的,给后世历代王朝解决财政困难树立了一个成功样板,故一直为历代王朝所踵行,并不断地变本加厉,以扩大禁榷的范围和规模”,“有利的工商业收归官营后,私营企业固然是被扼杀了,但是官营企业并没有成功……事实上也不可能成功。”[26]这样的说法其实质是只要不动脑筋说以后的朝代继承了桑弘羊的政策,就证明了他想要证明的东西!
  正是在这种不顾事实如何,只是把历史扭曲阉割成用了维护自己既定的偏见的材料的心态之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可笑的情形,理论上批判的对象始终是中国的重农主义的言论,而用来作为批判对象的抑商的实例却几乎都是和重农主义对立的国家控制管理商业的重商主义的政策。
  似乎在许多人的脑海里,既然已经坐定落实了中国自古以来重农轻商的罪名,那么剩下就只需要如何编制网罗罪状,至于如何自相矛盾,如何歪曲历史,那却是全然不顾的。
  ㈤、一些学者对传统抑商说法的修改以及仍旧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这种简单粗暴的把中国古代社会不加分析说成是重农抑商的社会(自然,这里所谓的重农抑商还是那种传统字面理解上的意义),即便在现在,也没有太大的市场,事实上这样的说法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古代社会商业高度发达繁荣的社会现实。所以,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精巧的说法,即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抑商的社会,但是这里的抑商,并非指抑制笼统意义上的商业,而是特指抑制私人商业,对于官方扶植的商业,则是不抑制的。具体的论述可见袁林《中国古代“抑商”政策研究的几个问题》,他说“抑商”,就字面而言,是“抑制商业”,“即国家抑制商业的政策,许多论著也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抑商”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讨论。不过,作为中国古代经济政策的‘抑商’,与一般意义的‘抑制商业’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它应当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专有词汇来看待。……笔者曾就中国古代抑商政策内涵做过探讨,认为其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抑制私人商业的发展,一方面,保护和发展国营商业。”[27]
  袁林还具体列举,他所定义的这种抑商的具体表现,他说“抑制私人商业方面,有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措施:从商鞅‘事末利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秦始皇‘谪戍’‘贾人’(《汉书•晁错传》),西汉令‘贾人毋得衣锦绣……操兵、乘骑马’(《汉书•高帝纪下》),‘无得名田’(《汉书•食货志下》),‘不得任宦为吏’(《史记•平准书》),一直到明代‘禁商贩’、‘服用貂裘’(《明史•舆服志三》)。有经济方面的措施:从商鞅‘重关市之赋’(《商君书•垦令》),汉初商贾算赋加倍,直到明清名目繁多的商税,从秦始皇‘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史记•秦始皇本纪》),汉武帝‘算缗告缗’,直到明清各级政府对商人多种方式的勒索和掠夺。”
  “保护和发展国营商业方面,政策主要有三:一是实行专卖制度。从商鞅‘壹山泽’(《商君书•垦令》),汉代盐铁官营,直到清代的盐茶等专卖;二是发展官商。由国家占领大宗货物或特殊货物市场,排挤私商,攫取商利,从商鞅控制粮食贸易,‘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商君书•垦令》),汉代的‘均输平准’,直到明清形形色色的官商机构;三是国家垄断货币铸造权。从而将这一领域的利益全部收归国家,从秦始皇铸半两(注:秦国家垄断铸币,参见秦简《封诊式》:‘爰书:某里士伍甲、乙缚诣男子丙、丁及新钱百一十钱、镕二合,告曰:‘丙盗铸此钱,丁佐铸。甲、乙捕索其室而得此钱、镕,来诣之。’《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52页。)、汉武帝铸五铢开始,铸币权就一直控制在中央政府手中。可见,中国古代的抑商政策从来都不是对商业活动本身的抑制,它仅仅抑制私商,而绝不抑制官商,相反却予以保护,促使其发展,并同时作为抑制私商的一种手段。”
  很显然,袁林是对抑商这个概念做了新的解释,而经过他解释之后的“抑商”,其实就类似于近代西方的重商主义。这样一方面似乎照顾了历史的事实,另一方面又维持了认为中国是抑商社会的传统看法。应该说这样的观点还是颇有说服力的,甚至一些明目张胆反对中国古代社会是抑商社会的作者也认同这种认为中国古代官商占据主导地位控制地位,私人商业被极大程度抑制的说法。比如《抑商质疑——兼论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文的作者陈长华虽然彻底驳斥了抑商的说法,但事实也是认为私人商业受到抑制,官营商业是起到主导控制作用,他在文章开头就说“中国历代的统治者大都重商。搞商业官营,与其说是抑商,倒不如说是重商”[28]。分歧点不在于事实,而似乎仅仅在于名词使用上的不同,把同样的一件事情给予不同的名字而已。
  而这种说法似乎也仅仅是对传统说法的修正而非颠覆,既然私人商业还是受到压制,那么把扶持官营商业当成是抑商还是重商,也并非那么重要了。而在某些固守原有观念的人来说,似乎把这种说法看成是对传统说法的修正还不觉得满意,在他们看来,这种说法不但不是对传统说法的修正,相反是对传统说法的加强。重要的是依然能证明中国正常的经济发展被所谓的封建统治者摧残压制,只有病态畸形的经济发展,所以不能走向资本主义,这样就够了。
  在这一方面表现的最露骨的大概就是王家范了。他的《中国历史通论》写的倒是挺生动活泼的,但可以看出他没有多少自己的思想,多是把别人的观点,东裁减一个片段,西裁减一个片段,然后支离破碎七零八落的拼凑在一起,再加上自己那点悲天悯人的感慨,如此这般也就算一本学术著作了。只可惜,他对别人的东西似乎也是生吞活咽没有消化干净,所以前后矛盾,气络不贯是很明显的。这里也不详细评说,且来看他的这段话吧。
  “无论商鞅还是汉武帝,他们都是站在富国强兵的‘国家主义’立场,推出‘重本抑末’,亦即后来说的‘重农抑商’政策。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里,它一直成为大一统帝国的基本国策。保护小农经济,抑制商品经济,再加上手工业商业的官营,便成为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基本格局和发展定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打击民间工商业的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工商业的直接控制,实施官营或专卖,以增加国家财政。稍后陈长华君有《抑商质疑——兼论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文,对先秦以来背景、形式各不相同,名为‘抑商’、实为‘重商’的史实作了较为详细的考辩和解析。他得出的结论:中国历代统治者实际上大多重商,搞官商结合,与其说是抑商,倒不如说是重商。两位对抑商与官商相联,一体两面的揭露上,可谓不谋而合”[29]
  前面还是中国传统是重农抑商的老点,紧接着又突然毫无过渡的转到陈长华的观点,这样一种歪曲别人观点的手法,确实是令人哭笑不得。我估计他大概根本没有把陈长华的文章看完,只看了前面的部分,便洋洋得意,其实在陈长华那里重商就是重商,根本不存在什么对官商结合的揭露问题,而且陈长华也只是把商业官营作为重商的表现之一,他没有认为中国历代一直如此,相反,明确地说“自南宋以下,统治阶级对私人商业资本很少加以压抑”,并把这也作为重商的证据来谈论。王家范这里所谓的不谋而合,恐怕只能说是他自己自作多情了。
  即便是真的把中国所谓的抑商理解成抑制私人商业,扶持官商的袁林,他看法和王家范之间也有很大的区别。在袁林看来,中国社会是否停滞或发展和中国是否抑商之间并没有太大的联系,他说“有人将中国历史上的诸多现象与古代“抑商”联系了起来,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长期停滞、资本主义发生较晚、甚至专制主义政治制度长期持续,都与此有密切关系。即使我们按照一些人的意见,把‘抑商’看做‘抑制商业’,那么,是否不“抑商”就不会发生这些现象呢?历史无法假设,回答这一问题必然成为无据之谈,但可以换一种提法,商业是否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可以无条件地推动社会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甚至导致民主政治呢?答案恐怕未必。”[27]
  甚至私人商业资本的独立发展本身是一个社会落后的表现,而并非进步的表现,他引用马克思的话说“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
  袁林还说“既然中国古代的‘抑商’只是‘抑私商’,并不是‘抑制商业’,只是国家从私商那里夺取商利,那么关于‘抑商’政策合理与否的各种见解就都变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为从社会生产角度来看,就总体和长时间来观察,“抑商”也好,不“抑商”也好,对生产实现环节之一的交换并无根本性影响,因此对中国古代社会生产的实现并无根本性影响。从社会生产关系角度看,则因为中国古代的商业并没有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并不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资本主义性质,它只是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抑商’也好,不‘抑商’也好,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也没有什么大的影响。”[27]
  袁林所谓的“中国古代的商业并没有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并不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资本主义性质”,这一点当然是错误的,但他很明显并不王家范那样把什么官商勾结,把国家从私商那里夺取商利当成什么阻碍社会进步发展的罪恶,决定性因素,这一点却是值得赞扬的。
  事实上正如他所说,商业并没有这样神奇的力量,中国最终陷入停滞与落后的深渊,应该到别的地方去找,将其归咎于什么重农抑商,国家对私人商业的压制,根本就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㈥、对中国古代究竟重农还是重商一个全面的回答
  到这里我们可以试图最后回答一下中国古代究竟是重商还是重农,王家范等人所说的中国历代国家对商业的严厉控制以及官商勾结导致私人商业没有发展空间的说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实?
  如果按照西方的重农重商的概念看,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都是实行的重农主义,也即第一、重视农业的发展,第二、国家采取自由主义放任的经济政策,对经济运行不进行过多的干预和控制。只有极少数的时间,才采取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上高度重视商业,并且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力度。
  如果按照中国学术界传统对重农抑商望文生义的理解来看,中国大部分时间都是重商抑农,少部分时间是重商也重农,极少数的时间是重农抑商。
  至于那种把国家对经济的严密控制视为中国历史的主流的看法则是没有根据,经不起考辩的。
  汉武帝时期,桑弘羊的政策确实可以算的上国家对经济的严密控制,但是这些政策更多的带有因为战争需要而产生战时经济政策,并不具有长期性。而即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旦处于战争状态,也会加强国家对商业对经济的控制力度,这几乎是必然的事情,把这作为中国历史的主流,岂非荒诞
  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有些政策如“告缗”,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极端的个例,以后几乎再也找不出类似的事情(或许朱元璋的惩贪可以看成类似),曾兆祥也承认在这以后再“无这种突出事件”。象有些论者不顾事实,不动脑筋得把汉武帝的这个事件列举一下,然后就说以后个朝代都延续了这样的政策,可以说就完全是背离事实的胡说八道了。
  还有些政策,比如榷估(盐铁专卖),后来的朝代也确实继承了,但过高估计这些政策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影响力度是完全不适当的。首先作为一个国家必须对经济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否则这个国家根本无法存在,所以对某些生产领域实行国有专卖政策,本身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无可厚非,事实上,任何国家都都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经济由国家控制,即使是现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例外,国家完全放弃对经济的控制,只能是自取灭亡。某些人看见中国古代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就大呼小叫,实在是神经过敏。若从程度上说,实际中国古代对国家对经济的控制程度是相当轻的。不必说法律条令上没有规定的经济领域,即便是国家规定的那部分应该由政府控制的经济领域,也往往不到位。事实上正如陈支平所说
  “……中央政府的财政经不起些微的变故,很快出现入不敷出的困境。试看宋、明历朝,国家财政用于社会公益的开支并不突出,而一遇到一些局部战争,国家财政的危机马上显现出来。这种捉襟见肘的财政困境,是与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辽阔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极不相衬的,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中央集权制,实际上无法对于全国的‘经济’实行有效的专制”[30]
  这种财政困境本身就说明国家对经济的控制程度是相当轻的,就拿明代来说,国家对私人工商业的控制可以说几乎等于没有。
  所以从整体上来说,中国大部分时间是重农不抑商,农业固然受到重视,但商业也并没有受到抑制,私人工商业一直有充分发展的空间。
  如果说从理论上,一直有鄙视商业轻视商业的倾向,但事实上这本身就是由于商业发展,农业萎缩导致的思想反弹。由于中国历代的重农主义者往往又都鼓吹不与民争利,在经济上主张国家不对经济进行控制干预,所以私人商业的发展真正受到抑制其实很少。相反正如王家范转引孙达人的观点“从现代经济科学来看,随着小农经济的兴起,必将引发商品经济迅速兴起;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小农经济的分解,造成贫富对立的加深。”[29]
  在中国历来占据统治的重农思想影响的结果反而是商业的高度发展,而农业却往往随着一个朝代统治时间的加长而不断趋于相对萎缩,这才是真实的情形。
  关于重农抑商的问题涉及明代的还要加以格外详细的论述,这里就先放一下。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研究大部分人都把焦点对在明代以后,而我们关注的重点也是在明代,所以对明代所谓的重农抑商问题,上层建筑的压制作用问题,还会加以格外详细的论述,主要有海禁问题,矿税问题,官僚队伍问题,商品经济性质问题,这里就不再加以详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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