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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多少生命换取社会进步

火烧 2009-12-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反思用公民生命换取社会进步的代价,呼吁法治文明与公平正义,探讨如何避免更多悲剧发生。
   看到国务院组织专家研究“拆迁条例”的修改问题,大家可能都会为唐福珍女士没有白死而感到庆幸。她用她最惨烈的行动,和北京市另一例自焚阻拆的续篇,共同书写着新中国法治文明进步折的最悲壮的篇章。
  而在唐福珍之前,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用悲壮和惨烈换取的社会进步
  ——孙中界用血淋淋的断指,为“钓鱼式执法”画上句号;
  ——张海超用剖开着的胸腔,给民工职业病确认撕开口子;
  ——数十万做手术的儿童肾,把不良商和渎职官送上法庭;
  ——上万豆腐校舍的受害者,将幸存者的安全进行了加固;
  ——孙志刚用活鲜鲜的生命,替更多的弱者结束收容恶梦;
  ……他们不幸成为社会进步似乎必不可少的牺牲;
  ……我们有幸享受他们牺牲带给我们的难得幸运。
  悲哀在于:难道他们的牺牲真的是走向文明进步所必须交付的代价么?
  ——如果是,我们难道能够把这样的时代称为盛世?
  ——如果是,我们又能够让哪些同胞继续付出代价?
  ——如果不是,那么这一切悲壮和惨烈是如何发生?
  ——如果不是,谁又来保证这一切不会再继续发生!
  该回答的人们,请不要再继续忽悠和自欺欺人了!
  试问现代文明之中,凭什么还要用公民生命换取一些他们早该得到的进步?
  试问究竟还需要多少生命,才能让我们的盛世走向公平正义的法治文明?
  这个已经被问过无数次的问题,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个不再特别的答案……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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