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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罪魁伏法  四路“神仙”咋整?

火烧 2009-11-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三鹿集团破产及张玉军、耿金平伏法后,文章指出需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质量、职工意识及执法部门责任,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了死刑。(燕赵都市报消息)

       两声枪响,结束了两条被金钱熏黑了的罪恶生命,也以此告慰那些因毒奶而失去生命的稚嫩生灵!还躁动的奶业市场一片宁静。

       “三鹿集团”破产了,张玉军、耿金平伏法了,“三鹿”事件就这样可以划句号了吗?我认为不能,因为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尤其是下面的四路“神仙”更需要思考。

        首先是政府的企业管理部门。今后如何为企业保驾护航?这是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实实在在地深入到企业,替他们发现问题,为他们解决问题。从局部着手,为社会着想,而不应该只为追求微观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宏观的社会效益。

        二是企业高管。今后如何把住产品质量关?维护自己的品牌优势,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作为企业高管,要维护企业利益,首先应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而不应该萝卜快了不洗泥。

        三是企业职工,今后如何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质检、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以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为己任,而不应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鈡。

        四是政府有关执法监督部门。今后如何尽到监督责任?质量监督检验、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等部门是企业产品流向社会的把关人,这些部门应兢兢业业地行使依法监督权,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后,该叫停的叫停,该召回的召回,而不应该占着茅坑不拉屎或者是徇私枉法。

       四路“神仙”把握四方通道,把握好了的话,第二个“三鹿”就不会出现,把握不好,第三个“三鹿”也可能出现!到时候,破产的企业可能更多,枪口下的声音可能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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