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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作广告时的角色还是演员

火烧 2009-11-2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侯耀华因出演违法广告引发争议,探讨演员在广告中的角色定位,强调演员不应为广告内容负责,呼吁关注广告制作方责任,提出演员作广告时的角色仍是演员。

演员作广告时的角色还是演员  

辛华  

近日在网上注意到了侯耀华的一些负面讯息,他一连气地出演了10条违法广告,遭遇到网民的一顿猛拍。甚至天津的一个市民还把他告到了法院,幸亏只是“一个”,倘若有万分之一的中国人也这样搞的话,侯哥可就惨了,不仅奈于分身乏术,难免一律处在缺席状态,而且那13万个败诉所负担的诉讼费,也够他喝一壶了。当然,侯哥不傻,他很快进行了公开道歉,但网民并不想就此放手,又纷纷指责他的道歉道得不真诚。无奈,他索性窜上央视为自己喊话:“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侯哥虽然不傻,但这次却很笨,他不明白演员其实只会演戏,不会广告,拿广告说事儿,只能自寻没趣。这不,他的这番辩解又被网民视为对公众的挑衅,遭遇了网上更加猛烈的一波讨伐。  

其实,侯耀华只要什么也不说,就没事了。过不了几天,新的热点就会把他在网上冲淡。就像当年倪萍邓婕们陷入三鹿奶粉代言门一样,开始也是炮声隆隆,但她们采用缄口策略,结果过不多时,就消停了。当然,期间也有为他们主持一下公道的,我当时就写过一篇《倪萍们是三鹿集团的外人》。倪萍们只是演艺人才,不是奶粉专家,不是诸葛马前课,怎会查清或预知奶粉有毒。“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最具价值品牌”、“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等,这200多顶铁帽子,不都是国家党政机关和公权部门颁发给三鹿奶粉的吗?说句不中听的话,倪萍们自己家孩子喝的奶粉,极有可能就是三鹿牌子的。  

如果侯耀华不甘寂寞,不想缩头,非要辩出个一二三来,那么他只要说出这样一句话——演员作广告时的角色还是演员,保不齐,也就没事儿了。  

如果网民质问侯耀华,根据什么接演那些广告的,他完全可以说,我的根据是电视台审批并播出了这些广告。电视台是政府的喉舌,我不相信政府还相信谁啊?  

如果网民质问侯耀华该不该挨板子,他也可以说,该!谁让我拿了假广告的钱了呢。但也不该看我有点名气,就把板子都拍在我一个人的屁股上吧?那些广告的脚本不是我写的,那些广告不是我审批的,也不是我传播的。要说打屁屁,他们也都该打,而且都该打的比我重,不会是不敢打吧。打个比方,一部电影经过审批公映了,人们评论演员的台词时,只会提到他说的好不好,表情对不对,不会指责他的胡说八道,因为台词的内容与演员无关。演员拍影视时的角色就是演员,出演广告时的角色还是演员,不能拿演员当做出品人制片人导演编剧来说事儿吧?说到底,最该挨板子的是那些整假广告的黑心厂商,怎么说来说去把他们给漏了?不说他们坑了多少善良的消费者,单说坑我吧,这回可是坑的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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