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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越狱犯刘宏不宜动用武警围捕

火烧 2009-11-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文章指出刘宏越狱不宜动用武警围捕,强调应区别对待不同越狱案件,避免矛盾激化。建议恢复狱警追捕,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体现对越狱犯的合理处置方式。

孙金栋  

   

湖南常德市德山监狱重刑犯刘宏越狱, 11月17日 的潇湘晨报新闻说,抓捕行动中共动用狱警武警200多人,将方圆 五公里 左右的两个山头团团围住。笔者认为,动用武警围捕越狱犯刘宏的决策是错误的。  

   

据本人曾在某省劳改局从事过10年劳改管理的实践分析,刘宏越狱逃跑与呼市二监不久前发生的越狱逃跑,至少有四点不同:  

   

其一,越狱逃跑的体制不同。德山监狱与工厂混居一院,犯人与社会工人同室作业,是在错误管理体制下趁隙翻墙越狱。而呼市二监是在体制完善、管理松懈下,集团性强行越狱逃跑。  

   

其二,越狱逃跑的性质不同。德山监狱罪犯刘宏越狱逃跑,单身只影,为逃避狱警管制,并未伤及他人。而呼市二监四名罪犯密谋已久,在杀害狱警、打伤阻拦的门卫之后,强行负案集团性越狱。  

   

其三,越狱逃犯重刑的程度不同。德山监狱刘宏因盗窃获刑,曾因脱逃被加刑至20年。虽属重刑犯,但他的再次脱逃,原因不明,如属思念亲人、期望自由等常规理由,就应在上次脱逃后早有教育防范措施,避免屡抓屡逃。而呼市越狱四名逃犯刑期已重至无期、直至死缓。  

   

其四,越狱逃犯的危害不同。德山监狱刘宏越狱赤手空拳,而呼市越狱逃犯中持有自制凶器,有的身着牺牲狱警的警服,他的集团性和凶残性,每时每刻危害着社会。  

   

根据这些不同之处,每逢罪犯越狱逃跑,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冷静处置,而且罪犯越狱逃跑,是各省经常发生的情况。随意动用武警,荷枪实弹,只会使矛盾激化。湖南暂停狱警武警联合围捕的做法是正确的。( 11月19日 大洋网)  

   

笔者建议,恢复追捕逃犯刘宏,只动用狱警徒手携防身戒具,而不动力武警持枪武装围捕。同时,强化公开宣传攻势,如刘宏能自动返回,可以视其越狱动因从轻处罚。  

   

新闻链接:  

1、狱警武警围捕新闻:  

http://nv.qianlong.com/33530/2009/11/18/[email protected]  

2、暂停围捕刘宏新闻:  

http://news.cqnews.net/gn/gndt/200911/t20091119_37938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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