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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力:于无声处听惊雷——评《何先生哲学札记》

火烧 2009-11-17 00:00:00 思潮碰撞 1029
文章评析《何先生哲学札记》,探讨意识形态、学术、科学与真理的关系,强调实事求是的重要性,反思改革进程中的教条主义倾向,体现现实主义哲学的深度与批判性。

于无声处听惊雷——评《何先生哲学札记》

作者:冲击力

这篇哲学札记《关于意识形态、学术、科学和真理》,虽不是正式的哲学论文,却很能体现何先生思想的风格。他试图用更通俗、更实事求是,也更有现实感的语言将一些根本性的问题点透。这其中很多新意,不但是对于当今思想界,也是对何先生自己的哲学思想而言。路漫漫对贴的评论是“振聋发聩”,这是恰如其分的。在我看来,更像是无声处听惊雷;当然,对无心之人,是无声,对有心之人,是惊雷。

何先生一直推崇的是黑格尔的哲学,那是一种“圆圈型”自周转的大一统理念哲学,这种哲学宣称掌握了终极真理,包涵一切,也封闭了一切,甚至于这种特性本身也成为这种哲学的目的,有时不惜牵强;但何先生此札记,显然没有拘泥于此,而是表现出更多的开明性,如关于真理问题的论述显然不同于黑格尔。应该说,这很大一部分是他对真实社会生活的有感而发,因而更具现实主义的睿智。这种睿智似乎并不同于哲学思维,甚至在某些时候是对哲学的超越。好的哲学可以令人深刻,令人智慧,但坏的哲学也可以令人偏执,令人弱智,并且好坏并没有绝对界限,极易越界,因此坏哲学的情况似乎更多一点,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如果更广义地理解哲学,那么何先生也会同意这“错觉”,因为他毕竟是当代学界主流的叛逆者。

哲学的确过瘾,可以纵马驰骋、追根究底,但也确实令人畏惧,那是终将要把现实解剖,把自我解剖,一不小心,哪一刀走叉,剖解了就可能无法回复,或者完全走样,那岂不惨哉。语言是工具,却往往也是障碍,更别提思维自身有多少陷阱,理性哪有那么容易,它本身也哪有那么可靠。所以,实事求是,始终是知识的指南。何先生一路思考中国的改革进程,改革虽由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而发,但实事求是言之易而行之难,这是何先生的由衷之叹,他发现改革精神越来越脱离实事求是原则而感染了新的教条主义迷信,教条主义者自命理性、科学与真理,还有普世价值,毫不客气地要为中国改革炮制纯粹的完美的模型。何先生则与之苦苦相争。这篇哲学札记,显然也渗透着这种背景,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一、关于意识形态

何先生特别对意识形态与学术、科学进行了区分,这种区分是意义重大的。这是基于历史的教训。

何先生说:“许多人分不清意识形态与科学和学术的区别。这是有历史渊源的。毛时代发动批红楼学术、批海瑞罢官等学术和艺术作品,把学术分歧通过意识形态斗争转变为国家政治斗争,实际是泛意识形态化。但后毛时代走了另一极端,国家一度放弃制作意识形态,放弃意识形态管理,非意识形态化也使国家陷入困境。”

首先,意识形态是有立场的。

顾名思义,所谓意识形态就是人的主观意识的具体“形态”,诸如立场、方向,也就是价值和信仰。这些形态是意识必有的,更是必须的,必须有具体的形态维持意识自身的存在和运行。个人、群体和国家都有、并且需要意识形态。何先生说:“社会可以没有学术没有科学,但是绝对不能没有意识形态”,“没有意识形态的引导,一个社会就迷了路”。因为,人终归是主观的意识主体,因此意识形态涉及并且解决人的终极的精神需求和目的问题。相对而言,学术、科学更多从属的是技术性和工具性,学术、科学为意识形态提供知识支持,服务和强化于意识形态,实际就是工具服务于目的。学术、科学分为自然领域和人文领域,前者是自然科学,后者是社会科学。科学也属于学术,但更强调其知识效力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特别体现在自然科学领域。而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群体的学术,由于人类群体的运动本身带着人的主观目的,本身就不完全是客观的,因此对于它的知识也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的那种客观性和普遍性,因此也很难成为科学。社会科学与是意识形态密不可分的,同时在一定意识形态立场的基础上又要尽力追求客观性;这是应该合理统一的,也就是在特定立场和目的之下,探知环境,探求实现目的的路径和手段。目的主观,而手段必须具有客观效力,因为主观目的终究要实现为客观成果。

其次,意识形态的立场需要选择。

虽然任何个人和国家必定有其现成的意识形态,但是这种意识形态并不一定就适合这个人和这个国家的生存发展的利益,尽管意识形态本身就包涵着特定的目的,但这个目的并不一定符合主体生存发展这个更终极的目的,两个层次的目的可能脱节,甚至互相背离。这种现象并非不可想象,而是比比皆是,这个问题始终困扰和威胁着不同个人和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意识形态本身又成为一个需要设计制定的工具,以便服务于主体生存发展的目的。何先生说:“应当以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为准绳”。也就是说,国家必须根据自己的所处的特定的现实格局来选择适合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说,要自觉选择正确的立场、方向、价值和信仰,来应对所处的现实格局,来求得生存和发展。如果选择错误,甚或南辕北辙,如同羚羊选择了狮子的立场,那必定会失去生存的任何可能。在不同的个人、阶级和国家中,也同样有着羚羊和狮子的差别,意识形态的选择问题是生死攸关的根本问题。何先生深感于此,他认为中国的根本危机就是意识形态的危机。也就是说,中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一种并不适合自身生存发展根本利益的意识形态体系。更为危险的是,这种意识形态是中国的战略敌人有意灌输给中国人,有针对性地要瓦解中国的生存基础的,让中国人相信一套脱离实际的新自由主义神话,从而自动走向毁灭。何先生要警醒中国人,那些打着中立、客观的招牌的科学、学术理论,其实往往是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不是中立、客观的,而是有主观立场的,立场的根本是利益,同时,不同处境的个人、阶级和国家是有不同的利益,不同的立场,因而应该是有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就此而言没有什么所谓“普世价值”,至少当今市面上的所谓“普世价值”都是冒牌伪劣产品,而且往往是糖衣毒药。应该区分意识形态和学术、科学,确立并坚持适合自己的意识形态,及立场;学术、科学理应获得自身必需的独立性,同时又要服务于自己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最后,意识形态的实际力量。

这涉及根本的哲学认识,意识形态虽然不是所谓“物质”,但“意识形态从精神上维系一个组织”,它对于一个国家的维系作用绝对不亚于一个国家的物质基础。意识形态同样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当然,“物质”也同样是基础。为什么要非此即彼呢?对于国家来说,两者从来没有也无法分开,从来是内含于国家本身的。我只需要计较它们现实的力量和效力即可,对于国家而言,力量和效力才是它们的根本,何必管它是“物质”还是“意识”。两者应该一视同仁,并且就用力量本质统一之。应该把国家、社会是一个统一的力量体系,这个体系有其环环相扣的结构和连续不断的“地形”,意识形态是其中一个现实的力量环节和地段,它具有真实的力量,从而也具有客观性。有怎样的意识形态,就有怎样的行为方式,就有怎样的现实结果,这是一条真实的力量链条,因此,意识形态这个环节的改变,必然造成国家、社会整体力量格局的改变。尽管“意识形态既不是真理也不是学术更不是科学”,但是它仍是社会据以运行的支柱,社会并非只能站立在真理的基石之上(作此设想者必大错),相反它是乘于意识形态的云团中。意识形态终归是自我支撑的,不是科学真理为之提供地基,相反是科学真理要为之提供资源和手段,而不能代替它;因而意识形态又是自我认定的,自我满足的,所以何先生提到了宗教,认为宗教就是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体系。何先生说:“宗教体系是自给自足的,它不依赖任何科学或学术。它是超验和绝对的,宗教是人类意识中唯一自我宣示的“绝对真理”。”所以,意识形态、宗教不以其科学真理性论价值,而是以其真实的力量和功效论价值,而这才是更具超越性的也更实在的“真理”!

二、关于真理与实践


首先,真理的信念。

何先生揭露了通常所谓真理的真实意义,他说:“通常人们所谓真理往往只是一种信念:我相信这是真的”。这种真理只在于相信。但“真理”也由此显示了它的力量。首先它能使人们相信它是真的,当然这也与人们的认识能力有关;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一旦人们认定它是真的,就会将之作为进一步思考、推导的依据,进而作为行动的依据,作为行动的指南,进而外化落实为实际行动,即实践,造成现实格局的改变。无论是否是真的“真理”,只要被人相信,它都会成为强大现实力量,成为改变现实格局的出发点;尽管不同的“真理”,形成的力量是不同的,改变现实的结果也是不同的。这一点当然非常重要,因为不同的现实结果将造成人们的不同的生存状况,生存问题则是主体的终极问题。所以,真理问题至关重要。

其次,真理是什么。

毫无疑问,真理只有在宇宙分化为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两个部分,这样一种格局中才能得到理解,通俗地说,认识主体是人,认识对象是宇宙,真理就是人认识宇宙的产物;更深刻地说,真理就是人与宇宙的关系的产物。但是,人当然也属于宇宙,人也是认识的对象,这暂且不论。人为什么需要真理,为什么需要对宇宙的认识?因为人需要生存,并且只能在宇宙中生存。因而,真理必定是属于人这个主体的真理;同时,真理必定是关于宇宙的真理。这样,真理即属于人,又属于宇宙,但人和宇宙在认识活动中是分立的,因此真理本身也陷入矛盾。如果说,真理是属于宇宙的。那么,宇宙相对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来说,是无限的,有着无限的时空结构,那么属于宇宙的真理也是无限的。何先生说:“正如宇宙本身的构造,在最內层的深处和最外层的远处,真理都是无限而不可穷尽的。”,而人是相对有限的,认识能力和范围也是相对有限的,有限的认识当然不是无限的真理。何先生说:“我们所已知和能知的有限层面,都不是真理。”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知道真理。如果说真理是属于人的。那么正好,这真理仅仅是“属于人”的东西,只是人的作品,而非是对宇宙本身真正本质的掌握,因而不是真正的真理。何先生认为,人获得的真理,都是认知概念,仍然都是人的作品,与宇宙自身自在的、真正的本质无关。何先生说:“我们所知道和谈论的所谓事物的‘本质’根据都是来自我们所观察的事物现象。”

再次,认识的意义。

既然人无法认识真理,那么认识有什么意义呢?当然有!但首先要解决一个特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经常大错特错。认识的终极目的,真的是要认识宇宙的真理或真相吗?不是。认识是要解决认识主体自己的生存问题,这才是归宿。所以,不错,“真理”不过是人自己的作品,但是这恰恰符合认识的目的,认识最终也只是要改善人自己的生存状态,用自己的作品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这是归本溯源。认识活动,就是人的生存活动的一部分,并且从属于、服务于和回归于生存目的,认识本身就是手段和工具,认识的意义也仅在于促进那个目的的实现。认识终归要讲求实用性和实效性,并且,毫无疑问,认识就有实际的力量,以这实际的力量达成其实用性和实效性!认识过程就是客观生存过程的一个实际的力量环节。认识过程的本质,就是人与宇宙的力量交流互动,以此人改变自身所处的环境,从而改善自身的实际生存状态,通过无间隔的力量交流,人与宇宙、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人的作品和宇宙本体也获得了实际的沟通和统一。认识只在乎其中的实际力量效果,于是那个古怪生硬的“真理”也要被力量融化。在此意义上,我更能理解这句话:“科学只是人类寻求对于宇宙和人生进行认知的工具理论。所谓工具理论,其实是一个实用主义或实效主义的概念”。人们求知识、科学和真理都最终是要为自己的行动提供正确的指南,用自己的“作品”指导自己的行动,通过行动的实际效果,再检验和改善自己的作品,这个过程也自始至终是无间断地深刻地嵌在认识进程中的,是不可或缺环节。

再次,无言的真理。

但真理毕竟无法割舍。既然属于人的并非真理,真理只能属于宇宙,即何先生说的:“世界上存在的唯一必然真理是存在的世界本身,除此之外别无第二真理”。既然“有限的言说并非真理”,那么真理必定是无言的,“天何言哉”。人发现或创造的“真理”,不过是无言的宇宙自身不言而喻的格局。“无言的真理”,本身就是矛盾的,真理即是“理”,必是可以言论的,这种矛盾用中国传统说法就是,道不可道。人类要在宇宙中从无知达到有知,语言、理论就是所开辟的道路,以便为生命旅程提供指南和方向,这个道路又是循着宇宙自有的格局的,这条道路是属于人的,是对于人有巨大意义的,但是,这条道路对于宇宙自有的格局而言是无所谓的,并不是宇宙遵循这道路,而是道路攀援这宇宙格局。其实,宇宙根本不需要真理,人才需要!(这样子,不需要真理的有真理,需要真理的没有真理,真诡异。)或者甚至可以更进一步,把宇宙的真理比作客观实在的道路,把人的“真理”比作路标,路标只有对于人来是有意义的,对于客观存在的道路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并且路标绝对不等于道路,正如何先生所言,“工具理论是主体探索未知对象的解释和认知工具,但不意味着工具本身是必然真理”;但是,理所当然,不同的路标,正确的路标和错误的路标,意义是不同的,同样,正确与错误,以及意义,都只是对人而言的。

好,那么,这无言的真理、无言的宇宙到底有什么意义?其意义正在于,它自身的运行方式和过程是不容人们置喙的,不以人的意志和喜好为转移,人们只能面对之,探寻之,遵循之。何先生说:“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并非意味着存有即应该”,这就是说真实的存在本身并不理会人的意志(应该或不应该)。何先生说:“无论人喜欢不喜欢——这个现实的真世界,也唯有这个现实的真世界,是人所必须面对和作出认知的”。按照我自己喜欢的说法,这无言的真理就无言的力量!无言的真理就是无言的事实,实际说来,力量就是事实,并且造成事实,而不在乎“真理”。宇宙就是一股汹涌澎湃、磅礴无边的力量洪流,它按自己的方式运行前进,而不介意人们对它作何感想,除非人们用自己的力量加入之、改变之,而实际上人的一切力量也都是宇宙洪流的浪花,人与宇宙的分合交汇也不过是宇宙的自导自演!

那么,面对这个无言的宇宙,认识有何意义。何先生说:“所谓认知,就是寻找出那些发生者和存在者,之所以发生和存在的必然理则和根据,即因果性。”实质仍是设定路标、开辟道路,所谓因果性,就是现实运动从一个阶段到另一阶段,一个环节到另一个环节的必然的连续关系。因果性正是路标本质的最佳体现,人可以不知道两个事物各自的本质(按何先生的观点是不可能知道),但却可以把握两个事物之间的因果性,即把握一段运动过程的先后走向。你可以不知道太阳和霜露的本质,但你完全可以把握太阳照耀导致霜露消散的过程,即其因果性,这同样是一种实效主义。但是,因果性也不过是人自己的作品,也不是宇宙的真理;只是路标,而不是现实格局。何先生说:“现实本身永无错误,错误的只有人关于现实的观念”。即只有错误因果认识、错误的路标,没有错误的现实格局。经得起现实检验的因果性,才是正确的因果性。

再次,因果的实践。

前面说,认识的目的不是知道宇宙的真相,而终极是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那么要改善生存状态,就必须改变宇宙的现实格局,因为人是属于宇宙的一部分,是生存于其现实格局中的。前面说,人并不能知道宇宙的真相,不知道真相如何改变现实呢?前面说,人虽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但却可以把握事物变化的因果性。前面说,宇宙力量之流的运行变化并不介意人的感想,除非人用自己的力量参与和改变之。前面说,人自身也是宇宙力量的一部分,所以人确实已经掌握一部分现实的力量!所有的问题就是,人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在宇宙力量格局中为自己的生存开辟适宜的空间。何先生说:“人只有运用现实本身具有的手段才能改变现实。”诚哉斯言!但人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现实的力量,力量永远都是现实的,并且人能够用自己的力量掌握更多现实中的力量,来更大范围地改变现实格局,于是这整个过程就成为客观的实实在在的力量过程。如此,我理解这句话:“在这一点上,任何高妙的理念、理想、观念及意识形态都毫无价值也毫无用处。”

而因果性,则是在现实格局中为这种开拓性的力量提供前进的道路和指南(也就是为人们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现实力量格局提供路径指示)。何先生说:“因果性不仅是可认知的,而且是可操作的。”这一点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在我的理解,因果性的操作,可以在头脑中,也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在头脑中的操作就是理性,理性同样是工具,是运用连续的因果性,预先推导事物运动变化的路径、进程。在现实世界中的操作就是实践,这一点实际上更能切中认识的本质。你可以不知道火的本质,不知道水的本质,尽管如此你还是可以知道水能够灭火,这是对因果性的认识,并且你还能用自己的现实的力量,对现实的力量进行安排,把现实的水扑到现实的火上,从而现实地灭掉火,这就是对因果性的操作。因果性被人当成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和通道,只要人对现实的力量进行合理安排,现实的力量就会以自己因果性达成人的目的,比如你对作物浇水施肥,作物自然成长成熟,并提供果实,达成你获取食物的目的。而理性呢,能够把种种已有的因果性进行拼接,架成长梯,攀登到超出历史经验的领域,比如攀登月球,当然这也是操作因果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不断主动创造现实经验的过程,从而又是根据新的现实经验修正和创造因果性的过程,这样一步一步达到初始目的。同时,这还包含一个反向的过程,即只有可操作的、有实效的因果性,才被确认为是真实的因果性,才会成为新一步理性推导和实际行动的基地。所以何先生说:“人必须从履践的经验中方能求取真知识,而最终则要以实效为标准而作检验——惟不断成功者,方可信任为真理。”进一步分析,知识固然要以实践为检验,但是实践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也就是说,目的是始终贯穿在实践中的,实践必定是主体的带着目的的实践,否则是不可想象的。实践的终极目的应该是人的更好的生存和发展,那么,知识最终还是要以这个目的是否能够达成作为检验的标准。这一点,绝非多虑,比如,中国改革的成功与否,在某些教条主义者而言仅仅是以能否增加GDP为检验标准,但恰恰忘记了实现中国人民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才是改革的终极目的,才是终极的检验标准。对于人来说,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才是真正的至高真理,这是人的力量运动的终极方向,也即价值,其他的知识、真理都只是要为达成此真理开辟道路。何先生说:“并无现成的、既得的、永恒的、最后的、自在的真理。”因为有人才有真理,真理是人追求的、设定的,并且是为此追求而开辟的、而创造的!这是一个没有无止境的过程。真理,只在于目标的确定,和目标的实现,中间是实际的手段,是实践的过程,认识过程实际是包含于其中,并且从属于此,作为一个环节,并且随着整个实践过程的进展而动态地变化(更宏观地说,它就是本身发展变化的社会体系的一个动态环节)。何先生赞同毛泽东的“实践论”:行重于知。他说:“这种实效主义,是一种动态的哲学真理观,高明于静态的欧洲经验主义和美国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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