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你去死吧!(其一)
国有企业,你去死吧!(其一)
震惊神州大地的“通钢事件”,再一次将特殊利益集团肆无忌惮掠夺人民财产的恶行暴露在阳光下。同时,许多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也开始考虑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尤其是“乌有之乡”网站上的许多我敬重的“毛派”人士,更是为了人民利益大声疾呼。然而,许多前辈却把问题总结到:国有企业不该改制!国有企业优于市场化企业!应该国进民退!
对此,我不以为然并深感忧虑!希望能以我的数次亲身经历来澄清一些事实,给我敬重的“毛派”人士提供少许认识目前国企的参考事例。
我90年到96年离职前一直在政府计经委系统工作(主管企业),主要负责企业新项目考察、论证、审批工作。我也曾两次短暂担任国企的总经理职务,对于目前我们的所谓国企应该算是有所了解。毫不客气的讲: 敬爱的朋友们、同志们,你们上当了,目前我们的国企不姓国(全体人民),它姓特殊利益集团!
目前多数国企并非真正的全民所有,它们早已退化成特殊利益集团坐地分赃的工具。事实证明,没有了国家的权利支持、没有了特殊利益集团内部官员的上下其手,没有几个国企是合法经营并能盈利的。而靠国家权力发财的国企能有几分钱是属于人民的?据央视《新闻1+1》报道,“央企超九成利润未上缴,国企赚的钱究竟哪里去了?”其它的都可暂时不提,只某国企一把手马某人的6000万年薪足可窥见国企真面目的冰山一角。中国的国企该死!良心没有泯灭之人都能随手拈来数以千万计的理由。然而,中国国企首先要全部满足了以下特殊利益集团坐地分赃(财务权、人事权)的要求后,才会意识到企业本身的盈亏、国家税务的征收、企业员工利益、全体人民利益。他们是:
一、国企一把手、一奶、二奶、兄弟姐妹、侄男外女
二、所在地党委、政府一、二把手
三、国资委一、二把手
四、银行一、二把手
五、公检法机关领导
六、税务局领导
七、其它有关科局领导
八、当地人大、政协领导
九、媒体领导
十、了解内情的下属
十一、关键部位的下属
什么是狼多肉少,相信已经一目了然,是国民所有乎?是特殊利益集团乎?可怜啊,国有企业,你这块肥肉怎么才够分啊,你只有去死吧!
“当然,我可不敢说百分之百的国企都是如此!”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