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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吊车收税收走了啥?

火烧 2009-10-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讲述藁城市南董镇镇政府以吊车强行收税引发争议,揭示税收管理混乱及纳税人抵触情绪,涉及土地使用税征收无凭据及执法权限问题。

                                              


     藁城市有个南董镇,这里有不少经营废品回收加工的商户。从2007年起,南董镇镇政府开始向这些经营户收取土地使用税。“每年收一次,按经营场所实际占地面积收,标准为每平方米4.5元。”可让商户想不明白的是,每次收完税,镇政府工作人员从不给税票,也不出具任何收费凭据,甚至连白条也不打。于是,这里的商户就出现了拒绝缴税的现象。

        前不久,南董镇地税所开始收取2009年的土地使用税,为使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南董镇政府采取了“开着吊车收税”的办法。据商户介绍,每到收税的时候,镇政府工作人员就会开着大轿车,拉着二十多名工作人员,在当地村委会的配合下,挨村挨户收税。大轿车后面还跟着一个吊车,如果谁家不交税,就强行拉走谁家的物品。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长期以来,国民在纳税方面都处于被动状况,这与我国的国情、国民素质、历史原因、税收管理等都有直接关系。南董镇政府“开着吊车收税”从侧面反映出这个地方在税收方面存在有难度,但也反映出纳税人对税收方面的抵触和无奈情绪。

        首先说,南董镇政府派出大批人员协助南董镇地税所收税,从表面看,政府对地税所的税收工作重视程度很高,但是,南董镇政府是行政管理机关,是为民排忧解难的一级政府组织,不是税收机关,对抗税单位和个人没有财产处置权。然而,他们却开着吊车去收税,这无非就是想显示一下威风,达到震慑作用,估计镇政府的领导也明白这一点,只是没有明白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本身的权限。

         其次是商户,既然每年征收税款后不给开具完税证明,就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而不应该依此作为拒缴税款的理由。

        以上现象的发生,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在某些地方的税法宣传上存在不足。税收法规、条文神秘化,致使纳税人对所缴税款不明不白,更不知道钱花到了哪里。假如南董镇政府的普法宣传工作做的到位,人们增强了纳税意识,他们就会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镇政府就不会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强行征收。说明政府工作不到位。

        二是人们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依法纳税是义务,索取完税证明是权利,收税不给开票既违反国家法规,又侵犯纳税人的权益。面对这样的政府和税务机关,百姓不去举报而是采取消极抵触的办法,说明百姓维权意识薄弱,也可能是百姓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而忍之。

        三是税收体制及措施神秘化。政府放弃本身的主要工作帮税务机关收税,本身就有“放权抓钱”的嫌疑,再加上收款后不开发票,就使得税收体制及措施神秘化了,纳税人虽然面对强势缴了税款,但疑虑不能消除,抵触心理依然会更强。假如南董镇政府不去帮助南董镇地税所去"抓钱",而是深入到商户中找到人们抵触缴税的原因,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不给发票”的问题,只要处理的合法得当,收税就没有必要开吊车。说明南董镇政府在收税这个问题上与南董镇地税所具有“暗箱操作”的猫腻。

         总之,开着吊车收税,的确很“牛”!但笔者认为,这是南董镇政府的一个低级行为,是一个拿着纳税人的钱再去“吊”纳税人的物的典型敛钱行为。这个行为虽然“收”走了应该收的税款,但也收走了百姓对政府的信赖之心,更收走了百姓和政府同舟共济的那条船。      

       

 新闻来源:http://yzwb.sjzdaily.com.cn/html/2009-10/22/content_203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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