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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国家主席是巴黎公社式的伟大实践

火烧 2009-10-07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探讨不设国家主席的实践意义,分析主席思想与领导体制的变革,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与文革背景下的政治决策。

关于国家主席问题,毛主席在71年8月-9月份视察期间多次说“不设国家主席,我不当国家主席,我讲了六次,一次就算讲了一句吧,就是六万句,他们都不听嘛,半句也不顶,等于零。”。

主席早在70年2月8日就提议,不设国家主席。搜检文献,我们能看到主席于70年4月12日关于不再担任国家主席的批语“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这句话所针对的无疑是此前一天,林彪的三句话: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三、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由这里要推出什么问题?主流传记写手叶某人也罢,其他部分同志也罢,都会归之于林想自己当起来。这不仅由那三句话能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来,由叶群的那句林“往哪里摆?”能反证,更可以由主席自己在71年8、9月间视察各地的谈话中关于“有人看到我年纪老了,快要上天了,他们急于想当国家主席”的谈话和九一三之后,说“那个司令部要我当国家主席是假,林当主席、林接班是真。”的表述中能够见出。这一点,不需要在引述事实以澄清了。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问题看成是权力斗争,显然没有脱出叶某人的水准,同样,如果我们以事后诸葛亮的形式反推出毛主席英明的预见性和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立场,显然也是不足以说明主席之为全世界劳动人民的伟大领袖的伟大之处。

事实上,如果一定按照小资产阶级的所谓情结论来分析主席,那么,主席并非有某些人所说的“恋旧”情结,贯穿其一生的只有共产主义这一全世界全人类最博大最持久最具前瞻性的情结。也正因此,随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展开和深入,思考全人类命运及走向的主席才会提出不设国家主席的伟大思想。

这一点,康生等是跟上了主席思路的。曹轶欧同志后来回忆说: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前,讨论四届人大的新宪法的时候,康生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坚决不同意设国家主席。当黄永胜和吴法宪等人再三提出他们的主张的时候,康生质问黄永胜:“你们军队的同志为什么不听毛主席的指示?不设国家主席是毛主席改变我国国家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借鉴了美国和其他资本主义文明国家的宪法经验,经过认真地思考和一些同志的研究而提出来的,为什么你们不听?”康老所说的“改变我国国家体制的重大举措”到底是什么?主席当时是党的主席,而我们当时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阶级的专政只能通过阶级的政党来领导,这是无异议的。那么,我们通过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先锋队性质的组织来领导,以这个组织的最高领导人为整个国家的最高领袖,有何不妥呢?此为其一。

其二,国家主席是一套班子,一个整套繁杂自上而下盘根错节的官僚体系,这套体系对无产阶级专政之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必要性随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进展而日益减损,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革命进路上的障碍,这当然不仅仅是毛主席71年11月14日接见参加成都地区座谈会的人员时所说的“要我当国家主席,天天去迎接外宾,迎来送往,什么国书啊,那一套,无非是催我见上帝。”的繁琐程序和礼仪套路,而是这套制度背后所涉及的对于劳动人民或者准确地说无产阶级主权的限制与剥夺。班子,有一套就够了,只要是为人民,为劳动人民,为全世界劳动人民服务的。而多余的一套,则必须被打烂砸破摧毁。这一点,直到75年四届人大,才由春桥同志向全国人民说得明白透彻。既然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既然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资产阶级的政的工具,那么,我们就必须坚持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就必须坚持不设国家主席。而且,我们要注意到,四届人大关于宪法的修订除了根据不设国家主席的安排而对国家机构作出调整而外,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这也为在事实上取消第二套班子——全国人大创造条件,为全面彻底毫无保留地无产阶级专政进行了足够的制度规定。

有些人无非是说国家怎么能没有个头呢?要有个“国家首脑”嘛?没有主席,名不正言不顺嘛?甚至还搬出所谓人民代表性的问题来。这不过是资产阶级国家观甚至是封建的“国不可一日无君”之意识在作祟!

针对此,主席于71年9月6日在九届二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反问:“我是十几年以前就不代表人民了。因为他们认为,代表人民的标志就要当国家主席。我在十几年以前就不当了嘛,岂不是十几年以来都不代表人民了吗?”如果“人民”被置换为“全民”,那就无益于苏修叛徒集团的什么“全民国家”了,而即使是这个全民的国家,也从来没有过个国家主席,怎么有些人在这个问题上不提他们永远的老大哥了呢?问题还是在于,国家主席在资产阶级国家,是对内专政对外侵略的最高统帅部,是在于立法和司法机构所玩的一套三角猫腻,而这个猫腻最大的可耻之处就在于,它以所谓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制衡的表象掩盖了其作为统治阶级整体对无产阶级进行阶级压迫的事实,同时,这也极大地延宕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进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从而为阶级之消灭创造条件,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可能性。因为无产者将只能一次次地举着选票来祈求摆脱被压迫被剥削的“命运”,其实不过是在资产阶级的钟摆轮回里跌跌撞撞四处碰壁而已。

回顾这段历史,对我们深刻理解主席,读我们走好下一段路是很重要的。前面康说主席总结了资产阶级国家的经验,恐怕其中之一就是日本和法国的“虚君共和”,我们能够翻检到主席于66年3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他说:“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英国女皇、日本天皇都是‘虚君共和’。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只管大政方针。”这句话要放在具体语境中去理解,前面是说有人限制人家积极性,反对人家革命(此时会场上有刘彭陶等人),后面紧接着说要放权地方。这种提法显然是在敲打某些高层当权派,权力集中,资产阶级作风严重,成为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绊脚石。同时,要注意,此处提出“虚君共和”未尝不是老人家对国家体制变革的一种试探。

这种试探在67年上海二月夺权之后,变得更趋现实和稳健。

在到底是叫人民公社还是革命委员会问题上,主席是统筹考虑过的。就革命大方向而言,叫公社是对的,也是符合上海革命人民意愿的。问题是现实,第一,国内现实,生产的现实,阶级斗争的现实,各省各地的现实,不容你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第二,即使巴黎公社,也有苏修例子在先,苏维埃不是被利用来做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了吗?所以,主席举王莽改名字把自己都弄糊涂的例子。其三,一地政权改叫公社了,首先就是体制衔接问题,国务院怎么办?国家怎么办?国号要不要改?“如果改为中华人民公社,那国家主席就得叫公社主任或社长了。”国内能否通得过?国际上行得通?其四,也是最为重要的,要不要作为核心的无产阶级政党?这牵涉到的是恰恰能否正确处理不断革命与革命发展阶段的关系问题,而这又关系到能否最大可能地推动全世界无产者的解放事业。所以,主席对上海同志说“总之,还要有一个党。我看名称还是不变的好,还是开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也还叫国务院,上海人民公社就改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吧!”由此,不能不看出主席在当时,在文革不到一年的时候,就提到“要党”的深意:要党,所以才要整党,才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来纯洁党的队伍。

而这个目的,在九大之前,在革委会全面建立的情况下,在程序上是达到了的。这个时候所凸显出来的正是两年前被主席亲自安抚下去的革命群众的巴黎公社式冲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是这样描述巴黎公社:

“工人必须打碎的不是旧社会政府权力的一个不太完备的形式,而是具有最后的、最完备的形式的政府权力本身,就是帝国。公社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

“用最简单的概念来说,公社意味着在旧政府机器的中心所在地——巴黎和法国其他大城市——初步破坏这个机器,代之以真正的自治,这种自治在工人阶级的社会堡垒——巴黎和其他大城市中就是工人阶级的政府。”

“它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

“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

“社会公职不会再是中央政府赏赐给它的爪牙的私有财产。” 

“这样,政府的压迫力量和统治社会的权威就随着它的纯粹压迫性机构的废除而被摧毁,而政府应执行的合理职能,则不是由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构,而是由社会本身的负责任的勤务员来执行。”

上述叙述,可以在十年之中,特别是从二月夺权至于十大前后直到主席辞世前找到无数对应联结之举措实例。此处暂不赘述。而对毛主席及无产者而言,九大之后,取消国家主席及其国家管制压制挟制体系,实行巴黎公社的原则,实行社会对国家的消解,实现全世界无产者大联合的大破冰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巴黎公社的原则是与世长存的。巴黎公社的精神在十年中解出了无数的果实。主席继续革命的理论就是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之延续。解读主席不设国家主席,可以为我们在伟大领袖的旗帜下继续革命做一思想牵引。

本文参考了张宗鲁同志,郑言实同志,师东兵、李德生等人,叶永烈等写手的著作,谨此致谢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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