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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前后30年的历史纽带--资产阶级法权新论

火烧 2009-09-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新中国前后30年历史纽带,深入探讨资产阶级法权概念,分析其在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作用,强调其连接前后30年的关键意义。
            新中国发展到今天已经有60年了,今天许多人把它分成截然不同、甚至是黑白分明的前后30年。一些人强烈的肯定前30年的伟大;则一些人强烈的肯定后30年的正确;而还有一些人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前后30年各打50大板。对于如何比较正确合理的理解前后30年的历史变化及其内在联系,我认为解开这个历史疙瘩的关键是正确把握“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核心的概念;否则就违背了马克思的、历史是连续发展的基本原理。“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核心概念就是连接前后30年的历史纽带、历史钥匙。
           “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概念在1979年后,改译为“资产阶级权利”。但是对于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或现象,名称、名字、符号仅仅是它的一种表象、表征、代号而已。名称、名字、代号的改变并不能改变或修改原来所代表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或现象。
            关于“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概念的内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的批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都有比较专业的说明与解释,毛主席结合中国的实际也有一些比较分散的论述与说明。我在此就选一些比较核心的概念、关键的话语来简要的说明一下,使大家能有一个合理正确的大体的思维脉络。
           首先,马克思在论述这个概念时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社会,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商品交换、按劳分配等都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里面也指出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就是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并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必要性。毛主席在论述这个问题时,他结合中国的实际现状说: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与旧社会差不多,等级工资制、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等等;这些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注意:毛主席在这里强调的是限制二字,不是取消、更不是扩大!)
            按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形态分5种。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作为2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各有不同的特点。资本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实行商品交换、按资分配。共产主义社会以全民所有为基础,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社会主义作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社会形态,它自然不同与资本主义,但也不能与共产主义一样,否则就谈不上“过渡”二字!既然社会主义是一个过渡社会,那么它如果与资本主义没有任何一点共同点或没有任何一点资本主义的东西,则它也就谈不上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而应该说是从别的什么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同样的道理,如果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没有任何一点共同点或没有任何一点共产主义的东西,则它也就谈不上是向共产主义过渡,而应该说是向别的什么主义过渡。所以说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一个“中间”主义,他与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之间都是既有联系(共同点),又有区别(不同点)。当然,因为社会主义前进的方向是共产主义,自然是同共产主义的共同点多,同资本主义的共同点少;而且社会主义发展前进的目的就是同共产主义一致(实现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彻底没有任何一点共同点(消灭资本主义)。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执行与共产主义社会一样的路线是错误的、反动的,是违反人类发展规律的,是一种空想;同样如果在社会主义社会搞与资本主义一样的路线也是错误的、反动的,也是违反人类发展规律的,是一种妄想。
           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之所以也是资产阶级法权的东西,这个问题要从其分配方式、商品交换说起。按劳分配,顾名思义就是按个体劳动量的多少而分配,就是说你付出的劳动多,你就多得;反之你就少得。在这里个体获得劳动成果多少的标准就是付出劳动的多少。大家都知道商品交换的原则,就是一个等价交换。所谓的等价交换就是你付出的金钱与你所购得的商品在价值上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你想获得更多的商品,你就必须付出更多的金钱;反之就是你付出的金钱少,你获得的商品也就少。按劳分配就是根据这个原理,它把个体的劳动量比作了金钱,把个体获得劳动成果比作商品。这样按劳分配就是商品交换关系在分配领域的一种表现,或者说按劳分配也是一种变相的金钱买卖关系。
           按劳分配既然也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式的东西或说是资产阶级社会的产物,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要用它,而不是直接废除?这个问题就是我上面讲的,对于按劳分配等一些资产阶级法权式的东西之所以还用它、不废除它,就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决定的。我上面讲了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还有一些共同点,其中这个按劳分配就是其中的一个共同点。如果我们现在把它废除了,那么我们就成了共产主义社会了(搞供给制、按需分配),也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但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条件还不具备按需分配的要求,所以就不能废除按劳分配,而且还必须利用按劳分配;否则生产就无法进行,社会也就无法发展!
            但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还是利用一些资产阶级法权式的东西来发展我们的生产,但是我们并不是让这些资产阶级法权的东西自由发展的。就是说我们虽然利用按劳分配来发展生产、分配劳动成果等,但是我们不仅仅是按照按劳分配一种分配方式来分配劳动成果,我们还要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进行个人收入的再调节、再分配。如果我们仅仅按照按劳分配一种分配方式来分配劳动成果,那么那些没有劳动能力或是很弱的孤寡老幼病残等一些弱势群体,他们怎么生活、怎么生存?难道我们看着他们活活的饿死、病死吗?难道我们这样做还有人性吗?难道我们的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吗?这样做与西方讲究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有什么区别吗?所以说我们在按劳分配为基础上的,个人收入的再调节就是对按劳分配的一种限制。这种限制可以有效的防止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过大等。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在按劳分配基础上采取科学有效的限制它的措施,则就很容易导致资产阶级法权的膨胀,也就是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过大等。同时,如果资产阶级法权的继续膨胀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则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过大的结果就是产生容易新的资本家(因为他们手里有大量资源、财富等)。当然,如果这个趋势继续进行下去,随着资本家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则资本主义的复辟就会实现!
            毛主席也说过等级工资制也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对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要用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式的等级工资制,这个问题的原因与按劳分配一样的。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关键不是用不用资产阶级法权式的等级工资制,而是如何限制等级工资制所产生的危害,使它更有利于我们社会主义的建设。等级工资制,就是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级别,不同的等级级别拿不同的工资。一些被划为较重要的岗位,其等级就高;其等级高了,则拿的工资就相应的水涨船高了。等级工资制最大的害处就是:不论你有什么工作能力或是工作贡献,只要你到了某个岗位、达到某个等级,你就可以天经地义的拿那个级别的工资。这样及很容易造成一些人在实际工作中,不努力工作,务虚名轻实干,只是片面的追求等级等。这样不但浪费了人力,而且还养了一些闲人、懒人、虚人、白痴等。当年毛主席取消军衔制,主动降3级工资等,就是对这个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式的等级工资制的一种限制。
            现在一些团体、组织、政府、机关等,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努力采取措施去限制类似的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的等级工资制,而是人为的片面的不断夸大它,还美其名曰:高薪养廉,央企高管要与世界接轨等等!这真是无耻之极!试问你怎么不去高薪养贫、高薪养学、高薪养病呀?你怎么不让中国的农民与美国农民接轨、怎么不让中国的高等教育与瑞典德国等国家的高等教育接轨?对于一些无耻的谎言,我们随便拿一些事实与马列毛的原著说明一对照,就明白了。对于一些无耻的谎言,只有白痴才信它的。
            等级工资制在行政权力方面表现的危害就是搞特殊化、搞特权!工资在这里不仅仅是指纯金钱的收入,它还包括一系列的福利、待遇等在内。而当前一些中国政府官员搞的一系列别墅、专车等就是资产阶级法权在行政权利领域膨胀的结果。(注意一些官员虽然搞特殊化等,但他们不能都统称为官僚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法权在行政领域继续膨胀的结果就是滋生腐败,继而就是为资本家的诞生提供肥沃的土壤。因为这些官僚一方面他可以为资本家的诞生提供各类条件,二是他自己也可以利用自己手里的行政权利把自己变成一个资本家。中国的新资本家不是突然间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横空出世而来的,他是中国对资产阶级法权限制不力或是没有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去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膨胀而逐渐的、一步步的出现的。所以毛主席讲过,在社会主义社会不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膨胀就是修正主义、就是走资派,这样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的复辟、社会主义的灭亡。
            前苏联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说明。自从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他就在全苏联否定阶级斗争、否定资产阶级法权等,继而搞厂长负责制、公司股份制、工人雇佣制、绩效考核等。到上世纪70年代,前苏联的工人就开始大量的下岗失业,与我们今天基本如出一辙。
            当然在前30年,虽然人们天天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打倒资产阶级法权等,但是在实际生产中、在实际政策的制定中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来进行争权夺利、排除异己的工具。毛主席虽然对这个概念做了科学正确的解释,但是资产阶级法权的真正科学内涵并没有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落实,相反却被极度扭曲,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既从夸大资产阶级法权的极端(单纯的物质刺激)走向了彻底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的极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搞绝对平均主义等)。毛主席就批判过这种彻底消灭资产阶级法权的政策,毛主席说:绝对平均主义就是最大的反动!当然毛主席位高、人孤,对于当时没有彻底贯彻执行毛主席的对资产阶级法权的指示,这是由许多历史原因、时代条件等诸多因素所造成的,责任不能都推到毛主席一人身上。因为国家是大家的,办事要大家来,国家不是毛主席一人的。但是却让人民记住了还有一个资产阶级法权这个东西,他为我们防止重演前苏联的悲剧、为我们防资杜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武器。
            今天的一些50岁以下的人,基本都不懂资产阶级法权是个什么东西,而60岁以上的真正懂这个概念的人基本已经到了古稀之年。所以当前的一些想搞懂新中国前后30年历史联系,想在中国走正确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想与当前一些反动势力斗争的人,我建议好好研究一下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概念;否则你永远搞不懂,前后30年的历史纽带在哪里。
            今天的中国虽然出现一些新的资产阶级(执政者不承认存在),虽然中国许多公司企业被私有化,虽然工人下岗、事业,虽然私营企业的经济总量、在职工人与国营企业的经济总量、在职工人到达相当的水平等,但是大家不要忘记那些大型、特大型的企业公司还在人民手里、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大家不要忘记:中国是共产党专政,不是企业家专政!退一步讲,即使所有的企业都归私人所有,只要执政者能保持共产党员的本性,能坚决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则天下还是人民的。当初刚刚建立新中国的时候,在中国的土地上有哪个企业公司是人民的?在那样的情况下,天下不一样还是人民的!所以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还是第一位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是第一位的。毛主席在世的时候就打击走资派、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是他老人家在晚年一直努力奋斗事业,也是他老人家没有做完、也不可能做完的事业(在共产主义没有实现之前,走资派就不会彻底被消灭,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任务就不能停止。这也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原因)。我们应该接过毛主席手里的火炬,继续他没有做完的事业,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行到底,同走资派也斗争到底!
             当然新诞生的资本家又增加了新的斗争对象,使的阶级斗争的形势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更加复杂、多变。但是当前的新资本家仍然是少数,与他们的矛盾是赤裸裸的阶级矛盾,这个矛盾目前还是处于阶级斗争的次要位置。我们与走资派、修正主义的矛盾还是主要矛盾,第一位的矛盾。同走资派斗争,我们只有紧紧掌握资产阶级法权这个核心武器,以资产阶级法权为纲,我们才能斗的狠,斗的准,才能打到对方的七寸(七寸是蛇的要害),才能拥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否则,我们自己就会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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