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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假破产,真逃债!

火烧 2009-09-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济南裕兴化工假破产逃债,污染小清河,破坏南水北调工程,职工维权要求补偿与法律责任追究。

   2008年12月26日,原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假破产,职工应得到的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得不到保护,并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继续向小清河排污,使国家投入130亿元的南水北调工程遭到严重破坏。

        一、环境保护问题

       1990年济南裕兴化工总厂上马环境项目,但一直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处于应付检查状态。至裕兴破产时,所以“三废”治理都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历年每次检查,厂里提前得到通知后,都采部分停产、限产来达到检查达标要求。

济南裕兴化工厂几届领导公然叫喊治污没有效益,每年应投入治污费3千万多。所以裕兴一直违法偷排“三废”所剩下的3千多万那里去了?一名职工实在看不下去,多次向国家环保局举报,可是裕兴一直置之不理。

     济南裕兴化工厂有限公司(在原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厂址)所用的设备、厂房、生产的产品、产品使用的商标等均是原济南裕兴华东总厂的,继续在偷排污水,要把国家投入的130多亿元的南水北调工程给毁掉。

      强烈要求国家执法部门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都是1980年左右进场的老工人,工龄都在20年以上,长期接触强酸、强酸及剧毒铭系列产品. 当时的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每人都患有轻重不一的肺心病,因此并造成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使大部分人已经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期生活以及治疗都已经成问题。破产安置费仅是一项补偿,而有毒有害职业病补偿并没有列入补偿范围,有毒有害的伤害是全员性的,周边村民每年都在我厂领取有毒有害补偿金,何况我们这些长期处于高毒害环境中的职工。裕兴这种重污染的企业,多年来全厂上下每名职工都处在一种高污染的环境中,所以,受毒害是一个大环境,全员性的,我们裕兴的所有员工都应视为有毒有害岗位,享受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申报,认定。,男工人从事的是重体力劳动和重毒害岗位的劳动,大部分女职工从事轻体力的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所以,我们要求在退休年龄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职工要求45岁正式退休。               三,  合同工工人安置,企业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企业住房补贴等问题。   请求党中央和人民政府依法保护我们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恳求有正义感的人民一起帮助我们,通过党和政府处置这些违法乱纪的人,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全体维权失业职工    2009年9月19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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