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浙江老板的“矿山劫”
一位浙江老板的“矿山劫”
2009年09月04日 【作者: 阮加文】 来源: 《法人》
浙江丽水商界从来就不缺少故事。“小姑娘”杜益敏集资诈骗7亿元的悲剧刚刚落幕,又有人以同样的幌子——转让矿山股份的名义布下陷阱,诱使投资客的上千万元打了水漂。不同的是,前者的主犯已被送上断头台,而后者是合同诈骗还是经济纠纷——至今仍在丽水司法部门争议不断。这幕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在过去的515天里,赵岳林所做的最大努力,就是试图拿起法律的利剑,通过司法机关找到陈爱明、陈爱林兄弟,让他们绳之以法。
现在看来,这位曾在老山前线打过仗的硬汉子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千万骗案”何以被撤
“陈氏兄弟以转让河南嵩县一个矿权的名义,骗去了我和徐建平的1000多万元。”赵岳林说,陈氏兄弟和他一样,都是浙江丽水人,是通过徐建平认识他们的,而同样是受害者的徐建平与陈氏兄弟还算是亲戚关系。
赵岳林是丽水市政协委员,多年担任丽水市工商联副主席。作为丽水市晨晨商贸公司的董事长,赵岳林在浙江的生活纸品、物流行业同样大名鼎鼎,在丽水商界享有非常不错的口碑。
“老赵为人善良正直,讲诚信。”《丽水商会报》总编钭志强告诉《法人》记者,赵岳林因为在工商联担任职务,为维护企业家的权益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而这一次临到自己头上,却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无奈。
“2008年3月31日,我到丽水市公安局报案,也被受理了,从那时到现在整整515天了,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赵岳林说,丽水市公安局已于同年5月31日以合同诈骗罪正式立案侦查,但让其不解的是,在经侦民警的侦查工作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丽水市检察院却向丽水市公安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书认为陈氏兄弟“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撤销此案,并要求公安局在“接到本建议书后十日内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本院。”
基于丽水市检察院的“建议书”,丽水市公安局中止了侦查工作。但对于赵岳林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噩耗。一位了解陈氏兄弟的人士说,由合同诈骗变为经济纠纷,这正是陈氏兄弟梦寐以求的一个结果——陈爱明出面签订的合同,而陈爱明的名下几乎一无所有。其兄陈爱林就不同了,不仅有多处豪宅,还有多辆名车。这就是说,即使是赵岳林、徐建平赢了官司,也不可能从陈爱明手上拿回一分钱。
赵岳林显然是清楚这一点的。
“这么明显的一个合同诈骗,却被一些人搞得这么复杂。”赵岳林每次说起这件事,都怒不可遏。
陷阱是怎样挖成的
赵岳林承认,在与陈爱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时候是有些轻率了,是自己过分相信老乡和朋友之情,没有认真审核调查陈爱明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伪。从2008年1月31日签订这份协议到今天,20个月过去了,赵岳林对受骗过程仍然历历在目。
2008年1月份,丽水青田人陈爱明通过在丽水的亲戚徐建平找到赵岳林,声称在河南嵩县有一矿—瓦窑沟脉石英矿(下称“嵩县矿山”),由其掌控的嵩县华峰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峰公司”)承包经营,目前收益和开采前景都非常好,现在想转让51%的股份。为了证明华峰公司对该矿的经营权,陈爱明同时出示了华峰公司与洛阳市微苑硅微粉有限公司(下称“微粉公司”,是瓦窑沟脉石英矿的采矿权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并承诺签约后就把采矿许可证等采矿必需的所有证件一并办妥。这次见面之后,对“承包合同书”信以为真的赵岳林为慎重起见,还是在浙江省地矿局请了两位专家到嵩县矿山现场进行了考察。赵岳林想通过专家考察清楚的是矿山的品位和有无开采价值,压根就没有怀疑陈爱明和华峰公司对矿山有没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问题。
到现在为止,赵岳林也不清楚,他请去的两位专家到底是出于技术局限还是被陈爱明收买,两位专家的考察结论与陈爱明竟然如出一辙:有很高的开采价值。直到有一天,赵岳林从该矿采矿权人微粉公司的法人代表赵志军那里得知—“该矿已经没有多少开采价值”的时候,他几乎目瞪口呆。
2008年1月31日,考察归来的赵岳林、徐建平与陈爱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爱明以1122万元价格将嵩县矿山51%的股份转让给赵岳林、徐建平,由赵岳林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协议要求赵岳林、徐建平在2月29日前付清1122万元转让款,陈爱明则在协议上承诺,在2008年5月30日前为新公司办好采矿许可证等一切采矿证照手续。
3月上旬,赵岳林、徐建平付清转让款后,前往嵩县矿山组织生产。开工不久,赵岳林就意识到问题严重。先是被当地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告知,这个矿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宜继续开采;其次是赵岳林在陈爱明原来的办公室里发现了私刻的假公章,“承包合同书”也是疑点重重。“见到这一切,我都懵了,这里的实际情况与陈爱明在丽水期间给我们的信息资料严重不符。”赵岳林说。
于是,赵岳林选择了向丽水市公安局报案。
“纪检人员”约谈办案民警
根据丽水警方调查,陈爱明称嵩县矿山是他以550万元从一个叫麻东林的人那里转让过来的,而麻东林只承认收到了300万元,另有250万元可能是介绍人吃回扣了。对于那份诱使赵岳林上当的“承包合同书”,麻东林称完全不知情。
“这份承包合同书明显是伪造的。”负责此案的民警包中品表示。包中品是丽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一位大队长,先后3次奔赴河南嵩县调查取证,来往路上可谓吃尽苦头。
这位机敏精干的警官告诉《法人》记者,不但“承包合同书”是伪造的,陈爱明办出来的所谓“采矿许可证”也是利用欺骗手段办出来的。嵩县矿山采矿权人微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志军两次向警方证实,他不认识麻东林,也不认识陈爱明,更不存在与华峰公司签订什么“承包合同书”,对于把采矿权转让给华峰公司并办出“采矿许可证”,赵志军表示一无所知。
事实上,2009年5月13日国土资源部的国土资复决字【2009】第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也印证了丽水警方的调查结论。国土资源部认定,嵩县矿山采矿权转让申请中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转让的情形,“采矿许可证”应予以撤销。
河南省国土厅一位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土厅对采矿权转让申请资料的审查仅仅是形式审查,申请材料是不是伪造的,国土部门没有职责也没有能力进行判断,对嵩县矿山采矿权转让问题没什么好说的。
尽管国土资源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支持了丽水警方的调查结论,但包中品大队长对这宗“合同诈骗案”能否继续立案侦查并不乐观。
“我已经被调离了这个侦察小组。”包中品眉宇间透出些许无奈。
“我在办这个案子的过程中,遇到了好几件让我困惑的事情,对我来说,也是巨大压力。”包中品告诉《法人》记者,他刚刚接手介入这个案子不久,也就是2008年的5月2日,就接到了一个人的电话,这个人声称是“纪检委”的,要找他见面谈谈。“我其实是知道这个人的,原来在公安部门工作过。下午3点钟,这个人约我到丽水的白云山(音)见面,我如约去了。奇怪的是,这个人见面第一句话就说,有人举报你在办理一个诈骗案中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我自己做了什么,我心里当然清楚,所以并不害怕这个人的威胁,只等着听听下文。很快这个人的真实意图就露出来了,他对我说—只要你放弃这个案子,让这个案子过去,我们纪委也可以不查处你的问题。”包中品谈起这次遭遇,就像在讲一段悬疑故事,但仍然无法掩饰内心的愤怒:“我不怕,我没有做过见不得人的事。我们这次谈话都有录音的。”
包中品随后就把这次谈话的情况向丽水市公安局的领导做了汇报。
让包中品倍感压力的显然不只这一件。“我最后一次去河南嵩县调查取证的时候,案子的当事人之一麻东林竟然告诉我说,这个案子你们不要再搞了,昨天晚上,你们公安局的一位领导还和我们一起吃饭呢。”包中品回忆,据他后来查实,麻东林的话并非空穴来风,的确有一位刚刚退居二线的局领导去过嵩县。
《法人》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最让包中品困惑的,自然是丽水市检察院的那份《检察建议书》。
“检察院有权对我们进行监督,但在我们的侦查工作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要求我们撤案,在丽水还是很少见的。一方面,我们的侦查工作尚未结束,也没有报捕;另一方面,检方也没有找过受害人了解情况,检察院是如何得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个结论的呢?”包中品一脸的困惑。
看样子,这位经验丰富的警官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将困惑下去。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