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国有控股股份企业改制黑幕
一家国有控股股份企业改制黑幕
江西省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是由原国有赣州地区商业储运总公司及职工持股会投资成立的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
2002年初公司领导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未经赣州商业储运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股东),报请赣州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对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进行改制,按赣市改发[2002]10号文件的要求,将公司整体转制,对经评估后的企业总资产依照政策和法定程序进行剥离,企业退出国有序列。
2003年4月为了侵吞职工股东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原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以黄建平董事长为首的一小部分人先用74万元注册资金成立了赣州市丰源商业城有限公司,然后开始了对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的改制,改制期间以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平为首的董事成员欺骗政府,恐吓职工股东,相互勾结、权钱互换,伪造财务报表,滥提改制费用737多万元,虚报不良资产达300万元以上,隐匿约三十亩土地、五百六十平方米出租店面、六百平方米的住房资产,不按国家制订《公司法》对职工股进行处理,最后做出负379多万元的不合法的承接了累计达2亿左右资产的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侵吞了职工合法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恶流失,这就是所谓的经评估后的企业总资产依照政策和法定程序的企业改制?真是天理国法所不容,到目前为止企业改制还没有终结清算,这家国有控股股份企业改制还未完成。谁来追究隐匿国有资产和保护隐匿有资产及侵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企业改制职工一个公道?
谁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是江西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的职工股东(以现金入股)。在买断工龄的同时,我们的股东身份也莫名的被以原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为名的首的董事会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侵占。关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民营公司,违规违法承接了价值近贰亿元资产的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更可恨的是又以3000万元不到转手贱卖给一个个体户。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职工多次上访诉:国有资产医额流失,职工权益受侵害。而我们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还在非常努力地保护那些侵吞、隐匿、贱卖国有资产的责任人;当地法院也不受理职工股东依据,民法,分司法提起的诉讼。
社会的责任!司法的公正,我们只好大声呼吁! 我们是弱势群体!
关于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黄建平隐匿、贱卖国有资产的举报
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黄建平的主持下,企业改制组及国有产权转让,没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没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是蓄意制造种种假象,暗箱操作,隐匿国有资产,财务造假,欺骗政府,恐吓职工来达到侵吞,贱卖国有资产。
一、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不应该以负资产来改制:
在黄建平操纵下,为了达到企业负资产改制的目的,毫无根据的滥提改制费用:根据2007年元月8日华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中显示,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黄建平多提727万余元,其中安置职工多提269万余元,水电改造多提40万余元,道路场地改造多提37万余元,产权过户费多提390万余元。以上多提费用,足以证明赣州市储运有限公司不是负资产。
二、财务报表失真:
1、 2003年3月24日 市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说明:企业的门点押金,门点集资款及其他押金总计:177万余元。无分户明细帐,大部分未能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文件。这笔款已作为应付款,计入了改制费用。
2、2007年元月8日市华昇并会计师事务所核定有净资产95万余元,未调整 2003年11月30日 的国有资产净值。
在2006年12月还作财会凭证,进行财会帐务处理。
3、2003年元月至11月银行利息50万余元,无银行函证。
4、申报核减不良资产和应剥离资产存在虚报嫌疑。
三、欺骗政府:恐吓职工
黄建平以企业改制困难、虚报土地使用性质,并按2000年的基准价评估,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成立新公司时,恐吓职工,入股1万元要背17万元的债务,并且要求职工有年龄限制,男50岁(含50岁),女45岁(含45岁)就不能入股。
四、市华昇会计师事务所在2007年元月8日审计报告说明:已支付的土地证金1000多万元,应由新的投资人承担。但未作调帐处理,直接影响国有资产净值。
五、黄建平利用改制之机,钻改制的空子,挂羊头卖狗肉,骗取了政府的改制批文及大量的改制优惠政策和各项规费,其中包括核减和剥离巨额的不良资产。骗取了银行大量的借款与利息的减免。在企业资产没有清盘改制尚未结束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的将政府给改制带来的实惠和优良的企业近2亿资产贱卖掉了!
六、全体职工要求市委、市政府对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
S
赣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信访职工
2009年8月1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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