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下发“行政文件”剥夺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总工会为什么要下发“行政文件”
剥夺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
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市区最繁华中心地段的盐城商场,隶属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供销合作总社,占地面积:1664.6平方米,均为商业用地,6层营业大楼,建筑面积:6328.09,始建于1983年,单位性质集体所有制,职工人员性质全民,资产公有(国有),现有在册职工240人,一九九七年底因经营管理不善歇业,转为招租经营,成了“物管”单位,歇业时几千万元的库存商品不翼而飞,成为“管家”后,每年租金收入应是几百万元及楼顶广告几十万元,十年多来应有几千万元,盐城商场领导不向职工公开收支帐目,银行贷款983万元不还,不发和扣发职工工资,不缴纳职工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险费。
2004年盐城商场个别领导伙同盐城市盐都区总工会个别领导人编造盐城商场工会延期换届的假批复都工组字[2001]22号,利用多数退休后老职工代表,通过盐城商场企业实施改制方案,明目张胆地暗箱操作取得了盐城市盐都区企业改革攻坚指挥部都企改指复[2004]8号《关于同意盐城商场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以零资产改制,经职工上访国务院信访办和江苏省总工会,要求盐城市盐都区总工会对盐城商场工会职代会进行改选换届后,进行盐城商场合法改制,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被迫叫停了盐城商场当年的改制。
盐城商场为了对抗职工将职代会改选换届后进行依法改制的合法要求, 用不发扣发工资 、不缴纳职工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险费,达到内退人员要签字“同意”改制方案,方可办理内退手续,否则拖延不办, 谁签字 “同意”,就发谁210元不等的工资等,用此不法手段,骗取部分职工签字 “同意”,就这样一直在用欺骗的手段,就是不召开职工大会改选工会职代会,故意拖延了5年。
2009年4月21日盐城商场突然向职工发放,盐城商场改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盐城商场改制方案表决票,创造性发明了单个“票决”,要职工通过签“表决票”来通过“意见稿”,进行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大部分职工认为,盐城商场这次改制仍然不合法,没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
4月23日部分职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找盐都区供销合作总社改制工作组组长严国柱(严国柱,盐都区供销合总社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理论,提出企业法人尚未进行离任审计,该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讨论,明显违法、违规。严国柱主任说:“目前我们已经操作了,就这样办,区总工会答复要求这样改制的”,职工要求给总工会答复,严国柱主任说:“我有一点要跟你们讲清楚了,我是学法律的,该把你们的东西我不隐瞒,这个批复是批给你们商场和主管单位的,不是把你们的,只是把你们看的,只许看,不许复印”,职工无奈,用手机偷拍了下来。严主任被迫出示了“盐都区总工会都工复(2009)1号批复文件”。
09年5月4日我们职工向盐都区政府、区总工会信访。
09年5月8日下午和09年5月19日,盐都区政府、区信访局组织有盐都区总工会、区发改委、区改制办、区国资委、区房产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几十名主要领导两次接访部分职工,并录像、录音,但解答不了我们职工的提问,我们职工问:
1、盐城商场2004年改制为什么被区政府叫停?
2、这次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与2004年被区政府叫停的改制方案有什么区别?;
3、这次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为什么不依照现行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地进行?;
4、这次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既然是(征求职工意见稿)为什么又要用盐城商场企业改制方案表决票来表决?盐城商场企业改制方案表决票其意是针对决定性的方案表决,“(征求职工意见稿)”是非决定性的方案,两者怎能合用,为什么盐城商场用来忽悠职工?;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央法规)规定,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为什么不招开职工大会审议?而阴谋用盐都区总工会都工复(2009)1号“批复”文件,使盐城商场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逃避职工大会审议;
6、盐都区总工会胡主席针对都工复(2009)1号“批复”文件向我们解释说:“都工复(2009)1号批文是根据区供销合作总社、盐城商场打给区总工会的报告说:“鉴于盐城商场在1998年转营后,职工基本全下岗,目前人员分散,难以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实际”,作出的都工复(2009)1号文件”,职工认为区总工会这一解释不符合实际,一、人员分散不代表不能集中,盐城商场90%以上职工在盐城市区内,很少有人员出外地,是完全可以召集开职工大会的,区供销合作总社、盐城商场召集了没有,如果没有,区供销合作总社、盐城商场怎么能说:“目前人员分散,难以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实际”,盐都区总工会没有调查怎么就认为是实际,这完全不符合实际,盐都区总工会都工复(2009)1号违法应该撤销;
7、2004年盐城商场改制方案与2009年改制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比:2004年盐城商场改制方案中建筑面积是:6328。09平方米, 2009年盐城商场改制方案(征求意见稿)建筑面积是:22150。61平方米,比2004方案中少了4032。48平方米,少的面积2004年方案中为什么没有显示;
8、2009年方案中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等于2004年方案中建筑面积,为什么少了80平方米?(注:盐都区政府现已确定少了80平方米)。
9、现有130名占盐城商场在册职工240名的50%以上签名、印指纹、出示身份证,否决盐城商场不合法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为什么得到盐都区政府支持?;
2009年盐城商场改制方案(征求职工意见稿)漏洞百出,盐都区政府强行通过,2009年5月19日批文都政复[2009]6号,由盐都区供销合作总社将盐城商场于2009年6月26日以2800万元拍卖给盐城商场法人。
盐都区总工会无权给盐城商场下达行政“批复”,盐都区总工会无权超越“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授权来剥夺职工的民主权利,更无权对抗国家规定的企业改制的法定程序。
5月31日盐都区总工会作出了都工函[2009]01号答复意见。此答复意见回避了违法的要害,继续藐视法律,糊弄我们职工,我们遂于2009年6月16日依法向盐城市总工会申请复查。
7月15日盐城市总工会作出答复意见,盐工函[2009]01号(以下简称“答复”)没有对支持盐都区总工会的批复正面提出法律法规的依据,没有纠正盐都区总工会违反《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剥夺我们职工合法权益的错误。反而“答复”认为“ 盐都区总工会鉴于盐城商场已歇业十年,人员分散,职代会已超届多年的实际,”我们职工认为,这的确是实际,歇业十年无法回头,但人员分散不等于不能集中,是完全可以集中的,职代会已超届多年,不等于不能换届改选,是完全可以换届改选,盐城商场工会还存在,没有撤销,《工会法》第六条 第三款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什么就是不组织我们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什么职代会就不换届改选?盐城商场这么多年为什么故意不换届改选拖延改制?。
“答复”认为“同意采用书面征求全体职工意见的形式进行表决,体现了现实性、可操作性和广泛性,也是稳妥的。”我们职工认为,缺乏集中讨论审议性、体现了现实易作假性,这种“形式”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依据,是瞒天过海偷换概念,各个击破的卑劣行径,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盐城商场采用这种做法,盐都区总工会竟然违法作出“批复”。市总工会的“答复”没有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纠正其错误,因此显得苍白无力,无法使我们信服。
在我们信访复查程序期间,区、市总工会领导说:“都工复{2009}1号文件是得到省总工会民管部殷同喜部长口头支持的”,这位殷部长没有实际调查,违反“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剥夺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有什么个人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支持盐城商场合法改制,已经并将继续为达到此目的而不懈努力。坚决反对各种违背法定程序,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剥夺职工民主权利的非法改制,这是我们职工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我们希望,各级领导尤其希望上级工会组织履行法定职责,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合法诉求,依法撤销盐都区总工会违法的“都工复(2009)1号批复”,使盐城商场的改制工作依法进行 。
我们希望广大网友转贴,帮助我们寻找全国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组。
附:寻找全国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组照片和盐城市总工会盐工函[2009]01号文件
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商场130名职工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请帮助我们寻找全国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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