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原则与灵活
也谈原则与灵活
“原则”用哲学的语言表达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灵活”可以解释为真理在实践中运用时采取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基本原理是经过实践反复验证的,作为真理它是不能修改的、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见拙文“相对真理、绝对真理的困惑”)。如果真理可以修改,那么就不可以称为“真理”了。有人认为:刚性的原理也不是一点也不能修改的,马克思的原理也要发展,但这一定要慎重......
似乎只要慎重,真理就可以修改。我认为这样理解真理是错误的,它的要害是:
把发展等同于修改。
发展是具体真理的无限地、辩证地增加,而不是机械地修改。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着的、互相联系着的,这就是自然的辩证法。这种客观世界的辩证规律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就形成辩证法的宇宙观,成为概念的辩证法,成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人类的认识就是从具体真理的不断积累,走向普遍的和全面的认识的过程,这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永远没有尽头,而只有这个过程才叫做发展!
又有人认为,灵活性是改变原理的刚性,是对原则的修订、是在原则许可的范围内所能做的变通和妥协,没有原则,就没有方圆;没有灵活性,就会加大原则执行的难度,甚者使原则落空。他还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证明:
例如:我当保安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小区地下车库出口路段的畅通,可附近有一家大型国际知名品牌的连锁店和一家幼儿园,加上附近工作人员的停车,经常出现停车位不够的情况,可一些原本设置了禁停标志的地方如果改变一下停车方向,或者在不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一下禁停区间,就可以增加一些停车位,即缓解了停车压力方便了人家,又减少了矛盾和争端实现了文明执勤。于是我就做了适当变通,后来的车辆看到确实没有可以停车的位置了,也不会找我的麻烦。
这里,“保持路段畅通”是原则。至于你如何变通,那只能说明你实事求是地解决了问题,而绝不是对原则的“修订”或“妥协”!
想起前段时间,一网友以“原理与运用的区别,原理的刚性和运用的灵活性”题目和我论争,我不屑一顾地回答:不要夸夸其谈、也不能言过其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不能修改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原理或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
“灵活性”绝不意味着可以修改真理,也绝不能发展真理!!
孔凡辛
2009年7月16日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