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
文章讲述作者在国企改革中尝试推动职工共有制和公司治理改革,主张公平与效率结合,探索国企改革新路,面对阻力仍坚持实践,体现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追求。
我想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
——我的心路历程 我的真情告白
我是一个关注社会的人,又喜读社科著作,我注意到,说的和做的之间,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有时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比如说国企改革,说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实际情况怎样,我看在很多地方,只是把原国有资产明晰给了原企业管理人,其特点是:只有掌握权力的人才能得到资产,并且掌握的权力和得到的资产成正比。不过是实行了“权贵私有化”而已,至于其他的,则是既谈不到,也无人再过问。
郎咸平先生说:“中国的市场经济,有形无神。”这话说的精彩,一言中的。
关于权贵私有的弊病,网上有很多批评,抨击。在此我也无须再费口舌。我想说的是国企改革除了改成权贵私有这样一种模式,还有没有另外一条路可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要去做这样的实践,探索。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
这条新路的特点:1:每名职工都有资格参与国企改革,搞共有制。 2:公司按《公司法》进行严格的治理,以克服由产权较分散而带来的离心倾向。这样可以达到既讲公平,又讲效率的理想境界。这是我的奋斗目标。
我单位2003年底,已进行了权贵私有性质的改制,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同权贵私有简直是势同水火,那么我的做法同时也就兼具有了这样的意义,既对权贵私有的改造是否存在这种可能?
我知道,要达此目的难度极大,首先,国企改革改成了权贵私有是尽人皆知且极为普遍的一种既成事实,因为事关改革,在现实社会中是只许歌颂,不许质疑的,现在你居然要“改造”谈何容易?没有那一级组织会支持你。
再者,由这种“改革”而形成的一个既得利益群体,在中国处于极为强势的地位,在现实中,历来他们对改革起主导作用。他们在不断的改革中,利益已经最大化。现在他们所要做的,是要竭力保住到手的利益,因此,他们反对任何改变弊病的努力。
事实上,既得利益集团已是改革的反对派。
但事情越是有难度有普遍性因而也就越有意义,我觉得这件事非常值得一做。即使失败了,这种反抗也很有意义。
我崇敬古罗马帝国的决斗士奴隶斯巴达克斯,一个奴隶,是那么有思想,面对强大的罗马帝国的暴政,敢于奋起反抗,虽然他明知其结果是失败,但他说:“我们的鲜血将在压迫者的前额上打下可耻的烙印,我们留下了可以被人模仿的榜样,——这是我们留给后代的最宝贵的遗产。”
我决心向斯巴达克斯学习,给权贵私有打下一记可耻的烙印。并且可以用我的实践证明这一点:既得利益集团已堕落成改革的反对派。这是我预计可以达到的最低目的。
再说我一个已从体制内下岗的工人,本身也不拥有什么,如财富,社会地位;全谈不上,改制后,原来本也不高的工资又大幅降低,我只是在挣一份饭钱,我今后的行动将会触动一些人,但一份饭钱他们还敢不让我挣?一般情况,估计他们缺少这份胆量。
2003年底,我们遭遇粗暴的改制(详情见我的博客blog.sina.com.cn/liourongli<<愚民政策下的改制)》一文)2004年,最初是在苦闷,愤恨中度过的,但很快认识到这样下去有害无益,
“磨难对弱者是万丈深渊,但对强者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自我实现的人往往把自己的愤怒转化正义的进攻”。(马斯洛语)
我要把磨难变成财富,我要发动正义的进攻。现在的问题是:以何种方法,通过何种途径来进行。
这时我已感到他们改制的做法有问题,但我不知道问题出在那里,因为我没有参照物,现在我首先需要找到这个参照物,用我们常说的话叫做“文件”的东西,社会学叫“公开的语本”
“公开的语本”的特点:客观要求统治者必须站在较为公正的立场(哪怕是表面上),因为他对社会的各方面都要有一个交代,才由此产生了这个“公开的语本”“但统治者本身对自己所说的也并不相信在现实中真的能实现。但弱者可以选择“公开的语本”
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进行“弱者的抵抗”为了获得安全感,他对“公开的语本”则要装出相信的样子。
我之所以喜读西方的社会学著作,是因为可以看到真话。我认为,可以指导和改变生活。现在我要用我所学的知识来改变不合理的现实了。这就是文化的作用,一个喜读社科著作的工人和很多工人的区别,不是逆来顺受,接受不合理的现实,(犬儒主义)而是认为不合理的现实通过人的努力是可以得到改变的。我深信美国社会学者BR赫根汉的观点::“人类在交互作用中产生了问题,也能在交互作用中解决这些问题。”
2004年秋,经过长时间的搜寻,我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这个“公开的语本”,找到它很不容易,“公开的语本”公开的程度却让人不敢恭维。是发表在一个大学的校刊上,毫无知名度。(此事也足可见一些人的用心)我如获至宝,马上把它复印下来,第二天上班展示给我班上的工人们。从此开始了我的宣传鼓动。
本来人们心中就积蓄着不满,只是缺少一个带头人,现在我乐意充当这个带头人,于是,从2005年5月17日,我们开始了集体上访。
做此项研究的专家说过:集体上访都是有人组织的,此言不虚。
经过2005年一年的上访,在2006年初我们全体工人也成为公司股东了,(我的博客有全部相关材料,全景式的记载)2006年3月2日,我们提出:《关于通华盛公司改制规范化的建议》此建议的特点:完全是按照《公司法》对照公司现实提出的整改建议。此建议的提出,具有三点意义:
1:检验意义:建议的提出,使我们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看,我们工人,当初是被国企改革抛弃的人,是我们,愿意按《公司法》办事,是真正愿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事实证明:我们不是改革的绊脚石,我们是改革的促进派。我们的采取的集体建议行为,也等于是向经营者将军。
现在就看他们这些被当初的国企改革完全倚重的原经营者的表现了,你是遵守法律还是违反法律,你是真心改革还是想通过改革自肥,建议的提出把他们置于不容回避的尴尬境地。建议成了真假改革的试金石。
2:实用意义:国企为什么要改革?还不是因为产权不明晰,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而导致效率低下。我们公司工人成为股东以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产权分散了,必然要产生离心力,同样会产生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这样的企业是无法立足市场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严格的按《公司法》办事,实行公司治理,方能克服由于产权分散而产生的离心作用。
3:民主意义: 我国很少有民主的传统。在企业计划经济时期,工人们仅仅是名义上的“主人翁”其实完全处于无权的地位,比如企业的经营情况,名义上经济公开,实际上干部们一样也不肯公开,是他们造成的工人们啥也不知道。
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工人们也成为股东了,如果真能按《公司法》办事,我发现能使人们得到真正的民主的锻炼。 如经营者,公司监事,工会负责人都是通过真正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可以说,这些人从来没有过过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
我发现,《公司法》里设计的组织结构类同于西方民主社会的三权分立。现以列表的方式比较如下:
西方民主社会和公司治理机构和功能类比
西方民主社会
公司治理
立法
国会
股东会
行政
政府
经营者
司法
法院
公司监事
社会监督
媒体
工会
工人们也成为股东,为的是解决公平问题。按《公司法》进行严格的公司治理,为的是解决效率问题。公平和效率问题都解决了,岂不是完美的国企改革,我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这样的新路。
我的想法十分美好,但遭到经营者拼命的抵制。
马克思说过:“有10%的利润能使资本活跃起来。。。。。。有300%的利润,能使人冒不惜绞首的危险”由于公司的组织结构长期处于违法状况,(财务负责人成了公司监事),他们提供的经营情况也就缺少可信度,所以,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百分之多少的利润。我们知道和看到的是;我们所有小股东集体依法提出的整改建议,包括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工人成立工会)遭到他们通通的竭力的抵制。
经营者这样做肯定是和要把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关。我觉得,这也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可是我把有关情况多次向母体企业领导反映,他们从始至终,不置一词。放任不管就是纵容!他们看着他们胡作非为,他们官官相互,他们是利益集团,他们以利益集团的利益高于一切,至于什么“改革”不过是一个获取更大利益的旗号,于己有利时,一哄而上,风扫残云,迅雷不及掩耳(如对国企的出售和他们给自己涨工资)于己不利时,或百般推脱,或全力抵制,或置之不理(如官员财产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这些,其实全国人民看的很明白。
我向他们报告公司情况,岂会对他们抱有半点幻想,我不过是以事实暴露他们的本来面目,他们的国企改革,就是搞权贵私有,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他们是半点兴趣也没有。
作家萧军说过:“对付流氓,你得比流氓更流氓”可是我现在对付的是“正人君子”,所以我的作法是:得比正人君子更正人君子。我找他们,言必称主义,言必称法,说话必有出处。弄的他们苦不堪言。也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
这些情况,我也多次向国内的新闻媒体反映过,他们也是一点反映没有,工人经过抗争,成为公司股东,不在他们报道的范围之内。
此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好象成了我一个人的事。由于我的努力屡屡无效,工人们也开始疏远我,他们是讲求实际的,哪会有我这么多想法,甚至有人背叛我,去讨好经营者。他们的缺点是:头脑简单,目光短浅,胆小怕事。如果没有我带着他们抗争,他们不管心中多么不满,也会一事无成,这一点他们自己也承认。但我打算深入进展的时候,我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按恩格斯的观点:历史是按照社会所有成员的合力方向前进的。可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主张改造权贵私有,在国企改革中搞共有制,这怎么可能成功呢?我一次次的主张权利,不过是在证明:我们工人们,所有纸上写的权利,在现实中,是一样也实现不了的。这就是我们的生存状态。我把这种情况也故意屡次向各级组织反映,他们一向置之不理。但可以肯定,我的行为愈来愈使他们尴尬,恼怒。
思想者遇罗克可以凭一支笔把谬见的传播者逼到墙角,但同时他也把自己逼上了一条不归路。现在我已经把经营者和组织逼到了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因为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通过主张权利实际在羞辱他们,等于在告诉人们:我们什么权利也没有,这是在打他们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的耳光。他们已经很恼怒了,所以我明知我可以利用我的股东身份到法院起诉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但我不敢采取这样的终极手段。现在如果在钱上再要给他们抄底,这不是挤兑他们和我玩命么?他们会把所以的怨毒都倾泻在我一个人身上,我的生命难以承受如此之重。现在的社会这么复杂,我得为我自身的安全着想,所以我的想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只能是一个半拉子工程。
但这究竟是我个人的不幸还是这个社会的不幸?
刘荣立
2009年6月26日
——我的心路历程 我的真情告白
我是一个关注社会的人,又喜读社科著作,我注意到,说的和做的之间,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有时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比如说国企改革,说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实际情况怎样,我看在很多地方,只是把原国有资产明晰给了原企业管理人,其特点是:只有掌握权力的人才能得到资产,并且掌握的权力和得到的资产成正比。不过是实行了“权贵私有化”而已,至于其他的,则是既谈不到,也无人再过问。
郎咸平先生说:“中国的市场经济,有形无神。”这话说的精彩,一言中的。
关于权贵私有的弊病,网上有很多批评,抨击。在此我也无须再费口舌。我想说的是国企改革除了改成权贵私有这样一种模式,还有没有另外一条路可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要去做这样的实践,探索。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
这条新路的特点:1:每名职工都有资格参与国企改革,搞共有制。 2:公司按《公司法》进行严格的治理,以克服由产权较分散而带来的离心倾向。这样可以达到既讲公平,又讲效率的理想境界。这是我的奋斗目标。
我单位2003年底,已进行了权贵私有性质的改制,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同权贵私有简直是势同水火,那么我的做法同时也就兼具有了这样的意义,既对权贵私有的改造是否存在这种可能?
我知道,要达此目的难度极大,首先,国企改革改成了权贵私有是尽人皆知且极为普遍的一种既成事实,因为事关改革,在现实社会中是只许歌颂,不许质疑的,现在你居然要“改造”谈何容易?没有那一级组织会支持你。
再者,由这种“改革”而形成的一个既得利益群体,在中国处于极为强势的地位,在现实中,历来他们对改革起主导作用。他们在不断的改革中,利益已经最大化。现在他们所要做的,是要竭力保住到手的利益,因此,他们反对任何改变弊病的努力。
事实上,既得利益集团已是改革的反对派。
但事情越是有难度有普遍性因而也就越有意义,我觉得这件事非常值得一做。即使失败了,这种反抗也很有意义。
我崇敬古罗马帝国的决斗士奴隶斯巴达克斯,一个奴隶,是那么有思想,面对强大的罗马帝国的暴政,敢于奋起反抗,虽然他明知其结果是失败,但他说:“我们的鲜血将在压迫者的前额上打下可耻的烙印,我们留下了可以被人模仿的榜样,——这是我们留给后代的最宝贵的遗产。”
我决心向斯巴达克斯学习,给权贵私有打下一记可耻的烙印。并且可以用我的实践证明这一点:既得利益集团已堕落成改革的反对派。这是我预计可以达到的最低目的。
再说我一个已从体制内下岗的工人,本身也不拥有什么,如财富,社会地位;全谈不上,改制后,原来本也不高的工资又大幅降低,我只是在挣一份饭钱,我今后的行动将会触动一些人,但一份饭钱他们还敢不让我挣?一般情况,估计他们缺少这份胆量。
2003年底,我们遭遇粗暴的改制(详情见我的博客blog.sina.com.cn/liourongli<<愚民政策下的改制)》一文)2004年,最初是在苦闷,愤恨中度过的,但很快认识到这样下去有害无益,
“磨难对弱者是万丈深渊,但对强者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自我实现的人往往把自己的愤怒转化正义的进攻”。(马斯洛语)
我要把磨难变成财富,我要发动正义的进攻。现在的问题是:以何种方法,通过何种途径来进行。
这时我已感到他们改制的做法有问题,但我不知道问题出在那里,因为我没有参照物,现在我首先需要找到这个参照物,用我们常说的话叫做“文件”的东西,社会学叫“公开的语本”
“公开的语本”的特点:客观要求统治者必须站在较为公正的立场(哪怕是表面上),因为他对社会的各方面都要有一个交代,才由此产生了这个“公开的语本”“但统治者本身对自己所说的也并不相信在现实中真的能实现。但弱者可以选择“公开的语本”
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进行“弱者的抵抗”为了获得安全感,他对“公开的语本”则要装出相信的样子。
我之所以喜读西方的社会学著作,是因为可以看到真话。我认为,可以指导和改变生活。现在我要用我所学的知识来改变不合理的现实了。这就是文化的作用,一个喜读社科著作的工人和很多工人的区别,不是逆来顺受,接受不合理的现实,(犬儒主义)而是认为不合理的现实通过人的努力是可以得到改变的。我深信美国社会学者BR赫根汉的观点::“人类在交互作用中产生了问题,也能在交互作用中解决这些问题。”
2004年秋,经过长时间的搜寻,我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这个“公开的语本”,找到它很不容易,“公开的语本”公开的程度却让人不敢恭维。是发表在一个大学的校刊上,毫无知名度。(此事也足可见一些人的用心)我如获至宝,马上把它复印下来,第二天上班展示给我班上的工人们。从此开始了我的宣传鼓动。
本来人们心中就积蓄着不满,只是缺少一个带头人,现在我乐意充当这个带头人,于是,从2005年5月17日,我们开始了集体上访。
做此项研究的专家说过:集体上访都是有人组织的,此言不虚。
经过2005年一年的上访,在2006年初我们全体工人也成为公司股东了,(我的博客有全部相关材料,全景式的记载)2006年3月2日,我们提出:《关于通华盛公司改制规范化的建议》此建议的特点:完全是按照《公司法》对照公司现实提出的整改建议。此建议的提出,具有三点意义:
1:检验意义:建议的提出,使我们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看,我们工人,当初是被国企改革抛弃的人,是我们,愿意按《公司法》办事,是真正愿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事实证明:我们不是改革的绊脚石,我们是改革的促进派。我们的采取的集体建议行为,也等于是向经营者将军。
现在就看他们这些被当初的国企改革完全倚重的原经营者的表现了,你是遵守法律还是违反法律,你是真心改革还是想通过改革自肥,建议的提出把他们置于不容回避的尴尬境地。建议成了真假改革的试金石。
2:实用意义:国企为什么要改革?还不是因为产权不明晰,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而导致效率低下。我们公司工人成为股东以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产权分散了,必然要产生离心力,同样会产生效率低下的问题,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这样的企业是无法立足市场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严格的按《公司法》办事,实行公司治理,方能克服由于产权分散而产生的离心作用。
3:民主意义: 我国很少有民主的传统。在企业计划经济时期,工人们仅仅是名义上的“主人翁”其实完全处于无权的地位,比如企业的经营情况,名义上经济公开,实际上干部们一样也不肯公开,是他们造成的工人们啥也不知道。
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工人们也成为股东了,如果真能按《公司法》办事,我发现能使人们得到真正的民主的锻炼。 如经营者,公司监事,工会负责人都是通过真正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可以说,这些人从来没有过过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
我发现,《公司法》里设计的组织结构类同于西方民主社会的三权分立。现以列表的方式比较如下:
西方民主社会和公司治理机构和功能类比
西方民主社会
公司治理
立法
国会
股东会
行政
政府
经营者
司法
法院
公司监事
社会监督
媒体
工会
工人们也成为股东,为的是解决公平问题。按《公司法》进行严格的公司治理,为的是解决效率问题。公平和效率问题都解决了,岂不是完美的国企改革,我要为国企改革闯一条这样的新路。
我的想法十分美好,但遭到经营者拼命的抵制。
马克思说过:“有10%的利润能使资本活跃起来。。。。。。有300%的利润,能使人冒不惜绞首的危险”由于公司的组织结构长期处于违法状况,(财务负责人成了公司监事),他们提供的经营情况也就缺少可信度,所以,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百分之多少的利润。我们知道和看到的是;我们所有小股东集体依法提出的整改建议,包括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工人成立工会)遭到他们通通的竭力的抵制。
经营者这样做肯定是和要把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关。我觉得,这也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可是我把有关情况多次向母体企业领导反映,他们从始至终,不置一词。放任不管就是纵容!他们看着他们胡作非为,他们官官相互,他们是利益集团,他们以利益集团的利益高于一切,至于什么“改革”不过是一个获取更大利益的旗号,于己有利时,一哄而上,风扫残云,迅雷不及掩耳(如对国企的出售和他们给自己涨工资)于己不利时,或百般推脱,或全力抵制,或置之不理(如官员财产公开,政务信息公开),这些,其实全国人民看的很明白。
我向他们报告公司情况,岂会对他们抱有半点幻想,我不过是以事实暴露他们的本来面目,他们的国企改革,就是搞权贵私有,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他们是半点兴趣也没有。
作家萧军说过:“对付流氓,你得比流氓更流氓”可是我现在对付的是“正人君子”,所以我的作法是:得比正人君子更正人君子。我找他们,言必称主义,言必称法,说话必有出处。弄的他们苦不堪言。也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
这些情况,我也多次向国内的新闻媒体反映过,他们也是一点反映没有,工人经过抗争,成为公司股东,不在他们报道的范围之内。
此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好象成了我一个人的事。由于我的努力屡屡无效,工人们也开始疏远我,他们是讲求实际的,哪会有我这么多想法,甚至有人背叛我,去讨好经营者。他们的缺点是:头脑简单,目光短浅,胆小怕事。如果没有我带着他们抗争,他们不管心中多么不满,也会一事无成,这一点他们自己也承认。但我打算深入进展的时候,我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按恩格斯的观点:历史是按照社会所有成员的合力方向前进的。可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主张改造权贵私有,在国企改革中搞共有制,这怎么可能成功呢?我一次次的主张权利,不过是在证明:我们工人们,所有纸上写的权利,在现实中,是一样也实现不了的。这就是我们的生存状态。我把这种情况也故意屡次向各级组织反映,他们一向置之不理。但可以肯定,我的行为愈来愈使他们尴尬,恼怒。
思想者遇罗克可以凭一支笔把谬见的传播者逼到墙角,但同时他也把自己逼上了一条不归路。现在我已经把经营者和组织逼到了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因为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通过主张权利实际在羞辱他们,等于在告诉人们:我们什么权利也没有,这是在打他们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的耳光。他们已经很恼怒了,所以我明知我可以利用我的股东身份到法院起诉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但我不敢采取这样的终极手段。现在如果在钱上再要给他们抄底,这不是挤兑他们和我玩命么?他们会把所以的怨毒都倾泻在我一个人身上,我的生命难以承受如此之重。现在的社会这么复杂,我得为我自身的安全着想,所以我的想为国企改革闯一条新路只能是一个半拉子工程。
但这究竟是我个人的不幸还是这个社会的不幸?
刘荣立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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