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失去了信念和道德,你还剩下什么?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要有一个主流意识作为精神支撑,总要有一套相对完整的道德体系来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来维持着统治,这应当是不争的道理。在毛泽东时代,这种主流意识就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全党全国人民当时就是统一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武装着每一个进步青年的头脑。当时的口号是:“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早期的革命青年有多少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为着这一目标,多少人为之奋斗终生。从道德方面,我们在破除旧道德的时候,也逐步建立起了新的道德体系,如拾金不昧、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大公无私、见义勇为,等等。六十年代初,毛泽东竖起了雷锋这一具有世界意义的典型形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新的道德风尚就是在学雷锋运动中树立起来的。由于新道德的自然制约,自私自利被视为可耻,贪污盗窃不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还要受到人们的唾弃。乱搞男女关系的党员要被清除出党,干部要撤职查办。人与人之间保持了良好的伦理关系。一个女子夜间行走,极少发生什么意外,出门办事,好多人都不锁门,真个是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坏人无存身之地,好人扬眉吐气。——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和道德风尚。因此,尽管那时由于各种原因,物质财富还比较贫乏,但是人的精神是好的。
即使在已经被彻底否定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也并不像伤痕文学写的那样坏。文革中在斗走资派的同时,一些好干部也被揪斗,群众分成两大派,甚至发生武斗,这都是政治运动中的偏差。但是不管哪一派都信仰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都作风正派,不像现在一些官员贪污受贿,吃吃喝喝,乱搞女人。此类犯罪在两派的领导层里面都是没有的。我们看大清查中审理的案件,有几个是经济犯罪?有几个是男女关系犯罪?还不都是政治上的问题?而政治上,真正从根上反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有几个?
我这样说,并非给文革翻案。文革问题自有历史来证明是怎么回事,今天下结论尚早。我只是为了说明我的基本论点:一个国家,信念和道德是不能缺失的。
伤痕文学从人性论的角度对文革的一些现象进行了批判,例如当时揪斗干部的时候采取了戴高帽子等侮辱手段,不尊重人权和人格,过多的伤害了老干部,所言也是事实。但是这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从来的革命都不是绣花和做文章,没有偏差不温不火的革命是不存在的。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专政的红色恐怖可能不亚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其首领人物也遭到了人们的多方指责。但那是革命。这不是学者们在书斋里研究“普世价值”,不是当权者坐在豪华的饭店大厅里喝酒吃菜,也不是歌星们在唱甜甜蜜蜜的“爱”的颂歌。按照正常秩序来要求那个特殊时期是不合适的。
现在回到我们的论题上来。改革开放以来,毋庸置疑,由于纠正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过左的政策,调整了生产关系,生产力有所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是大大提高了。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强调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同时,在取消阶级斗争之后,我们也丧失了一些宝贵的东西。共产主义已经被当成虚无缥缈的仙山琼阁抛弃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被精英学者始而阉割,继而否定了。即使在公文里面还偶尔提起,也并没有形成主流。学雷锋树新风的要求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几个真心那么做的。学习焦裕禄变成了一种特殊的旅游享受。人们不再相信大公无私的说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实际上成了人们的信条。当官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了自己的发财。占有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被誉为有本事。“不杀穷人不富”居然成了合法的口号。当然他们也是那么办的。搞女人越多越证明自己有魅力和能力。有的干部包养二奶达一百七十多个。而这些人对于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在公共场所也许还像正人君子一样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但是在阴暗处,当夜幕降临之后,他们就干起了禽兽不如的勾当。习水嫖幼案和邓玉娇案的发生,说明我们一些党的干部不是人民的公仆了,而是已经变成了祸害人民的野兽。他们已经冲破了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沦为异类。至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他们压根儿就不相信。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以及毛泽东时代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的道德风尚,在他们的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当金钱统治了人们的思想,当远离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的时候,当不受任何道德体系制约的时候,那些公仆们还剩下什么?难道是后来精英们提倡的普世价值吗?是从欧美搬来的博爱平等自由吗?如果真是那样,大概也不会以公仆的身份去强暴一个弱势的女子,去奸污祖国花朵——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欧美,长期的历史发展,他们已经形成了他们的完整的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深入人心的基督教不允许人们违反人伦干一些禽兽不如的勾当。欧美的法律尽管虚伪,但还不至于把奸污幼女这样的兽行都说成是“嫖宿”而加以纵容。可见,这些堕落的干部们连欧美的道德也不相信,尽管精英学者是那样孜孜不倦地宣传。所以,我们说,这些“公仆”已经变成了反人类的异类。他们的权力是他们进行犯罪的工具和手段,他们的共产党员的身份是他们犯法的保护色。邓贵大之流是最典型的异类,是反人类的兽类。正因为如此才遭到全国人民的声讨,不管官方怎样为其掩盖,都无济于事。他将永远地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被人民唾骂。
由此我们联系到这些年来,法律为什么在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方面那么脆弱。为什么一个是非分明的案件,却要费那么大的周折,而最后的判决还是犯罪者无罪,反抗暴行的弱势女子有罪。这就是说,在一个信念和道德缺失的国家,秉公执法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执法者若是邓贵大之类人,执法者若是为了巴结权贵,那么他必然会抛弃“抑强扶弱”的道德观念,而偏离法律条文。邓玉娇案侦查中的诡谲现象,判决的不合常理和习水嫖幼案的司法解释,都说明道德对于司法的影响。当然立法也是如此。法学家马克昌和高一飞之类人,很明显地是站在犯罪分子一边说话,而不是为正当防卫的弱势女子说话。由此观之,若是不讲道德,必然颠倒黑白,该爱不爱,该恨不恨。
如果没有信念和道德观念,人剩下的只有生理欲望。人的生理欲望主要是食欲和性欲两个方面,也就是孔子所谓“食色,性也”。而这两种欲望,动物也是有的。然而人毕竟不是一般动物,吃和性行为也是要受到道德规范约束的。既然道德没有了,那么就只能任其泛滥。于是人欲就变成了洪水。为了满足第一种欲望,公仆们便拼命地非法捞取金钱,受贿索贿,贪污上百万上千万也是常事。公仆们以工作为名,利用公款吃尽了山珍海味。为了满足第二种欲望,就利用非法收入大量包养二奶。权力小一点的,就像邓贵大之流,就经常出入妓院,甚至强暴弱势女子。这些本来就是非法行为了,而像奸污幼女,那就更为恶劣了。两种基本的生理欲望衍生出多种子欲望。感官的享受是多方面的。公仆们要求眼耳鼻舌身都要舒服。于是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的“繁荣景象”,听的是令人丧失斗志的靡靡之音。在电视上,我们经常看到的一些信奉弗洛伊德学说的作家们创作的电视剧里面的男女性活动的镜头。而这又极大的刺激了利用公权力来消费美女的官员们的欲望,使他们为了满足性欲而不惜以身试法,干出反自然的淫行。社会是个大染缸,在这样的大染缸里,好人也会变坏的。我们的公仆们绝不是其先辈们那样的公仆了,尽管电视上还在放映一些革命故事。由于公仆的堕落,人民已经远离了他们。多少群体事件说明,只要发生官民冲突,网友们不问青红皂白,舆论一边倒地支持无权的一方。杨佳杀警是个骇人听闻的案件,杀人者得不到谴责,受害者得不到同情。这种反常的现象说明,人民对自己的公仆已经丧失了信心。
这样下去,我们不敢想象有什么后果。
能否重树我们党的形象,能否让老百姓像当年那样高呼“伟大的共产党万岁”,拿党的干部当亲人,那就看我们能否重新树立起被人说成是“虚幻”的共产主义信念,重树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党的指导思想中的主流地位,重新树立起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并且严格党的纪律,清除其中的不合格的党员,惩处邓贵大之流的违法犯罪分子。否则,我们就会走上苏联的路子。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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