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事件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2009年0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从此,邓玉娇事件暂告一段落。
这个结果对于所有关心邓玉娇个人命运的人来说,多少是令人高兴的,人们也总算看到了一点的社会进步和正义的力量所在。但是,这个“邓玉娇案”,却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1、 最关键最重要的事实真相如何仍然被掩盖起来;
2、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那个最讲“认真”的“人”,竟然一直无影无踪;
3、 被邓玉娇捅破的天,虽然被重新弥补了,但是里面腌臜的内容却被人民看得更清楚了,以后将更成为问题;
4、 “以人为本”政治势力再次败给了“官本位”政治势力;
5、 尽管“做案”做得漏洞百出,官方 “做案”的习惯还是坚持到底了;
6、 法律的真正意义完全被扭曲了;
7、 正义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伸张;
8、 国家失去了一次真正法治的全民教育和彻底改变腐败政治环境的良好机会!
甚至,在法制的严格意义上,带罪之身的邓玉娇,个人厄运还没有完全解脱!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人民已经认定了邓玉娇是当代中国正义的化身,历史必将证明,一切站在其对立面的意志和行为,必将是自取其辱乃至最终是身败名裂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