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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网管之责在于“放”

火烧 2009-06-1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网络问政中网管责任在于‘放’,强调网络开放的重要性,批评网管过滤民意,影响领导了解真实民意,呼吁保障网民表达权利。

“网络问政”网管之责在于“放”  

昨天,人民网上有汪哓东写人民时评说:“网络问政,领导之责在于‘问’ 网友之责在于‘正’”。我认为说的不完全。这里少了在领导与网民之间起联系作用的网管的责任。  

如果网络不开放,往往是逆耳的忠言被网管卡住不发布,怎能让“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了解民意,了解群众的诉求、愿望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如今年中央提出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我于2009年4月18日,上帖《教育者要先受教育》进言,提出“要民爱国,首先国要爱民”、“ 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和“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三条意见,我敢说,没有人能够否定我的意见的正确性。但是,作为官方耳目的人民网就不发表,新华网发表了又删除。这里首先是人民网不放,领导如何通过网络了解民意?而新华网放了又收,是不是领导“问”了,感到逆耳?所以,领导之责不仅在于“问”,还须要真心诚意,而不是装饰“亲民”的门面。  

又如《炎黄春秋》可以发表《毛泽东民主思想的误区》,曲解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实际上也是指责新中国不民主,而我的匡正文章《〈毛泽东民主思想的误区〉析》,却不能在官方的新华网发表;我上网三年多,目睹许多造谣诬蔑毛泽东、毁谤社会主义中国、美化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文章,可以充塞博客论坛,而我以事实为根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博客,频遭删除。特别是我的《搜狐网》博客,只因坚持对物权法草案提修改意见,被整个地永久封闭,而以后通过的《物权法》,虽不敢说是接受了我的修改意见,但是至少证明的我的修改意见完全正确。那末搜狐网有什么理由封了我的博客呢?没有,就是侵犯宪法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  

特别要提出的是邓玉娇案。网上的突然禁言,明显地是领导者不“问”,不是不问,根本就是不准表现民意。  

……  

汪哓东说:“既然网络是双向对流的,那么,这样的责任也是双重的。网络问政,领导之责在于‘问’,网民之责在于‘正’。何谓‘正’?就是要以正确的舆情信息影响领导干部。”我想,问题就可能出在这个“正”字上。  

网民应当不应当“要以正确的舆情信息影响领导干部”?应当,但是不可苛求,苛求实际上就是不让人说话。事实上许多言行正不正,不是事先可以确定的,网民确定不了,领导和网管也不一定确定得了。正不正,常常要通过拿出来“晒”一下,在大家讨论辫明。现在的问题是,许多网管自以为高明,用他们的思想做标准,他们认为“正”的才放,他们认为不正的就卡住。这样,网上的东西,是经过“滤”过的东西,常常是网管们提供的、领导者需要的民意。  

更令人不安的是,网管们放出的“民意”中,多有否定毛泽东时代,不仅是建国的前30年,还包括解放前的中国国内革命和抗日战争。这里让人感到是在假“民意”表现官意。  

荀子曰:“无国而不有法治,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两者并行而国在,上偏而国安,下偏而国危;上一而王,下一而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应当让正确的东西占主流,但是这种主流是在斗争中形成的,不能钦定官封。  

作为“网络问政”,我认为首先是网管之责在于“放” “领导之责在于“问”,然后才是“网友之责在于‘正’”。  

汪哓东说:“对于领导干部网络问政,目前还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对于网上反映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突出问题,领导干部不能不察,察了不能不管,管了不能没有结果。”我看,立个法,有个行为规范,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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