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科举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做官。自从隋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以来,情况大有改变。特别是唐代,用了这种分科考试以取士的制度,使得下层平民知识分子能够通过科考进入仕阶,甚至进到朝廷做官,从而改变下层人的命运和地位。因此,应该说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远远地好于举孝廉等,虽然有其弊端,但毕竟在历史上起到了进步作用,对世界的影响也很大。越南、朝鲜、日本等国纷纷仿效。十八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中,英法诸国的思想家也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科考制度,这种制度选拔了大量人才。
文革以前和恢复高考以来,好多平民子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中专、大学。那时候,考上学就意味着有了工作,有了地位,因为当时的分配制度是跟考试制度相适应的。在所谓新的分配制度实行以前,只要孩子学习好,能够考上学,是根本不会为工作发愁的,没听说几个大中专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这些人虽然必须服从国家分配,选择工作岗位的机动性很小,但是参加工作以后,通过个人努力,大都干得不错,有不少人得到政府和国家的重用,也算“春风得意马蹄疾”了。
但是自从新的分配制度实行以来,那种“科举取士”的考试制度就变味了。新的分配制度表面上给了毕业生很多自由,使得他们可以自由地找工作,自由地辞去工作,用人单位也自由的录用,自由地辞退,是所谓双向选择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分配制度却剥夺了平民子女进入上层社会的好多机会。我亲眼看到好多下层平民出身的大学毕业生,都是因为权力机关里面没有关系,又没有金钱送礼,只好蹲在家里。一个微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没有关系,自己又缺乏活动能力,不得不跟着一个职业中专的毕业生到青岛海尔打工去了。一个法律的本科毕业生已经毕业两年,因为没有关系,只好在一个县里的个体玩具厂打工,月工资500元。多少专科毕业生为了生计,不得不扔掉自己的专业,去干跟自己专业无关的临时工,或者在家里种地,或者做小买卖。
当然我不排除这些毕业生在社交能方面也有问题,但这不是主要的。实际问题是,这种新的分配制度在中国的实行还为时过早。在中国,谁有权谁就说了算,一个主管部门的第一把手往往将人权、财权等权力全部集中在自己的手里。在用人上,他们先考虑自己的子女和亲戚的孩子,有的在报名的时候就有了打算,跟孩子说好了,毕业后可以到他控制的单位工作,或者通过权力交换,达到给孩子安排好单位的目的。自己是法院的第一把手,就叫自己的孩子报名政法专业,自己是财政局的第一把手,就叫孩子报名财会专业,自己是供电局的局长,就叫孩子报名电力专业。要是自己掌管一个地区的人事大权,那就更好办了。而平民的孩子是没有这些关系的,他们首先是不敢报这类专业,就算盲目地报了,也不会进到这些部门。
如果让自己的孩子通过考学谋得一个好职业,这还是廉洁的干部。有的纯粹利用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将自己无德无才的孩子硬塞到重要部门,以至使这些部门人满为患。一些单位天天增加人员,但大都是领导安排的低能儿。而一些有德有才的本科毕业生却被拒之门外。
至于考公务员,平民子女更不敢奢望。表面看起来很公平,任何具备学历条件的都可以参加,但这一独木桥,本身就决定了下层平民子弟是很难走通的。
双向选择的分配制度应该说是有进步性的,但是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人事腐败严重,这种分配制度却堵塞了众多下层平民子弟进入上流社会的道路。家长们砸锅卖铁供孩子上了大学,毕业了,却找不到应该找到的工作。这是平民的悲剧。
所以,我替这些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们呐喊一声:还我科举,让我工作!
2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