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的邓玉娇事件,缤纷的现象
清楚的邓玉娇事件,缤纷的现象
——(一)反腐败的极端事件
邓玉娇事件本身肯定是清清楚楚的。但是,现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信息,却是五彩缤纷,官府的广告有几种版本,网上也出现几个“真相”,过程中一些扑朔迷离的事情。我们不是当事人,接触过当事人的,首推当地政府,其次是律师(可能只接触过邓玉娇)和一个网名叫屠夫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持客观地观察,冷静地分析的态度。这不是说我现在没有倾向性看法,毕竟有了那么多的信息。
我在第一篇《注意医治最可怕的JS流感》博文中,提出:“对于官员和精英们所说的中国民众‘精神病’的病毒,我也负责任地说,不是在中国民众中自然存在的,而是官员和精英们这些年制造出来的JS流感病毒,真正得了精神病的是这些官员和精英们,他们本应当具有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腐败了,散发出股股毒气,强烈地刺激着人民,恶化人民群众和党、政府的关系。网民的呼声,“人民公仆”与“人民公敌”两个词可怕地连在一起,只有鼠目寸光的毫无头脑的人,才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危险性。”
在《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动刀子是濒临危险!》中具体谈到:“关于修脚女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案,我不在场,不明真相,但是可以肯定,当地公安机关的几次公告,破绽百出;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进行立案,胡乱定性;巴东县官方23日凌晨1点37分就发出‘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消息,行迹可疑。……官员邓贵大之死,不能简单地作为一起刑事案件,而是要作为反对腐败的重大事件来对待。”
在《人民监督邓玉娇案 是民主法制社会的表现》文中进一步认为:“人民监督邓玉娇案,是民主法制社会的表现。我相信审判结果将又一次证明群众的眼睛雪亮,要考验的是法治是否公正。”
在《邓贵大等人涉嫌腐败 应当立刻立案调查》文中明确指出:“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立案,办案思路简单化,有问题,可能入歧途,铸错案。我仍然认为邓贵大对于邓玉娇的行为决不止于侮辱,必须同时对梦幻城涉嫌从事违法经营立案调查,对邓贵大等人涉嫌腐败立案调查;只有对邓贵大等人涉嫌腐败调查清楚了,对邓玉娇事件才有正确的认识,对邓玉娇案才有正确的判断。”
《党群同心,反腐败,保稳定,促发展》文中,我在认为公安机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这个重大变化,首先是邓玉娇没有社会危险性,刺死官员事出有因,不或不能由她承担责任。”“事情远没有结束。邓玉娇还是‘犯罪嫌疑人’,还被‘监视居住’,案件还未了结;而梦幻城的违法经营问题,邓贵大、黄德智等人的腐败和犯罪问题,还未立案调查,反腐败还任重道远,同志仍须努力!”
我认为自己的认识实事求是,基本上正确。凡是实事求是的认识,就一定能够经得起时间的就检验。根据已有的信息,政府公告的和网上发布的,我可以初步认定: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可以基本上定性为:反腐败的极端事件。
一为了保护邓玉娇,二为了获得更多信息,对于这个定性,我不作实证,只作论证:官员腐败是因,其结果必然要受到惩罚,邓贵大的为被害者刺死是偶然的结果;邓玉娇刀刺腐败官员,是对她施暴者的本能反抗,结果形成了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反腐败极端事件。我可以进一步认为——暂不作最后认定——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在法律上属于正当防卫。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