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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莺莺之父高天虎的奢望

火烧 2009-05-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高莺莺之父高天虎的遭遇,对比国民党暗杀与现代‘躲猫猫’事件,探讨时代变迁中人性与正义的变迁,揭示法律与程序正义的异化。


  以前读书,读到国民党时代的进步人士被暗杀,无不义愤填膺,对国民党的卑劣行为大加挞伐。认为国民党的特务真理不在手,只能搞这种下三滥的勾当,真是卑劣之至!

  斗转星移,时代变换,倏忽步入某个“盛世”!

  “暗杀”见不到也听不到了,毕竟,时代进步了嘛,何况又是中华民族从未有过的“盛世”呢!

  然而,一些新词汇却扑入了视野:诸如“躲猫猫”、“俯卧撑”、“兴奋死”等等,不一而足,总之,都是“盛世”才有的新景观,之前、特别是“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这样事情见得多了,不免怀念起国民党统治时期“暗杀”的“好”来,俗话讲得好:物以稀为贵嘛!

  居然还真就发现了“暗杀”的不少优点,虽然对当时追求进步、追求正义的人士,“暗杀”称得上是白色恐怖,但我还真的就发现了“暗杀”的优点,真的!

  你看,国民党统治时期,特务为什么要对诸如李公朴、闻一多等进步人士实行“暗杀”呢?那是因为李公朴、闻一多们宣讲的,就是国民党标榜的但实际上却没有办到的,国民党统治者知道自己理屈,但又不想真心改过,方派出特务暗杀。

  即便如此,仍可看出,暗杀者心中还是有基本的是非观的,还是有基本的礼义廉耻的,正是因为清楚自己理屈,自己的行为摆不上台面,这才对反对者痛下杀手,但也只能偷偷摸摸地派特务“暗杀”,却不敢明目张胆派军警镇压!这说明了什么?这不就是因为他们身上或多或少还残存着一些“人性”吗?相对于人性泯灭而言,难道不可以称之为“优点”吗?至少,我认为是的!在我的眼里,这就是“优点”,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法律还是写在白纸黑字上的,不像某个“盛世”那样是某些人士手里的“面团”,可以随时为了自己的需要炮制出合乎“程序正义”的“法律”,甚至有时“法律”条文都懒得变更,我怎么做怎么就是“程序正义”!

  而对被“暗杀”者,如李公朴、闻一多等,他们死得清白、死得英勇、死得壮烈、死得伟大!他们是“站着”死的,他们的灵魂是能够升天的!

  而反观被“躲猫猫”者,有这幸运吗?

  如果说,被“暗杀”的李公朴、闻一多们死得重于泰山,那那些被“躲猫猫”者死得怕是比鸿毛还轻的!

  而那个替女高莺莺伸冤的高天虎呢,不仅连被“躲猫猫”的待遇都没“享受”到,还被“正义”的法庭“庄严”宣判为“诬告”,重要物证就是冤死多年的女儿的内裤上“检测”到了高天虎的精液!

  这个“证据”意味着什么?这是奇耻大辱!对于一个为女伸冤的人来讲更是奇耻大辱!

  中国人自古崇尚“士可杀不可辱”!他们就这样奸杀了其女高莺莺,“强奸”了其父高天虎!

  高天虎如果知道被国民党暗杀的李公朴、闻一多等壮士的美名,能不羡慕吗?果能被“暗杀”,虽然女儿的冤屈没有得到伸张,至少自己不至于身背“污名”、心上插刀!

  至少,我是羡慕的!不由得又怀念起国民党统治时期“暗杀”的“好”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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