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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极右分子“光脚的”为例谈论坛上的对敌斗争

火烧 2009-05-1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0
文章围绕论坛中极右分子‘光脚的’的言论展开,分析其在多个帖子中的攻击行为及对敌斗争策略,强调网络舆论管控与举报机制的重要性。

昨日转发网友文章《骇人的“贪官淫乱”百丑图!》,发现回帖中有一个ID为“光脚的”人的回帖:

光脚的 党的秘密在这里用到了,保守党的秘密! 2009-5-13 16:15:01 3分

碰巧的是,因为我刚刚建议乌有编辑同志将落日寻道同志《关于表彰“5·10”事件中,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与邓贵大等流氓英勇斗争的事迹通报》一文置顶,刷新后刚好看到“光脚的”回帖:

 评论人:【光脚的】  评论时间:2009-5-13 15:07:29  打分:3分
  真的还是假的???故意治人死于非命,流氓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侦破,不应该动用私刑。

不久后又发现“光脚的”在《临沂八星级办公楼真相—发帖者还是被控制了》一文后的回帖:

光脚的 你们说的中央都知道了,知道吗?我们有今天多亏了临沂的红嫂,是她们用乳汁救活了我们,是她们的汉子用小车推出了淮海战役的胜利。如今我们进了京,他们在地方上改善一下办公环境,同志们就那么大的意见吗?要端正心态,这件事就不要再纠缠了。到此结案 2009-5-13 15:33:50 3分

因此我在我所转贴文章后揭露此人的极右分子面目:

zxyk_81 请大家注意此人在《关于表彰“5·10”事件中,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与邓贵大等流氓英勇斗争的事迹通报》后的回帖:
【光脚的】 真的还是假的???故意治人死于非命,流氓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侦破,不应该动用私刑。 


这种来乌有捣乱的极右分子,请同志们发现一个记录一个,然后在回帖中揭露他们。

2009-5-13 16:24:54 3分

至晚上重新打开网站时,又发现此人在我文章后的回帖:

光脚的 zxyk_81,谢谢你给了我一顶帽子,好大好大的一顶右派帽子,我公示我的电话13953361924,你也交个底,将来我们好论战。有种就站出来,我是山东淄博的!!! 2009-5-13 20:13:55 5分

我即回帖再次揭露:

81 【光脚的】,与你论战?没问题,我的观点在我以“恒旭”为名的六十多篇乌有文章里,随便你逐篇写出论战文章。你公布电话干什么?左派没有右派那种通过电话来骚扰和恐吓别人的无耻行为,你大概习惯了电话骚扰别人,而不习惯通过文章来论战。

因是我建议乌有将落日寻道同志的《关于表彰“5·10”事件中,梦幻城女服务员邓玉娇与邓贵大等流氓英勇斗争的事迹通报》这篇文章置顶,因为这篇文章完整地代表了左派对此事件的态度。所以特别关注了其中的回帖,发现别人对你回帖的评价如下:

评论人:【lxhsxdg】  评论时间:2009-5-13 16:03:42  打分:3分 
  "真的还是假的???故意治人死于非命,流氓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侦破,不应该动用私刑。"
_____真糊涂还是假糊涂???如果流氓要奸污你的家人,你也这样认为吗?先奸污了再说,因为“流氓罪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侦破,不应该动用私刑”? 

  评论人:【《摩登时代》】  评论时间:2009-5-13 15:29:08  打分:5分 
  致【光脚的】:
   这叫自卫,你真的不知道吗?! 

请你顺便与以上同志论战。

2009-5-13 21:54:14 3分

另有多位同志与之论战:

黑白 “光脚的”是个半吊子,难道你老母遇到流氓强奸,得顺从后再去公安机关报案?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发生的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予以反击,以制止犯罪的合法行为。
2009-5-13 22:48:36 3分

田茂宏 “光脚的”网友,莫冲动!邓玉娇如果要等到公安机关,不是让流氓得逞了? 2009-5-13 21:36:57 3分

网站的很多文章后都有各种极右破坏分子的误导性回帖,这对于刚到网站的新同志们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老人家告诉我们“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因此,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净化我们的论坛。

建议同志们在发现各种极右分子的反动和破坏言论后,就收集他们的破坏言论,将他们的ID和破坏言论汇集成文章公开发表在网站上,使他们即使常换ID也不能起到破坏的作用。

我们当然要给予极右分子发言的权利,但必须揭露他们的破坏行为,不允许他们荼毒我们的论坛,乌有之乡不但是爱国者和社会主义者的天堂,也是极右分子和五毛党的地狱。

同时向“金猴千钧棒”“sdgm ” “吴运龙”“lljjgg”等常年通过回帖与极右破坏分子坚决斗争的同志们致敬。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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