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为那位“公安局政委”的女儿说几句话
我想为那位“公安局政委”的女儿说几句话
有关罗彩霞的事情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细节已经无须再述,我也冷静地把事情反复看了几遍,对于事情的最后结果大家也基本上有个共性的认识:让该得到的人得到她应该得到的东西,让不该得到的人失去本不属于她的东西。
如果,我们都把目光聚焦在法律法规的层面去分析问题,事情当不会有太坏的结局,罗彩霞肯定能得到本应得到的东西,但是,我们真的不能这样来看待我们这个社会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我今天也不想指责教育主管部门和那位“公安局政委”,因为事情至此,指责已经毫无意义,作为一个在大学里从事工作的老师,我想从学生的角度来为政委的女儿说几句话。
一个年轻人,在她高考失利后,因为有一个好爸爸,也许没有普通人家的小孩那么艰难痛苦,也许还会因为自己的“官爸爸”的能力感到自豪,在她爸爸把她成功地送入大学以后,也许她除了侥幸之外,可能又会有几分担忧,因为,大凡做假的,无论你做得多好,做得多严实,破绽总归是有的,哪能没有后顾之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政委的女儿,这几年过得也并非轻松自在,小小年纪在享受爸爸的非法所得之余,也在承受着丑事可能见光之苦,这种情绪上的两面性也许不是我们常人所能想。她不诚实是该批判,但是,人之弱点也非她一人所有,种种过错成就了她的错。
罗彩霞在她的博客中提到她也很同情那个女孩,我绝对相信罗彩霞说的是真话,绝对不是虚伪的表达,因为作为同龄人,她知道她这个年龄女孩的心事及人生重要性,她明白自己过去所承受的痛苦会降临另一个人身上,从法律层面来讲冒名顶替者是罪有应当,但是,法律如果在多年以后再剥夺又一个女孩的幸福实在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我无意为违法者开脱,但是,我们如何为政委的女儿设计一条幸福之路也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毕竟她们的青春年华不能复制,我们不能用一个痛换另一个痛,如果我们能用一个痛换来两个幸福就好了。取消学历也好,受到法律制裁也好,人性的关怀不能离我们太远,她的错是一个令人又痛又恨的错。
大学四年,无论怎么样,在我看来都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也许那个冒名的女孩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努力,但是,能够毕业,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至少也能算是一个社会可用之才,也许她不能享受国家正规学历教育的荣誉,但是,能否给她以与之能力相衬的生活资本呢?这样一个女孩,当她为爸爸几年前为自己设计的道路付出代价的同时,也许在承受着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压力,也许她此时已经失去向前的勇气与动力,甚至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她处在一个没有任何可挽救、可退却的路上,她的伤口已经被彻底地曝露在阳光之下,我们不能再撒盐了。这件事情需要反思的层面太多太多,需要反思的人太多太多,一个女孩子承受不了全部的罪过.
我呼唤我们这个社会所有有良知的人们,在还罗彩霞公道的同时,我们要尽快包裹好另一个女孩的伤口,用所有的爱和良知保护这一代人的幸福。
中南大学孙锡良(欢迎转载)20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