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在中国的悲惨遭遇
从网络论坛不难发现,中国的右精英们不断对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挥舞大棒,视其为洪水猛兽;他们的跟班虫们更是忙得不亦乐乎,好似一群鸭子被赶到这边又拥到那边,为人生万花筒平添了一份热闹。尤其在遇到与中共革命有关的一些重大事件纪念(如五四运动、“9.18”事件等)和国人中出现自发对国外事件表达不满情绪时(如藏独活动、《中国不高兴》出版等),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都免不了要遭到新一轮的被栽赃痛打。可见其近年来在中国的命运之悲惨凄凉。
起源于西方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概念,它在历史上扮演过种种截然不同角色,以致于它在今天也没有一个权威的统一定义。如有:沙文主义的帝国侵略扩张、种族灭绝的极端民族主义;殖民地民族追求独立解放、建立自己国家的民族主义;独立国家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经济利益而抵御外敌侵犯的民族主义;多民族国家中的少数民族顽固地煽动民众闹国家分离的民族主义。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概念,则是强调本民族的文化、语言、人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至上,排斥其他民族的意识形态侵入等。
所以不分清红皂白、抽象地对民族主义挥舞大棒实在是愚昧至极。至于有些自然人提出要抵制某国的货物、要敢于对外国说“不”之类的言论或思潮时,右精英们也总喜欢拿起狭隘民族主义的帽子到处乱甩,似乎不这样积极应对会对不起列祖列宗。相反,对有些国家动辄对他国搞经济封锁、经济制裁的国家主义,以及对有些民族强调本民族的意识形态至上,顽固地向中央政府闹独立的极端民族主义,则始终不肯撕去温情的面纱。可见右精英们骨子里对民族主义的也是有爱憎分明的立场倾向的。
有个叫吴稼祥的网络博客,曾在西方喝过几年洋墨水,他视民族主义虽然也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他还懂得把民族主义区分为“健康的”和“病态的”,也就是说对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是要作具体分析的。尽管他对民族主义作“健康”或“病态”的区分时经常黑白颠倒,但应该说这在逻辑上还是说得通的。如果一个人说爱国是应该的,又说爱国的都是“贼”,或者口头上说要爱国,但实际从事的是汉奸卖国行为,这种自相矛盾的观点肯定不可能都正确。但如你反对卖国,也反对盲目的爱国,这并没有违反逻辑规律,因为一个人不愿从事卖国行为,也不愿在形式上从事某些刻意的爱国行为,这都不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干涉。
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是天经地义的,否则等于要求其解散军队和警察队伍。一个自然人你可以像徐友渔那样耍无赖地说国家没有给我民主和自由,所以我可以不爱国;但你要颠覆国家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并煽动他人跟你一起去从事反爱国主义的活动,这不可能不受到传统道德文化的谴责;并且当你为追求自己的绝对自由而涉嫌违反战时兵役法或保守国家秘密法时,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也在所难免。
按右精英的逻辑,似乎只有十全十美的人才有资格进行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教育;但由于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之人,所以爱国主义教育完全没有必要;并认为这种教育只会培养出言行不一的“窃国大盗”。但这种别出心裁的荒谬说教是经不起逻辑检验的:如一个存在自身素质缺陷的老师依据教科书的内容,向学生进行文化和道德教育时,大家不会因其自身素质的缺陷而判断其教育的内容也必然存在缺陷了。因为要求一个人做到言行一致很不容易,要求国家机关在宣传教时必须言行一致更不容易,都难免会有言行不一的地方。但如因此就要取消所有的人文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肯定为人类所不齿。所以右精英们以自己头脑中的民主自由为尺度来衡量该否爱国、如何爱国、甚致作出全盘否定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判断,是不会有多少市场的,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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