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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实现方式

火烧 2009-05-06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探讨社会财富由全体成员共享的实现方式,分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区别,强调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在实现社会财富共享中的关键作用。

 论“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实现方式(22)  

   

听婵释禅  

   

“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者们的伟大社会理想。为了这个“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老者有其养、病者有其医、学者有其教”等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崇高社会理想,千百年来,多少仁人志士,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但却都因为不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其“私有制的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必然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和转移的这样的一种宿命”,而使“市场经济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循环和演变过程”最终必然遭到破坏和中断,并导致一帮志得意满、雄心勃勃的政治新星的升起,和另一帮“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没落政治旧星的陨落,而圆满完成了那个“成也分配、败也分配”的神秘周期率的周期循环。伟大导师马克思,窥破了这个“千古难解的历史更迭周期率的秘密”,伟大领袖列宁、毛泽东,根据马克思的伟大经济学理论并结合本国实际,展开了波澜壮阔的伟大革命实践,终于在苏联和中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当时的那个社会主义,由于科学技术推动市场经济之生产手段、交换手段、消费手段等还不是很发达,但就是在那样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的年代,却依然在“分配”制度上达成和实现了相对公平正义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人类的伟大社会理想。  

   

   

而考究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唯一标准,或者说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或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混合”形式的“社会资本主义”,就只能看是“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还是社会财富由少数人独享”的这样的社会财富“分配”的根本制度问题。其它方面都是相对次要的实现方式和形式罢了。人类的生存、生活、享受、发展的方式可以表现为多种多样,或表现为“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下的和谐稳定的共存共处;或表现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弱肉强食下丛林法则的你死我活。虽然都是人类的一种活法或是存在方式,但必竟人类更希望“和谐稳定地共存共处”这种活法,否则,就只有抗议、抗争、争斗和你死我活的战争。市场经济之商品生产、交换、消费三个环节也可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推动有如现代化生产线等现代商品“生产”手段的进步,可以形成高速路、飞机场等的“交换”手段的进步,可以形成现代化的大商场、高档宾馆饭店、高档游乐旅游场所、信用卡、借贷消费等的“消费”手段等的进步,从而提高市场经济之商品生产、交换、消费的“效率和效益”,并展现给人类以五花八门、丰富多彩的千百种行业,并为人类提供百万种可供生产、交换、消费的商品,但归根到底,其也只不过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用等”的生存、生活、享受需要罢了。当然,为了预防外国侵略还演生了保卫国家安全的军队国防等,政府也成了管理和规范人类“有秩序有规矩地”进行“衣食住行用等”的生存、生活、享受的管理、看护和保卫者。但只有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却是穿越时空,纵横千年,历久弥坚,而没有丝毫的改变,那就是“按资分配、按公权力分配、按劳分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四种社会财富分配方式,始终游戏在各种社会制度之中,或是在这种社会制度下,由某种或某两种“分配方式”占有主导和统领地位,或是由另外某种或某两种“分配方式”占有主导和统领地位。而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占主导和统领地位,这虽然取决于人类自私自利地等的基本“人性”的自然选择,但更伟大的是,还有超越人类自私自利等的基本“人性”的“天下为公和大公无私的先天下之忧而先忧”的社会贤达们的有如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追求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市场经济之生产手段、交换手段、消费手段等三个环节有多么的先进和神奇,这些方面都可以通过学习、仿造、创造等赶上或者超越,如毛泽东时代的短短30年的工业化建设巨大成就和二弹一星等,但社会“分配”制度则是太决定于有怎样的执政党和政府的执政思想理念了。毛泽东时代可以通过“公有制”这个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或是根本载体,来实现“以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为主导和统领地位的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财富“分配”制度。而其它的所有社会制度由于其“政府或是朝廷”思想理理念不同于毛泽东时代,因此,搞来搞去最终还是“兔子转山坡,最后还是回老窝”的转回那“以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的“社会财富由少数人独享”为主导和统领地位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上来。  

   

   

可以这样说,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属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混合”形式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也即以“按资分配为主,按劳分配、按公权力分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等为辅的社会“分配”制度。当然,也存在把“按资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方式”放在同等重要地位的国家。其统称叫做:社会市场经济。但就是“社会市场经济”形态,在前面的相关文章中,听婵释禅也给其划分了“高、中、低三个基本阶段”,也即:一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并以私有制做为社会财富“分配”的根本载体,使“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方式”在社会财富“分配”上占主导和统领地位,并以“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为辅,形成“社会财富由少数人独享”的社会分配制度体系,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低级”阶段。世界上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发展中国家都属于这种类型。  二是以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混合”形式做为社会财富“分配”的共同载体,并使市场经济之“分配”环节的“四种分配方式共存或是四种分配方式势均力敌”;或是“按公权力分配”在四种分配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发达国家,都属于在某种意义上的具有“相对”公平正义的可以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制度体系,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中级”阶段。世界上有如美国、东西欧国家和个别东方国家都属于这种类型。   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并以公有制做为社会财富“分配”的根本载体,使“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方式”在社会财富“分配”上占主导和统领地位,并以“按资分配和按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为辅,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分配制度体系,是社会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毛泽东时代属于这种“高级”阶段。目前,世界上只有极个别国家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  

   

这种不是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标准的分类方法,将使许多人很不以为然,但人类社会的这“主义”,那“思想理念”的根本追求目标和那些仁人志士们的崇高社会理想,其无非也就是为了追求“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老者有其养、病者有其医、学者有其教”等社会理想。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也好,社会主义、国家主义也罢,等等。其执政党和政府奔走呼号、抗议争斗、流血流汗等整天“忙活”的难道不是这些东西吗?当然,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等,则是追求“社会财富由少数人独享”的社会理想。  

   

当然,听婵释禅的“社会市场经济或是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也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或是理想意义上的定义,与某些国家的现实社会制度上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的。“社会资本主义”的叫法,多是从政治角度上来阐述社会制度的性质;“社会市场经济”则是从经济和政治相结合的角度来阐述社会制度的性质。只有抓住市场经济之“分配”环节中这“四种分配方式”在一个国家的社会财富“分配”中各自所处的地位,才能从根本上确立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性质。因为这意味着“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理想的能否实现。  

   

以公有制为基础,可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立党立国宗旨的前提下,充分地发挥“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的主导和统领作用。公有制是这“两种重要分配方式”的根本载体和重要实现形式。但如果“公有制”脱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执政党的立党立国宗旨,也一样会演变蜕化成为只为少数人谋取利益和福利的社会财富分配载体。如目前流传的“三公”消费万亿元的为少数人谋福利和利益的“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现象。而需要“按公权力分配”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却变成了由个人买单了。也就是说,即使是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但若不能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也是一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但生产资料公有制,由于那社会财富是大家共有的,因此,也就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力”要求“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而一旦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那就连提出“要求分享”的权力都没有了。因为私人的就是私人的,那是“绝没有半点免费午餐”的可能和味道。所以说,完全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来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也是不够准确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只能是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之一。而不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和根本标准。  

   

一、公有制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重要载体和根本实现方式  

   

公有制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的先进性的政治经济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其能够建立起一个稳定均衡并互助合作性的“就业制度体系和集体内生老病死等的制度安排”。这是在中、微观层面的企业和区域内使“社会财富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共享”的一种重要载体和根本实现形式或是方式。  

   

一是公有制企业能够保证集体内成员充分就业,做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规定的集体内成员的“衣食住行用”等制度设计,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最基本实现方式。企业或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行使企业等的“公权力和组织力”,可以把集体内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通过“全员”就业方式使他们获得分配收入,并因此做好了集体内成员的“衣食住行用”等的制度设计。这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最基本实现方式。虽然私有制企业也可以安排就业,但其却只能是有选择的安排,而把他们认为是“多余的人或是劳动能力较差的人”等排斥在外地推向社会,推给政府而形成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社会问题。    

   

二是公有制企业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分配和福利”政策,做好集体内成员的“生老病死的制度安排”,这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重要实现形式。  企业或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培训、住房或是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和相关公共福利待遇、劳动时间和节假日等的国家“分配和福利”政策。这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重要实现方式。而私有制企业则大多无视国家的这些“分配和福利”政策,使在其私有制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得不到这种“社会财富的共享或是分享”。而所谓“公权力”: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规定也。私有制企业这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剥夺、剥削劳动者的行为,很显然就是一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最典型的侵权或是犯罪行为。但面对这种侵权和腐败犯罪行为,在我们这里却都可以睁一眼闭一眼的忽略不计,这在美国等法治国家是很难想象的。某些狗屁精英在这些方面怎么不唠叨“接轨”了呢?私有制企业只执行对他们有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依法治国在私有制企业那里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而对于国有企业高管的高薪,则是一种即得利益集团利用强力,强迫法律、法规、政策等就范,并成为合法但不合理的“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的另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而在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其内部的所有这类公有制企业或是农村集体经济,都做好了这种“就业制度体系和集体内生老病死等的制度安排”,其“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目标也就实现一大半了,其国家的绝大部分经济社会问题也就基本得到解决了。一个“南街村、华西村等”利用“公有制”这种先进制度实现了集体内社会财富的“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方式”,就解决了“所有”村民的就业和生老病死的制度安排,也即实现了“社会财富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共享”的社会理想和目标。采取“公有制”形式的“企业和村(相当于企业)”是实现就业也即国民经济初次分配或是“按劳分配”,和国民经济二次分配也即“按企业内公权力分配”的最有效、最基础、最基层单位。而在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里,私有制企业推给政府以大量的安置就业和生老病死制度安排的任务和财政支出需要,而一个完全依靠政府系统这一个积极性,去解决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所有人的就业和生老病死的制度安排等等问题,也即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目标,则是真有些太鞭长莫及和无能为力了。政府系统可以通过财政收入也即国民经济二次分配,对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起到拾遗补缺作用,但却难有足够的财力去“包办”这全体社会成员的所有就业和生老病死等等问题。也就是说,全体社会成员的所有就业和生老病死等等问题的最有效、最基础、最根本实现方式,还得靠有真正社会责任感的公有制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等自己去解决、去实现。政府除了有可能给予一部分适当的财政补贴外,其更主要的工作是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等去推动公有制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等去完成和完善这种各小经济体内的“所有就业和生老病死制度安排等问题”。而私有制企业除了只有追求企业的最大利润并把绝大多数利润据为已有外,就根本不可能去承担这许多社会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当然,就今天这种对公有制等分配制度的“回归”,也不是对过去的模式的一种生搬硬套,而是探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的实现方式”。南街村、华西村等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的“亦农亦工亦服”等的实现方式,至少是让那一疙瘩一块的人不用政府和社会操什么心了,其体制内该有的就业体系和生老病死的制度安排都做的好好的了。哪象私有制各自为战条件下的让政府和社会有操完不的心那样不堪啊。这就是公有制能够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全部社会经济政治意义!  

   很显然,这也是人类求生存、求生活、追求幸福生活,抗自然等外力侵扰的最坚固的多层级生存和生活堡垒。单干和私有制只能为少数人建立起这样的生存和生活的堡垒。这与人类需要“稳定和谐的共存共处”要求是相矛盾和相对抗的。这种落后的制度已被千百年的封建历史证明是社会和政权不稳固与没有人权和人性的落后制度。现在把以前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那套破烂东西搬回来当宝贝,当改革创新,实在叫人哭笑不得。  

   私有制和农村单干,及市场万能、竞争至上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的必然结果就是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和转移的掠夺中的原来相对稳固和谐、机会均等、分配均衡的“就业和分配体系”遭到破坏,社会和集体内的生老病死的制度安排受到冲击,使社会稳定和谐的共存共处纽带关系断裂, “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理想和伟大目标也就根本谈不上实现了。  

   

二是国民经济二次分配是“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重要实现方式  

   

如果说企业等各层级组织是中、微观意义上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重要实现方式的话,那么以国家政府系统进行的财政收入再分配,就是宏观意义上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重要实现方式。而两方面的互助互补则将形成一个国家比较完善的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公共福利制度体系。  

   

国民经济二次分配是国家利用税收等形式,形成的国家财政收入,在基本满足政府等行政和事业管理费用开资,及国家安全等财政支出外,把剩余的财政收入进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重要实现方式。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二次分配的“支出和收入结构”是非常不合理的。除了行政事业等开资的“三公”严重浪费现象外,其剩余的财政收入的支出结构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一般而言,无论是对于穷国,还是富国,财政收入最优先支出的方面,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生活必需品,在把这类生存、生活必需品问题先基本解决了,然后才能考虑其它有关“行用等的享受”方面的财政收入支出。现在吃(农业)、穿住(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是当前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可我们的财政收入支出又把多少财力放在了这些方面呢?这些方面也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生活的最基本必需品,并且是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从中多少可以受益的方面,也即可以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方面。而这些方面的财政支出的作为,也是全体社会成员最有意见和最不满的方面。而我们的财政收入多是拿去建设那些可有可无的不是很必须的为少数人提供福利和服务的有如飞机场、高速路、磁悬浮、高档楼堂馆所、游乐旅游场馆、专业体育文艺等的行的、用的、玩的等享受方面上去了。对“真正的民生”确并不是很在意。即使在意一点,也是出于安抚和社会稳定的考虑。而不是出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立党立国的根本宗旨。否则那在多少多少年后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投入多大比例的承诺也不至于到今天还兑现不了。  

   

   

可以这样说,以现在我国这种“乱撒芝麻粒”的不分主次,不分生活必需品与非生活必需品,各部委、各行各业都分肥财政收入,还时不时地“无的放矢”地瞎减税、减费的财政支出和收入结构,财政有多少钱也是解决不了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获得“免费”这样的大事的。现在全中国是特对“行、用”的享受方面感兴趣,只要是与“行的、用的” 享受方面沾边,那就是要多少钱有多少钱,当然那里的“回扣”是起了最根本的推动作用的。不过,就是这些狗屁东西没有或是晚建设一下,全体社会成员也不能说活不了了,这就象那“娱乐和体育”没有或是不看也会照样使人活的好好的一样,这方面该市场化的不市场化,反倒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化了。也就是说,像吃、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生活必需品,是不能市场化的,必须有国家财政给予全面的保护和支持。这是使“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最重要实现方式。这也是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达或是发展中国家从不敢忽视的重要方面,而唯独我们在那些狗屁精英的忽悠下,“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突破了这个人类道德和人权的底线,而把“根本的民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放在了可有可无的地步。富人已经享受得够多的了,那些飞机场、磁悬浮、高档消费设施、游玩、游乐、旅游场所等等都是为他们而建设,都是全社会的民脂民膏为他们铸就的福利、服务和奉献,都是属于他们少数人的。财政收入就不要再搞那些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满的“锦上添花”工程了。把那点可怜的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于那些真正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上吧!  

   

一是要把治国安邦的思想理念转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道路上来。而要做到把国家财政收入用到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生活必需品的“正地方”,首先就要转变观念,认清哪些是主要问题,哪些次要问题,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哪些是必须投入全部精力、全部财力去做好的。只有把这些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生活必需品通过“按公权力分配”解决彻底了,才是真正的“保民生”,才是真正的“保稳定”、才是真正的“保(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其它的不能当饭吃、不能当病医,不能当老养,不能当房住,不能育人减负等的鸡鸭鹅狗靠靠后总不致于就能死人吧。这即是一个治国安邦的思想理念问题,也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根本道路问题。现在连老牌的发达或是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在不断地吸收社会主义的“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优点的可以“保民生、保稳定、保(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难道说我们还要抛弃我们社会制度的优点,而重回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老路吧!而这无疑是条死路。  

   

   

二是扩大财政收入的合理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依托“大财政”充分行使“按公权力分配”的政府职能,通过国民经济二次分配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伟大社会理想和目标。通过30年的私有化改革,国力已迅速地转移到私人的手里,国家财政收入也已成为全局性的“吃饭财政”,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其财政供养的工资都难以为继,就更谈不上干点别的什么了。现在某些人大放厥词地唠叨说什么“国富民穷”。其狼子野心不过是还在惦记着那点还没有“瓜分”利索的国有企业或是国有资产。现在是广大人民群众确实很穷,但国家财政也很穷,钱都集中和转移到少数私人手里了。否则就不至于连多年前对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生活必需品的财政收入支出承诺比例都兑现不了。这虽然有个治国安邦的思想理念问题,但财政收入有限则是根本原因。目前,32万千万富翁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的腐败收入,占有整个国家财富的大半比例的事实就是明证,某些狗屁精英为什么要装聋作哑呢?资本迅速集中的血腥剥夺剥削本能,如果政府不能给予有效地扼止,其“国穷,民也必穷”的趋势必然还会越演越烈。所以,政府必须采取有效的“税收” 等严厉措施,来扼止这种“国穷,民也穷,少数私人暴富”的发展趋势,并通过调节贫富差距的税收来建立“大财政”,以便解决这些全体社会成员生活必需品的“免费”供给问题,实现“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主义理想和目标,同时,这也是所有人类社会或是国家的最基本道德和人权底线。  

   

而这种税收的种类也是有许多的,如资源税、证券资本市场交易税、住房资产调节税(国家规定面积除外)、遗产税、需要修改的个人和企业收入调节税(外国高收入者能拿到80%以上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我们也需要接轨)、关税、奢侈品交易税、垄断税等等,都可以调节贫富收入差距,并运用这些财政收入投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那些生活必需品的国家“免费”上。这也相当于国家替老百姓消费了,并有了一个很庞大的国家消费基数,也能保证国家最基本的消费支出额度。这样国家的“民生也保了,稳定也保了,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稳定增长也保了”,即使那“鸡的屁”弄成个3或是4 ,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再说了,我们的意思形态不是整天希望人民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吗?我们就应该拿出点让人民可以爱的理由。毛泽东时代被现代许多人怀念,是因为毛泽东时代给了他们很多好处和可以爱的理由,如果一个政府通过某种制度把民众剥夺个精光,你还整天让他们爱你,这是不是有点不讲理和一厢情愿啊!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首先要把这许多方面先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了,到那时你不让人民“爱”都很难。这就是毛主席说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所阐述的道理。  

   

而我们现在的公有制很弱,国家财政也必然很弱,再不从少数富人那里通过税收调节来些收入,政权和国家安全靠什么去运转和保护?“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主义理想靠什么去实现?尽管目前我们在私有制的汪洋大海中想多搞点财政收入是很难的,但社会制度走到了当下,又能怎么样呢?这虽然也是权宜之计,但这却又是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在走的必须要走的路,否则美国也不能维持60多年的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那些精英不是总喊“接轨”吗?在调节贫富差距的税收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得可是很讲规矩,很不慈父的,人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动不动就罚个倾家荡产,那才叫个执法如山,连那样大的汽车生产企业该破产就破产都没有半点含糊。不这样,国家何以治理。   

   

总之,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而只有实现了“社会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理想才能救社会主义。  

 2009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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