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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全国首创”越少越好

火烧 2009-05-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城管罚没物资处理不透明,呼吁建立全国首创的罚没—送出—公示制度,强调制度建设滞后导致群众质疑,呼吁尽快完善机制提升执法透明度。

这样的“全国首创”越少越好  

   

如何把份内事做到“全国首创”的境界,应该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的城管学习讨教。  

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的楼梯间,几位市民正围在一块被称作“罚没物资去向”的公示栏前细看,上面贴着城管执法罚没物送出后的回执或收据。据了解,这种“罚没—送出—公示”的做法在全国属首创。(人民日报)  

何谓“罚没—送出—公示”?原来,城管执法部门对罚没物的去向没有明确规范的交待,经常引来群众猜测。为消除群众的疑惑,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明确要求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这些特困户必须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发放罚没物资时必须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者在场为证。同时明确出入库检验制度,要求所有罚没、发放物资必须出入库登记,制作了科学规范的收据,由受助人和证明人签字,标明水果蔬菜的品种、数量。并将物资入库单和发放物资收据每月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完善的“罚没—送出—公示”制度。  

罚没违规摊贩的物品是城管份内事,管理、处置好罚没物品也是城管的份内事。这个如此基本、起码的“罚没—送出—公示”做法能成为全国首创,一方面表明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开了规范执法风气之先,在做好份内事上先走了一步,值得肯定;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全国城管系统在管理、处置好罚没物品上是何等的不清不楚,从一个侧面告诉人们,城管私分罚没物品或捐一点截留一点,是不明不白的制度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空间,群众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  

自建设部199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城管队伍遍及全国大、中、小型城市,但是围绕城管执法诟病的争议也从未平息。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尽管城管队伍越来越大、装备越来越好、待遇越来越高,但是群众满意度却越来越低。其中的根本原因,也是“罚没—送出—公示”为何成为全国首创的原因,它明明白白告诉我们城管的先天不足就是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抑或是制度执行的严重不到位。  

“罚没—送出—公示”做法,本该是从城管成立初就应明确的制度,却要让群众猜测、质疑了近20年,才作为全国首创之举推出,这近20年“无法无天”的帐怎么清算,怎么向群众交待,城管该扪心自问,城管的更该深刻反省。  

尽管亡羊补牢不应该嫌晚,但我还是衷心希望“罚没—送出—公示”之类的全国首创越少越好。这样的全国首创多了,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就会变得更加曲折,百姓就可能为此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甚至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2009年5月5日  

   

   

附:  

长沙城管公示罚没物资去向一目了然 属全国首创  

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的楼梯间,几位市民正围在一块被称作“罚没物资去向”的公示栏前细看,上面贴着城管执法罚没物送出后的回执或收据。据了解,这种“罚没—送出—公示”的做法在全国属首创。  

城管执法部门罚没物去哪儿了,群众经常有不少猜测。芙蓉区最近一次调查表明,90%的市民对城管罚没的水果蔬菜去向表示不清楚,近45%的群众认为被执法者私分。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廖斌说,这些疑惑和误解,是群众不理解城管执法、不支持配合城管执法的直接原因之一。  

长沙市城管局将严禁执法队员擅自动用罚没物资列入执法“五条禁令”中,违反者将予以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在长沙市芙蓉区,城管要求将罚没的蔬菜水果等易耗品送到社会福利机构或特困户家中,严禁队员擅自动用。但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捐助机制,不少长期接受捐助的单位连规范的收据都没有,捐助过程没有公开,市民仍持怀疑态度。  

为消除群众的疑惑,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明确要求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这些特困户必须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发放罚没物资时必须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者在场为证。同时明确出入库检验制度,要求所有罚没、发放物资必须出入库登记,制作了科学规范的收据,由受助人和证明人签字,标明水果蔬菜的品种、数量。并将物资入库单和发放物资收据每月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完善的“罚没—送出—公示”制度。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为福利机构和特困户送去水果蔬菜110次,共计2460公斤。 (记者王伟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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