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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狱中讲授道德经,好笑?

火烧 2009-04-0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贪官狱中讲授道德经,成为犯人偶像,引发苦笑与反思。文章指出其贪腐行为与道德缺失,强调道德修养需终身坚持,警示贪官终将付出代价。

贪官狱中讲授道德经,好笑?

在浏览今天的新华网时,一条十分刺目的标题进入了我的眼帘:《河南一处级干部敛财近700万 狱中讲道德经成偶像》。

该报道说,曾任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和河南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的靳建禄,因靠教辅材料敛财近700万,于2007年6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入狱后,他重拾教鞭,靠讲授《道德经》,成了犯人的偶像。

我读完这篇报道之后,觉得很好笑。可又感觉心里很疼,就是想笑,也只能是苦笑。我苦笑他只能在监狱中讲授《道德经》,我苦笑他只能成为犯人的偶像!

能讲授《道德经》,应该是有涵养的人,应该是有学识的人,应该是有道德的人。可就是这位犯人的“道德”偶像,“背叛了苦难的日子,背叛了父辈的教诲,背叛了清廉的门风”,在拜金主义面前打了败仗,成了道德难容的秽官,成了为人不齿的贪官!

现在记得讲授《道德经》了,入狱前干什么去了?难道那个时候就不能夜夜温习《道德经》?难道那个时候就不能天天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难道那个时候就不能时时把自己塑造成真正的道德偶像?

虽然“监狱生活是一般人享受不到的人生”,虽然现在成为犯人的“道德”偶像不算太晚,但毕竟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如果当初就记得中国还有一本叫做《道德经》的书,如果当初就能以高尚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一切行为,那今天成为全社会的道德偶像,也不是遥不可及的事。

塑造道德,绝不是一时一事,更不能心血来潮,偶尔为之,要花费一生的时间,要运行于自己全部的人生轨迹。人的一生,必须以道德为圆心,以本分为半径,画好、画实、画圆自己人生的圆。这一点,对于领导干部,尤为重要

当然,我虽然为靳建禄在监狱中讲授《道德经》感到苦笑,但他能给犯人“在讲故事中学历史,在学历史中长知识,在长知识中塑道德,在塑道德中学文化”,成为犯人的偶像,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是他在用为自己曾经的不道德行为忏悔,毕竟是他在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旅程注入道德的元素,毕竟他是在用自己的不道德代价唤醒犯人包括他本人的道德意识。

今天的靳建禄,就是所有还在主席台上的贪官明天的最好去处。但我想说的是,今天的靳建禄的警示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千万不要误读了今天的靳建禄。如果你误读了今天的靳建禄,你将为自己的误读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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