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前言、第一章) 前言第一部 自由之树第一章 成员无数
前言
这本书的书名长一点,但能够很好地表达本书的宗旨。我使用“形成”,因为这是一个在动态过程中进行的研究,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又有客观的条件。工人阶级并不像太阳那样在预定的时间升起,它出现在它自身的形成中。
“阶级”一词使用了单数,而不用复数,其理由正是本书探讨的一个问题。单数和复数自然不同,复数可以进行描述,其含义既清楚又不清楚,它把一些不连续的现象松散地联系在一起:这里是裁缝,那里是织工,堆积在一起而形成工人阶级的复数。
但我说的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各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我强调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我把它看成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可以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
不仅如此,对阶级的看法还有赖于对历史关系的看法。如其它关系一样,历史关系是一股流,若企图让它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刻静止下来并分析它的结构,那它就根本不可分析。最精密的社会学之网也织不出一幅纯正的阶级图形,正如它织不出“恭敬”与“爱慕”这些概念一样。关系总要体现在真人身上,而且还要有真实的背景。我们不能有两个泾渭分明的阶级,其存在各自独立,然后再把它们拉进彼此的关系中去。我们不能有爱而没有恋爱的人,不能有恭敬而没有地主与长工。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在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如果说经历是可以预先确定的,阶级意识却不然。我们可以说具有相似经历的相似职业集团对问题会作出合乎逻辑的相似反应,但决不能说这里面有“规律”。阶级觉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以相同的方式出现,但决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方式。
有一种说法很有诱惑力,即假定阶级是一个“东西”,但在马克思自己的历史著作中,这并不是他的本意。然而这个错误却使许多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受到损害。有些人说:“它”,即工人阶级,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几乎可以用数学方法来精确测定,例如有多少人对生产资料是处于某种关系之中等等。一旦这种假定确立起来,阶级觉悟也就推导出来了:如果“它”适时地了解到自己的地位和真实的利益,那么“它”就应该有阶级觉悟(但实际上却很少有)。这里有一个文化上的上层建筑,通过它,人们极缓慢地意识到这一点。这种文化上的“落后”与走形使人不能容忍,所以就很容易产生某种替代的理论,即党团派系、理论家等等,由他们揭示阶级觉悟。但这种觉悟并非现实中的觉悟,而是理论上应该如何如何的觉悟。
在意识形态的分界线上,另一边也每天都在犯同样的错误。其中一种说法是完全否定阶级的。由于把肤浅的阶级概念强加给马克思,而这种概念又很容易被击破,于是就有人说:关于阶级的任何概念都是胡思乱想出来的,是强加于证据之上,而阶级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另一种说法则靠一个奇妙的转换把阶级的动态观点变成了静态观点:“它”,即工人阶级,是存在的,而且可以多少准确地界定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部分;但阶级觉悟却不是个好东西,它是精神不正常的知识分子发明出来的,因为,在发挥着不同“社会功能”的集团间破坏其和谐共存(由此而延缓经济成长)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合理的失调现象”。[1]问题应当是:如何才能最好地“处理和疏导”它的抱怨。
如果能记住阶级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个东西,那就不会这样来思考问题了。“它”之存在,既没有典型化的利益与觉悟,也不像病人躺在整形医生的手术台上那样让人随意塑造。我们不会像某位作者那样本末倒置地来看问题,他在研究阶级问题时,一头栽进了方法论的牛角尖,而不去考察真实历史背景下的真实阶级地位,于是我们听说:
[1] 持这种观点而又与本书所述时期相关的一个例子,可在塔尔科特·帕森斯教授的一位同事的著作里找到,即N.J.斯梅尔策的《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变化》(1959)。
[2] R.达伦多夫:《工业社会中的阶级与阶级冲突》(1959),第148一149页。
问题的关键是:这个人如何才能进入某种“社会功能”?还有,那个特别的社会组织(连同其财产权和权力结构),是如何出现的?而这些,就是历史问题了。如果让历史停留在某一点上,那就不会有阶级,而只会有一堆人加上一堆经历;但如果在社会发生变化的一个适当的时间段上来观察这些人,就能看到其相互关系及思想与建制的模式。阶级是人们在亲身经历自己的历史时确定其含义的,因而归根结底是它惟一的定义。
我对某些社会学家在方法论上的见解也许理解不深,但我希望,我这本书至少对理解阶级有所贡献。我相信,阶级是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其产生的过程只有当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自我形成时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阶级,就不可能理解阶级。这本书可以看做是英国工人阶级从步入青春到早期成熟的一本传记,1780至1832年间,多数英国工人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统治者和雇主们对立。统治阶级当然也不是铁板一块,他们在这些年中之所以还能抱成一团,是因为面对反叛的工人阶级,他们间的某些对立化解了(或降到相对次要的地位上)。因此,在1832年,工人阶级的存在是英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
本书的写作如下:第一部考察18世纪留传下来的人民传统,这些传统在18世纪90年代严酷的雅各宾骚动中发挥了作用。第二部从主观因素转向客观因素,即工业革命时期不同工人集团的亲身经历,而在我看来,这些经历的意义特别深远。这个部分还企图对工业中新产生的劳动纪律的特点作出评价,以及卫斯理宗与劳动纪律有什么关系。第三部谈人民激进主义的历史,从卢德运动开始,到拿破仑战争结束时那些可歌可泣的年代。最后,还对19世纪20和30年代的政治理论和阶级觉悟的某些方面进行探讨。
因此,本书不如说就是一组论题彼此相关的论文集,而不是首尾相连的叙述文。在选择这些论题时,我常常意识到我正在向流行的正统观点挑战,比如说,这里有费边社的正统观点,它把工人群众看成是自由放任政策的被动的牺牲品,只有少数一些卓有远见的组织工作者不在其例(其中最突出的是弗朗西斯·普雷斯)。经济史学家以经验为基础,他们也有他们的正统观点,他们把工人看成劳动力,看成移民,看成一系列统计数字的原始资料。此外,还有所谓的“天路历程”正统观点,它在这一整段历史时期中上下搜索,要找出各种各样的先行者——诸如福利国家的先驱、社会共和国的前辈、以及(最近流行的)理性工业关系的早期实例等等。当然,所有这些正统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它们都扩大了我们的知识面。但对第一、第二种观点我要说:它们很容易忽视工人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他们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自觉作出的贡献;对第三种观点我要说:它用后人的眼光来看待历史,而不顾及历史本来的面目。只有成功者(即他们的愿望预示了后来的发展的人)才被记住了;走不通的路,迷失的事业,还有那些失败了的人则统统都被忘记。
我想把那些穷苦的织袜工、卢德派的剪绒工、“落伍的”手织工、“乌托邦式”的手艺人,乃至受骗上当而跟着乔安娜·索斯科特跑的人都从后世的不屑一顾中解救出来。他们的手艺与传统也许已经消失,他们对新出现的工业社会持敌对态度。这看起来很落后,他们的集体主义理想也许只是空想,他们的造反密谋也许是有勇无谋;然而,是他们生活在那社会剧烈动荡的时代,而不是我们;他们的愿望符合他们自身的经历。如果说他们是历史的牺牲品,那么他们现在还是牺牲品,他们在世时就一直受人诅咒。
我们在作判断时,就不能把这一点作为惟一的标准,即人的活动是否被后来的历史发展所证实。不管怎么说,我们自已也不是在社会进步的最终点上,工业革命时期,人们失败了的某些事业,也许能让我们看清至今仍须整治的某些社会弊病。此外,还有两个特别的原因使这个时期尤其引人注目,就是:第一,在这个时期,人民运动特别注重平等与民主的原则,我们虽然时常夸耀我们的民主生活方式,但在那些关键的岁月里发生的事,却又常常被人们忘记或忽视;第二,今天这个世界,大部分地区仍存在工业化带来的种种问题,存在着为建立民主而带来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和我们在工业革命中的经历相比何其相似——那些在英国失败了的事业,说不定会在亚洲或非洲取得胜利。
最后,我要对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读者说几句道歉的话。我没有涉及他们的历史,这不是出于沙文主义,而是出于衷心的敬意。因为阶级既形成在经济中,也形成在文化中,所以我十分当心,不把英国的经验普遍化(我确实谈到了爱尔兰人,但不是在爱尔兰的爱尔兰人,而是到英格兰来的爱尔兰移民)。苏格兰的经历尤其和我们一样,它既激动人心,又充满痛苦,雅各宾派在苏格兰的宣传鼓动甚至更加激烈,更加英勇。但苏格兰的事毕竟不同,加尔文教不是卫斯理宗,虽然在19世纪初很难判断哪一个教派更不好。英格兰没有像高地移民那样的农民,群众文化也相当不同。很可能,直至19世纪20年代,都可以把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经历分得一清二楚,因为到这时为止,双方的工会和政治联系都是时断时续的,而且很不成熟。
本书写于约克郡,因此常常使用约克西区的史料。我要感谢利兹大学,感谢S.G.雷布尔德教授,是他们使我在几年以前开始研究这个项目,而最后就写成了这本书;我感谢利维霍姆基金会,是它给了我高级研究员的身份,使我能最终完成这本书。我在给学生上课时,也从学生那里学到许多东西,这本书中提出的那些问题,有许多就曾和他们讨论过。我还要感谢各部门主管,是他们准许我引用了手写的资料和有版权的资料,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将特别写在全书的最后。
我还应该感谢其他许多人,如克里斯托弗·希尔先生、阿萨·布里格斯教授和约翰·萨维尔先生,他们对本书的部分书稿作出过指正,虽说他们并不对我的观点负责。R.J.哈里斯先生在编辑本书时极有耐心,因为本书突破了一套丛书的限制,而最初这本书是写给那套丛书的。佩里·安德森先生、丹尼斯·巴特先生、理查德·科布先生、亨利·科林斯先生、德里克·克罗斯利先生、蒂姆·恩赖特先生、E.P.亨诺克博士、雷克斯·拉塞尔先生、约翰·雷克斯博士、E.西格斯沃思博士和H.O.E.斯威夫特先生都曾在不同方面给予帮助。此外,我还要感谢多萝茜·汤普森夫人,她也是历史学家,而她又是我的妻子,本书的每一章都曾和她讨论过,我们之间的关系使我能够借用她的观点,也能借用她笔记本上的资料。她的贡献不表现在这一点或那一点上,而表现在看问题的整体方法上。
1963年8月,于哈里法克斯
第一部 自由之树
“你们正在和人类的敌人作拼死的斗争,不仅为你们自己——因为你们可能看不到那完美的自由之日;你们斗争,也是为正在吃奶的孩子。”
——1796年伦敦通讯会对派往各地巡回代表的指示
“恶人婊子正在统治,不受限制。”
——威廉·布莱克,1798年
第一章 成员无数
“让我们的成员无数!”这是伦敦通讯会“指导原则”中的第一条。1792年3月,当通讯会书记开始与设菲尔德的一个类似组织建立通信联系时,就引用了这一条原则。[1] 伦敦通讯会第一次会议是两个月前在河滨马路附近一家酒馆(埃克塞特大街的“钟声酒吧”)里召开的,9名“心地善良、勤劳清醒的人”参加了会议。伦敦通讯会的创建者、第一任书记是托马斯·哈迪,他后来回忆这次会议时说:
那天晚上,在场的9个人中有8个成了创始会员,交纳第一个星期的一便士会费(第9个人考虑了一番,在第二个星期也参加进来)。哈迪(他也是司库)口袋里装着协会的全部资产8个便士,回到他在皮卡迪利大街9号的家里,他将用这些钱去买信纸,以便和国内那些思想相同的组织建立联系。
两个星期后,有25个会员参加进来,司库手里也有了4先令1便士的经费(6个月后据称已有2000多名会员)。人会手续很简单,只要对三个问题作肯定的答复就算通过了考察,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
协会成立的第一个月中,曾接连五个晚上辩论同一个问题:“我们,作为手艺人、小店主和机匠,有没有权利去争取议会改革?”他们考虑再三,“在心中斟酌有可能想到的每一种观点”,最后认为有权利这样做。
两年后,1794年5月12日,皇家执行吏和弓街两名巡捕加上内政大臣邓达斯的私人秘书,还有其它一些大人物光临皮卡迪利大街9号,将鞋匠托马斯·哈迪以叛国罪逮捕。当官员们搜查房屋、砸开一个衣橱、在哈迪夫人(她正怀着孕,因此始终躺在床上)的衣物里乱翻、包走了四大方巾的信件和一米袋的传单、书籍和手稿时,哈迪一家人默默地在一旁看。就在这同一天,国王向下院发出一份特别信件,专门谈各地通讯会的煽动活动;两天之后,下院任命了一个秘密委员会,专门审查哈迪的文件。
枢密院亲自把哈迪提审了好几回,哈迪对这几次提审很少记叙。但哈迪的一个同监难友把他自己受这举国最高机构审理的情况用戏剧形式重现出来,以飨读者。约翰·塞尔沃尔这样记叙道:“我被叫进去,看见全班人马都守在那里,下巴深陷在讲稿和手稿中……它们都乱糟糟地堆在一起。”大法官、内政大臣和首相(皮特)都在那里:
检查总长(钢琴伴奏):塞尔沃尔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塞(略显悲哀地):约翰。
检(钢琴伴奏继续):……姓名以两个“l”还是以一个“l”结尾?
塞:两个,不过也无所谓。(谨慎而又阴郁地)你别自找麻烦了,我不会回答问题的。
皮特:他说什么?(从房间另一边飞快地环视一眼,目光敏锐,然后坐到大法官身边。)
大法官(声调温柔,几乎是耳语):他说不想回答问题。
皮特:什么?——什么?——什么?(尖锐地)……[2]
约翰·塞尔沃尔于是把背对着那些达官贵人,“欣赏起一幅水彩画来”。首相叫他走开,然后把一个14岁的男孩亨利·伊顿叫进来提审,伊顿曾和塞尔沃尔家住在一起。这孩子立场十分坚定,竟“发表起政治演说来,他言词尖锐,谴责皮特先生,说他向人民征收太高的捐税……”[3]
用后来100年的标准来判断,冲突双方在这时都没有经验,都不清楚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他们把后来那种大规模的非个人冲突预演成稀奇古怪的个人冲突了,[4] 礼貌与敌视并存,在阶级仇恨的怨怒中,仍留有表现个人善意的余地。塞尔沃尔、哈迪和其他10名犯人被关在伦敦塔,后来又转到新门监狱。在新门监狱,塞尔沃尔有一段时间关在陈尸所里;哈迪太太在“教会与国王派”暴徒围攻她的家时受了惊吓,结果难产而死。枢密院决心把叛国罪的诉讼进行到底,而对叛国犯的最高定罪是先上绞刑,乘他还没死的时候砍断绳子,剖腹掏肠(当着他的面焚烧内脏),然后再砍头、分尸。一个由体面的伦教市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对此没有兴趣,经过9天的审判,哈迪被开释(那天刚好是1794年的火药阴谋纪念日)。[5] 陪审团长在宣布过“无罪”之后就晕了过去,而伦教民众则情绪激昂,把哈迪拉到街上去凯旋游行。霍恩·图克和塞尔沃尔也随后获释(其他人的案子也就此了结了)。但民众的庆贺却稍嫌早了一点,第二年,对改革派——或“雅各宾分子”的高压政策反而加倍了。到90年代末,整个运动似乎都已被打散,伦敦通讯会被取缔,潘恩的《人权论》被查封,群众集会也被禁止了。哈迪在大菜市附近开了一家鞋店,请以前的老改革派来照顾他的生意,以示不忘他过去的功苦。约翰·塞尔沃尔隐退到南威尔士一座孤独的农场上去。初看之下,“手艺人、小店主和机工”终究是没有权利争取议会改革的。
一般认为,伦敦通讯会是英国第一个确定的工人阶级政治组织。为了不故弄玄虚(因为设菲尔德、德比和曼彻斯特的协会都成立在伦敦通讯会之前),有必要对这个问题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有些人说,自美国独立战争以来,就时常出现一些有工人阶级参加的讨论团体;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把伦敦通讯会看成是“群众激进”团体,也许比“工人阶级”团体要准确得多。
从哈迪的情况来说,他肯定是个工匠。他1752年生,曾在斯特林郡学鞋匠手艺;他也在卡隆铁工厂做过瓦匠(在给制铁商罗巴克盖住房时,脚手架倒下来,差一点被砸死),因此也见识过一点新工业的东西。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不久到伦教,当时还是一个年轻人。他选择了一个职业,那是众多职业中的一个,在这些职业中,帮工们都指望能自开门面,幸运者还可以自己成为开业师傅——如哈迪最终做到的那样。他娶一个木匠兼建筑工的女儿为妻;他的同事、担任过伦敦通讯会主席的弗朗西斯·普莱斯后来则成为裁缝铺老板。当时,帮工与小业主的分界线模糊不清,1795年,鞋匠帮工协会曾罢工反对哈迪,那时他已经是小老板了;弗朗西斯·普莱斯在成为裁缝业主之前,则帮助组织过1793年缝裤业帮工的罢工。具有独立身份的工匠(其工场也就是“店铺”)和小店主、小生意人之间的分界线就更加模糊;从这些人那里再跨一步,就是个体经营的雕刻师如威廉·夏普和威廉·布莱克,以及印刷工、药剂师、教师、办报人、外科医生和非国教的牧师等等。
因此伦敦通讯会的一端深入到皮卡迪利大街、舰队街和河滨大街四周的咖啡店、酒馆和非国教教堂里去,在那里,自学起家的帮工有可能和印刷工、小店主、雕刻师及青年讼师们并肩而坐;它的另一端,特别是在泰晤士河东岸和南岸,就一直插到比较老的工人集团中去,比如说外滨的码头工、斯皮特菲尔兹的丝织工、索斯沃克的非国教古老据点等等。200年来,“激进的伦敦”与只有两三个基本行业的北中部中心区相比,社会与职业方面表现出更多的多样性,也显示出更大的流动特色。伦敦的人民运动时常缺乏一致性和持久性,而这些特点只有在整个地区都卷入共同的社会与职业冲突时才会有。但另一方面,伦敦人又比较容易接受思想的或“理想的”动机,理论宣传在这儿比在北方更容易找到听众。伦敦激进主义很早就变得城府很深,因为它需要把许多宣传运动组织成一个共同的运动。新理论新观点一般总是在伦敦先找到与民众运动结合的交接点,然后再从伦敦转到外省的中心地区去。
伦敦通讯会就是这样一个交接点,应该记得,最初的创始人住在皮卡迪利,不是外滨也不是索斯沃克。就连它最初几次会议所留下的简短记录中,都保留着一些显着的特色,表明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已经出现,而正是这些特色,能帮助我们(在1790至1850年的时代背景下)给工人阶级团体下一个定义。这些团体往往由一个工人担任书记,每周收取很低的会费,它把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混杂在一起,也就是“时局之艰辛”和议会改革混为一谈。它举行的集会既能起社会交往的作用,也能起政治活动中心的作用;出于实际需要,它特别注重会议程序;更重要的是,这些团体都决意要宣传自己的观点,把那些倒向他们的人组织起来,而这就体现在如下指导原则中,即“让我们的成员无数”。
时至今日,我们也许会对这个原则习以为常,但它却是历史的转折点之一,它体现了孤家寡人主义的结束,也体现了政治作为世袭集团或有产者独占权利的结束。接受这个原则,就表明伦敦通讯会扬弃了政治与财产权划一的古老做法——同时还扬弃了“威尔克斯和自由”时代的激进主义,在那个时代,“阿斗”尚未自我组织起来去争取自己的目标,而是受一个派别——哪怕是激进派别的召唤而卷入临时行动,结果是加强了这个派别的力量,威胁到政府当局的存在。伦敦通讯会用一种“无限”的方法去打开宣传鼓动之门,这表明一个新的民主概念已经产生,它把古老的禁区置之不顾,而寄希望于平民百姓的自发行动和自我组织过程。这样一种富有革命气息的挑战,当然会受到叛国罪的指控。
不过,这个挑战在以前也曾有人提出过——那就是17世纪的平等派。当时,争论在克伦威尔的军官和军队鼓动员之间展开,其措词用语预示了18世纪90年代的冲突。就在普特尼辩论 [6] 进入高潮时,士兵代表争辩说:是他们打赢了战争,因此应该得益,应该把选举权扩大,把他们也吸收进去。平等派雷恩巴勒上校的说法是大家都知道的,他说:
对此,“大人物”的代表、克伦威尔的女婿埃尔顿将军回答说:“在本国,一个人若不具备永久不变的利益,则他就无权关心或参与国事的处理……”雷恩巴勒逼他说明白一点,埃尔顿于是就激动地答道:
他接着说:“如果一个人仅因为有一口气就能当选议员”,那么下院就有可能产生一个多数,他们在地方上没有利益可言,也没有永久的利害关系,“这些人为什么不会投票反对一切财产?……告诉我你们还要走多远,你们是否可以凭这条规定去保护一个有财产的人?”
剥夺别人的政治与财产权身份,这当场就引起愤怒的反响。塞克斯比 [7] 说:
雷恩巴勒讥讽地插话道:
对此,埃尔顿和克伦威尔的辩解仿佛预见了1688年的妥协。他们说,普通士兵为三件事而战:一是限制国王侵犯个人权利与信仰自由的特权,二是争取由民意代表实行统治,即使他自己不能参与这些选举也罢,三是“做买卖挣钱买地的自由”,由此进而取得政治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争取自由而不摧毁财产”。
1688年以后的100年,这样一个妥协就不再受挑战了;出现一个土地与商业财产联合的寡头统治。从本质上说,它更腐败,而卖官鬻爵、官官相护的现象也更严重,其中的奥妙,又正是刘易斯·纳米尔爵士及其一派学者所津津乐道的。平等派的挑战彻底失败了,但平等派复活的幽灵却时常在人们脑海中出现,它好像是海峡旁的一块巨岩,旁边有天主教徒和詹姆斯党的大漩涡,“宪法”这艘船就要在这两者之间穿过。直到18世纪最后二三十年,“18世纪共和分子”的温和的共和、自由主义立场似乎就限制在埃尔顿所设立的范围之内。[8] 看一看18世纪90年代改革派与政府之间、以及各改革力量之间的分歧,就似乎看到了普特尼辩论的重演,只不过那英国“最穷的人”、“有天生权利”的人变成了《人权论》,而成员“无数”者的鼓动在伯克眼中就恰似那“猪狗的一群”正在威胁一般。对改革派实行恫吓威胁的半官方组织取名叫“保卫自由与财产、反对共和派和平等派”协会,连约克郡温和的改革派克里斯托弗·威维尔牧师也深信:若改革以普选作为原则,“就不能实现,除非再打一场内战”,尽管他对改革的忠诚是无可置疑的:
他在1792年又写道:“如果潘恩先生能把下层阶级唤醒,他们的参与就可能是很粗野的,而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无论是私人的财产还是公众的自由,就都要受那帮无法无天凶野狂暴的乱民去摆布了。”[10]
这就是过去那场辩论的继续,人们表现出同样的抱负、同样的恐惧和同样的紧张冲突;但现在它是在新的背景中,使用新的语言和新的论点,力量平衡也发生了变化。我们应设法理解双方——既理解持续的传统,也理解变化的背景。写历史总要有开头,人们于是就常常只看见新的东西。我们可以在1789年开头,于是就把英国的雅各宾主义看成是法国大革命的副产品;我们也可以在1819年开头,以彼得卢为标志,于是,英国激进主义就仿佛是工业革命的自发后果了。法国大革命当然有助于新的宣传运动,运动在工人群众中也很有基础,它形成在新的经历里,出现在成长中的工业制造业地区。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到底有哪些因素是由这些事迅速引发出来的?可以很快看到的是城市工匠和小生意人的悠久传统,这些人和法国的“小人物”非常相似;乔治·鲁德博士曾经证明:“小人物”正是巴黎民众中最变化无常的革命因素。[11] 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个复杂的连续传统实际上可以一分为三,一是非国教传统,以及卫斯理的宗教复兴使它发生的变化;二是人民中各种模糊观念形成的一种传统,它们结合成英国人“关于天生权利”的思想;三是18世纪的“下层民众”中有一种若有若无的传统,对这种传统,威维尔曾经恐惧不安,而哈迪则想把它组织到委员会、分会和严肃认真的游行示威中去。
[1]《托马斯·哈迪自传》(1832),第16页。
[2]《民友报》,1795年4月4日。可对照枢密院关于提审塞尔沃尔的记录:“本院书记官问他姓名如何拼,答:随便怎么拼都行,他是不会回答的……”财政部司法处档案,第11.3509号,第83帧。
[3]《晨报》,1794年5月16日。
[4]后来,当雅各宾派约翰·宾斯未经判决就关进格拉斯特城堡时,内政大臣夫妇还携带二女去探望他。
[5] 1605年10月5日,天主教徒企图炸死英王詹姆斯一世,是为火药阴谋案。——译注
[6] A.S.P.伍德豪斯:《清教与自由》(1938),第53页起。
[7] 塞克斯比是士兵代表,平等派。——译注
[8] 见卡罗琳·罗宾斯:《18世纪共和派》(哈佛大学,1959)。
[9] C.威维尔1797年12月16日致约翰·卡特赖特信,载威维尔:《政治文件》(约克,1804),第5卷,第381一382页。
[10] 同上,第5卷,第23页。
[11] G.鲁德:《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众》(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