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百姓难告状,求助无门反蒙冤
黎民百姓难告状,求助无门反蒙冤
东方日报
古有击鼓鸣冤,今有信访伸冤。内地法制不完善,官官相护成风,平民百姓透过信函或亲身向上级政府投诉的信访个案激增。官民之间政治权力严重不对等,不但令上访民众陈情无门,更造成更多新的冤案。
江苏响水县退伍军人王信书因房屋被原单位强行收走,愤然上访,竟遭当局「绑票」式抓进「学习班」,期间难忍吃猪潲、遭毒打的非人待遇,被迫逃跑,流亡在外八个月。伸冤不成反蒙冤,不啻为对当局「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口号的莫大讽刺。
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李竹红日前引述公安部负责人称,信访群体中没有一个是科级以上官员的亲属,甚至连小小一个村委会主任的亲属都没有。原来,在已进入二十一世纪,致力推动法治的中国,「朝中有人好办事」仍然是国人面对的政治现实;沉冤难雪,依旧是无权无势蚁民的「专利」。
同样人悲哀的是,信访群体中,农民佔了八成;国家信访部门负责人也曾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八成以上是有道理」之言。这些最基层、最弱势的群体,受冤屈最多,却又最缺少申诉途径,唯一能做的,只有透过上书、上访自我维权。
黎民百姓难告状,官员亲属零信访。说明为官者只眼个人、官员之间以及官员亲属的利益,民众的福祉甚至他们最基本的权利,都不在考虑之列。「当官不为民作主」的官场常态,已成为滋生官僚主义、滥权犊职、以权谋私的土壤,是落实「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大障碍。
民各有心勿壅惟口
官不护民,民不信官。民怨无法疏导,百姓惟有诉诸以「闹」。「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社会动盪因此而起。
然而,各级官员在处理民间维权个案时,往往本末倒置,把上访人员视作「滋事分子」,採取「堵」的方式,企图将之扼杀于萌芽状态。大凡重要节日或重大事件,各地政府都要求严格阻截上访人员,甚至不惜动用武力手段;在一些地方,政府更将「零信访」作为评核官员表现、决定升迁的主要依据。
这种倒行逆施的做法,引起了舆论强烈反弹。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与会代表直指「零信访」的口号剥夺了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抹煞了信访疏导民怨的功能,更导致民众与政府的隔阂加深。
事实上,利用公权力和行政手段压低信访量,强行阻止上访活动,效果往往适得其反,不但无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更可能为犊职和贪腐官员提供了掩盖违法违规真相、打击举报人、甚至进一步加害当事人的「尚方宝剑」。
「零信访」三个字,对官员亲属来说,意味法制对权力的网开一面;对无权无势的蚁民来讲,却代表自己应有的权利被当权者肆意褫夺。对上访民众如临大敌,严加防范,只会引起民怨如火山般喷发。
去年在上海杀死六名警员,被处以极刑的杨佳,便是个「老上访户」,因有冤无路诉,走上了「委屈如果一辈子背身上,我宁愿犯法」的极端,最终不惜代价,以滥杀求「公正」。
古人有言:民各有心,勿壅惟口。那些视上访民众如洪水猛兽的官员,别忘了杨佳说过的「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法官受贿枉法裁判 致绝望女子自焚身亡
中国网
身为法官,理应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然而,金塔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副庭长崔某却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接受原、被告的吃请和贿赂,还故意违背事实、法律和审判程序而枉法裁判,致使深感绝望的一名女性当事人服毒、自焚身亡。近日,玉门市检察院对涉嫌枉法裁判犯罪的崔某提起公诉。
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
据了解,2008年初,金塔县居民王某因和妻子魏某感情破裂向金塔县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崔某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2008年1月10日,崔某使用简易程序进行法庭调解,但王某夫妇就财产分割问题没能达成协议。2008年4月11日,法庭决定将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但崔某却违反法律程序,自作主张由他一人单独审判。再次主持调解未果后,崔某应当事人的请求而清查王某和魏某的共同财产,其间吃了原告吃被告,先后收下王某送来的现金3000元和魏某的现金1000元,并5次接受魏某及其亲属的吃请。
其后由于王某的“表现”优于魏某,崔某将王某的3万元应收债务和3.6万多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及4.8万元现金未计入共同财产。此后,崔某违背事实编造相关诉讼材料,并在未经合议庭合议的情况下制作了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除了将王某所有的11万多元债权和现金收入不计入共同财产外,还凭空扣减共同财产(债权)2万元,并在没有认定王某转移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将一辆农用汽车判归王某独有。判决书判给魏某的财产,仅仅是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债权14783元。
制作完判决书,崔某让没有参加审理工作而在判决书上挂名的审判员署名,交主管副院长审签,判决书最终添加了“原告王某给付被告魏某经济帮助款2万元”的一项内容。
绝望民妇喝农药后自焚
2008年5月26日下午,崔某在自己的办公室向魏某宣读判决书。魏某得知判决结果气愤不平,认为崔某收了自己的钱,吃了自己的饭,但对自己和王某的共同财产分割却很不公平,而且只给自己判了一些欠条,于理于法都不合适,当即在崔某的办公室内哭泣吵闹,并拒绝接受该判决。
在主管副院长等法官的劝解下,魏某被其妹妹领回家后不吃不喝,只是一遍遍地看着那些判给她的欠条欲哭无泪。当晚,魏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欠款人收款,却一一遭到拒绝。5月27日上午11时许,感到绝望的魏某在家中喝下农药“矮壮素”后自焚身亡。原本普普通通的一起离婚诉讼案,却由于崔某的贪赃枉法而闹出了人命,这一事件在当地传开后,引起当地百姓的愤怒。
2008年9月11日,崔某被金塔县检察院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为由批准逮捕,该案随后被移交至玉门市检察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