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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民主之路

火烧 2009-03-23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探讨毛泽东在文革前推动工人自治与民主探索的历程,分析当时社会等级制度与官僚主义问题,强调其与苏联模式的差异及社会主义革命路线的坚持。

毛泽东的民主之路  

   

(一)文革前的中国  

   

与苏联相类,文革前的中国是一个控制严密的等级社会。在职业和婚姻问题上,家庭出身的限制极其严格。在政治上,宣扬《修养》所提出的顺从人格。那时候的一个普通工人,工厂里的班组长有权剥夺他的自由和经济利益。如果他反抗,支持班组长的车间主任就可以根据法规,把他捉将官里去。其他地方无不如此,支书,队长,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都可以是至高无上的皇上。反对他们就是反党。到了1966年初,则变成了“反对工作组就是反党”。xxx代表的方针,则更多地重视通过强化管理者管理地位和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管、卡、压”)来提高生产效率。这一路线的标本是六十年代初部分内容模仿苏联“马钢宪法”即苏式官僚主义管理体制制订的《工业管理六十条》,以及1964年前后拟建立的“托拉斯”工业组织。毛泽东则始终是想试图探索一条工人自治、工人自主管理的路线。1958年鞍钢提出的所谓“鞍钢宪法”提供了这种探索的一种标本。  

在毛泽东看来,新中国旧的一套同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同苏联差不多。他说:“资产阶级在党内还有一定的市场,这些人贪天之功为己功,把自己当成党的化身。他们说什么,就叫党的领导,相信党就要相信他个人。他们提倡不讲原则,提出无条件服从。不是服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而是无条件服从直接上级。提倡盲从,提倡奴隶主义。我同他们的分歧,这是一个重大分歧。我不赞成他们保护自己,反对群众,提倡盲目服从。我一直坚持,只服从坚持革命路线的正确领导,对危害革命的错误领导要批判。这是政治原则也是组织原则。要按照这个原则来做,并且要让群众也懂得,为群众所掌握。这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以及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就缴械了。一个要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一个要保存资本主义的秩序,就是两条路线斗争的继续。”  

曹为平回忆说:“现在许多人都在大说文化革命如何如何地对毛主席搞个人崇拜。其实如果要说个人崇拜,文化革命以前才严重得多呢!那个时候,全国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菩萨,党组织的每一层,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被当成了大家必须崇拜的对象。每一个党员都被看得很神圣。一个最经常见的事实是,几乎任何时候有了任何成绩,都归功于最直接的党组织的领导。……认真推究文化革命造神实在不但出于大多数群众的感情,我们中国在当时也的确必须有毛主席那尊最大的神,否则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神就不能打倒。许多平时道貌岸然的人物到了那个时候都在毛泽东思想的检验下原形毕露了。有的人其实也不过是很一般的人物,甚至是很卑劣的人物,却要做出一付高贵的姿态来,有的人实在是一些伪君子。”  

   

(二)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  

早在延安时期,即一九四五年七月,毛主席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关于如何克服历代政权兴亡的周期率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延安整风运动中,就出现过大、小字报。一九五七年整风、反右派斗争,这种大民主就具雏形。文化大革命就使这种大民主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运用。  

社会主义大民主是毛泽东的伟大创造,无论在民主的范围和实现方式上都突破了有史以来的一切精英式民主。  

1959年毛泽东读苏联教科书时说:“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毛泽东明确地提出:“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毛泽东主张在关系到普通人的切身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实行民主,厂长无权解雇工人,工人可以批评厂长,下级可以批评上级,并主张最终消灭一切等级差别,实现人人当家作主。(例如1972年,毛泽东对群众上访作了一些批示,记得有:“我们的工厂没有权力开除工人”等。这个文件发到省、军级,但传抄出去后,一些地方反而追查这个“假”文件的传播)  

在毛泽东讲话的基础上,制订了被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  

文化大革命中的“四大”,正是根据毛泽东这一思想实践的结果。毛主席用革命大批判的方式进一步发动群众,这就在全国城乡、各行各业形成新的社会主义民主新形式,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俗称“四大”,也就是社会主义大民主。林彪在毛主席第六次接见全国各地来京革命师生大会上的讲话中说:“这种大民主,就是党无所畏惧地让广大群众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连的形式,批评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人。同时,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充分实现人民民主权利。”“这种大民主,是毛泽东思想同广大群众相结合的新形式,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新形式。”  

文革是迄今为止的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仅有的一次“大民主”,民众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批判社会,向现存的政治权力机构造反,建立自己的政治组织,在公开讲坛、大字报和报纸上发表自己的不满和希望等等。大字报打破了官方和文人对文字的垄断,成为最典型的群众文化。毛泽东说:有些官僚,怎么样也打倒不了,结果大字报一贴,上街一闹,他就怕了。现在看来,这个东西,就跟网络差不多,是一种低成本、简单化因而能够为民众所掌握的民主工具。  

在毛泽东看来,这种大民主正是发动群众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上层建筑的好形式。通过它,既可以监督和教育各级领导人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又可以使人民群众受到自我教育,克服私有观念。所以,一九七五年修改宪法时,就把“四大”规定为公民的权利。(xxx当政后立即把“四大”取消了。八二年宪法同时取消了罢工的权利。根据当时官方的解释,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工人与企业的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作为企业主人的劳动者,不可能也没必要去罢工)  

毛泽东向阿尔巴尼亚的客人卡博、巴卢库说:“过去我们搞农村的斗争,工厂的斗争,文化界的斗争,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这次总算找到了。  

在毛泽东看来,民主的真正含义,决不仅仅是有些人所热衷的多党制和投票选举。在西方国家,比方说,人们可以在大街上骂总统,可以选总统,但是,当你去公司上班,去餐馆打工,就不许你投票了,你的一举一动都要听老板的,老板可以随时炒你,让你下岗失业。可见,在真正关系到你的切身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就根本不讲民主了。民主是全体人民参加讨论、辩论,关心国家大事。民主精神的实质,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协商一致,形成超乎个人利益的一般意志。其具体实现方式,不管是以前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集会结社、游行、罢工的权利等等之外,还是选举,还是网络,其核心是群众监督、随时罢免、公务员领取普通工资等巴黎公社原则。  

   

(三)“大民主”“好得很”还是“糟得很”  

对于“大民主”,人民说“好得很”,精英说“糟得很”。一九六七年七、八、九三个月,毛泽东视察了大江南北,以当年描绘湖南农民运动那样的热情,描绘他亲自发动的这场大革命。他说:“全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整个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形势大好的重要标志是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从来的群众运动都没有像这次发动得这么广泛,这么深入。全国的工厂、农村、机关、学校、部队,到处都在讨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大家都在关心国家大事。过去一家人碰到一块,说闲话的比较多。现在不是,到一块就是辩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问题。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夫妻之间,连十几岁的娃娃 和老 太太,都参加了辩论。”   

毛泽东在视察大江南北时,发现群众管制坏人的威力无比。就总结说,政府和左派都不要捉人,发动革命群众组织自己处理。例如,北京大体就是这样做的。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政府只能根据群众的要求和协助,捉极少数的人。毛泽东此说确实是石破天惊,几千年来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在精英看来,没了张屠户,就得吃混毛猪。而毛泽东则相信“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  

人民群众到底有没有自己管理自己事情的能力和水平?杨曦光在《中国向何处去》里,有这样的描绘:“一月革命后,……没有官僚和官僚机构,生产力得到很大的解放,煤炭部垮了,煤照样出;铁道部垮了,运输照样运行;省委各部都垮了,各种工作照常进行。而且工人阶级的生产热情、主动性大大得到解放,工人们在一月份后已管理工厂的情景,真是令人感动。工人第一次感觉到‘不是国家管理我们,而是我们管理国家’;第一次感觉到是为自己而生产,干劲从来没有这么大,主人翁的责任感从来没有这么强。长沙纺织厂等地还创造了造反班等无数新鲜东西。城市在一个短时期内,处在一种‘武装的群众专政’的情况,大部分工业、商业、交通、城市管理的大权又从走资派的手中转到了武装的革命人民手中。革命人民从来没有像八月那样以创造世界历史主人翁的姿态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小学生自动充当交通警卫工作,指挥车辆的英姿,湘江风雷、红中会等群众组织直接控制部分财经大权的自豪,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上面的描述有过于浪漫主义的成份。文革期间确有乱象,也有武斗和死人。但这决不能归罪于人民自己直接管理上层建筑的原因。恰恰相反,正是在群众专政不完备的地方,人民才受到了走资派的反攻倒算,才出现“内人党”之类的事件。在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一直很好。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这难道是坏事吗,为何精英竟如此义愤?如果谁把选拔到管理岗位作为脱离生产劳动,高工人一等的梯子,难道不应该把他再拉下来,赶回车间里去吗?不管什么“长”,都应该从工农阶级中选拔,并为人民所认可。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大专生,也首先要下车间和工人一样参加生产性体力劳动,在真正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员并为工人们欢迎后,才能干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必须真正为生产所需要,不能在担任职务后作为谋取自己地位和权势的手段,不能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到处伸手。  

文革时期社会秩序好则是公认的,社科院研究员李志宁回忆说:  

毛时代的政治制度,并不是民主制度。(蒋时代也不是,中国迄未出现过民主制度)。毛时代有很多问题,但并不是说那个时代的人都是坏蛋。那时的人民很纯朴,很少有坏心眼,“为人民服务”的说教在当时绝不为人民所反感。正相反,还促使了当时社会生活和谐。那时帮助别人蔚然成风,现在不少青年人笑话雷锋,但雷锋在当时并不可笑。现在再要求学习雷锋,当然很可笑,因为现在和当年,社会意识和社会风气,已经是两重天地。当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应当说比较亲切,人们不会互相防范和戒备。人们很容易成为朋友,而且是知心朋友。同住几天医院,同住几天旅馆,甚至在火车上聊了一气,就可能成为朋友,绝不会互相算计、或者在交往中想捞到对方什么好处。老实说,当时根本不会有人想到“制假售假”、坑害别人。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都相当好,文革前在北京,夜晚一个女孩子上街,根本不用担心。我们家住在大院子时,甚至都不锁门。如果听说什么犯罪案件,好像听个遥远的故事,好像在我们个人的生活中、是不可能看到的。那时候拾金不昧,是很普通的事,丢了很小的东西,例如一支钢笔,都可以在西单失物招领处(北京)找到,也不会有人冒领。那时候,外国人对于在中国丢不了东西,也感到惊讶。当然,中国现在的社会风气,已经面目全非!中国在世界的眼中,也已成了道德低下、制售假冒伪劣的天堂。所以,不少老人怀念过去,是有道理的,不应当被嘲笑。  

反观xxx时代,三天两头严打,以警察国家代替人民民主,效果如何?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乱,前天贵州万人暴动,昨天上海警察局被一介平民袭击,杀了6个警察,伤了4个,真是天下奇闻。  

文革不是只有八个样板戏可看吗?听起来就让人觉得要闷死。事实上民众的娱乐活动要比这丰富一些,在工厂和农村普遍都有文艺宣传队。逢年过节,这些宣传队都要表演节目。他们当然没有另起炉灶的创作自由,演的都是样板戏。但是演员都是邻居乡亲,布景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材料,东家抬饭桌西家扯被面,服饰、道具也都是业余和专业混杂而成。用现在的话说,那是标准的山寨版。其实每一次演出都是再创作,所以大家都还能看得乐呵呵的。后来电影、电视和音乐都丰富起来了,表面上有了多元选择,实际上普通民众又陷入了另外一种一元化之中,甚至比八个样板戏的年代还要无耻。那就是娱乐中的权威崇拜。什么都讲专业化,演戏要上学,唱歌要包装,拍电影要大投资。更重要的是,舞台被垄断了。如果说过去是被权力垄断,如今是被资本垄断,不是谁都可以重拍《红楼梦》的,更不是谁都可以在央视黄金频道露脸。李少红固然有创作自由,但是能够像她这样自由的人全中国找不出几个,这成为事实上的创作垄断。而山寨版红楼梦正是网络时代的“文艺宣传队”。(长平在南都的时评)  

同样地,今天多了很多体育节目可看,但体育运动的门坎越来越高,运动的场所越来越少,国民的身体越来越差;今天虽然用不着各式各样的粮票,但没染上毒的食品越来越少……  

   

(四)人民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容到底包括什么?过去的表述总是强调军队、警察、监狱等等国家暴力机构。在主张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同时,又说要加强人民内部民主,仿佛这是两件分开的事。我们所看到的西方资产阶级专政,就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军队、警察、监狱,而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选举和代议体制、媒体和舆论工具、文化生产工业(教育、宗教、广告等等),是所有这一切组成的体系在维持着该体制的合法性。为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就只能包括血腥的暴力工具,而不包括它的利益代表机制、它的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它的文化思想再生产机制?没有人民内部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集会结社、游行、罢工的权利等等,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就名不符实,而只能算是一种幼小的、有待成熟的无产阶级"摄政"。而这种不成熟、不稳定的"摄政",随时都可能被篡位、被颠覆,变成修正主义、资产阶级和法西斯的专政,而同时蒙蔽人民于黑暗之中。  

对毛泽东来说,在人民内部实行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广泛民主,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之外的东西,而应该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关键组成部分。毛泽东说过,政府和左派都不要捉人,发动革命群众组织自己处理。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政府只能根据群众的要求和协助,捉极少数的人。  

据《王力反思录》,在林彪主持的政治局常委会上传达的 1967年8月4日 毛泽东给江青的信中说:“现在文化大革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就是群众专政”。这里,他主要强调的是和走资派的斗争,“如果不实行群众专政的话,就是走资派来专了群众的政”。不管毛泽东在多大程度上做到了,但他的原则很明确: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而不是专群众的政。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仅仅靠自上而下的清理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走向反面。隋文帝、朱元璋严厉打击贪官污吏不但受到了许多人骂,也没有真正解决问题,隋朝还走向反面而灭亡。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实草,结果有明贪腐之风史上最烈。毛泽东搞“整风”、“四清”,结果没触动走资派,反而被走资派整倒了一批左派。很简单,党内的无产阶级要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走资派,既然作为当权派自然有权,就会打着你的四清旗号整无产阶级,整好的干部和广大的工农群众。要解决问题还是要靠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大民主,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揭发社会的黑暗面。  

无产阶级专政的精髓,在于"四大"民主,阶级斗争为纲的关键,在于彻底言论自由。没有"四大"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彻底的言论自由,就等于放弃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  

无庸讳言,文革的大民主并不完美,并不彻底。在当时的阶级力量对比下,也无从实现彻底的大民主。造反派的组织资源和政治经验、政治决心都远逊当权派,造反派所持者,无非是毛泽东的支持这一政治资源。当权派先是措手不及,尔后以放弃领导的手段威胁之,尔后以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手段转移斗争方向,以“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等形式争夺话语权,最终令造反派的唯一的政治资源也丧失殆尽。在当权派与造反派的较量中,造反派的损失至少是前者的百倍以上。为什么会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根本原因是阶级力量对比,在大多数地方人民没有组织起来,没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让官僚集团专了人民的政。文革中左派就是吃了这个亏,凡是大民主不充分的地方,群众受到的镇压就多一些。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无产阶级被架空了,只有专政是真格的。毛泽东批“水浒”,说宋江架空晃盖,真意即在于此。  

   

(五)灵魂救赎的革命  

要认识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文革中的探索,或许,首先要理顺几十年来已强烈影响人们认识文革的“暴虐”、“专制”,还原历史的真实。  

“暴虐”、“专制”的是哪些人呢?所谓文革中的最大冤案xxx,用谢富治 67年3月24日 在公安部的讲话说:xxx“在47年、48年冀中要打倒一切老干部,那时候叫搬石头,是毛主席纠正的,63年至64年四清时,在工厂工段长以上干部都要打倒,毛主席主持制订了23条,纠正这种形左实右的东西,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刘派老婆、亲信到学校,把系以上的干部都打成黑帮”,这就是毛泽东在他的大字报《炮打司令部》中愤怒指责的“五十多天”。斗争方法戴高帽子是他们搞的,发展到八月中斗小流氓,十万人大会,其中还有公安人员,小孩子五花大梆,拳打脚踢,后来才打人成风了。——最后这一段话就是指的那些以高干子女们为主组成的“老红卫兵”——“联动”(联合行动委员会),1966年8月前后,在北京搞的“恐怖”,成千条人命遭他们“草菅”,包括海外宣传的大兴县的屠杀,都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  

据说,八十年代初在看守所里,韩爱晶给蒯大富偷递了一个条子说蒯,你组织打倒xxx的活动,是你公民的权利,他们非法关押你,残酷斗争你才是违法的。道理应该是这样。刘整了千百万人后被打倒(用“民运”一位秀才的话说,刘是整了一辈子的人,最后整到自己头上),成了“最大的冤案”,那么他整的千百万人都是正当的,这不是典型的封建政治的宣传?居然持续了几十年。  

xxx是怎么死的?病死的。江x是怎么死的?自杀的。到底那个是受迫害?党内高层6个最能整人的人——刘、邓、彭、康生、罗瑞卿、周扬,文革中被打倒了5个。当时不打倒这5个人,文化大革命可能就起不来,无非是第二次“反右”( 57年反右,在基层基本上是镇压批评官僚的左派)。就拿彭德怀来说——人们为了利用他来反毛,故意掩盖他在庐山会议上挨整的主要问题是“里通外国——,1957年,一进北大的门,就要把贴大字报的学生统统枪毙”。陈云说,如果毛泽东1956年去世……,或者说如果让上述人替代毛泽东,仅一个民主和专政的问题,能比毛泽东做得好吗?邓有资格批评毛吗?  

从延安整风到建国后的历次肃反、到文革时的清队,毛泽东一直主张“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王力反思录》中说: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还反复说,我党七大后犯了三大历史错误,其中第二条就是杀了一个王实味。毛主席的“一个不杀”原则,连林彪、江青、康生也破坏不了。我从报上看到的被迫害致死的老同志,没一个是枪毙的,全国枪毙了四位烈士,绝不是请示过毛主席的。“他还说,即使证据确凿的特务,也要一个不杀”。对斯大林肃反所杀的党内反对派,毛主席还对后来的一个苏共领导人说过:“这些人不但不该杀,而且还留在中央和政治局就好了。”  

据《王力反思录》,“公安六条”首先是毛泽东提出来要搞的,是周恩来主持政治局会议通过的。看来不能称谢富治的“专利”。王力说,毛泽东提出来要搞几条,主要针对文革初期各地专政机关乱抓人,甚至跑到北京来抓人的问题。在讨论第2条时,毛泽东就说过:“批评我就是反革命嘛?我就不能批评嘛?”但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条款应该是必要的。以后,尤其是“清队”后,毛泽东多次强调:“至于写几条反动标语,那有什么要紧”。 1969年4月5日  ,毛泽东在同谢富治谈话中说:“十六条”第7个问题,我就加了一句:在运动中,除了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盗窃国家机密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理外,其它一个不抓,一个不杀,一个不关。尤其是在文革的那些年头里,毛泽东的“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他是年年讲,有一段时间,甚至月月讲,逢会就讲,逢有关文件就强调。清华大学一份矛头直指文革和毛泽东的《414思想必胜》的作者周泉缨被抓后,毛泽东批评谢富治:他们有他们的理论家们,他写一份大字报你抓他做什么,我看还是放了好。  

毛泽东 1975年2月27日 对公安部《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和准备对全国人大的说明(周恩来已经批示)所作的长篇指示,其中这段话: “锦州、大虎山、沈阳还有战犯,为什么没有放?……不要强迫改造。都放了算了(他是指报告中还要继续关押的13名),强迫他们改造也不好……”。——“这些指示,几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很长时间准备好了的材料全部作废”。
  对共产党收押的日本战犯,毛泽东主张“一个不杀”,当时也是中央大多数领导人想不通的。1956年宽释返回日本的战犯,刚登上日本舞鹤港,就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表示:“低下头来,衷心谢罪”。其归国代表到日本国会请愿,要求政府承认“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会员不是“民族英雄”,而是战争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日本战犯上村喜赖1976年提前释放时,请求离境前去参观毛主席故居”,离境时表示:“感谢中国政府,感谢毛主席,感谢在监狱里与我朝夕相处帮助我改造自新的所有人员”。  

张宏良甚至认为,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与世界其它革命最大的区别,就是革命的方法主要是灵魂救赎而不是肉体消灭。英国大革命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法国大革命处死了国王路易十六,俄国十月革命处死了沙皇尼古拉二世,唯独中国革命,不仅没有处死集封建皇帝和卖国者于一身的傅仪,并且还把他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使其从人性异化的灵魂枷锁中彻底解放出来,完成了人性回归的伟大过程。有一件小事最能说明是毛泽东赋予了中国革命灵魂救赎的性质,50年代初西藏达赖喇嘛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仓皇出逃,被解放军铁桶般包围起来,毛泽东直接命令前线指挥员悄悄让开一条道路放达赖出逃。直到今天,西藏人民提起毛主席仍然还是那句话,“毛主席,红太阳”。可以说,放走武装叛乱的达赖这个举动在任何国家都是绝不可能的,当初美国亚特兰大叛乱已经平息后,为了给叛乱者留下地狱般的历史恐惧感,在全城居民已经放下武器的情况下,仍然被联邦政府军队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数千名哀求的老人妇女尽数葬身火海,无一生还。对无辜平民尚且实行灭绝手段,对叛乱头子会如何惨杀也就可想而知了。可见,达赖能够活下来,并且还在前几天获得了美国总统布什亲自颁发的金质奖章,实在是因为领导中国革命的是毛泽东,如果换成其他任何一个人来领导,恐怕达赖至少已经轮回两遍了。  

张宏良说,这是中国革命不同于古今中外一切革命的最本质特点。西方文化占有和征服的哲学本质,决定了欧洲革命的肉体消灭方法,包括宗教本身都是采取暴力革命和战争的手段完成了自身的净化,中国革命则是采取了宗教的悲悯情怀和灵魂救赎方法,不是通过肉体消灭的方法,把罪恶连同恶人一起铲除,而是通过灵魂救赎的方法,在铲除罪恶的同时把恶人也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实现老百姓的身体解放和作恶者的灵魂解放,这是古今中外所有宗教共同追寻的铲除罪恶的最彻底的终极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解放全人类设想的现实方法。  

   

(六)对国家暴力机器的限制和削弱  

文革爆发后,整个司法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毛泽东在文革中再一次强调了“精简机构”和干部的“半供给制”,这是打击官僚机构“寄生性”的必要举措。毛泽东说:“在一不死人二不废事的条件下,我建议党政机关进行大精简,砍掉它三分之二”。一位“九大”代表回忆当时传达毛泽东的一个讲话:“我看不需要这么多监狱,把监狱里这些人放到群众中改造,这个办法好,天塌不下来”。  

 1968年12月11日 ,高检、高法、内务部军代表、公安部领导小组联合向毛泽东、中央、中央文革写了《关于撤消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公安部、高法院留下少数人的请求报告》,被批准执行。谢富治 1967年5月5日 说:“检察院完全是学苏联的”; 1967年11月25日 说:“法院这个名称是旧的东西,沿用国民党时用的名称”,“要通过斗争把原来法院存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主义的东西统统搞掉”。并说,17年来这个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的,只有靠造反来解决。同时,公安部发下文件,中断了和地方公安厅、局的垂直关系。地方专政机关也是萎缩状,湖北省“1968年将原公、检、法干部精简90%”;浙江省革委1968年的54号文件,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军管会人员不少于10—1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整建制的撤消监狱、劳改单位,一大批正在服刑的犯人回到原住地、原单位接受群众的监督改造。之后,留在监、所的犯人和其它在押人员,也经历了一场监狱史上仅见的“把犯人当人看”的运动。而在之前,全国各地陆续撤消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工作。整个司法体制也曾发生过根本性的改革,其中有一个“砸烂公、检、法”的公案。  

“砸烂公、检、法”,这是文革一大罪状。以至后人往往为贤者隐。据谢富治“八、七讲话”中说:“砸烂公、检、法,毛主席当我面讲过没有十次也有八次”。另据资料记载, 1967年9月19日 毛泽东在长沙说:“过去好像说,没有公检法就不得了,我一听说公检法垮台了,我就高兴”(当时有张春桥、杨成武、汪东兴陪同)。据此,应该认为,“砸烂公、检、法”是毛泽东提出的,谢富治也绝对不敢伪造。  

现在看来,“砸烂公、检、法”虽然历史条件尚未成熟,但是总比“加强公、检、法”好吧?改革开放后,全面恢复文革前乃至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司法体制,大规模地扩编、扩监。1978年初,第17次全国公安会议,完全肯定了文革前17年的公安工作。1978年末恢复检察院。1979年重建1959年撤消的司法部(同时撤消的监察部,不久也重建了)。1980年中央政法委成立。1983年中央政治大学成立。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华国锋执政起,几次大规模的扩大警察队伍。“全国法院的定员从83年的15万人扩充到91年的25万人”。公安部办公厅杨晔文章:2004年,全国170万公安干警约占公务员总数的25%,在县、市一级约占50%。  

曹为平说:七十年代毛主席已经把许多监狱撤销了,劳改犯放了,在狱的也给予人道的待遇。我国成了按人口比例监狱最少、犯人最少、警察最少的国家。犯人释放后也没有重犯的。如果加以时日,“劳教风”的问题兴许早就解决了。可xxx刚复辟时,许多知识分子竟然不知道警察国家的名声丑陋,大吹特吹帝国主义国家的警察如何有权威,指责我国警察太少。所以说如果这些人在1989年吃武警的子弹或拳脚,那是他们自己招来的。不过那年大屠杀中,被害的主要还是工人群众。方励之往美国大使馆里一钻不就没事了?  

曹为平回忆:在我国“桃园经验”几乎人人知道,至少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知道,但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我才听说有个“枫桥经验”,也不清楚详细内容,只知道是毛主席肯定的典型,被刘邓封锁了。现在才知道“枫桥经验”就是伪《后十条》出笼前于1963年总结出来的。枫桥是浙江一个镇,全镇所在区共六、七万人,不是打击一大批,不是人人过关,不是人海战术,不搞神秘化,而是依靠大多数群众,全镇总共只整四十多个人,不打人,一个不抓、一个不杀,全部由群众监督。毛主席作了肯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批示各地效仿。大概父亲单位1963年就是照枫桥经验搞四清的。可就是这样的好经验受到刘邓封锁,按照枫桥经验四清过的还要推倒重来。这是“广泛的教育运动”吗?  

1975年1月四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中规定:“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批判”。大多数地区的实施(写入宪法前早就开始了),是把公、法部门认为需要逮捕和判刑的嫌疑人的材料印成小册了,发给各个单位(工厂、大队、商店、部队、机关、学校、街道等),交群众讨论、批判,然后收集群众意见来决定是否逮捕、判刑和判刑的大致幅度,有些重大案件,司法机关还要下到基层单位,直接和群众讨论对案件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这是毛泽东式的陪审团制度。  

例如1976年郑州的清明节事件,写大字报反对一些人利用纪念周恩来的名义攻击毛主席、党中央的郑州电信局职工焦春亮被一些流氓在街上活活打死(清明节事件中全国唯一被打死的人),事后,司法机关确认刘敬为首犯,省委的意见要判其死刑,在印成小册子交群众讨论时,郑州肉联的一些群众贴出大字报,认为匆匆杀人是“杀人灭口”,要求“刀下留人”。河南省高法负责人到肉联讨论后,刘敬的死刑就搁置下来,在新的中央为清明节事件平反后,刘敬以后就成了到各地演讲的“四、五”英雄。  

而xxx时代的开始,是以几个政治局委员非法抓捕另外几位政治局委员的宫廷政变为标志的。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说:“虽然审判‘四人帮’被看作新中国法治的起点,但在实质上违犯了这一基本的法治原则”。既无善因,又哪来善果?在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评冯象的政法笔记中,后者有这样一句话:“法律正在努力学习争取成为资本的语言和权势的工具。”还是郑大一位法学教授更直接了当说:“你没有钱奢谈什么法律”!在刘涌事件中,专家宣扬“群众不要干涉司法”,不知道谁更民主一些?  

废除劳教制度。1956年上半年,由于超体力劳动,全国犯人非正常死亡增多,受到毛泽东的严肃批评:“有些人只爱物、不爱人”,“不要想在劳改犯人身上搞多少钱”,“把犯人当成劳役,只有压服”。文革全面展开之始,劳教等制度就成为造反的对象,劳教制度于1955年肃反时建立,1966—1970年,全国各省、市、区陆续宣布撤消劳教、少年管教和强制劳动等工作,1969年后一些省“普遍实行”对“无帽就业人员实行民主管理”。xxx当政后即恢复“与强制劳动改造场一起收容打砸抢分子”(即造反派)。  

  原收容遣送制始于1951年,文革期间废除。1982年明文确立,“尤其是自1991年开始,收容遣送制度的性质已明显从福利救济转移到了强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方面,这种转变导致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滥用。”终于以一个“孙志刚事件”才有了一个改变。  

严禁法西斯的审查方式。据《毛泽东传》,是1972年12月,毛泽东对原铁道部付部长刘建章妻子刘淑清来信的批语:“请总理办。这种法西斯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来信反映的“法西斯审查方式”具体所指是什么呢,据《湖南省志政法篇、审判》记载,是“反映北京某监狱一天只给犯人放风30分钟,喝三杯水等问题”。周恩来随即批示,让刘保外就医,并要求公安部会同北京成区再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示的这种法西斯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诉犯人控诉”。之后,公安部提出了35条措施。  

xxx时代的做法则相反。以“严打”为例,1981年中央提出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我国先后于1983、1996和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3次‘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连续不断的各种专项斗争。”“可以说‘严打’是贯穿于20年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一条主线。”  

xxx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xxx决定“严打”的83年7月19号谈话中说:“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对公安部报告中说“要多作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时,xxx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他说“搞得不疼不痒的不行”。——这其中有同志讲“准”的问题和公安部的“多做教育”,显然是毛泽东时代的“老调子”,不符合邓的风格。此公居然自称是人民的儿子,人民哪来对自己如此狠毒、对友邦如此亲善的儿子!  

83年“严打”杀了多少?恐怕要以万计。其中有多少是不该杀的?“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秘书长关于死刑的第6个五年报告的统计,中国在1994年至1998年执行死刑12338起,并指出中国是所报道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现在媒体已认为,第一次“严打”时,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第一条……,就“为滥用死刑打开了闸门”。  

83年“严打后”,仅上海就上万名罪犯送往新疆、青海,各地也都不在少数,天津注销了成千的劳改释放人员的城市户口,“送边远地区”。  

“严打”也使酷刑、虐犯放开了手脚,进口警、械具提供了虐犯的“玩具”,各地在刑侦实践中还发明了不少刑讯“专利”,即使对错“掉”进去的同行也不客气,也包括类似宣传中对张志新那种临死前控制说话的残酷手段。近日又报导的景德镇市第二看守所被关人员按送钱分坐牢档次。牢头狱霸打死人事件,这是今天各地看守所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类事情的报导已经不少,尤其是孙志刚事件曝光前后。  

公安部主办的《公安研究》2004年第7期发表云南省公安厅长江普生的文章说:“综观20多年严打整治斗争的历程,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圈,即:发案、破案、抓人;发案多、破案多,抓人多,发案更多,破案更多,抓人更多。简而言之,就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这当然是“胡温新政”的“新思维”,借一个地方警察头子发表出来。  

xxx也认为:“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翻二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如今,按官方数字,经济已翻了二番,而刑事犯罪翻了更多,更多的番,世界上还没有靠把经济搞上去来根本解决犯罪问题的先例,也不会有后例,属常识问题。  

《王力反思录》说,1967年夏天,在文革斗争最高潮时,也是军队最起作用时,毛泽东却要搞起“第二武装”, 1967年7月18日 在武汉召集周恩来和武汉部队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为什么不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我看你们要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毛泽东夸奖造反派“钢工总”修工事很好。为回答林彪提出的抢枪问题, 8月4日 在给江青的信中毛泽东主要强调二点:一是武装左派;二是群众专政。当然王力是为了迎合邓而批评毛的,那么如此联系起来,王力不是说毛泽东要颠覆这个国家了,那只能是指这个国家机器,实践马克思的观点,用武装的人民代替常备军。  

既然国家机器存在一天就不会根本改变压迫人民的本质,那么对付它的唯一办法就是群众专政,就是武装人民。对外,它可以代替常备军的一般职能(除战略武器和特殊高技术装备的控制外),什么靠“科技强军”打赢,那是哄小孩的,中国人民克敌制胜的法宝根本靠的是“人民战争”。对内 ,它基本代替原有专政机关的一般功能(可以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组织相补充),人民自己也需要“改造自己从旧社会得来的旧习惯和坏思想”。有人说全面内战,法国大革命不是内战吗?美国不也规定公民有持有武器的权力吗?全民皆兵不是坏事。阿尔巴尼亚是极小的国家,原来也是全民皆兵。1997年阿尔巴尼亚人民造反,一下子从武器库里夺取了一百万件武器。并且迅速流到了1912年在英法俄操纵下被塞尔维亚并吞的科索沃,从而为阿尔巴尼亚人民收复失土实现民族统一提供了现实性。现在他们继续在为此而斗争。全民皆兵不但有利于抵抗外敌入侵,也是有利于回到社会主义道路上来的。  

毛泽东认为人民要武装起来。在1958年他就肯定了大字报,称之为最有力的武器。六十年代又再三强调在农民中要建立贫下中农协会。他始终强调全民皆兵,要建立民兵,民兵要把组织落实放在第一位。文革中工人们撇开了福利工会自己组织起来了,毛泽东肯定了上海工总司和其他地方工人的组织。民兵得到了重建。而xxxxxx所代表的党内资产阶级实际是反对民兵的,或者强调现代化战争军队要“正规化”不需要民兵。或者把民兵歪曲为生产队,或者把政治放在第一位,实际上要民兵服从于他们的政治。xxx上台不久就在实际上取消了民兵,武器都被悄悄收走了。  

在xxx时代,根据中央(1982)30号文件,解放军地方部队改为武警部队(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是公安部队),以后又陆续将一些“裁军”的野战部队划入,其轻兵器等装备方面有些已高于野战军,说明军队的主要使命已经发生变化,从一支对外的军队转为对内的军队。但是,武警却没有经受住第一场重大的考验,“xx”后,武警部队的整个领导班子全调换,本来应属他们的任务,却不得不调动整建制的野战军来完成。  

   

(七)国家机器的更新  

所谓到了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消亡,不是指废除国界,世界一家,而是指国家机关这一套阶级统治的工具消失了。马克思主义指出,国家机关(就是政府官员、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整套东西)不是人类社会在任何时代都有的,而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后,为了实行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统治才成立的。即使在号称为平等、自由、民主的社会(例如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上国家权力来自全体人民授权,一切国家机关最后都要向人民负责,但只要社会还有阶级差别,实际上国家权力也是操持在某一阶级的手上,是压迫(统治)其它阶级的工具。如果阶级差别消失了,国家机关自然也要因为没有需要而消亡了。也只有到了那时,国家才能够消亡。那时候,社会上的物资非常丰裕,可以满足人人的合理需要,而一般人都有很好的教养,不会自私自利或贪得无厌,也不会使用暴力跟别人争斗。即使有极少数的例外情况,也可以靠有关的人或者凑巧在场的普通公民用集体力量来处理,而不需要设置专职人员(官僚军警等)来维持社会秩序。  

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真能实现吗?可以相信,也可以不信。那是另一个问题,但如果像斯大林那样,一面自称相信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一面又说在阶级消失了之后还有必要保存国家,甚至还要加强专政,那就是自打嘴巴。国家向来是少数人用来永久压迫大多数人的工具,而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却是大多数人(劳动人民)暂时压迫少数人(刚被打倒的剥削者)的工具。少数人为了压迫大多数人,必须有一套脱离群众、高高在上而且特别武装起来的国家机关。但是大多数人为了镇压刚被打倒的少数剥削者,却可以由群众自己来执行,不需要那套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特殊机关。  

不过现在共产主义已经没有多少人相信了。例如曾经是党的高级干部的顾准就说:“我们实际上不可能做到人民当家作主,那一定是无政府。奢望什么人民当家作主,要不是空洞的理想,就会沦入借民主之名实行独裁的人拥护者之列。要知道,人家让你读六本书,读巴黎公社史,目的就是让你反对两党制啊!” 顾准说:社会日趋复杂,国家机关不能没有,打烂 (其实是取消)国家机器是办不到的。“不要奢求人民当家作主,而来考虑怎样才能使人民对於作为经济集中表现的政治的影响力量发展到最可能充分的程度。既然权威是不可少的,行政权是必要的,问题在於防止行政权发展成为皇权。”  

顾准不无道理,直接民主,在文革时期有所实行,结果如何,还要再研究。不过两个政治集团竞争就那么好吗?如果这两个集团,实际上都是代表同一个阶级呢?这跟民主有什么关系?直接民主跟一党制不是挂钩的,谁说直接民主就一定会一党制?正相反,直接民主并不排斥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谁人不想要两党制?只怕不是毛泽东,而是官僚吧。是谁祸国殃民最甚?是毛泽东和他的近臣,还是那帮子地方官僚?只怕也是后者吧。如果不能打碎国家机关,那么,至少要使它真正是一个国家机关,而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所以问题不在于实行两党制和代议制,问题在于,由谁来实行?如果由人民来实行,那不是直接民主是什么?直接民主可以叫做苏维埃,也可以叫议会。如果是由资产阶级来实行,那么,在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的社会里,这是可能的吗?这样一种民主,能够唤起群众的热情吗?我相信顾准自己也不敢跑到大街上对群众说:你们想当家作主,这是妄想!你们天生注定要当奴隶,只不过可以请求主人多施舍几口饭!  

我还是赞同毛泽东的话:“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人民民主虽然不是劳动人民夺取政权后一下子就完全做得到的。但一开始就必须采取种种办法向这目标前进。办法包括:所有主要官员都由劳动人民选举产生,随时可以由群众撤换,官员的工资跟一般工人相等,立法权与行政权合一,尽量让所有劳动人民都能够监督并有机会直接参与政府的工作,在军队与生产单位和工农群众组织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积极发展民兵制,逐步取代常备军,等等。正因为这样,所以说工人国家是一成立就开始消亡的国家。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防止官员们变成骑在劳动人民头上的官僚,篡夺劳动人民的权力,阻止共产主义的实现。  

 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 ,毛泽东给林彪的信写道:  

“只要在没有发生世界大战的条件下,军队应该是一个大学校,即使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条件下,很可能也成为一个这样的大学校,除打仗以外,还可做各种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八年中,各个抗日根据地,我们不是这样做了吗?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教四清运动;四清完了,随时都有群众工作可做,使军民永远打成一片;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但要调配适当,要有主有从,农、工、民三项,一个部队只能兼一项或两项,不能同时都兼起来。这样,几百万军队所起的作用就是很大的了。  

同样,工人也是这样,以工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也要搞四清,也要参加批判资产阶级。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要从事农副业生产,例如大庆油田那样。  

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商业、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做。  

以上所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意见、创造发明,多年以来,很多人已经这样做了,不过还没有普及。至于军队,已经这样做了几十年,不过现在更要有所发展罢了。”  

这就是著名的“五七指示”,毛泽东这个指示,反映了毛泽东的一种新政治理想,很有研究价值,很有历史意义。可惜,由于各种原因,毛泽东放弃了这一全新的政治思路,又回到了列宁主义立场。在笔者看来,五七指示是一个全新的政治思路,主要是林彪在军队实践的,对这种大学校模式,林彪有无把他作为全国的政治模式来考虑是不清楚的,但从九大前后军队的主导性来看,林彪未必无此想法。如果把军队大学校模式上升到全国性政治模式,却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创新,彻底摆脱了政党政治模式。  

张春桥持掌市委大权后,把这次夺权自比为巴黎公社、十月革命,把全市的政权机构叫新上海人民公社。后来,他了解到毛主席将要组建北京人民公社,又把“新上海公社”改为“上海人民公社”。毛主席经过深思熟虑,把张春桥叫去,问了一系列问题:“如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那国务院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叫什么?是不是也要改成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否叫中华人民公社主任或者叫社长?”还问:“如果叫公社,党怎么办呢?党放在哪里?”这是提问,又是商榷,说明毛主席当时确实考虑过国家政权和国家名称的创新问题。从他把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起,他就在考虑新生的政权如何继承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和永恒的原则。  

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无产阶级绝不能接受资产阶级的现成的国家机器,而必须把它彻底打碎。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在正确路线下要更新,就不能把原有的政权“彻底打碎”,只能是部分打碎。公社的原则要发扬,公社的名称需思量。毛泽东还是回到现实,寻找新政权的恰当名称。他说:“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张春桥回到上海,于 二月二十四日 把“上海人民公社”改为“上海市人民革命委员会”。从此,革命委员会就成为新政权的名称。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临时权力机构的革命委员会,确实是毛泽东继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十月革命创建的苏维埃政权形式和我国一九四九年新中国建立的政权形式之后,又一次关于无产阶级新生政权形式的伟大尝试。它和社会主义大民主一样是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创造。把革命委员会看成是“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文革’产物”,是没有根据的。既然是临时权力机构,自然就有一个从旧到新的过渡。实际上毛主席领导完成了这个过渡。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重要发展,是我们重新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借鉴。那种贬斥革命委员会的论调,实际上是在贬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毛泽东所构想的“大同社会”,这是一个具有行政管理中心(例如“革命委员会”)的工农兵联合组织。在这种联合体中,这个社会的分配方式,将由按劳分配逐步过渡到实行直接供给制(各取所需)。在这个理想社会内,不允许管理者作为一个独立分工阶层而固定存在。相反,社会内担任各种不同职务分工的人们应当经常流动和交换职业。若干这种工农联合体,组合成一个国家。这种工农兵的联合体,毛泽东认为首先出现在中国农村(大寨式的人民公社),其次是军队组织( 1966年5月7日 批示)和若干大企业(如大庆油田)中。  

与马克思相比,毛泽东更重视贫苦农民作为实现社会主义主要社会政治力量的意义。因为工人阶级当时在中国人数较少,同时毛认为资本主义的保垒可能从其最薄弱的环节被突破(1960年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书笔记)。就中国国情来说,这一环节当然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不发达、长期保持封闭的自然经济和自给自足状态的农村。  

   

(八)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前进的动力  

 1968年7月28日 ,文革转入退守阶段,韩爱晶等造反派领袖受毛泽东接见,韩爱晶鼓起勇气问了一个“有关中国前途的大问题”:“毛主席,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再过五十年,一百年,如果中国出现了分裂,你也说自己是毛泽东思想,他也说自己是毛泽东思想,出现了割据混战局面那我们怎么办?”  

这实际上是问毛泽东的身后安排,江青听了很不高兴,毛泽东却毫不回避:“有人民就行,就是把林彪以及在座都消灭,全国人民是灭不掉的,不能把中国人民都灭掉,只要有人民就行,最怕脱离工人、农民、战士,脱离生产者,脱离实际,对修正主义警惕性不够,不修也得修。”  

遥想当年,造反派在毛泽东麾下,披坚执锐,一呼百应,是何等的意气风发!然而,一旦毛泽东辞世,当权派一场小小的宫廷政变,就把他们“铁帚扫而光”了。甚至在大本营上海,也没有放一枪,民众的冷漠一至于斯!这是为什么呢?  

造反派当初之所以得到民众支持,乃是因为他们以人民民主为目标,对官僚政治的抗争和颠覆。而文革的失败,恰恰是因为民主目标没有实现。到文革中后期,造反派并但没能取代当权派,解决“换班子”的问题;而且自我孤立,内斗不断,部分人甚至迅速蜕化,腐败程度比老当权派有过之而无不及。又怎么能不失去民心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造反派的阶级意识和组织程度,尚未成熟到可以取代官僚集团、实现大民主的程度。  

既然历史条件尚未成熟,那么,造反派对官僚集团的抗争是否毫无意义呢?文革的大民主实践是否失败了呢?那也未必。  

毛泽东是不在了,文革是失败了,但是官僚集团也得到了教训。当他们板起脸训人的时候,也会想起牛棚的滋味了。他们不得不作一些让步,给予民众一些权利。甚至到现在,“文革”、“毛泽东”这些字眼还是他们挥之不去的恶梦,还是悬在他们头上斯摩达利剑。  

文革把怀疑主义、理性主义、平等主义和个性主义的文化启蒙因素深深地播种到民族的精神中,为中国播下了走向全面改革和伟大文化解放的火种。文革前的苏联式官僚主义体制一去不复返了。而没有经过文革铁帚清扫的苏联东欧国家,无不在世纪之交遭受惨败。  

三十年来,虽然不准讲阶级斗争,虽然取缔了大字报,虽然从宪法中抹去了游行示威和罢工自由的条款,但是,民众却越来越清晰地回忆起毛泽东生前所曾预言的“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等等。这些话语尽管当时很少人真正理解,但已经深深种植于民众的心中。直到现在,毛泽东主义仍是民众与官僚集团斗争的主要思想武器。  

在中国历史上,往往要经过改朝换代,天街踏尽公卿骨,精英阶层才会作一点点反思,作一点点让步。文革前的中国也是如此。在官僚政治下,民间基本上处于“政治无意识”状态,也无法通过程序选举等方式来产生政治平衡力量。一般说来,只要没有战乱,只要上层不发生分裂,就无法打破这个超稳定结构。所幸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借助其个人权威,发动起特殊的大民主运动,形成了政治平衡力量,并激发起民众的政治竞争意志和政治意识。  

文革死的人再多,能比得上“天街踏尽公卿骨”的农民起义?在这个意义上,大民主运动确实是取得尽可能多的成就,尽可能减少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即所谓的“成绩最大,代价最小”。  

三十多年过去了,中国最大的损失是毛泽东的逝世,最大的成就,则是人民从实践中认识到走资派的真面目、认识到毛泽东的正确。毛泽东说得好,“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文革要“过七八年再来一次”,后来又曾经说过“一个世纪来三到四次”。无非是通过周期性的大民主运动,激发民众的政治意识,形成新的政治平衡力量,不断冲击官僚体制,促进社会进步,最后实现质变。除此之外,是没有捷径可走的。今天要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实现民族复兴、社会公正,除了寄希望于人民,寄希望于历史,没有第二条道路。  

何新在《论文化大革命与毛泽东晚期思想》里说:“在毛泽东的历史观中,具有一种民粹主义(或曰民本主义)的倾向。他无条件相信‘群众’……蔑视精英。”甚至说:“不理解毛泽东的这种民粹主义历史观,对文化大革命是无法理解的。”何新本是高知出身,多年来随待邓、江身边,脑子里充满了“精英”的高贵,自然是无法理解“群氓”的。  

毛泽东是无条件相信群众吗?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日 ,毛主席就批评了这种糊涂思想,说:“有些同志忽然把农民看得很高,以为农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农民甚至比工人阶级还高,是老大哥了。”针对不要商品生产的错误思想,毛主席进一步指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这是关系到几亿农民的事。”一向信赖人民群众是毛泽东不变的信念,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条件日益成熟,毛泽东这种信念也就日益强烈。文化大革命就是他以自己的崇高威望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创造的前所未有的条件。  

在精英看来,知识精英的任务,是设计出最优的制度蓝图。而政治精英的,就是说服人民接受这个制度蓝图。的确,民众的阶级意识和组织程度,尚未成熟到可以取代官僚集团、实现大民主的程度。但是,无视人民的参与,精英的民主难免沦落成是由选举选出民主“ 暴 君”或专政贪腐的权力寡头。知识精英们往往以为可以按照他们设计好的蓝图去改造这个社会,结果却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仅仅制宪并不意味着历史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因为宪法的实践还需要人民力量的不断成长,因为统治者并不会自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统治者为了他们的利益往往会将法律和制度弃之如敝履。而人民力量的成长是一个极为艰难和漫长的过程。所谓民主归根到底是人民力量的壮大,是人民和统治力量对比的平衡,是人民可以和统治者进行讨论和谈判。民主并不是一纸宪法和法律,民主是一个具体的斗争和实践过程。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民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的过程。没有人民大众的普及教育,没有人民政治、经济力量上的发展,就没有民主。  

毛泽东反对任何形式的制度决定论,反对任何由精英事先设计的蓝图——无论是共产主义蓝图还是美式民主的蓝图。民主不是一种制度,而是漫长的历史进程,人民是这一进程的主体。世上没有救世主,人民会自己走出一条路来。  

毛泽东生前已经预见到(文革)“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搞得不好,后代怎么办,就得血雨腥风了。”如今尚未出版的主席给江青的信中,他预言右派会上台,但同时也说:“中国如发生反共的右派政变,我断定他们也是不得安宁的,很可能是短命的,因为代表百分之九十以上人民利益的一切革命者是不会容忍的。那时右派可能利用我的话得势于一时,左派则一定会利用我的另一些话组织起来,将右派打倒。这次文化大革命,就是一次认真的演习……凡是右派越嚣张的地方,他们失败就越惨,左派就越起劲。这是一次全国性的演习,左派、右派和动摇不定的中间派,都会得到各自的教训。结论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风之谷)  

 2008-12-1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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