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债务不应该由全社会来承担
今天浏览南方周末的网站,发现一位名校的校长称:大学债务应当由全社会来承担(链接:http://www.infzm.com/content/25216)。对此,本人有些不同认识。
如今全国高等教育有二三千亿的银行贷款,数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当然,实际欠债数额是否高过这个数,无从得知。据说学校是不盈利的事业单位,本身没有收入,所以这些债依靠高校自身无法还清。本人看来,高校依靠自身确实难以还清这笔债务,而国家袖手旁观让高校因此而破产的可能性又不是太大,因此由全社会来承担这笔债务的可能性是非常之大的。但需要说明的是,可能由全社会来承担这笔债务,却并不一定应该由全社会来承担这笔债务。
据该校长所言,这笔债务之所以应该由全社会承担,主要理由有三:其一、财政投入不足;其二:欠债发展是为了千家万户,是为了千秋万代;三、高校向社会输送了大批人才。
对于第一个理由,本人认为是不成立的。因为高校是事业单位,花费是由财政支出,财政拨付多少,就可以花多少。财政没有拨付就不能贷款搞什么项目,就算非贷款不可,也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预先考虑到还款的经费来源。谁都知道,拨给高校的钱怎么花,花多少,一般是由几个高校领导说了算的,不仅学生说了不算,就是一般老师,也是毫不知情的。至于高校工会,除了组织什么文艺节目、体育活动之外,则基本上是形同虚设了。财政拨付持续不足,贷款数额却在一直增加,一直增加到掩盖不住的时候,才说出来,而且要全社会承担。当初,不知是谁给了几位说了算的领导这个权力?花钱的时候没听说向全社会汇报,向全社会请示啊,要钱的时候终于想到了全社会,呵呵!
至于这钱是不是为了千家万户花的,是为了千秋万代花的,也有个花钱时的主观想法与客观结果的区分问题。钱花在了孩子教育上,估计无论是有孩子上大学的家长,还是没有孩子上大学的家长,都不会有很大的反对意见。这些年来,更多的孩子有了上大学的机会,高校规模扩大了,的确是好事儿。以前许多企业想找个大学生都找不到,而今大学生想找个工作找不到,其间的差距,怎可同日而语?连卖肉的都是硕士了,能说高校扩张没有成果吗?然而当初做出贷款决定的领导是不是这么想的,则是另一回事儿。要了解这一点儿并不难。不必去查什么高校腐败,那太麻烦。只要看看能为外人道的账目就清楚了。账目不愿意让看,看看高校近年来的建筑,也能了解个大概。现如今,最气派的大楼与办公场所,估计高校差不多可以与金融、电信、电力等行业比肩了。这里的问题是,是否楼盖高了,培育人才的层次就必然高?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要盖那么豪华气派的大楼?如果比建筑耗费,我们的高校可能比世界一流名校不少,若比成绩,则往往很没面子。在这一点上,国内所谓名校与中国男足似乎有得一拼。想想这些,决定贷款者的初衷是为了千家万户、千秋万代还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不能堂而皇之地说出来的东西,应当一目了然了。
第三个理由可以称之为事实,却非理由。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联系。向社会输送了人才,而其教职工工资也是由财政拨付的,土地是由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资财政也都有拨付。国家每年向教育拨付的经费莫非都拨到幼儿园、小学、中学了,大学一点没有?社会该给高校已经支付了。每个学生一年还要上交三到五千元费用呢,哪里去了?这怎么是由全社会承担高校债务的理由呢?笑话!
另外,作出贷款决定的有些领导,官升了,车换了,房子买了,有的老婆可能也换了,但归根结底花的却是全社会的钱。那么那些循规蹈矩的高校领导一定要被人骂为懦弱和无能了。这公平吗?有钱谁不会花啊?能花钱也算本事吗?能花别人的钱也算本事吗?能花别人的钱同时又振振有词难道也算本事吗?
无论有多么不应该,这些债务极有可能最终还是要由全社会来承担。但全社会不应当不明不白地掏这些钱。依本人浅见,对于高校巨额债务,应当先做完以下工作后,再来讨论是否由全社会来承担:一、彻查高校账目,有腐败行为的,坚决揪出腐败分子并绳之以法;二、没有腐败行为而有违规贷款行为的,对于应当承担责任的领导,坚决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做不到这些,那么就证明我们还是承认并执行了一个规则: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若是这样,即便今天由全社会承担这些本不应由全社会承担的债务,二十年以后,可能还会有三千亿或三万亿甚至更多的债务在等着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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