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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共同富裕

火烧 2009-02-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社会主义本质是否为共同富裕,指出共同富裕并非社会主义本质,而是发展生产力的结果。分析贫富差距现象,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提出社会制度性质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并非完全等同。

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共同富裕

   

特色理论的伟大贡献之一是解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该理论认为从马克思到毛泽东都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特色理论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致富。

至于是谁说过贫穷是社会主义?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特色理论是从贫穷与富裕的关系入手来给社会主义下定义的,用共同富裕解释什么是社会主义,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解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发展生产力的结果是不是实现或接近了共同富裕呢?没有!在“发展生产力”口号的促进下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的带动下,出现的不是共同富裕,而是贫富两极分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特色理论将社会制度的性质归结为人们的富裕程度,又将人们的富裕程度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事实上,贫穷与富裕的关系对于一种社会制度而言,只是现象而不是本质,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只是有关系而并不属于同一个范畴。用贫穷与富裕的关系给一种社会制度下定义,在逻辑上是荒谬的。而用共同富裕给社会主义下定义,不仅在逻辑上是荒谬的,而且在社会现实中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从逻辑上看,第一,个人或家庭的贫穷与富裕,只是外在地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物质资料的占有状况和生活水平,并不能从本质上说明社会的占有关系和分配关系。第二,个人或家庭的贫穷与富裕,并不能完全说明社会财富总量的多少。奴隶制社会与封建制社会的社会财富总量,比起资本主义社会是微不足道的,但奴隶制社会与封建制社会照样可以出现富甲天下和富可敌国的巨富,资本主义社会如美国照样会有数以万计的贫困者。第三,个人或家庭的贫穷与富裕是互相依存的两方面。历史上永远都不可能出现一个只有富人没有穷人或所有的人都是富人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在全体上最终消灭了贫穷,富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因此,不能说一个国家相对贫穷,它就不能进入社会主义。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其社会制度的性质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原始共产主义与取代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在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财富积累上有天壤之别,但共产主义的社会关系性质却具有共同点。简单地说,共同富裕(共同致富)与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同一个范畴的概念。  

从历史上和现实中看,在有富人和穷人的情况下,富人总是少数,穷人总是多数。穷人有可能变为富人,但多数穷人决不可能都变为富人,就像参加赌博的人总是多数人输、少数人赢而不可能共同赢钱一样。所以,共同富裕是没有历史根据的。只能说在公有制的前提下,通过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整体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会有历史性的提高。但这并不是社会成员通过个体竞争的共同致富或共同富裕,而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结果。因为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是人与人贫富关系的否定,而不是人与人贫富关系的肯定,贫富概念已经失去意义。相反,在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情况下、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情况下、在参与国际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发展生产力的结果,不仅不可能是共同富裕,而且必然是贫富两极分化。  

所谓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所谓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所谓不会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的论点,如果不是为了骗人,起码也是一种天真的幻想。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共产主义(包括社会主义)的本质并不是社会个体在竞争中的共同富裕,而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共产主义的发展目标,不仅有生产力的目标,而且有社会的目标。其社会发展的目标决不能表述为消灭贫穷共同致富,而应该表述为消灭社会经济生活内部的对抗性质,即消灭贫富对立和贫富差别,从按劳分配发展到按需分配。而且,按需分配并不是按照人们主观的占有欲望分配。按需分配准确地说,是按照人们生存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生活消费资料的分配。  

总之,用共同富裕表述一种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是有缺陷的,用以表述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则是错误的。用共同富裕定义社会主义,决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而是对马克思主义采取了机会主义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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