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思潮碰撞

试看如何梦成真——关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火烧 2009-01-08 00:00:00 思潮碰撞 1031
文章围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提出政治改革建议,强调思想解放与理论先行,倡导新大同主义,呼吁成立中央政治改革领导小组与宪法委员会,推动中国社会和谐发展。

试看如何梦成真  

——关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谨以此文  

献给2009  

献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献给所有关心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朋友们  

并以此文纪念“李一哲”平反30周年  

陈一阳  

#########################  

提要:

1、正视国内外现实的严重性,应当机立断启动中国政治改革  

建议尽快成立“中央政治改革领导小组”。

2、稳定改革态势,做好政治改革前期准备

3、政治改革的主题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从混沌走向有序、走向社会和谐。

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成为“学会自由。学会民主”的模范  

4、 政治改革应当思想解放、理论先行—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进一步发展成为“新社会主义”—“新大同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有“三不足”。  

如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表述为“新大同主义”,那么,我认为,它就是最有特色、而又超越西方各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新社会主义”

6、政治改革应当在宪法框架内有序进行  

宪法的权威需要权威的“宪法委员会”。  

建议尽快成立权威的“宪法委员会”  

7、方案讨论:“中央一党领导,(市一级)地方民主自治”

8、与公再续十年约 试看如何梦成真(代结语)

##################################  

在2008 即将过去之时,我写了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篇“网上大字报”。  

我把这篇“大字报”——  

——献给即将到来的2009——“共和国”60周年,希望它“六十而耳顺”,在新的一年出现崭新的精神面貌、开创新的大格局。  

——献给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献给所有关心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朋友们  

——纪念“李一哲”平反30周年——30年前,“李一哲”因撰写《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这篇大字报而被打成“反革命集团”。30年后的今天,作为曾经的“李一哲”之“一”,我觉得自己有一份责任、也觉得有必要写一篇这样的“大字报”。  

我在这篇“大字报”所表达的观点和建议,希望得到各方朋友和广大读者的重视和热烈讨论,——为此,我无条件欢迎它能公开发表和网上流传。  

1、正视国内外现实的严重性,应当机立断启动中国政治改革。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年,2009年是共和国建立60周年、2011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等—我相信,所有关心中国前途和命运的人,都不能不进行深刻的反思。

2008年国内外发生了许许多多震撼人心的现实的大事件——“春运”期间南方大冰雪、3月西藏骚乱、4月国外奥运火炬传递风波、5月汶川大地震、8月倾尽全力成功举办北京奥运、9月发生“毒奶粉”事件、还有各地接二连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2008年秋季,一场席卷世界的“金融海啸”,终于使所有积淀已久的历史与现实的问题,——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无论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思想信仰各个方面的问题,都空前严峻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一定要正视现实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说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我们已经面对“遍布地雷阵”,那么,现在我们面对的严重性比十年前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这场“金融海啸”的严重性真的如不少权威人士所说的那样“历史罕见”、“超过19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那么它很可能同样引发比那时更加严重的“经济危机”、“失业危机”、“社会动荡”、“政治地震”甚至“大规模战争”。

另一方面,危机之“机”,使中国的各种反思有了用武之地,有了大显身手的舞台,有了检验是否具有“大智慧”或真理性的实践机会。

危机之下,几乎所有国家都首先要“讲政治”。  

对于中国来说,政治问题尤为突出。  

我认为,在目前世界对中国比较期许因而相对比较适宜的国际环境,只要“稳定国内改革态势”,就应该当机立断启动国内政治改革。  

我希望中国政治出现以导代堵的“大禹”、兴修都江堰的“李冰”,而不希望看到中国政治出现“抗洪救灾”、涌现许多悲壮的英雄场景,

建议尽快成立权威的“中央政治改革领导小组”——

只要它一成立,马上就会“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在当下中国,它比任何“就经济论经济”的措施方法都更能显示希望和信心。

党内外要求中国政治改革的能量已经积蓄很长时间了。

及时启动可控的政治改革,是社会成本最低、化解各种已经或将要激化的社会矛盾、释放各种政治能量的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

只有自觉的、理性的政治改革,真心实意依靠人民群众,才能重新收拾党心、民心,才能根治严重的腐败和官场病,才能重铸社会、尤其是党和政府的“诚信”,才能重铸社会的良心和良知,才能经受得起“金融海啸”引发的各种严峻考验,才能有真正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2.稳定改革态势,做好政治改革前期准备  

下决心启动政治改革一定要快,而实际的政治改革一定要准备充分,才能胆大心细、如老子所说的“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首先要做的当然是“稳定”。没有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就很难进行自觉、有序可控的政治改革。我希望尽量避免出现硬邦邦的强行稳定局面,为此,我建议:

(1)稳定社会心理—以“平常心”的智慧、“法自然”的道理解决经济问题和困难:  

中国经济GDP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已经30年了,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我们要清醒,经济的发展或衰退,正如春夏秋冬变化、潮水涨落一样,是平常、正常的“自然现象”。而现在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危机、衰退或萧条,只是暂时的。在这样暂时衰退的时候,也是我们进行反思修整的时机,我们应当做好各种准备、包括思想、政治、知识和社会变革的各种准备,尤其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这样,我们就能把握历史机遇,迎接不久将来的新一轮的发展高潮。

在稳定社会心理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的作用,尤其重视发挥宗教的作用。

(2)给人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例如  

——春节给全国每人发1000元,这是给人民一个“公平分享改革成果”的象征。

——对所有还在世的曾经遭到不公正对待的“志愿军战俘(他们同样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最可爱的人”)、虽然已经改正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右派分子”、对虽然“平反”但没有得到任何国家赔偿的“反革命分子”、对国有企业经济改革中买断工龄的“下岗工人”等—每人另发1000元,这是表示国家对他们的深深歉意和慰问。

(3)尽可能大规模解决就业问题;例如  

一、如果说发钱是“授人以鱼”,那么更需要的是“授人以渔”,——仿效共和国初期成功的“扫盲运动”,开展大规模的“新扫盲”运动。这一方面,可以招聘或招募许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各种志愿者、以及愿意发挥余热的退休人员参加教学,另一方面。可以大规模免费培训缺少中等基础教育、技术教育农民工和其他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  

二、由国务院环保部和中央军委联合组建大规模的“环境保护‘兵团’或‘总公司’”—组建“黄河流域环保‘兵团’”、“长江流域环保‘兵团’”、“珠江流域环保‘兵团’”、“西北环保‘兵团’”、“东北环保‘兵团’”这样一些跨省建制的“兵团”,可以吸收许多有志于环保事业的干部、大学生、各种专业人才、复员退伍军人和志愿者,可以容纳许多急需国家保护和改善的水源、草原、森林、沙漠等等地方和当地大量农、牧民。  

这方面,一定要吸取1968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经验和教训,——一定要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实际利益,例如,一定要签订3-5年的合同,有10年以上工龄者,享受“终身制”待遇等等。  

我认为,这个建议不仅是解决当前就业危机的有效措施,而且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对子孙后代、对人类命运负责的百年大计。  

(4)认真做好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不仅是现代发达国家出现的“社会主义因素”,而且应该看作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应该让所有社会成员都有“铁饭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由于现实各地存在许多差别,具体的社会保障建议“实行市一级地方自治确定的不低于国家标准的标准”  

(5)善待“上访”,主动“下访”  

上访,是现实存在的大量的社会问题,主要是我们解决社会利益矛盾问题的机制不健全、不通畅造成的。  

我们应当同情、理解上访者的处境,尤其应当理解上访本身既是中国传统政治对“包青天”的希望、也是是对党和政府还抱有解决问题的信任的表现。——必须善待上访者。  

由于上访者缺乏组织,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其实,要尽快让他们组织起来,他们才能产生“自己的代表”与有关方面对话、谈判)。  

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该经常主动下访,大量社会问题就能及时得到解决。  

(6)改善治安,改善“城管”  

治安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当前,改善治安,改善警民关系很有必要。  

“城管”现在可以说是许多城市老大难问题,“城管”与流动小贩(“走鬼”)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张。没有“城管”不行,问题在于改善。是否可以适当宽松?注意工作方法,善待流动小贩,在可以容忍的时间、空间,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谋生,例如开设一些“天光墟”、“夜墟”,一些街头巷尾让他们摆卖;一些城中村、城郊可以允许他们电瓶车、三轮车载客等等,只要各方相安无事,这些都是一个城市正常的风景—这样能够谋生,总比去偷、去抢为好。在确实需要禁止乱摆卖的地方,首先要有“布告”禁止乱摆卖,同时也不要随便采取容易激化矛盾的驱赶、没收他们的货物的方法,而是依照布告规定从重处罚那些顾客,没有顾客,他们自然就不会在此摆卖了。  

(7)充分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大力培养社会阳刚正气。  

建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及大、中、小学,都应实行每周至少一小时的军训,——这对加强纪律性、增强身体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培养阳刚正气、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和谐军民关系,以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都有极大好处。  

(8)广开言路,欢迎对政治改革发表各种意见。  

把社会各种政治思潮引导到理性讨论政治改革这一焦点,集思广益,是中国政治改革能够成功的前提。  

在这方面,一定要雍容大度,要清醒认识有不同观点、不同意见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社会现象,——而且,不管意见多么尖锐、多么对立,我们都应予以应有的尊重。我们一定要要吸取“反右”、“反彭德怀”的沉痛的历史教训,一定要大力培养“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的风度和习惯—这样才会出现比较和谐的政治生态。  

要正视并妥当解决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放下沉重包袱,才能“体健身轻,焕发青春。”  

在这样各种观点充分发表的过程中,可以酝酿、形成比较有说服力的“理论共识”和“可行性方案”。  

3、政治改革的主题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从混沌走向有序、走向社会和谐。  

经过了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又经过邓小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中国应该走向、我们也看到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开始走向一个新的综合,——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中心“的时代。  

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社会,一言以蔽之,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所以,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内涵,就是“学会自由、学会民主”。  

一百年前,孙中山开始大声疾呼“民主共和”,九十年前“五四运动”热烈拥抱了“德先生”和“赛先生”,七十年前毛泽东写出了《新民主主义论》,三十年前的“文化大革命”的“演习”中,中国青年从狂热盲目中开始学习思考“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现在,“民主是个好东西”、“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已经或应该成为社会共识。  

有了党内和社会共识,中国共产党就应该尽快兑现讲了三十年“政治改革”的承诺。  

政治改革的主题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从混沌走向有序、走向社会和谐。  

中国共产党曾经勇敢地接受战争的考验,三十年来又在经济发展上勇敢地接受改革开放的考验,现在,我想,完全应该勇敢地在政治改革中接受实现民主的考验。  

正如只有在游泳中才能学会游泳一样,缺乏民主传统的中国人民,也只有在民主实践中,才能学会自由、学会民主。  

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成为“学会自由。学会民主”的模范——中国人民已经看到许多共产党员不仅鼓吹“党内民主”、而且鼓吹勇敢“攻坚”    ——实行政治改革!  

能够经得起民主实践的考验,中国共产党说自己是“三个代表”才能问心无愧,后辈共产党员才能避免重蹈“八旗子弟”的覆辙而焕发青春,才能在历史上写下新的辉煌。  

4、 政治改革应当思想解放、理论先行  

政治改革应当提倡“思想解放、理论先行”。  

思想解放,在思想混乱、信仰危机、社会动荡的情况之下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软实力”,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近年中国上下又鼓吹“思想解放”,潜台词就是事实上还有许多思想禁区、甚至某些地方还“雷池密布”。  

我认为,号召人们“思想解放”、以及从事“思想理论”、“学术研究”工作的人们自己应该首先“思想解放”。我们自己思想不解放,就不可能有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观。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的精神—他首先争取的就是“思想自由、出版自由”,他说,自然界有各种各样的花朵,而思想是人类社会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只有一种颜色、一个品种呢?——所以,我们一定要提倡并全面实现宪法所保障的“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没有这些自由,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是“思想解放”的楷模—他们都曾经是“青年黑格尔派”,后来,青年黑格尔派分道扬镳,他们就是扬弃黑格尔的“体系”,而高扬黑格尔的辩证精神,从而创立马克思主义。  

唐代禅宗六祖慧能也是“思想解放”的榜样—他主张“不立文字”,就是扬弃佛教的教条“体系”,而提倡“但持金刚经”,就是高扬佛教的追求“大觉”、“大智慧”的根本精神。  

政治改革首先应当提倡“思想解放”,在根本问题上,也应该象他们那样“扬弃体系、高扬精神”。  

思想解放、哲学变革是政治变革的先导。  

在“改革开放”初期,讲“摸着石头过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现在是水深浪高,要漂洋过海,需要的是建大桥、造巨轮。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理论设计优于实践施工”—政治改革必须“理论先行”。  

30年前,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无疑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而现在兴起的新一轮思想解放运动,可以说是那次讨论的新发展或新阶段。三十年前的思想解放突破了对毛泽东的“凡是”,现在同样应该可以突破对邓小平的“凡是”。对待马克思也应如此。  

列宁说得好:“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作某种一成不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者如果不愿意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向前推进。”  

对于政治改革来说,解放思想、不能不出现思想交锋,不能不出现理论争论。“不争论”是不可能的事情。恰恰相反,我们应当热烈欢迎可能出现的各种思想的交锋和争论。事实上,或明或暗、特别是在互联网上,这样的争论早已大量存在。  

争论的焦点无疑就是“社会主义”。  

“不争论”的发明权其实属于老子—老子提倡的是圣人“以道立天下”、“为而不争”、其主要精神在于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就是尊重人民中的不同观点和正常的争论,尊重的是人民的自然、自由和自觉,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歙歙然为天下浑其心”。  

大约八十年前,中国曾经发生过“主义”与“问题”的争论,我认为,既重视深入“主义”的研究、又重视认真解决“问题”的研究,岂不甚好?现在,回过头来看,恰恰是“主义”缺乏深入研究和讨论、争论,以致“问题”层出不穷、积重难返。  

顺便说说我对“主义”的新的解释—“主”,就是天主、真主或上帝的意思,“义”就是道义,合起来,“主义”就是“上帝之道”、“天之道”。  

而是否真的是“上帝之道”、“天之道”,不仅仅是看一时一事的“实践”,更重要的是看能否“通古今之变”—我认为这才是检验“主义”或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没有西方基督教那样宗教信仰传统的中国,我想,应该特别强调“主义”兼有思想与信仰双重功能的作用。  

政治改革的可行性理论和方案,只能在思想解放、百家争鸣中产生。也只有经得起各种思想的“争论”,才能有理论共识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才能有“四两拨千斤”的神奇,才能避免类似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瞎折腾”,才能出现行云流水般的、比较顺利的政治改革。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进一步发展成为“新社会主义”—“新大同主义”  

在全世界“大多数不信马列”(毛泽东语)、美国学者乔治.吉尔德甚至断言“近代思想史最重大的大事,莫过于社会主义梦想的破灭”的今天,中国却越发显现出它不仅仍然是“社会主义”的根据地,而且更是活生生的、而又源远流长的辩证法的故乡。  

l      两千年前,佛教传人中国,结果是它在它的故乡印度消亡了,却在中国根深叶茂;九十年前,社会主义从苏联传人中国,结果是它在它的故乡失败了,——我想,是否历史又一次选择了中国?  

“苏联社会主义”虽然失败了,但是,我们从这样似乎非常冗长的表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看到中国共产党人在吃力地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现实的责任,在谨慎地“寻求超越”,寻求中国改革之道,寻求开辟新的道路。

我认为,现在中国到了一个“临界点”,将要产生一个哲学意义的“飞跃”。

我相信,当前全球化的广阔背景和“中国文艺复兴”深厚的土壤,将为培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社会主义”这棵大树提供最充分的条件。

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十七大成了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帜。这在政治上可以说是很大的成功,它也确实为解释中国的现实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但是,我认为,如果我们不深入研究它的内涵,那么,它也同样会为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各取所需,就会如“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的命题一样,成为为各种腐败丑恶的现象进行辩护的理由。我们必须努力探讨它的内涵、它的合理性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从而促使它“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现实化。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我看来,在理论上有“三不足”:  

一、它把自己局限在“改革开放”这三十年,  

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并且完全应该从毛泽东算起,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向西方(无论是苏俄还是欧美)的学习过程中努力寻求走自己的路。如果只讲邓小平、不讲毛泽东,很可能有导致共产党内部的纷争甚至分裂的隐忧。  

二、它把自己局限在中国,因而既缺乏“一般与特殊”逻辑性,也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160年以来理论与实践的哲学意义上反思的广度和深度。  

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只是属于中国,或只局限在在中国。它应该发展成为世界性的“新社会主义”。它不仅应当能够解释“传统社会主义”所能解释的问题、而且能够解释“传统社会主义”所难以解释的现实存在的许多新现象、新问题。  

三、它对“中国特色”这个定语语焉不详,缺乏应有的内涵和清晰的表述。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是“道”—“究天人之极、类万物之情、合神明之德、通古今之变”之道,为人之道、治学之道、处事之道、治国之道、天下大治之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追求的就是治国之道、天下大治之道,用中国传统源远流长的名称表述,应该就是“新大同主义”。  

如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表述为“新大同主义”,那么,我认为,它就是最有特色、而又超越西方各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新社会主义”。  

不仅如此,  

——新大同主义还完全能够兼容西方发达国家所宣扬的普世价值:自由、平等、博爱、民主、人权和社会保障。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宣言:这些都是现代发达国家中产生和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因素”,而且这些“社会主义因素”是全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主要是一百多年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追求和奋斗的成果,当然也是新社会主义—新大同主义所追求的价值观。同时,“和谐”、“大同”也必然成为中国可以自豪地向世界宣扬的价值观。

——新大同主义还可以成为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理论基础——孙中山就曾经把社会主义解释为大同主义。  

——新大同主义还可以成为中国外交光明正大进行“和谐邻国”、“和谐世界”、“全球化”的主旋律。

6、政治改革应当在宪法框架内有序进行  

“学会自由、学会民主”,其题中应有之义就是“学会法治”。民主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市场经济是需要法治秩序才能正常运转的经济。

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重宪法权威。  

健全的和谐社会要形成尊重宪法权威的习惯。  

提倡思想解放,理论创新,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改革应当讲究有法有序,避免“无法无天”。——“文化大革命”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有足够多的经验和教训。

即使现行宪法还不理想,但是,我希望,将要进行的中国的政治改革以及其他改革,也应当在宪法框架内可控、有序进行。

改革需要有宪法依据。如果现行宪法需要修订,则也应该依相应程序修订宪法,而后再依修订后的宪法实施改革。

政治改革应当在遵循现行宪法原则基础上的改革:

坚持并改善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并改善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并改善人民代表制度

坚持并改善政治协商制度

宪法的权威需要权威的“宪法委员会”。

建议尽快成立权威的“宪法委员会”——在经过全国政协协商后、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质询通过的德高望重的哲学家、政治家、法学家和大法官组成。人数固定在10人,在身体健康和自愿条件下实行终身制。

在政治改革过程中,希望中国能够写出一部高扬新社会主义-新大同主义、比较理想、能够保守中国长治久安的新宪法。

7、方案讨论:“中央一党领导,(市一级)地方民主自治”  

尽管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但是世界民主政治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中国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的具体情况自主创新。

中国是一个有“中央集权”传统的大国,辛亥革命将近一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在缺乏民主传统的中国仍然需要相当长时期的“中央集权”,而只有经过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才能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然后,才有可能“学会自由、学会民主”,才能建设一个文明、民主、和谐、“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理想社会。

中国共产党正在承担、而且应当自觉承担这样的历史责任。

但是,从秦始皇而迄今为止,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一直没有解决好这两大问题:

一是最高领导人需要什么条件和根据什么程序产生?

二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么中央专权,要么地方割据,如何建立比较平衡的关系?

为此,我在这里抛砖引玉提出一个方案,供大家讨论,希望通过讨论,能够形成一个能为大多数人接受、能够较快付诸实施的方案。  

这个方案简单概括,就是“中央一党领导,(市一级)地方民主自治”。  

这个方案要点如下:

(1) 改善党的领导  

——党内如何健全“民主集中制”,其主要关键是如何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党的领导和执政,应该健全合法程序:凡是涉及国家层面的重大举措,必须征求“全国政协”的意见,然后提交“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审议,并且尊重全国人大的审议结果。——最近应对金融海啸的“4万亿”举措,事关重大,却缺乏这样应有的程序审议,应当引以为戒。

——把市一级党组织推向“学会自由、学会民主”运动的第一线,让他们在“地方民主自治”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模范。  

(2)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大应该成为有效“制衡党的领导”的权力机构。

——全国人大一定要以宪法权威、人民代表的良心和程序正义为最高准则,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政协提请审议的事关国计民生的所有提案,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责任。审议结果,该批准的批准,该否决的敢于否决。——你们应该成为真正的“全国人民代表”,你们的审议代表了“人民同意不同意”。

    省、市人大对于同级党委、政府、政协提请审议的提案,也应如此。  

——市一级人大代表由地方选区和界别选区普选产生;(建议取消区一级人大)。省一级人大代表由该省各市市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省一级人民代表选举产生。

(3)改善政治协商制度  

——政协应该成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各地、各界“精英代表”共商国是的协商机构。

   ——中共中央有关国计民生的提案,都应经过“政治协商”的程序,这既是尊重全国政协的表现,也是对“党的领导”的必要制约、避免发生重大失误必要“把关”环节。

——政协委员除了特邀的无党派或无界别人士之外,应由各党派、各地、各界依有关程序产生。

各市应规定一名市长代表,作为省政协委员。  

各省应规定一名省长代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  

(4)    实行市一级的地方自治,  

这是本方案的重点。  

地方自治规模,乡村、“社区”太小,“省”太大,大多数人一般“安居乐业”的范围,就是一个城市。  

城市自治应该成为中国长治久安的基本社会单元。  

这正是老子所说的“天下大治”与“小国寡民”的辩证统一。  

市一级地方自治基本构想:  

l      ——全国人大修宪立法,制定“有关实行市一级地方自治”法规。  

l      ——在城市范围内率先实现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方面,一定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和教训。  

l      ——市长普选。  

市长候选人不再采取“回避”政策,恰恰相反,应该强调“本市人(规定在本市居住、生活或工作五年以上)”的条件。  

市长候选人可以组织自己竞选团队。  

市长候选人、特别是市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应在阳光的民主选举中起表率作用,无论胜负,都应有“君子风度”—这一点,至关重要。做到这一点,就是中国民主化的成功的第一步,也是共产党的历史性的伟大贡献。  

l      ——市人大代表选区普选;应当专职,有自己办事处。  

l      ——市一级党政分离,权责分明。  

l      ——现在中央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想,是否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更好些?市一级地方自治,就是在城市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可以一举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也使中国各地千差万别的情况,交由各地自己因地制宜解决,而不再由中央“一刀切”。中央主要起各省之间的协调统筹工作,省政府主要起各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工作。  

l      ——城市自治可以把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包括反腐败、精简机构等等老大难问题,都可以在市一级范围用“民主”的方法就地解决。  

l      ——市一级地方自治把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社会改革“三位一体”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真正把它作为安身立命、当家作主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家园。  

l      ——市一级地方自治与社区(农村)自治关系:市一级自治,有相应的立法权和执行权;市—区—社区—小区,是垂直行政管理系统。现在的社区、小区或农村自治,应当是“有限的自治”,应当有市政府代表主导、各方代表参与组成“社区管理委员会”才能进行有效管理。  

l      市一级地方自治是在省和中央可控的条件下,放手让党和人民在民主实践中“学会自由、学会民主”。即使在学习民主的过程中,可能发生这样那样问题,也尽可能让该市“学会自治”、自行解决。  

——在《地方民主自治法(草案)》原则通过之后,就可以让深圳、厦门、重庆等城市率先试行。  

8、代结语:郭鸿志先生是“李一哲”大字报的执笔者之一,1998因病逝世。2008 端午节,我写了一篇 《郭鸿志先生逝世十周年祭》,放在这里,作为这篇“大字报”的结语——

与公再续十年约 试看如何梦成真  

老郭离开我们已经十年了。

我想,老郭在天之灵现在如果骑鹤归来,最大的希望是什么呢?

除了他所牵挂的亲友健康幸福之外,我想,莫过于希望看到“李一哲”35年前的梦想——“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能够梦想成真。

最近几年,好几个老朋友表示对“李一哲”的“分化”、“分道扬镳”感到“十分失望”。

我认为,这是事实,而且,老郭还永远离开了我们。尽管如此,我希望朋友们不要失望—在这里我想也可以代表老郭希望:我们能够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我讲的“大团圆”,有两层意思:

一是“曾经合作—分道扬镳—大团圆”,我们应当珍惜我们过去“曾经一起轰轰烈烈”的友情,然后,又经过“分道扬镳”,各自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尽管彼此之间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分歧或恩怨,我想,是不是将来能够“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至于能否再度以“李一哲”的名义合作?我想“李一哲”已是历史,但我们各自的经历也许会使“将来的、或成为历史的李一哲”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姿多彩。

我讲“大团圆”的第二层意思是指我们曾经为之奋斗的理想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我希望我们现在这些还活着的新老朋友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它的实现,——并且以此告慰老郭以及所有为此目标奋斗过而已逝世的朋友们的在天之灵。

老郭啊,我们以及当年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以这样那样方式同情、支持过我们的朋友们,应该以此自豪—我们曾经一起创造了一段历史:“李一哲事件”完全可以看作是文化大革命发展史、甚至是中国现代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之所以说“李一哲事件”是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因为它从充满盲目、狂热、迷信、非理性或派性的文化大革命中,实现了根本性质的超越,开始了中国人民自觉的、理性的、健康的、文明的 “文化大革命”。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尽管写了“李一哲”这篇大字报,但是,作为一个时代的大命题,——相对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这篇大文章,“李一哲”也仅仅只是一个“开篇”,它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许许多多人们为之共同努力与奋斗才能“写”成。  

而且,我们自己能否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学会自由、学会民主、学会自我超越,能否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写出新的篇章?——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这篇大文章,需要社会各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参加与合作,尤其需要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觉。在一定意义上,“李一哲”中的郭鸿志、李士非、为“李一哲”平反的习仲勋、吴南生同志便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自觉的共产党人的代表。

而从“李一哲”被批判、打成“反革命”,到为“李一哲”平反,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成为报刊的口号,到赞叹“民主是个好东西”、“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我们对这样的“历史过程“不能不感到高兴。

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感到忧虑:“思想解放”、“改革开放”讲了三十年,似乎“政治体制改革”仍然禁区林立、雷池密布。“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应当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似乎它仍然只是口头禅,似乎还没有摆在桌面上研究、似乎更没有什么蓝图展现在我们面前—最近有理论家告诉人们:“还需要三十年”!

老郭是覆盖着共产党的党旗离开我们的。因此,我们必须以“一位真正共产党人”来同情、理解老郭,特别是理解老郭生前一再提醒我们记住习仲勋1979年为我们平反时所说的话:——“西方民主搞了二、三百年,我们还不到三十年,要再给我们几十年,我们也一定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从1979年平反到现在,已经三十年了,“还要三十年”么?也许要。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去年,我六十岁了,躲在“象牙塔”里坐久了的“旁观者”,忍不住心血来潮,大声疾呼—“快则一年两年、迟则十年八年,一场波澜壮阔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应该开始了”!

老郭,我希望你在天之灵能够听见我的呼喊。我相信,我们当年播下的种子,应当真的开花结果了。

在这里,最后,我献上一首小诗,请雅正:  

海底无须究陆沉,高峰惯让雪埋深。  

春来莫叹鲜花落,秋至可观老叶陈。  

难忘诗中寻妙妙,犹迷棋局解纷纷。  

与公再续十年约,试看如何梦成真!  

    【2008年12月30日于广州】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