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 安 置
第一节 自主就业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
根据 财税〔2017〕46号,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退役士兵在报考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于退伍的军人,还没有报考警察等公务员的特别优惠的政策。具体的要看你是否符合公务员招考的职位表的要求。不过出了个新政策,有18个省试点,是退役士兵(2,5,8)直接可以报考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出来时公务员.就是说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如果没在试点范围内,与其他社会人员一样,也要满足招考公告规定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有哪些优惠政策
1、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研不免学费,但读研有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还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措施来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放心吧,虽然取消了研究生公费,但读研的经济压力不会很大。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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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3、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泗水退役士兵贷款有优惠政策吗?
没有。
退役士兵办公司,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想注
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本人愿意自谋职业的,可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与其本人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经公证后核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并发给一次性补助金,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

一次性补助金标准:退伍义务兵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转业士官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在此基础上,军龄一年加1000元,待安置期一年加1000元;2007年1月1日后办理自谋职业的,待安置期每年补助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5年。一次性补助金现在已基本到位。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培训。经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对个人所支付的培训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含自收自支单位),要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项服务,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各类用人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其军龄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社会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就业后,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相关证件3年内免缴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文本工本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劳动合同签证费及其他有关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并优先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东营现在对退役士兵创业有优惠政策吗?
中国退役军人网站上已经发布了关于东营扶持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细节如下: 按照我省《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我市对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开展了信息登记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1年之前退役的,按2001年的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将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我市将纳入保障范围。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将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优先解决其住房困难。
对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积极扶持其就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退役士兵,可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退役士兵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提供3年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我市将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并延长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时限。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关心退役士兵身体健康和精神抚慰,每年组织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且下岗的退役士兵免费体检,开展走访慰问等。
问: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有什么补助或什么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很好领取,我这边是这样的。
假设啊,你是今年回来的,也就是2010年的年底你就可以领取自谋职业的资金了。
有啊,好像是开店什么的,三年免税。这个你可以具体董事会去咨询安置办的。
成都退役士兵买社保政策有哪些优惠
买社保的话有优待,就是从社保购买中减去你的当兵的年数,也就是说你当了多少年的兵你就可以少买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