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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销售方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资讯表",原发票还要给吗

火烧 2021-08-15 20:31:55 1048
向销售方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资讯表",原发票还要给吗 向销售方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资讯表",原发票还要给吗购货方提供的资讯表,那么原发票,购货方记账用,不能给销售方。购买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

向销售方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资讯表",原发票还要给吗  

向销售方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资讯表",原发票还要给吗

购货方提供的资讯表,那么原发票,购货方记账用,不能给销售方。

购买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需要给销售方吗

不是红字票据,应该是资讯表。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以下简称《资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资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应暂依《资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资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 销售方 需要拿到原件么

有时需要,有的不需要。请参考以下规定办理:
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以下简称《资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资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应暂依《资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资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资讯表》。销售方填开《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资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路接收纳税人上传的《资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资讯表编号”的《资讯表》,并将资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资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资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资讯表》电子资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资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还要盖章吗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加盖发票专用章。

购买方开具给销售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需要盖章吗

以前都是税局开的
现在企业自己开
没有档案说加盖章什么的
但是建议加盖公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以示负责

开具销售折让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怎么填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填写事宜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国税机关开具
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具体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还是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或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专案范围且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通知单》;
二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
资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
发票;
三是销售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资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专案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稽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收到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后怎么操作

开启开票系统,在开票模组里有一个红字发票选项,点选红字发票选项后输入资讯表编号,然后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 需要盖章吗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路接收纳税人上传的《资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资讯表编号”的《资讯表》,并将资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资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资讯表》一一对应。
纳税人也可凭《资讯表》电子资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资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所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不需要盖章

向销售方提供

如果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讯表》,应该加盖企业公章。

开具红字发票资讯表,如果企业留存可以不盖章,如果是寄给购买方则需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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