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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券最大面额 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

火烧 2021-10-18 07:02:46 1095
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 金元券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这次发行20亿作为本位币,规定金元券一元法币300万元的比价收兑法币。这时法币发行总额已达660万亿

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  

金圆券最大面额 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
金元券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改革币制”,发行金元券,这次发行20亿作为本位币,规定金元券一元法币300万元的比价收兑法币。这时法币发行总额已达660万亿元,为抗战前夕发行额14亿元的47万倍,物价比1947年1至6月平均物价比较上涨500-1100万倍。 1948年8月20日,蒋介石宣布实行金圆券总统令: “兹依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规定,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颁布财政经济处分令,其要旨如左: (一)由即日起,以金圆券为本位币,十足准备发行金圆券,限期收兑发行之法币及东北通券。 (二)限期收兑人人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 (三)限期登记书管理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违者予以制裁。 (四)整理财政并加强管制经济以稳定物价,平衡国家总预算及国际收支。 基于上面要旨,特制定: (一)金圆券发行办法, (二)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 (三)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 (四)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与本令同时公布。 各该办法视同本令之一部分,并授权行政院对于各该办法颁布必要之规程或补充办法,以利本令之实施。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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