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北团镇 连城县的历史
连城县的历史
连城本唐长汀县地尝置莲城堡,宋元符(1098~1100)间置莲城堡,仍属长汀县。
绍兴三年(1133)长汀县尉虞观提请汀州知事郑强析长汀县的莲城堡及古田乡2个里(河源下里、表正里)4个团(北团、南顺团、姑田团、席湖团)置莲城县,以县公置驻地莲城堡得名,隶属汀州。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升汀州为路,隶福建行中书省,至正六年(1346)改莲城为连城(莲城改为连城,《福建省通志》记作至元十五年(1278),《连城县志》(民国版)记作至正六年(1346)邑人罗天应粦、陈积万起义之后)。
明洪武元年(1368)改汀州路为汀州府。
连城隶属于汀州府。
清顺治三年(1646)八月,清兵入汀州,隶属依旧。
民国2年(1913),废府级建制,省下设道,连城属西路道(后改称汀漳道)。
民国17年废道,直隶福建省。
民国19年至22年,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区21个县之一,先隶属于福建省闽西苏维埃政府,省苏成立后,属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所辖。
红军北上后,民国23年4月,民国政府在全省设立10个行政督察区,连城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督察区专员先暂驻连城,后移驻长汀。
次年10月,全省10个区压缩为7个区时,连城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9月8日,调整行政督察区辖境,全省划为8个区,连城属第七区,专署驻长汀。
民国34年,全省8个区调整为9区,连城仍属第七区。
民国36年由9个区又压缩为7区,连城为第七区所辖,专署驻地移龙岩。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军区第八军分区驻连城县军事代表团接管连城。
11月7日,军事代表团发布公告,宣布实行军事管制,归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所辖。
1950年3月,第八行政督察区改称龙岩专区,1970年改称龙岩地区,连城隶属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