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社保怎么办 杭州市社保:打算怀孕后从现有辞职然后去朋友公司交社保,在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是否影响生育险报销?
杭州市社保:打算怀孕后从现有辞职然后去朋友公司交社保,在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是否影响生育险报销?

杭州市社保:打算怀孕后从现有辞职然后去朋友公司交社保,在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是否影响生育险报销?
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
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生育险到时会怎么处理
可以转移之后继续缴存。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如果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生育险到时会怎么处理
员工怀孕期间更换缴纳社保的单位,并不影响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要员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同时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那么就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险怎么报销
你好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产后公司倒闭还是可以报销。
公司倒闭了,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部分,如果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月工资。
怀孕期间停交深圳社保,生育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在正常缴费状态下,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相关规定,从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相应该的生育保险待遇,因此深圳户籍居民可自行缴交相关社保费用,确保自己的生育待遇不受影响,但由于您是外地户籍,并不能自己缴纳社保费用,因此在不能正常缴费期间,将不得享受相关生育待遇。
怀孕期间社保停缴,还能继续享用生育险吗
不能。规定是:从怀孕之前、到生育之后,生育保险必须不间断连续缴费一年以上。
怀孕期间停交了社保,生育费用可以报吗
不可以的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之一就是生育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状态。当事人已经暂停缴费,自然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为什么怀孕期间没有社保交费不能报销呢
所有情况下,没有交社保的情况下是不能医保报销的。跟怀孕期间没有任何关系。
怀孕期间办理停薪留职公司还需要给我交社保吗
现在没有停薪留职,早已经取消这个规定,如果真的办理停薪留职,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公园员工在怀孕期间。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犯法的吗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这两个法律相关条款看,你公司已违法:收押金,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原公司不仅要为你补交社保,还要给你支付补偿金。公司出尔反尔,没有诚信,长久做下去对你的未来发展没什么好处。